张奇走到玄关处,就站在那里,不再朝前,黎乔关上门,转身,看到他站在那里,刚想开口问他怎么不走了。
张奇扭头看着她,“有拖鞋吗?”
一个人的修养,绝对从细微处就能看得清清楚楚,比如张奇主动问她要拖鞋。
她微微愣了愣,马上打开鞋柜,“张军医,你稍微等一下,我拿给你。”
黎乔放到张奇脚步的是一双男士拖鞋,鞋面上的褶皱非常清楚,一看就知道还没被人穿过。
张奇心性沉稳,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绪很少会有波澜,像眼前,因为一双新拖鞋,内心涌出莫名的高兴情绪,他快三十岁了,还是第一次。
黎乔看张奇换拖鞋,不好意思地补充道:“张军医,不好意思,我这里就一双男士拖鞋,也不知道合不合脚?”
也不能怪她这样对张奇说,因为这双拖鞋是她买来给苏飞昀穿的,自然按的是苏飞昀的尺码。
拖鞋是给苏飞昀买的,可惜啊,他却一次都没穿过,她租来的小屋,苏飞昀一次都没上来过,每次约会,苏飞昀都是把车开到小区门口,坐在车里等她。
有的时候,想到一些细节,黎乔觉得陈雪有时说的真对,她和苏飞昀的恋爱,叫哪门子恋爱。
张奇进屋后,没有急着坐下,而是站在客厅里打量着这个小屋。
屋子不大,一室一厅,装修也很一般,却收拾的很干净,也布置着一些女孩子喜欢的东西,看起来非常温馨。
张奇在沙发上坐下,回头看黎乔反而还站在那里,笑道:“我有点口渴,能讨杯水喝吗?”
黎乔这才反应过来,她居然没有倒水给张奇。
都这么晚了,喝茶肯定对身体不好,再加上张奇本来就是军医,黎乔去厨房倒水的时候,稍微想了想,给他倒了杯蜂蜜水。
张奇看着放到他手边的水杯,再看到年轻女孩还印在水杯上没有化掉的指纹,心里舒畅极了。
他就着黎乔拿水杯的地方端起水杯,不像在秦小曼那里,他送到嘴边又放下了,这一次,他送到嘴边喝了很大一口。
秦小曼打的什么主意,倒给他的水里加了什么,他怎么会不清楚。
对那个女人真是厌烦到了极点,找到机会,一定要和奶奶好好说说,不要再动不动为了那个女人,拿自己来威胁他。
对黎乔来说,这是她的家哎,虽说只是租来的,怎么感觉,张奇一来,她由主变成了客。
真的不能怪她没用,而是张奇的气场真的太强大,强大到她感觉到呼吸都带着紧张。
张奇看她放下水杯,又站在那里,不由再次笑了,“我长得不像老虎吧?”
☆、第十三章:反客为主
黎乔连连摇头,“当然不像。”心里暗道,要老虎都长得像你这么帅,只怕人类都要羞愧的咬舌自尽了。
张奇把水杯放到茶几上,“既然我长得不像老虎,怎么感觉你怕我呢,要不然怎么不坐?”
黎乔的屋子小,客厅自然也小,沙发就是那种比较简单的长条,黎乔犹豫了下,在沙发的另外一头坐下。
等坐下后,她也想起一件正事,“张军医,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张奇勾起唇角,对黎乔笑了笑,对她抬起一只手,黎乔这才想起来,在部队医院时,随着秦小曼的突然出现,她差不多是落荒而逃,既忘了拿病历卡,也忘了拿药。
病历卡上她写了自己的真实住址,难怪张奇会找到她这里,其实,她这里并不好找。
看着张奇手里的药袋子,黎乔有点感动,张奇朝她的脚看了看,“你的脚还不适合长时间站立,应该多休息才会好得快。”
这也是为什么张奇催她坐下来的最主要的原因。
黎乔不是个八卦的人,张奇当然更不是,两个人都没有提到秦小曼和苏飞昀。
张奇在黎乔这里都喝了两杯蜂蜜水了,还没要走的意思,黎乔就有点急了,她明天还要上班的,再不睡要起不来了。
“张军医。”黎乔斟酌了下用词,对坐在沙发上精神状态好到令人发指男人道,“时间很晚了,你还不困吗?”
她这是在变相的下逐客令,她以为能写出那么高深难懂的医学论文的人,肯定能听得懂,哪里想到,张奇一扬眉,“我不困。”
黎乔,“……”
没办法,她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大半夜没睡的结果,就是她第二天上班差点迟到不说,还顶着两只熊猫眼。
坐在她斜对面的王如梅,左右看了看,确定“李莫愁”没有神出鬼没的出现在附近,压低声音问黎乔,“看你一直在打哈切,昨天晚上做贼去了?”
也不怪王如梅那样说,谁让她今天不仅顶着对熊猫眼,哈切不断,还拖着条残腿,的确像是做贼被抓的后遗症。
“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我昨天晚上不是去做贼,而是和帅哥聊了几乎一个通宵。”黎乔小声说完这句,就把视线放到电脑屏幕上。
现代人的上班,基本每个都对着电脑,像黎乔这样在报社上班的,更是离不了电脑。
王如梅比黎乔早一年到报社,比黎乔大了两岁,至今未婚。
大概是大龄女青年的通病,想着都挑剔了那么多年,越是成了大龄,越不愿意将近,结果就会导致恶性循环,越是不愿意将就,年纪越大,自然越难找合适的。
王如梅最近家里逼得紧,对男人分外敢兴趣,听黎乔说是大帅哥,两眼都放光了,“多帅啊,有机会介绍我认识一下吗?”
她以前的目标是高富帅,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结果呢,在残酷的现实打击中,她只坚持了最后一条“帅”。
男人一定要帅!
用王如梅的话说,虽说只要是个人,都是要变老的,那就不如找个养眼的,看着他慢慢变老。
黎乔目光锁在电脑上,没看她,“你真相信啊?”
王如梅自言自语道:“我就说了,在这帅哥都跑去当兼职牛郎的年代,哪里还有帅哥愿意陪着聊天的。”
想到了什么,她干脆跑到黎乔的格子间边上,神秘兮兮道:“黎乔,你不会也去那种地方了吧?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有种做女王的感觉?”
黎乔觉得她真无聊,把头从电脑面前抬起,看了她一眼,道:“你整天都在想什么?”
王如梅有点自讨没趣,“黎乔,你也不能怪我会朝那方面想,实在是因为我们这里有个人,她的的确确就非常喜欢去找少爷,我听说啊,她就喜欢当女王的感觉……”
看她说个没完,黎乔忙打断她,“快去干活,不然今天晚上又要加班了。”
王如梅缩缩脖子,回了自己的格子间。
黎乔打开邮箱,脑子里闪过王如梅说的话,她说的那个喜欢去找少爷的人就是“李莫愁”。
整个报社,没有一个人知道“李莫愁”到底几岁,有的人说她今年已经五十几了,只是保养的比较好,看起来像三十多。
还有的人说她今年才二十几岁,因为心事重,就显老,看起来才像三十几岁。
不管报社的人怎么猜测“李莫愁”的年纪,她看起来都像三十多岁。
三十多岁的“李莫愁”未婚,这在报社,甚至在同行,都不是什么秘密。
据说“李莫愁”至今未婚,不是因为曾经被情伤过,或是要求高,而是因为她喜欢玩,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去夜场找少爷。
刚到报社,听到这样的传闻,黎乔还不相信,后来她为了一片稿子,不得不进夜场当“卧底”,亲眼看到烂醉如泥的“李莫愁”才相信那个传闻。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生活,不管对和错,旁人都无权去干涉和评价。
脑子开始不受她控制,因为那张俊美的脸再一次出现在她眼前,成功的把“李莫愁”踢到旮旯角落。
再次想到昨天晚上的事,她觉得有点丢人,像张奇那样的顶级大帅哥和她坐一张沙发上,她居然睡着了,而她自己浑然不知。
等她醒来,外面已经天色大亮。
刚醒来的大脑反应总是要慢一点,她在沙发上坐了大概十秒,忽然听到厨房传出声音。
难道进贼了?
如果真是,那贼的胆子也太大了点,青天白日,也不怕被发现。
两只脚落到地上,她才知道自己刚才是躺在沙发上的,而她身上……惊悚了,居然盖着她床上的被子。
盯着身上的被子看了两秒,昨天晚上的记忆回到了脑子里,她终于想起啦,睡着前最后看到的人是谁。
她为什么会是躺在沙发上?为什么身上盖着被子?答案很清楚,是叫张奇那个年轻的军医。
唉,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大清早,黎乔忽然就感觉到脸开始发烫,有点难为情。
厨房里再次传来动静,这一次,伴随着声音,有个人从厨房里走出来。
看清来人,黎乔再一次惊悚了,毫不夸张,她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张奇哪怕被她盯着看,而且是一直盯着,表情依然很淡定,“吃好早餐,我送你。”
黎乔又愣了两秒,小声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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