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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 [精校出版] (漪微)


“回去我帮你缝!”微婉兴奋地大喊。
“你……会缝?”
“我学会了好多事呢!”
时间不早,毅凡执意今天要回酒店。她同意了,毕竟是真的晚了。阿泰内广场酒店的阿斯顿马丁正候着,但她可不想坐,她怂恿他,我们乘地铁!
人人都说午夜的巴黎地铁不安全,这是事实,但她有男朋友,所以什么都不怕。
毅凡好多年不乘地铁了,被她牵着入站、买票、出站,还很好奇地东张西望。巴黎地铁建得比较早,设施都好似古董,进车厢要抬下脚,车厢里面则狭窄得好像一截截管子。是的,地铁没有被翻新过,翻新什么的,不是法国人会做的事。他们并排坐着,十指相扣,她累了就可以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他们在13号线Brochant站下车,距酒店的步行距离大概有三公里。不长也不短的步行距离中,他讲工作的事和家里的事,最近的投资收益很好,但继母和继弟让他头疼,而她则讲实习的事和学校的事。
他攥着她的手,放进了大衣口袋。
到酒店时已经凌晨,她碰到枕头就睡熟了,接近日出时醒了一次,他果然在床的另一边,那很熟悉的位置。
再醒时芳香满屋,她洗漱好,披着他的衬衫走到厨房,发现这人正一本正经地烧蛋炒饭,兴致很高。见她过来,他骄傲地摊开一冰箱材料,说他有火腿、蘑菇、洋葱、虾仁,可以全加进去。
“提前叫人准备的?”
“没有!我今天早晨去附近的市场买的。”他扬了扬手里的锅,“这个是跟Ducasse先生(阿泰内广场酒店的名厨)借的。”
“哟,您法语长进了嘛,都能买菜了。”
他实话实说:“那倒没有,不过肢体语言全世界通用。”
他买了一大包洋葱,和她一样,他也不知道一餐饭要用多少。他还很惊讶地发现,原来锅有这么多的尺寸。他掌握不好油的温度,于是第一锅冒了烟;第二锅,蛋打得不够快,结了块;这第三锅正做着,她就出来了。她索性就跟他一起做,在加不加味精这件事上,吵了回嘴。吵着吵着,他们开始对着罐子好奇地研究。
他认真地琢磨:“你说味精到底是什么味道的?”
她也很怀疑:“不知道。不过,他们说汤有鲜味是因为加了这个东西。”
两个人像偷吃的孩子,各自用指头蘸了点,放在舌尖,品了品。
“没什么味道嘛!”
他决定不加:“反正这东西不健康。”
她使劲回忆,好像陆盛是加过味精的,不然,是盐?
“不加的话,不鲜怎么办?”
“鸡蛋本身的鲜味应该就够了。”这人还死固执。他一口咬定,在家里的时候请了名厨来教他烧饭,还请的是一般不轻易出山,要有交情才肯出山的名厨,所以他的决策肯定正确。她毫不留情地挤对他,名厨就教出这么个蛋炒饭炒了三锅才能吃的高徒?真给人家丢脸。
两个人七手八脚之下,将近中午才吃上早饭,但别说,味道还真不赖。
“哎,毅凡,我们真是错过了好多有意思的事。”
“我不觉得啊。以前没干过的事,现在跟你一起学,多好。”

饭后,她自告奋勇地去洗碗。看来,餐碟瓷碗什么的,他也一并跟Ducasse先生借了。她还记得这些水滴形状的小钵,瓷碟底隆起的蛛网般脉络。Alain Ducasse,这位大神级美厨常住在阿泰内广场酒店内,有同名餐厅。旧日里,她还顶小顶小的时候,如果圣诞时在巴黎,她就会和养父母,哥哥姐姐一起去享受Ducasse先生的款待。圣诞夜和新年夜的晚餐,他对每位宾客要价一千二百欧,父亲有时会点一瓶Dom Pégnion。这样,则要额外再付三千欧。她只记得菜肴有阿尔巴白松露,浓汤焗小龙虾,还有瑞士甜菜小贝肉。
如果你住在阿泰内广场,Alain Ducasse的餐厅是第一选择。但毅凡不太喜欢那里,这种强制宾客着西服打领带的地方,他都觉得太装模作样了。所以,自打巴黎成了他和他家小婉儿同学两个人的天下后,他们就挪了窝,去了另一家——Le Relais Plaza. 这家位于蒙田大道21号,离香榭丽舍大剧院只有几步的距离。这里的气氛就有朝气得多,没有着装要求且娱乐活动多多,有DJ助兴。他们吃黑木提亚海土豆配黄油菌,布列塔尼龙虾肠,枫露奶油慕斯,香梨派,金山干酪,价钱要便宜一半,而且还让他们吃得足够开心。
那些东西虽好,但吃过就会忘记了味道。在这些顶级餐厅,吃什么都要配上里海鱼子酱。在父母兄姊面前,她总是吃得很开怀,好像很享受,但她都没跟他们讲过,生平吃过的最佳惊喜美味,其实是去纽约看怡风时,在街头买的玉米卷,那里面的炸薯条和番茄酱超级好吃!
她也没讲过,比起在高雅地方因为等一道一道上的菜而开始发饿,或觉得不对胃口却不敢说,和朋友挤在小公寓里分享一块“私房菜”鸡肉馅饼,还有第一次亲手做出一盘蛋炒饭的时刻,才更能让她感到喜悦满足。
这些,才是她一辈子不会忘的绝世佳肴。

大概她不出声音地洗碗洗了太久,汤祖宗等得不耐烦了。他走过来,让她放下,他来洗。眼见他穿着灰色的毛衣,个子高高,笨手笨脚地料理着锅碗瓢盆,她一时情不自禁,踮起足尖,但她还没够到他的嘴,他就躲开了。
她气得跺脚:“你躲什么啊!”
这位爷撂下碗碟,迅速地擦干净手,搂住了她的腰,拉近自己。幸好这厮没敢再把她按在墙上,不然被断子绝孙脚伺候的话,那可怪不得她。
吻了几秒钟,他怒不可遏。
“易微婉,你不咬我会死吗?”
“你迁就我一下会死吗?”
为接吻这点破事,他还要吵多少回啊?他都不许她主动,那她施展一下吻技又怎么啦?一个大男人皮糙肉厚的还怕咬,好意思吗他。
见她不知死活地又要凑过来,他把丑话搁前头了:“我严肃认真地告诉你,你再敢咬我,我就咬回来。我要是咬你,那就不仅仅是嘴了,后果你自负!”
她吐了吐舌头。
谁知道丫奉行的是犬类动物的“你咬我我必咬回你”的政策呢……但其实,听起来还挺刺激。她回想起和怡风的对话,心狂跳起来。丑媳妇总要见爹娘,小情侣也得滚滚床,烂泥给它使使力扶上墙,说不定就床前大好明月光了呢,横竖横,不试是不会知道的。她老鼠一样滴溜溜地跟在他后头,他走进书房翻开了电脑。装什么正人君子,他勾引他前女友们的那些花招,还不都是她参谋的?她左晃一下右晃一下,索性跳到他的面前,表明了狼子野心。
“毅凡啊,其实……那也不是不可以。”

汤毅凡随即建议她,如果一身精力没处发泄,不妨回到厨房,继续洗碗。丫说这话的时候可谓冷酷到底,连眼皮子都不屑从电脑屏幕上抬起来看她一下。
他在刷他该死的邮箱。

他太过分了。
她继续洗碗。这几个盘子,他们两个人洗了快一整天都没洗干净,真够出息的。凭她跟他某几个前女友的酒肉朋友程度,她碰巧知道他哪个都没放过,就连怡风都说,他不属于公子里面中规中矩那一拨的,怎么到她身上就兴趣全无了?她委屈地想找面镜子照照,是变丑了吗?
又或者,是因为实在太熟悉而不能产生吸引力?她数学并不好,但粗略一算她得出了结论,人生中大概有那么十二分之一的夜晚,她是和他同床而眠的。好吧,如果他对她有过那么点兴趣,那该发生的早就发生了。错了,全错了,从一开始她就不应抱有希望,这爱是不会有结果的,他们早就注定了不该在一起……
洗碗的三十秒钟内,易微婉小姐凄凄惨惨戚戚地将人生观爱情观推翻了无数次。
汤毅凡毫无察觉,在书房里吼了一嗓子。
“婉儿,给我倒杯茶!”
“你没手啊不会自己倒!”
她这么拧巴,这么纠结,这么伤感,他就没事人似的,什么也不担心。为什么每次都这样?
半个小时后,汤毅凡发好了他的工作邮件,精神抖擞,肢体灵活。天色还很早,他问她想不想出去走走,说他刚刚查过租车的网站,他可以租一辆,带她穿越边境,去比利时探个险。她翻翻白眼:“您那车技,算了吧。”
这位爷很不满:“对我怎么这么没信心?”
汤毅凡出门在外时,需要司机是有理由的。他的驾驶技术加上她的方向感,那就是路痴二人组。易微婉又觉得人生悲哀了。
“汤毅凡,我们俩要是有孩子,你千万得给他配个雷达部队跟着,要不然他得迷路迷到月球上去。”
“你太高估他了,我觉着他最多到个怀柔,就得乖乖回家。这不是坏事,省得您生出来的那些孩子都爱跟家里决裂,离家出走。”汤毅凡为证明他长了手,开始动手泡茶,“那你说,今天下午干什么。”
微婉耳边回荡着怡风的“你们就做一下午爱嘛”的恶毒建议,万般想不到他会拒绝跟她做爱,越发生出一肚子的火。她没接他递过来的瓷杯,起身去拿外套:“我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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