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晨起,她做出了一个决定——搬出去住。
下次他到巴黎,会发现她没有在原地等他来看她,他会郁闷好半天,嘀咕亲爱的小婉儿同学又生气了,可到底为什么呢?而那时,她将会得意地笑上很久。
找房子不是难事,她有很多酒肉朋友可以帮忙,而且她对住处的要求并不高。或许她搞不定一个汤毅凡,但她强悍到连专抢华人的美丽城地区的恶霸都丝毫不怵。最终她安顿在13区某处,一个大学生的聚集点,身边都是些生活乏味、毫无趣味且胆小如鼠的外国学生。这间小小的公寓,统共没有阿泰内广场芭比房的一间浴室大,没有空调,弹簧床咯吱咯吱地响,地板像被一把钝刀刮过。赶上雨天,还会有些昆虫来做她的室友。但她觉得很舒服,只要想想汤毅凡下次来到阿泰内广场,发现人去楼空时脸上的滑稽表情,她就觉得一切都很值得。
那种为伟大事业壮烈牺牲的慷慨激昂,让她整个人幸福得像热气球般膨胀升空。她盘腿坐在麻布床单上,咬着超市买来的巧克力松糕。
不用说,她在所有合同上都填了他的手机号码作为紧急联系人。但她说服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事——当时安东尼不在她的身边,而是在为一个名叫丹尼尔-朱力安·德·费内的无耻杂碎服务。
这太不公平了,在她大伤元气,最需要一个年长亲人的照顾的时候,她却不得不打电话过去,和丹-朱先生对骂。如果说易微婉是在巴黎开始变得强悍粗鲁,那么她至少可以一口咬定那罪魁祸首,就是他让她不得不在这失败的人生中,抓住别的亲人,不敢放手。
“等等,您是……那个Vivien?我们是同学不是吗?”
“随便吧。总之您是否可以帮我这个忙呢?我真的很需要安东尼!我敢肯定您可以找个别的什么人来帮您策划这次的沙漠之旅,买上一打镶满钻石的俗气到家的玛莎拉蒂来败光家产,拜访个把长得像猴子的酋长,参加食人典礼只因为您生活缺少刺激,没有某个男人把您的心踩碎一地。”她一口气说完。
丹-朱该死地沉默了。“您说的这所有事,都跟我没关系。可是……我还没有听过哪个法国人可以把法语讲得像您这样快。”
关于法语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对方说“滚开”。与此同时,用敬语“您”的动词形式来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礼。
某种意义上,她跟汤毅凡用汉语也可以做到——
所以,汤毅凡,滚吧您。
“我有个提议,我们明晚可以一起吃饭,我很乐意将您的亲人还给您。”挂电话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还没有想起我是谁,请Facebook我的名字。到时见。”
丹-朱的提议的确非常好,她顺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学历、个人爱好,甚至还有他每个前女友的名字。她读了他发表过的所有网志。她从网络上了解了关于这位同学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欢的花是黑色的兰花,最喜欢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钟爱的电影是《公民凯恩》,他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哥。她从前并不真正认识他,如今却开始关注了,而且还不免真心地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惊叹。
现在她没办法再将毅凡当成最好的朋友了,那么这个空缺该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见面之后,她觉得丹尼是个格外讨人喜欢的男生,这足够让某人吃个小醋,认识到他也不喜欢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调,觉得命运该从这里开始转好。
她在床上轱辘来轱辘去,打电话给毅凡:“毅凡哪。”
“……好好说话,我瘆得慌。”
她低声骂了句娘。
“汤毅凡!”
“这回对劲了。什么事?”
“我有男朋友了。”
“哟,哟……那敢情好。”
原来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这位爷啊。她还有话说吗?还有话,可说吗?他索性贴张纸在她脑门上算了,上书四个大字:一厢情愿,最后再盖个傻子认证的大号红戳。
“汤毅凡。”
“哎。”
“你就是一个混蛋,以后你再也别来烦我了。”
18
她挂了电话,似乎该哭一场,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种败得彻底的颓唐,以及输到底再也没什么好输的释然。她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与偏见》,不是读书而是看电影。伊丽莎白以为自己爱上了魏肯,但那不过是女性虚荣心被满足所带来的错觉。最后,她的真爱是从前被她忽略的达西先生。有人说你在遇到王子之前总要先吻几只青蛙,她由此认定,汤毅凡就是她的魏肯与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亲切温和、风度翩翩的丹尼尔-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么来着?
没关系,她有充足的时间去了解。
她要跟他约会,而且要,没错,把妆化得跟熊猫一样。
诚然,丹尼有缺点。他骨子里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会讲英语,但乐于装作不会。假期到了,他开着他的法国车,去到他位于南法蓝色海岸的别墅,去吃他的法国食品和看法国电视节目。对于他来说,巴黎以外皆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没亲眼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抢夺安东尼时她猜测的所谓沙漠之旅,最后其实只是戛纳电影节一个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们的漂亮朋友,你有时很难看出他对哪一个更上心。法语中,喜欢与爱是同一个词,但她都不在乎。他对她,对所有人高调地宣称,她是他的女朋友,这多么好。
面对每天放学都可牵住的手,她渐渐戒掉了每月一两次的吃喝玩乐。只偶尔在夜里,她会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么近,也是从没有牵过手的。
他们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来巴黎,一定要见见他。”
“不用了。您什么胃口,没人比我更清楚。。”
然后她安静地听他自得其乐地回忆,心就像在海边行走着,随着潮涨潮落,最后却渐渐平静了。她早就该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没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现在也不会在乎。因为他从来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样那样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们都不一样。这次,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样”这三个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细说了丹尼的千般万般好。这回换他安静地听,连不耐烦都没有一丁点。
她听着自己原本虚高的声音逐渐低落,这样她便听到他在电话那头的呼吸声,平缓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汤毅凡,你不重色轻友,我可是很重色轻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时候别忘告诉我。”
自那以后,他每月两次的巴黎之行,变成了每月一次,后来甚至更少,她死撑着不再给他打电话。起初她不改Facebook状态,自网络上面绝迹,装作恋爱甜蜜到无暇上网。后来她忍不住,但凡考个试、挪个地儿、心情有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跑上网去叨叨两句,广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现在尽可能多的地方,装作完全不刻意的,让他看见。在这件事上她颇花心思,尽管得到的往往是扫兴的结果,但她乐此不疲。
在那段关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觉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觉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种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间,他不会在她心口安一个摄像头,窥探进进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宽容地对待她的心不在焉。他们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娱乐场所,聊他们都感兴趣的话题,兴致高时还抓起麦克风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满堂喝彩。从不吵架,从不冷战,他们的相处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让她怀疑起了跟汤毅凡那欠收拾的这二十年里,他们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称作朋友。
老天作证,丹尼绝不会拿她当沙包一样,丢来丢去。
她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幸运,虽然来得晚了点。
[当你长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为,你已经不再重视他时,现实会给你一记耳光,嘲笑你伪装的坚强。]
打破这种宁静的那件事,来得没有任何创意,无非是汤毅凡居然真的有了女朋友。看来,他爱上的女人最终还是抵挡不了他的诱惑,从了他。这本来就只是时间的事,她居然掩耳盗铃地遗忘了这么久。
在微婉和毅凡这两个孩子之间,安东尼一向是一碗水端平,不会偏宠任何一个的。但这次,安东尼更偏爱微婉而背叛了毅凡。老人告诉她,毅凡上个周末来了巴黎,但没告诉任何人。
微婉相当地震惊,因为他根本没给她打电话,也压根没让她知道他来了。被蒙在鼓里的“任何人”,竟然包括她。
汤毅凡,见了另一个女人。
微婉怒不可遏,在意识到自己完全没资格生他气之前,她歇斯底里地咆哮了一阵子。后来她坐在床上,流着泪,试图把卡在胸腔骨里头的那颗心,用涂了指甲油的手给挖出来。别这么难过,好不好嘛,她安慰自己,就算他有了女朋友,他最重要的女人仍然只有一个她易微婉。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他自己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