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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 [精校出版] (漪微)


这话一出口,不知怎么的,她突然就醒了酒。而且,她也真的就一脚踩空,一跤跌下去了。她最后清晰地看到的东西,是白阶上朱砂画一样的血印子。
还没失去知觉的几秒内,她想起了童年时那辆车子冲进大海之前的一些事情。那些母亲说的话,她虽听不懂但其实她记得很深。直到今天,她才懂得那些话的含义。因为恶名,没有制片与导演敢再用母亲当电影里的女主角。而若她只是一个人,她还可以如花蝴蝶一般周旋在男人中间,活得潇洒自在。但她不是独自一人了,她有了负累,她要买奶粉和尿片给女儿,她甚至还想买很华丽的小裙子和会发声的字母书。比起演员,她一直认为自己更加像诗人,然而她不得不将写满诗句的纸片和自己的梦想,一起丢入马桶中,冲进下水道。
出浴的母亲,在白色浴缸中留下了血痕。母亲在哭,却喝令幼女不准哭。
“你到底懂些什么呢?”
易微婉知道的,她生下来就是一个祸害,是别人的拖累。她是一只毒蜘蛛,织出恶毒的网,将萤火虫困在了其中,动弹不得。而母亲,就是那只萤火虫。母亲气的是,这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竟也有哭的权力;气的是,她们母女的哭泣,都对现实没有任何的帮助,她们一贫如洗,朝不保夕。
“在你来之前,我有多美好的回忆。男人看到我的眼泪,他们就会赠我珍珠。我的眼泪,曾是珍珠。”
母亲披着浴袍,对她喃喃道。

易微婉醒来时总算没有躺在地底下,而是躺在了汤毅凡的床上。他坐在她旁边,问她怎么样了。
她想了想,说:“我要去巴黎了。”
他声音沙哑,看着她的眼睛说:“不对,刚才你说过另外一句话的,是什么来着?”
“我说,如果你娶我啊。”她揉揉头,确保这厮不是给她伤处贴个透明胶就了事了,他一向觉得她是海绵做的,软是软,但摔不坏,“您天天讲笑话,还不许我讲一次吗?”
汤毅凡点了好半天的头,让她都觉得他再点下去,就会跟她一样脑震荡了。
点好头,他站起来转身就走。她听着那砰砰砰下楼的声音,跟机关枪似的,她以为他像哥哥一样,就这么走了。
可没多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个小盒子。他把她右手拽出来,攥着她的手,用她拇指在上面按了一下,然后开始哔哔地按各种键子。
“Entry Authorised.”机器女声道。
她错愕一秒,忽然明白了他在干什么。
每次进这房子,他都是在门口旁边的盒子上摁一下,然后门就开了,还有个巨温柔的女声说,Welcome back。
她问:“让我帮你看房子是吧?”
“嗯。”
“好的。”她答。

她卷被蒙头:“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三十分钟之后。”
“那您十五分钟之前就该去过安检了。”
“湾流刚落地。”
他的私人飞机是湾流G650,她极爱他的湾流,因为它有超大的窗和超小的空噪。他接手的时候,工程师介绍说,如果再快一点点,它就可以追上声速了,但这并非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们让它保持在声速以下。有时当湾流爬升到了万米以上的高空时,他会下令向下俯冲,然后在那瞬间追赶声音。她问,是不是大于声速就可以让时间倒流?他答,傻子,那是光速。
他还说,让时间倒流干什么?过去的事,该忘的就忘,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又是这句话,她恨死这句了。
“怎么这么急回去?”
“我爸要结婚。下回你再去,就有个弟弟给你玩了。”他翻手腕看表,“得,我走了。好好爱护这房子,说不定我妈的幽灵半夜会来看你,反正我知道她总来看我。”
原来是这样,父亲又要结婚了。他在母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对着水面,默不作声地怀念她。
其实,他也知道,有些事是必须记一辈子的。
她叫住他:“可我就要去巴黎了,我不能一直在这里。”
他对她眨眼睛:“这话说的,我也不能一直在这里不是?一直在的就只有这房子。你让她知道你没事,这就够了。”
那时微婉知道,他是在谈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不像她的母亲,他的母亲并非是困于蛛网的萤火虫,而像是卧室中几十年不曾走错一秒钟的古董钟,严苛但平和,永远面朝同一方向,不改初衷。或者可以说,不是她在替他看管房子,而是这房子里的什么人,在替他看管她。
“那要是让她发现我住在这儿,我怎么说?”
“不用说。”他答,“该说的,我都跟她说过了。”

“行了,别婆婆妈妈的,就一婚礼我又不是不回来了。巴黎九月才开学,咱来日方长着呢。”
说这话,他自己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她知道,他还是个孩子,相信自己所编造的谎言。但不知怎的,“来日方长”这四个字,却奇怪而悲哀地,始终最适合他们两个。

毅凡走之后的第二天,微婉对怡风这样说:“我决定找份工作,这样就可以养活自己,不用家里养我,我也就不用去巴黎了。”
怡风想也没想就回她:“你被认可的学历,大概是中学学历,可能连中学学历都不算哎。我不知道大陆认不认你的home school课程……”
微婉蔫了,恨恨地嘟囔:“可从来没人告诉过我,在中国是要考大学的。”
十八年以来她都是姐姐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本来她觉得,只要努力地学习姐姐就不会错,可如今看来,这却是最大的错。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你就选错了方向,那么即使你努力了,错的依旧还是错的,甚至会连希望也是错的。如果你因此而有了安逸轻松的错觉,那么这绝绝对对是更错的。哥哥的意思非常清楚,如果她不去巴黎,住在规定的地方,读规定的学校,那么就算她在这里饿死,家里也不会再为她出一分钱的。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不去巴黎念书呢?我下个月回纽约,这里还有什么人能让你留下?”
“毅凡啊。”
“那你跟他走啊。”
“那也……太麻烦他了吧。”
“虚伪至死啊你。”

易微婉一向不会对事情严肃认真地担心超过半个小时。
她在经过了最初的沮丧后,这事马上就转变成了不可思议的历险。“我要找工作”这五个字,让她新鲜得喜不自禁。据说人在被虐后或多或少都有快感。她的快感就是,十几年后自己终于换了一种模式生活,真是太刺激了。在指责了她以后,怡风也被她的热情所感染,开始专心地帮她思考可以做的工作。不学无术的易微婉小姐,除了还过得去的端正脸蛋和妖娆的身材之外,会做的便是打扮、购物、玩乐和社交。另外,她会讲英语、法语、意语,还有一些别的。
她没有深度,从不多想,却也因此而招人喜欢。她能在姐姐汪凌茜身边健康地长大,这意味着她对名流的怪脾气有着超高的忍耐力。她有跟各种名模影星打交道的经历,那些名模影星一半是姐姐的派对咖,一半是毅凡的前女友。她有个曾是传奇巨星的生母,她一生下,虽被剪断脐带,但是剪不断的是她与演艺圈的纽带。
怡风建议:“这么说,你是很适合去那些商业电影里演花瓶角色啊。”
“你想什么呢!”她咬扁齿间的吸管,“我适合做的是艺人助理!”
之后,她便开始催促怡风翻开手机通讯录,怡风能说得上话的,一概让她打过去问是否需要艺人助理。她自己是不敢打的,电话是汤毅凡暂借给她用的,她可不想在他手机里留下这些绝望的呼叫记录。
老天助她,也是怡风这个念戏剧文学的姑娘巧舌如簧,在M1nt打烊之前,怡风成功地将她推销了出去。对方是个半过气的男星,年近三十,几年前与一个半红不黑的女演员闪婚,后者没多久便将他吸空,随后将他一脚踹开,嫁了个洋鬼子。最近他拼命求上位,如今也颇有成效,拍了一部大热的电视剧,重新回到了公众的视野中。怡风从前跟他一起玩过几次,他虽然并不聪明,但演技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人品佳。他这么爽快地一口答应给她,她有些喜出望外。
那晚她和怡风点的酒是“绝对惊奇”,Absolut Wonder,果然生活就这么惊奇!
怡风忍不住地警告她:“这个人哪,我听说他最近想乘胜追击,搞出绯闻攻势来宣传新剧,说不定他就瞧上了汪家的千金,我怕有诈。”
“怡风你也不是没见过他,胆小的很,他不敢怎么样的。”
这时侍者拿了账单过来,习惯性地递给了微婉。她愣住了,幸而怡风机灵,马上接了过去,掏包取卡。在侍者奇怪的目光下,微婉尴尬地无地自容,好像全世界都还有这样的记忆,无论是谁的场子,易微婉总是豪爽给钱的那个方,可她现在再也不是了。
几周后,怡风离开上海的时候,微婉的助理业务已经干得有声有色。虽说人人都认为服务业从业者理应细心到位,被人打骂不还手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若是换了他们自己去做服务业,怕是他们会对顾客们咬牙切齿地诅咒,就好像自己不曾是这作威作福人中的一个似的。所谓的助理即是明星的保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待命,没有上下班之说,而微婉还多了另一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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