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额头受伤了!”任小可大叫起來。
楚风努力吐出一句话,“沒事,额头的伤是小事,现在胃疼,可能是刚刚吃坏肚子了,又动了手,胃病犯了吧。”
任小可有些内疚的说:“都怪我不好,不应该带你去吃路边摊的。”
楚风努力撑出个笑容,“沒事,不怪你,是我的肠胃还沒有适应国内的美食。”
任小可朝前边看了看,“前边不远处就是我家了,要不去我家休息一下,我顺便给你的额头上点药,不然伤口会感染的。”
“怎么就开始邀请我去你家了?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楚风开玩笑的说着。
要不是顾忌到他身上带着伤,任小可真想马上踢他一脚。
“好了,”楚风把任小可往怀里一揽,说,“前边有家药店,咱们去买点药,你帮我擦一下就行,不用去你家打扰你。”
他说的一本正经,真诚到让任小可居然有那么一秒钟的感动。
药店里灯光很亮,任小可这才发现楚风额头上的伤挺严重,已经有血流到脸上凝固起來。
她心里一紧,皱了皱眉头。
因为太着急楚风的伤,任小可几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看药的作用是什么,一股脑全都往篮子里装,到了结账的时候,已经是满满一大袋。
任小可已经掏出了钱包,刚想付钱就被楚风拦了下來,他拿出卡递到收银员跟前,说:“刷我的。”
任小可一把抢过他的卡,一脸严肃的看着他,说:“你要是这么见外,那我就不管你了,你自己上药吧。”
楚风还是第一次看到任小可这么认真坚持的样子,他笑了一下,点点头,把卡收了起來,再最后结账的时候,又伸手从收银台旁边的货架上拿了两听啤酒放到篮子里,说:“那就顺便一起付了吧。”
任小可有些诧异,“你不是胃疼吗?还能喝酒?”
“当然,包治百病。”楚风煞有介事的说,就算额头上有伤,就算脸色苍白,依旧挡不住他的帅气。
“怎么跟个小孩儿似的任性。”任小可嘟囔了一声,还是付了那两听啤酒的钱。
今天的月色不错,虽然刚刚经历了那么多不愉快的事情,楚风的兴致还是很好,面对着夜晚的凉风深深的吸了口气,拉起任小可说:“走,咱们去路边坐坐。”
大晚上的,在人群來來往往的街头随便一个路口席地而坐,这大概是任小可长这么大以來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她还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來來往往的人都在盯着自己看,生怕遇到熟悉的面孔。
楚风倒是很自然,似乎对这样的事情已经是轻车熟路,他把脚往前舒展的一伸,拿起一听啤酒就要打开。
任小可马上抢了过來,“等下,先把胃药吃了,然后我帮你上额头的药。”
她一脸认真,楚风不敢不答应,小声说了句,“怎么跟我妈似的,”然后一仰头吃了她递过來的药。
任小可先用酒精给他额头上的伤口消毒,伤口并不大,可是有些深,周围已经形成凝固的血伽,拨开还能看到里边鲜红的伤口,她的动作已经很轻,但是酒精一碰上楚风的额头,他还是疼的一缩,轻轻吸了口气。
“弄疼你了吗?”任小可马上停手。
“沒有,”楚风摇摇头,“你手法那么轻,哪里会疼。”
任小可眼神如此专注,距离那么近,楚风看着看着眼神就定在了任小可脸上,她的眼珠很亮,在月光的照射下愈发显得清明,干净的会让你心里一动,突然产生一种想呵护这份纯粹的冲动。
可能是被酒瓶砸昏了头,楚风一个冲动,身体往前一探,想吻上去。
任小可并沒有发觉,这个时候恰好低头换药,不偏不倚的躲过这个突如其來的吻。
等她再次抬头的时候,楚风已经冷静下來,直直的坐着。
任小可边给他上药边说,“刚刚其实我们沒有必要和他们起冲突的,避开就行了,干嘛非要把自己弄伤啊。”
“我就见不惯这些人这种不要脸的嘴脸,要是其他的也就算了,可他们刚刚明显是朝你來的,已经造成了侮辱,这还能忍吗?”楚风想起來还有些生气。
“有什么不能忍的,反正我也沒什么损失嘛,倒是你,你看看,为了我弄伤了你自己,这不是让我欠你一个人情吗,我怎么才能还清啊。”
“以身相许呗。”楚风沒皮沒脸的说了一句。
“那我岂不是亏了。”
“什么意思,你是说我配不上你吗?”楚风一本正经的瞪着眼睛,把任小可逗得笑得停不下來。
玩笑话说完,楚风又认真起來,“我说真的,你不用觉得愧疚,这点小伤对我來说也沒有什么,在国外伤过无数次比这还严重的呢,我不是也熬过來了吗,我这人就是正义感太强,见不得一点不好的事情,非得管这些闲事,再说了,我身体多好啊,这么点小伤就当做是开胃菜了,我才不像那个盛季南呢,娇滴滴的经不住打,要是今天换做他,可能咱们就不是坐在这,是已经在医院里了。”
任小可扑哧一声笑了出來,“你这么明目张胆的损他,不怕我去打小报告啊?”
楚风假装惊讶,“咱们都已经是生死之交了,难道你还不站在我这边吗?”
“行了吧你,我以后可是再不敢和你出來了,你那么冲动,谁知道我是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水深火热中要随时准备着应付各种突发状况呢。”
楚风马上作可怜状,“你怎么那么狠心?以后我请你吃饭你也不和我出來了吗?”
“嗯,不出了。”任小可坚定的点点头,手上一用力,擦完最后一点药,把棉签扔了。
第064章 陈年旧事
楚风突然对刚刚发生的事情有些好奇,憋了好半天还是忍不住开口问:“诶,刚刚那个男的,和你是什么关系?”
任小可本來就心大,有什么事都不会记在心上,现在满脑子都想的是楚风头上的伤,早已经把齐远丢在了脑后,楚风突然一提,她一股怒气就冲进了脑袋。
“那个不要脸的家伙,叫齐远,是涵涵的男朋友。”任小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
“涵涵?是谁?”
“她叫陆之涵,一个大美人,是我最好的朋友,大概一个月前和齐远在一起的,她很爱他,可是,我已经撞见齐远两次出轨行为了,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任小可垂头丧气。
“这有什么好犹豫的,直接告诉涵涵呀,难道还让她一直被蒙在鼓里,被这种男人耍的团团转吗?你怎么想的!”楚风敲了敲任小可的额头。
任小可哎哟的叫了一声,揉揉额头,说:“你不知道,涵涵可比我聪明一百倍,连我都能发现的事情,她难道发现不了吗?既然那么长时间沒动静,应该是很珍惜这份感情吧,我怎么好去破坏。”
“那倒也是,”楚风若有所思,“感情这种事情本來也是冷暖自知的,别人帮不上忙,要是真的提醒了就有用,盛季南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
他万分感慨,更像是自责。
“盛季南?他怎么了?”任小可突然心就提了起來,害怕从楚风哪里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哦,沒事,一些陈年旧事,都已经过去了。”楚风安慰的朝任小可一笑。
陈年旧事,那就是说还是发生过对吗?
和感情有关的事情,无论何时提起來都像是心里的一个结,对自己或是对别人都是一种冲击。
“怎么了,想什么呢你?”楚风打开另外那听啤酒地给她,“來,咱们干一杯,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
“神经。”任小可轻骂了一句,接过啤酒喝了一口。
她向來是不喜欢啤酒的,可乐甜腻,白酒辛辣,可这两者都能刺激人最柔软的神经,是排解忧愁最好的利器,但啤酒不一样,味道太柔,偶然一丝苦涩更会增加心里的烦闷。
所以任小可很少会喝啤酒,如果不是和楚风在一起,今天这样的事情她这辈子都不会经历。
人的一生中,是不是一定会有一个人來到你身边,带你闯荡风雨,带你跨越高山游过大河,从千米之高跳下从深海探出身体呼吸,牵着你的手去尝试一切你未曾尝试的风景。
而未來是什么样,我还在等。
尽管晚上睡得很晚,第二天楚风还是按时起床,本想蹭着盛季南的车一起去上班,沒想到去敲门的时候才发现盛季南早走了。
“什么人啊这是,上班也不叫叫我。”楚风在心里骂了他一顿,只能独自打车去上班。
楚风以前不住在这里,后來为了盛氏,特地搬到盛季南的对面,这样无论发生什么两人都能及时的进行商量,省了时间和精力。
也就是为了买盛季南隔壁这贵的吓死人的别墅,楚风把自己的车卖了,所以现在,他要么步行,要么就只能打车去上班。
大概是的士司机走这条路走成了惯性,一路飞奔,最终楚风下车的时候居然还抢在了盛季南的前边。
他刚从电梯里走出來,就听到后边有员工在打招呼。
“盛总早。”
楚风回头,果然是盛季南,他还为早上盛季南沒有等自己而耿耿于怀,整个人站在门口挡住盛季南的去路,问,“你刚刚出门怎么也不叫叫我?情义真是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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