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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香袭人 (冢离)


  心无端的一酸。
  四年,之于我和他,完全是两个概念。
  四年,我忙着破案;四年,他在部队、在医院、思念。
  陆晋的背并不多肉,反而有些硌人。
  想起那天看到的景象,虽然肌肉很漂亮,线条优美,可他一点也不胖。
  “你喜欢什么花?”海风吹来,并不冷,淡淡的咸味腥味混着他身上的香味,沁人心脾。
  “我……我没有喜欢的花。”哪来的时间喜欢这些?忙着破案呐。
  “那你喜欢什么歌?”
  “我……也没有喜欢的歌。”
  我说完后,他叹口气:“你累不累?”
  “我被背着又怎么会累?”说完,我闭嘴,陆晋这不是问我累不累,而是问我——
  我活的什么都没有,累不累。
  在陆晋的低笑中,我哼了一哼,“人各有志。我就喜欢破案,怎么了?”我说完,还带着点儿自豪。他大约是听出来,也不争辩:“我带你去看电影。”
  我本以为是——
  去电影院。
  这事儿都是情侣做的,没想到我也有这一天,可是……陆晋却去了超市买碟、买零食。帅气俊朗如他,走哪儿都是频频侧目,奈何他面色如冰,身上又带着天然的贵和狂,无人敢近。而和陆晋买完东西付钱,看着陆晋钱包里的厚厚一叠——
  这人说谎咋不眨眨眼?
  说好的没钱,要吃泡面呢?
  骗子!
  “你不说看电影吗?准备去哪儿看?”看到碟片,再傻我也明白了,陆晋瞄我一眼,说了一个字——
  “家。”
  家?栾城,我暂时只记得那个公寓。
  可陆晋的车却开向了市区。那是个看起来很高档的小区,陆晋拿出卡上电梯后,我突然有种入狼窝的感觉。
  可现在——
  天色已晚,我还有的选吗?
  既来之则安之。
  12层的公寓,黄金楼层。
  进屋我的眼睛就不受控制的到处看……
  屋内设施简约整洁,几乎没有什么多余摆设,干净整洁的桌面、电视柜、沙发。处处透着清冷,却弥漫着陆晋身上的香。
  而不等我询问了,陆晋率先道:“在我回家之前,你就先住在这里。”
  平静无波澜的口气,说着板上钉钉的事儿。
  “新拖鞋在柜子里,自己拿。”他说完,提着刚才超市里买来的东西,走向厨房方向,“右上角的柜子里还有睡衣。”
  他说完,我已经打开了鞋柜……
  这一看,拧了眉。
  真的是新的鞋柜,新的女式拖鞋,日期标牌还没拆,是半年前……
  联合睡衣……
  难道说,半年前,他就已经给我准备好了吗?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把所有事情朝着自己身上套,下一秒,厨房里传来他声音:“别怀疑,那就是给你准备的,快点去换。”
  无以言表的感动袭上心头。缓缓的开了柜子,里面果然有一套女式的睡衣。
  时间,也是半年前……
  我在卫生间换好衣服后,走向厨房。房内各处都有他身上淡淡的香味,嗅着这味道,穿着睡衣拖鞋,我突然有种……
  家的归属感。
  好像我和陆晋是夫妻,生活了很久很久的夫妻。踏入厨房的时候,我脑袋里划过一些光影可我没有捕捉到。
  多久没碰过厨房了?似乎从失去那段记忆后,所有关于做饭的记忆都没了。
  “我……能帮点什么?”
  从开始敌意,到后来的朋友,生死之交,到现在,唐突的恋人,我在逐渐适应。我说完,到了厨房门口。
  桌子前,陆晋还是那身黑色衬衫,背影笔挺帅气,脖子修长白皙。
  听我说话,他才缓缓回头。
  上下看我后,神色满意,“什么都不能,随便干什么,别在这里碍手碍脚。”那口气明显的不乐意我进来,说完又补充一句,“再不走,我就过去亲你了。”
  这话一说,我赶紧转身——
  “那……那我随便转转了?”
  身后又响起切菜声,伴随他的笑,“随便,这也是你家。”
  我脸一红,赶紧走人。
  继而我发现件大事——
  这里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我磨了磨牙,正准备离开却看见了——
  我的照片。
  桌上的照片不是我还是谁?
  军训的、警校里的、讲座的、实习后的、第一天上班的……

☆、第114章 良苦用心(6)

  相片应是屋内唯一摆设,在床头柜上十分显眼,想不看到都难。木质框的边缘光滑细腻,照片是我在楼下倒垃圾的样子。偷拍的人离我很远,只有一个侧影。脸都看不清楚。
  只见得蓝色睡衣,披肩发,睡衣……
  和我身上的款式相近。
  一瞬间,心脏闷疼的地方。“喀嚓”一声裂开了缝。缓缓放下相框,我看着床里侧,里侧地毯上有一个书架,放着满满的相册。整整齐齐标注着:警校(一),警校(二),警校(三)……
  实习(一)。实习(二)……
  工作(一)……
  全是我。
  屋内安静极了,连我吞咽口水的声音都听的一清二楚。
  我跪坐在地毯上,看着这些照片,竟有些手足无措。无措四年间,他竟一直在暗处看我。手,缓缓抚摸在那些编排好的相册上,在充满他味道的卧室里,我几乎能感觉到相册上,他抚摸后的余温。
  最终,我的手停在了《警校(一)》。
  这个时间,应是离他最近的时间。他离开后的我会是什么样?难过,忧伤?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双手颤抖的拿出相册放在膝上,我翻开了第一页……
  然后,我的手就僵住。
  潮涌的记忆终于突破那层早就破碎的冰,翻涌奔腾而来。就算一起看海,背我在沙滩上走。一起去超市,一起回家……
  这些统统敌不过脑海里出现的记忆。
  相片是我走在校园的背影。
  在我不远处有个男孩,垂头丧气的背影,让我想起了当年——
  “学姐,我喜欢你。”
  男孩不是井然,模糊的面容已经不记得是谁。而在那模糊的光影中,在那绿茵茵的校园小道上,我清楚听到自己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脑海中回荡着这句话时,画面戛然而止,就像是它突然闯进来。又突然离开,好像也没什么特殊。
  我喜欢的人是你吗,陆晋。
  翻开下一页,是我回家路上。
  我的手里提着酸菜鱼。鼓鼓的一大袋。
  然后,那记忆让我心口绞痛——
  路边儿的莫大娘在问我:“小白啊,你最近老买这么多吃的干什么?你爸回来了哦?”
  “不是啊大娘,是我家最近跑来一只流浪猫!好大一只猫!”
  听到猫。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在我心脏里翻滚。
  此刻,尽管我看上去平静一片,可我的心脏里早就暗流翻涌,汹涌着咆哮着。
  记忆中的画面,又突然浮现,我到了家中。
  家中无人,一片清凉,一片昏暗,可我仍旧喊了一声“叔,吃饭了!”,喊完之后,我看见自己倚着门苦笑——
  “余白,你到底在做什么……”
  “他已经走了一年……”
  “他……”
  画面消失的猝不及防,正如它来的猝不及防。
  而那种难以名状的悲痛又袭上心头,场景虽然断断续续,可却足够让我明白——
  我喜欢他,很久很久之前就喜欢他……
  身后脚步声响起时,我的手一顿,然后飞快起身,朝他跑过去。我勾住他脖子,把他压在床上——
  狠狠吻他!
  压在身下的躯体温热而柔软。
  这么些年,我一直觉得我很怪,好似生活除了破案,就是破案,我没有感情,没有私生活,被封作“破案狂魔”,可是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
  我一直在等陆晋。
  等那只流浪猫……
  这颗心它认了主,自那只流浪猫之后,再也装不下他人!
  岁月长衣衫薄,哪怕被催眠到忘记,忘记所有回忆,可只要你站在我面前,我的心就会忍不住加速跳动,我的眼睛就会不受控制的转向你……
  突如其来的吻显然是吓到了陆晋,但他反映很快,紧紧的搂抱住我的腰,投入这个……池尽以圾。
  泪吻中。
  泪湿了睫毛,流到唇齿间,咸咸的,却又甜甜的。
  在陆晋的世界里,他没有和我在一起,所以他再见我,迫切的想要和我在一起。
  可在我的世界里,我在十八岁那年就喜欢他。
  他是否不告而别,他是否真让我悲痛欲绝,都已经过去。
  我只知道,我喜欢他!
  在怡城第一眼看见他,我就想和他在一起,只是我不承认罢了……
  我一直很喜欢《春逝》中的一句话:“IfIshouldseeyou,afterlongyear。”(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
  “HowshouldIgreet,withtears,withsilence.”(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其实,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
  我会扑倒你,狠狠地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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