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朋友就在h市,今晚他给我们接风洗尘。”王凌笑呵呵地说,“你好好尝尝他的手艺,回头记得做给我们吃。”
季青凌笑盈盈地应下了,她喜欢做饭,从前世单纯地讨好傅梓君变成了今生的兴趣爱好,她在美食中得到了众人的肯定,收获了许多善意,自从加盟齐力和林储的美食网站之后,她一直在网络上和大家分享她的私家食谱和美食心得,在网站里收获了一干忠实的粉丝。
而王凌的妻子不擅厨艺,王凌平时工作忙,夫妻两人每天都是在学校食堂里对付一下每日三餐,自从收了季青凌这么个精擅厨艺的女弟子后,王凌夫妇常常在家里请他带的几个弟子吃饭,每回都是她下厨。
这位王师母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儿,美人迟暮后脾气大醋意大,最看不得王凌收女学生,但唯独对季青凌十分喜爱,大概是和她有一个人中龙凤的老公傅梓君有关,有了这么优质的老公,自然不会对自家的糟老头子有意思,加上王凌的独子定居国外,季青凌为人忠厚老实,还有一手好厨艺,王师母便把季青凌当成自家孩子看待,平时来往密切更甚于季青凌的正经娘家。
自己的导师和师母对她疼爱有加,她自然要投桃报李,自己能做的不多,为他们做几顿饭是举手之劳,她也乐在其中,自然不会推托。
“好你个老王,一年不见又年轻了!”王凌的好友不是季青凌想象中的江南儒雅文士,而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黝黑的脸庞上满是亲近的笑意。
“你又黑了!”王凌看着他,脸上有着毫不掩饰的错愕。
“我在郊外种了几亩地。”壮汉哈哈一笑,“每天下田能不黑吗?”
王凌一哂,“你还真是……文重,这是我的学生季青凌。”
“女学生?”文重看看季青凌又看看王凌,“你家那个醋坛子肯你收女学生?还带着她来出差?情况不对啊,你该不会是瞒着醋坛子吧?回头她不得把我这里给砸了?”
王凌被他说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什么醋坛子,小季是我老婆最喜欢的学生,差点就要收她做干女儿了。”
文重大吃一惊,看了季青凌几秒才伸出大拇指,“小姑娘,能搞定哪个大醋坛子,好手段!”
“你少胡说八道!”王凌气结,哪有平日那副专家学者的派头,“小季早就结婚了。”
“难怪了,”文重恍然大悟,“小姑娘你老公一定比这糟老头强得多吧,不然他家那醋坛子哪里放心得下。”
季青凌哪里还忍得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王凌恼羞成怒,“你有本事把这话在素清面前说一遍。”
文重摸摸头咧嘴笑了,“我哪敢啊。”
大概是撩拨够了王凌,文重也不废话将两人让进院子里,这是一座精致的私家院落,处处透着一股朴实而又儒雅的气质,季青凌暗自腹诽,和这个文重的气质一点都不搭。
等到穿着青花瓷旗袍的女主人出现时,季青凌才明白这种气质的渊源,这样灵秀的女子让人忽视了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
女主人望着季青凌时有着和文重相同的惊讶,文重看出了她的惊讶,揶揄地笑道,“老王的已婚女弟子,经过醋坛子首肯的。”
女主人这才了然地笑了起来,她这一笑如春花齐放,竟让季青凌微微恍神,女人竟然可以优雅到这个地步。
季青凌也见过不少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妇,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给她这种感觉,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娴静优雅,这种高贵似乎是与生俱来的。
王凌被这两人揶揄得老脸通红,“素清才没你们想的那么小肚鸡肠,文重,小季可是有一手好厨艺,你今晚要是不在我们面前露一手,就枉费我把你吹了一路。”
吃货和吃货之间都是有共同语言的,一听说季青凌厨艺不错,文重立刻来了兴致,“小季也喜欢吃?”
季青凌想了想,“我喜欢做胜过喜欢吃。”
她享受别人吃她做的食物时的满足和喜悦,那种成就感远胜于口腹之欲的满足,而在做饭的过程中那种专注和放空的感觉能让她什么事情都不用想,全然放空下来。
“我没你那么高的境界,我就是喜欢吃,然后就摸索着自己做好吃的,久而久之上了瘾,就吃不惯外面那些味精堆砌出来的饭菜了。”文重带着季青凌到了后院,院子里有一个古怪的柴火灶,和普通的柴火灶不同,似乎有些像壁炉,但又不是壁炉。
季青凌还是忍不住疑问,指着院子里的柴火灶问道,“这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烤面包用的,朱芸喜欢吃柴火灶烤出来的面包。”朱芸便是那个精致到骨子里的女主人,也是文重的妻子。
季青凌的嘴张成了o字型,久久合不拢,她一直梦想有一个嵌入式烤箱,现在发现自己的梦想简直是弱爆了,人家直接用柴火灶烤面包了。Z
☆、第一百二十五章 追妻
“我不喜欢用电烧饭做菜,连烤箱都不想用,朱芸也不喜欢,所以一商量干脆就砌了个灶烤面包,要不要尝尝?”文重端了一个还有些温热的大面包出来,切了一片递给她,“刚出炉没多久的,不过没什么花哨的做法怎么样?”
她细细品尝,“口感很粗犷,造型也很粗犷,和我们平时吃的面包不大一样,大概是我心理作用,总觉得有一股草木的自然香味。”
在众多美食中,她对糕点甜品最擅长,面包也是经常做的,无论是什么复杂的做法对她来说都不在话下,就连挑嘴的傅梓君也赞不绝口,可当她吃到这样平实到没有一丝雕饰的面包时,却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竟然觉得自己过去坐的那些面包都有些小家子气了,太过注重调味,而失去了食物本来的味道。
“还是个行家。”文重举起大拇指,“老王说想让你学几招回去做给他们吃,我敢打保票你学不会。我哪里有什么好手艺,仰仗的不过是最好的食材和最朴素的料理方式而已,你们a城哪里能找到这么新鲜的蔬菜和肉食?别的不说光是柴火灶和煤气灶烧出来的饭菜味道就不一样。”
季青凌深以为然,好奇地打量着厨房,看上去挺简陋的,但细看之下,处处透着讲究,银杏树厚砧板,他说树的毛孔是通的,因此用之前要在盐水里浸泡一周。
文重做菜喜欢用酒,料酒入锅浓香四溢,“这是我自酿的酒,不错吧?”
他得意地抖抖手腕,浓烈的香气让自认为食欲并不算强的季青凌都情不自禁地分泌出嘴馋的口水。
“文叔。这酒太香了!”
“哈哈哈,那当然,我可是试了很多方子,才酿出这种最适合做菜的酒。”
他焖的是河虾,他在郊外有一处小农庄,种了几亩水稻,用来做饭酿酒。又在稻田里养些虾蟹。河虾就是稻田出产,没有农药没有化肥没有抗生素,真正天然无公害。
“食物有自然的生命。当人终结它。让它的生命达到最后的完美,也是一种赞扬,比如我做的这道虾,让你们吃得流连忘返。那就是值得的,也不枉费它们到这个世上来走一遭。如果不用心去对待食物,那它就会有怨气,人吃太多带着怨气的食物,对身体不好。”五大三粗的大叔一边做菜。一边漫不经心地说出人生哲理。
季青凌惊讶地点头,王老师的朋友果然不一般,“以前我读书的时候是吃食堂。毕业后有的时候没心情做饭,也会在外头随便吃吃或是点个外卖。我总觉得那些菜就是灰扑扑的,好像是饲料一样,完全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而吃,吃完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很差,所以我现在尽可能的自己买菜自己做饭。”
“年轻人就该这样。”文重咧嘴笑了,“对吃的东西态度不能含糊,不能将就。我年轻的时候也不懂事,成天在外面应酬,差点把身体搞坏了,后来还好是朱芸救了我。”
文重原来是王凌的师兄,早年从政后来下海经商,赚得盆满钵满之后竟然得了抑郁症,他的妻子朱芸为了让他放松心情把公司卖了,带着他四处游山玩水,最后两人决定返璞归真,到了江南小城h市开了这么一间私房菜馆也兼做小客栈,招待的都是聊得来的朋友。
后来朱芸也想办法调到了h大教书,正好就是经济系的副教授,王凌成为h大的客座教授就是她一手促成的。
文重是个随性的人,曾经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他,这几年心甘情愿地蜗居在这个小城市,每天一大早就开着他的大切诺基到郊外种田,傍晚又开车回城,这样的生活听得季青凌都有些凌乱了。
夫妻两人开了客栈,却又不耐烦打理,请了几个工人负责接待客人,洗衣做饭,而他们就负责养猫养狗交朋友,只有自己吃的饭菜和好朋友来的时候,才能吃到文重亲自下厨烹制的饭菜,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我们今晚喝初酿,度数低,你明天还要讲课,咱们还没法不醉不休,等你讲完课,咱们再好好喝。”文重拎了个精致的小酒坛出来,这个小酒坛是朱芸自己设计之后找窑烧制的,带着青釉的古朴和现代设计的美感,两者结合在一起毫不违和,季青凌再次感叹朱芸真是精致到了骨子里,入眼所见无处不精致,而文重却又是粗犷到了极致,两个人互补得非常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