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菜园子,林子晨伸手想要把篱笆门挪回原来的位置,却一不小心被旁边神出来的荆棘刺中了手腕,“哎呀!”林子晨吃痛地低呼了一声,看着开始往外冒血珠的手腕,轻轻吹了几下就没去理会了。
好在刺中林子晨手腕的荆棘是枯死了的,不然被生机勃勃的荆棘刺弄破肌肤的话,手腕起码要红肿、瘙痒几天后伤口才会慢慢愈合,连牛被刺中了也不例外,这是这种荆棘最让人顾忌的特征。
手腕上的痛楚很快就消退了,以至于专心于洗蔬菜的林子晨并没有留意到自己伤口上冒出来的血珠子刚冒出来就又神奇地被肌肤吸收进去了,细小的伤口也转瞬间就愈合了。
林子晨的心思一早就被菜篮子里水灵灵的蔬菜占据了,回家的路上一边轻轻地哼着小曲,一边在心里谱写着今天中午的菜谱,待回到家里,林子晨心里也已经挑好了菜谱。
林子晨把菜篮子在木桌上放着,挽起手腕开始洗锅、切菜。一切准备就绪,林子晨望着家里用的老式灶炉有点无从下手了。柴火、松香木、盒装的火柴、稻草苗,这些都是脑海里最深的记忆,可惜现在的林子晨是十几年没碰过这些的林子晨。
望着那满是黑炭灰的灶炉壁,林子晨不敢保证她会不会一失手就把厨房给毁了。
就在林子晨纠结着要不要冒险试一试的时候,出去玩耍的林子曦回来了,林子晨仿佛看到了救星一般,一把拉过林子曦,“姐要做饭,你来添柴火。”
“哦。”林子曦敏锐地捕捉到了林子晨看到他回来那一刻时明显松了一口气的表情,虽然不知道林子晨为何松了一口气,但是林子曦还是乖乖地给自家姐姐当下手。
有了林子曦的帮忙,林子晨接下来的事情就顺手多了。林子晨不慌不忙地把材料一样一样放入锅里,时不时用锅铲翻动一下,偶尔提醒一下林子曦该添柴火或者把火势弄小一些。姐弟俩齐心协力,很快就弄好了两菜一汤。
“呼,好香啊!”林子曦深深吸了一口菜香,都有点忍不住伸手拈几根菜塞进嘴里过过瘾了。
“啪。”林子晨伸手轻轻拍掉林子曦伸向菜盘子的脏手,眼睛一瞪,“洗手去。”
在自家姐姐的淫威下,再看看自己黑乎乎的小手,林子曦很有自觉性地跑去外面的水井打水洗手了。
“姐,我可以吃饭了吗?”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加上玩了一整个上午,此刻再闻着这菜香,林子曦的肚子很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林子晨伸长脖子看了看外面,还是没有看到林清祥和李伟燕的身影,于是转身对林子曦说:“饿了就先吃吧,姐先去喂猪。”
林子晨提着已经拌好的猪食往屋后的猪圈走去。家里的猪是端午过后买回来的,养到现在已经有一百来斤了,好好喂养的话,到了过年的时候估计可以长到两百来斤,除去自家过年要留下的一部分,其余的拿去卖也可以换点钱回来。
按林子晨自己看法,这样的养殖方式一点也不挣钱,一头猪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才换回那么几百块钱,人工费、饲料费都挣不回来。不过庄上的人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的,也没有人会特意去改变,林子晨也不会去做这样的事。说到底养猪并不是为了挣钱,而是过年的时候可以少花一点钱去买猪肉。庄上人家养的猪都是纯天然的,没有喂食任何加工过的饲料,猪肉也是一等一的美味。
要是可以得话,这不外乎也是一条发财的路啊!林子晨陷入了深思。既然重生了,自然要做点改变家里现状的事,她林子晨可不是一个只会安于现状的人。
喂完猪,林清祥和李伟燕也回来了。李伟燕一进家门就闻到了浓浓的菜香,眼里闪过一抹惊讶,“小晨,是你做的饭?”
林子晨微微点了点头,催促李伟燕和林清祥快去洗手吃饭。
之前的林子晨不是没有做过饭,只是手艺没今天的这么好,故而林妈妈才有点不确信。
☆、3、空间
林清祥站在水井旁一边用打湿的毛巾擦拭身上的汗水,一边笑着说:“小晨的手艺进步了呀,光闻着这菜香,我的肚子都咕咕叫起来了。”
林清祥长得虎背熊腰的,全身的肌肤因为常年在太阳光下暴晒,变成了健康的麦子色。
大热天的,在没有风扇和空调的山区,男人们散热的最好方法就是“打赤膊”,也就是**着上身。
林清祥擦干身上的水珠,就这么**着上身进了厨房端饭。
林清祥的身材很棒,常年的劳作练就了他一身的肌肉,看着就觉得充满了力量。
李伟燕看着林清祥还沾着些许水珠的上半身,脸不由地红了一下,随即笑骂道:“老不羞的,小晨还在呢,赶紧把衣服穿上。”
女儿都十四岁了,多少知道一些男女之事,自然要避讳一下。
林清祥不乐意,这大热天的,吃一顿饭都能出一身汗,他好不容易才凉爽了一点,穿着衣服吃饭,吃完了岂不是又要洗一次澡?“这大热天的,你就别折磨我了。”
“是热比较难受,还是女儿比较重要,也不怕小晨长针眼。”李伟燕瞪了林清祥一眼。
林清祥顿时焉了,低怂着脑袋,求助地看向林子晨。
林子晨撇着脸,好笑地看着这夫妻两的斗嘴,见林清祥看向自己,忙转开脸去,“爸,你随意,我什么也没看见。”
林清祥又把求助的目光看向一旁的儿子。林子曦大口扒着碗里的饭,转过身,也假装没看见林清祥投射过来的目光。
女儿儿子都不搭理自己,林清祥只能把目光转回到自家媳妇的身上。
林清祥低怂着脑袋,眼睛含情脉脉地凝视着李伟燕,无声地说道:“媳妇,女儿和儿子都在呢,你就给我点面子好不好?”
李伟燕撇开脸,不理会林清祥,但是也没有再说让林清祥把上衣穿上的话。
得到媳妇的恩准,林清祥心情愉快地扒着碗里的饭,脸上还带着灿烂的笑容。
“姐,爸的样子好丢脸哦!”林子曦挪到林子晨跟前,悄声地说。
林子晨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厨房里“眉目传情”的林清祥和李伟燕,无声地笑了,眼里满是暖暖的笑意。
用过饭,林子晨把李伟燕推出了厨房,自己一个人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
李伟燕难得体会一次被女儿照顾的待遇,自然乐呼呼地离开了厨房。
把厨房整理得有条有理的,林子晨关上厨房门,回了客厅。
李伟燕和林清祥要午休,林子曦出去找小伙伴们玩耍了,林子晨便一个人回了房间。
停了下来,林子晨才有心思查看自己手腕上的伤口,可是抬起手腕一看,上面白白净净的,一点伤口的痕迹都没有看到,“奇怪了,难道是我产生了错觉才会认为自己被荆棘刺到了?”
仔仔细细才查看了好几下自己的手腕,伤口没有看到,倒是在自己的手腕处看到了一朵彩云模样的印记。
林子晨不记得自己手上有彩云模样的印记。用手搓搓,搓不掉,涂了点口水在上面,继续搓,可是把皮肤都搓红肿了,那朵彩云依旧光鲜地印在手腕上。
林子晨低头,一双眼睛盯着手腕看了大半天,仿佛要把手腕上的彩云看没似的。
林子晨不信邪,出了房间,拿了香皂、洗衣粉一样一样往手腕上搓,可那彩云印记就像肌肤上长出来似的,无论林子晨怎么搓,怎么洗,也弄不掉。
看着已经通红一片的手腕,林子晨决定暂时不弄了,回床上午休去了。
迷迷糊糊的,林子晨发觉自己正置身于一个白雾的世界里,周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能见度极低。莫名地出现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里,谁都会心生警觉,但是林子晨却只感觉到了安宁,没有感觉到一丝丝危险的存在。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像一个值得信任的人在耳边轻轻私语,告诉她不必害怕一样。
林子晨还想多感受一会儿,却被房间外一阵有序的敲门声从睡梦中拉了回来。
林子晨迷迷糊糊地打开了房门,揉揉眼睛见是李伟燕,忙问:“妈,怎么了?”
李伟燕看着林子晨一副睡意惺忪的模样,好笑地说:“没什么大事,就是我和你爸要出去干活了,先把这个星期的生活费给你。”说完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给林子晨。
林子晨看着手上皱巴巴的十元钱,双手接了过来贴身放好,“妈,你们有事就先去忙,我去学校的时候会告诉小曦的。”
李伟燕又嘱咐了林子晨几句后才出门去干活。
目送李伟燕出了门,林子晨迷迷糊糊地又躺回了床上。不一会儿,林子晨再次来到了那个白雾迷茫的世界。
这次林子晨的脑子是完全清醒的,她清晰地感觉到脚下的土地是真实存在的,冰凉冰凉的触感透过脚底一直传到她脑子里。
林子晨赤脚踩在泥土地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眸四处看着,渐渐地,以林子晨为中心,四周的白雾慢慢散去了部分。透过稀薄的白雾,林子晨看到自己左手边不远处有一个类似屋子模样的影子,迷雾还未消散,林子晨也不敢随意上前查看,即使她脑海里知道了自己不仅重生回到了小时候,还可能拥有了空间,她还是没有一点欣喜若狂地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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