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毕竟只是来问话,没有真凭实据,方局权利再大,也不能扣押人。
这次的谈话也就草草结束了。
但是作为被怀疑的对象,为了避嫌,我被剔除了这次调查的队伍。
下午,警队会带人先去死者的家中查看。我虽没有被拘禁,行动却一切落在了警察的视线之中。为了趁早摆脱这种尴尬,我主动要求警队带人到公寓检查。
在河沟里发现尸体时,我们首先确认了一件事,就是那里并不是案发地点。
之所以这么说,尸检报告上有明确的证明。
第一,尸检结果表明,死者脑后的钝伤创面应该是被奖杯、烟灰缸、玻璃瓶一类的水晶制品所伤。颅骨碎裂的痕迹显示,凶手下手了不止一次。
这表明,凶手明显下手仓促,一击打不死,又补了一记。这样仓促的表现手法,绝对不是蓄意而为将死者约出去下手的表现。
另外打捞整个水沟,凶器至今没有被找到。
第二,死者明显是被死后弃尸,她的口腔胃袋、呼吸道中并没有吸入脏水、草屑等微生物。凶手如果在河沟附近袭击被害人,那么钝器砸中脑部的时候,必然伴随着喷涌而出的血液。但事实是,尸体附近的血迹采样并未发现结果。
陈尸的地点是在一块荒废的田地附近,土质松软,即便大部分的血液被大雨冲刷掉了,被泥土吸收的部分也会显示现血迹象。
第三,从死者失踪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大致为两天。
当天a市下暴雨,如果死者约人在河沟边见面,那么淤泥中会留下泥脚印,即便雨水冲刷了脚印,河沟边的草叶也会有被践踏过的痕迹。
但事实证明,除了三个小孩子的脚印外,鉴定科的人别无发现。
第四,死者残缺的左手无名指,甚至手指上带着的钻石戒指都不翼而飞。
我呈上了尸检报告,方局并没有接。我一笑,这也正常,为了案件的严谨性无可厚非。
小梅的表情跟她自己受了委屈一样,却也没开口。
马双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放心,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们都相信你的为人。那份尸检报告会对破案有用的。”
他腼腆的笑意让人分外安心。我承认被人全心信任的感觉真不错!简直晶晶亮,心飞扬!
我扫了眼门口带着警帽,腰带警棍的警卫,这飞扬的心就噼啪一下摔得老低。
马双杰的办事效率很高,不出一会就组织了两拨人马,一路朝着死者生前的出租屋而去。第二路则是朝着我家的方向,正等着我一起过去。
而马双杰自己因为另有任务,所以不在随行之列。
因为经过本人提出的搜查申请,所以局里不需要另外在提交搜查证。
坐上警车后,那个“眼熟”的警卫也一同上了车,我斜眼睨了他一眼:真不是一个安分的家伙!
☆、032搜查申请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被传“单身女法医在公寓包养帅气男人”的流言。我也懒得为他为何出现在我公寓里找借口。
搜查的人敬业地讲我的公寓翻找了一遍,里里外外,就差掀开地板挖了墙砖了。
间隙,我撞了下凯撒的手腕询问,他做事向来有理有据,穿这套警服也绝不会是临时起意,想过把cos警察蜀黍的瘾。
只是他这样明目张胆,难道不怕败露吗?哦,对了,就算被发现,他也可以一把抹去发现者的记忆。这本事还真万能!
凯撒佯装去厕所检查,错开了别人的视线。从他口中得知,这栋公寓最近似乎被人盯上了。出了这次的栽赃,怕也不是巧合这么简单。
我正要问他有何依据,却发现他已经开始臭美地拿着警棍在厕所镜子前摆pos了。好吧,请允许我收回刚才“毫无见地”的失误判断。
结果是想当然的,公寓里的搜查一无所获。不过去袁丽丽出租房中的调查却大有收获。
搜查人员不仅查获了大量袁丽丽雇佣私家侦探拍摄的照片和报告,还从她的日记中,直接找到了闺蜜刘敏所说的那句话:若有一天,我无故横竖,必然和江一燕有关!
这是一条电脑打印字,被夹在日记本里,同样的内容还存在于袁丽丽的qq空间里,被警察局里有名的“骇客”高手入侵。底下居然还有十来条评论。
“小宝贝,别管那个窝囊废了,今晚约吗?”
“抢人老公的贱人,活该被千刀万剐!”
“……”
如此明目张胆,也不知道身为正牌男朋友的吴港看到会是何种想法?
除了日记和日志外,搜查人员还找到了一份详细的家族调查,据说堪称族谱,将人家祖宗十八代都给挖掘出来了。
这份族谱调查也是关于我的,这一点当方局再次单独问我话时,我才明确得知。
如果说袁丽丽因为性格多疑猜忌,怕我和吴港死灰复燃,心生猜想从而提心吊胆,由此调查我们是否再有联系。
虽然她怀疑得毫无凭据,但至少逻辑是通的。
我从没听说调查个假想情敌还连带着查人家族谱的,又不是黑社会刨根究底,追究连带责任。
这一切果真太不寻常了。阴谋的味道也愈见明显。
我忽而想起和袁丽丽在咖啡馆见面的时候,她也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我的老家,存活的亲人云云。
这一切会和案件有关吗?心惊肉跳了下,不知为何,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来现场鉴定的都是和我一起共事的同事。此时崩着一张脸一言不发,就只埋头做事。
如果说,小梅主动去了袁丽丽的出租屋是为了帮我找决定性的证据,如今在这里故作深沉的这帮人则是为了尽快洗脱我的嫌疑。
他们信任我,所以检测的越仔细,就越是有备无患。越专业,越永绝后患。我心下感动。
有个同事拿出一罐粉末往地上喷洒。那是鲁米诺试剂,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又名发光氨,可以鉴别经过擦洗长时间隐藏起来的血迹。
即便命案现场经过彻底清扫,或封存了数年,它里面的化合物遇到血红蛋白都会发生反应。
血红蛋白种含有铁,铁在空气中催化被氧化氢分解后,变成水和单氧,能让鲁米诺发光。
这也是命案现场最常用来鉴别被隐藏血迹的方法。
经过地毯式的搜索,不论是我的公寓还是袁丽丽的出租屋都没有凝血现象。他们几乎翻遍了屋内所有的玻璃制品进行检验,也都一无所获。
自然,没有凶手会杀了人,还把凶器留在家里的,除非是个白痴。
但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案发现场的血迹,即便是经过几次大扫除,表面看起来再干净,通过特殊的化学药剂,却还是能让血液显现,一览无余。
虽然搜查了公寓,但这也不足以证明我的清白,原因自然是袁丽丽围绕我展开的一系列怪异的行为。
如果不是我亲自验尸,我真要怀疑,袁丽丽是不是故意自杀整我。
收队后,差不多又是一天过去了。凯撒随鉴定人员出门,不到五分钟,随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回来了。
我没有心思安排晚饭,草草拿出两桶方便面。
凯撒蹙眉盯着那玩意。隔壁的大妈参加了小区组织的两天一夜旅游出门去了,他没办法过去蹭饭。
我熟稔地打开桶盖,放上作料淋上开水。回过头,吓了一跳,凯撒消无声息地现在我身后,脸色很阴沉。
他一把将我扯过去,半抱坐在沙发上,危险的气息逐渐逼近。
☆、033私闯民宅
他张开嘴,埋头朝着我的脖子越靠越近。我甚至能够细微感觉到他牙齿前端即将碰触肌肤的感觉。
尖细的,撩拨着我颈部敏感的肌肤。
汗毛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我浑身战栗。
相处了一个多月,他再没吸过我的血,差点让我忘记了他曾经吸过我血的事实!
他是吸血鬼啊,并不是我饲养的男宠或者咬人的小狗!
“女人,不做饭就用你的血代替吧。”
“放开我,你放开我!”我剧烈地在他怀里挣扎,扭来扭去的动作看似暧昧,却已然吓得我面无人色。
“噌”的一声,盖在方便面桶上的书被推翻,方便面特有的香味传来。
凯撒吸了吸鼻子,放开我走向泡面,终于拿起叉子吸了起来。
我后怕地发抖。
呼——让方便面救了一命。
顾不得凯撒津津有味地吸面的样子和一身笔挺的西装有多违和感,我认命地撕开另外一个包装,重复刚才的动作。
下次即便累成狗也不敢偷懒不做饭了。
默默吃完面,正准备回房间,却听凯撒道:“这次的案子你有什么看法?”
我一愣,不明白他为什么关心起案子来。整天闷在公寓里太清闲了吗?
思索了一阵,我还是准备回答他一下,免得他太闲想东想西,又想到要吸我的血。我又摇了摇头,实在想不出什么人会想要害我。
不过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总不能一直供着这樽大佛吧?我要想想办法,不说消灭了他,但至少有个法子治治他,也不能让自己永远处于被动的地位。
道士?黄符?
这东西连我自己也不信吧?要不今晚问问万能的度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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