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们认识。”周抱玉简单地说。
他也不否认,问道:“你觉得这套衣服她走得如何?”
抱玉答非所问:“这套衣服她走得格外慢,神色似有哀伤。”又顿了顿:“她以为这套衣服是要表达出一种哀伤。”
“哦,她以为?”
抱玉还未开口,台上忽然陷入一片漆黑,只余一束追光。模特站在小而朦胧的光晕里,遥视远方,面色彷徨。
抱玉解释道:“他关掉了全世界的灯火,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吵太亮。一个人在想另外一个人的时候,最好在暗处,没有声音,不被打扰。”
那个声音又问:“所以你认为这样的感觉不是哀伤?”
“当然不。”抱玉摇头,“即便洛丽塔太早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我想那种感觉也应该是安安静静,心如止水。”
她脑海中忽然映出傅云起的脸,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此刻想起他来,想起那张表情森然的脸,几乎每一刻都像是刚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锋利的冰块一样,飕飕地冒着寒气,像是个自带氟利昂的男人。
她想起刚刚在后台为模特量衣,一旁的女模特说:“我希望永生都不要与傅云起合作。”
抱玉好奇道:“为什么?”
女孩咕咕笑道:“他有一种不可侵犯的圣僧气质,只可远观,不可近焉。我怕我与他接吻都会羽化成仙。”
抱玉笑笑,没有说话。
“听说今天试衣,有几套是为主秀准备的。”
试衣,顾名思义,就是名模的时间金贵,无法拨冗试穿,于是此等工作就交给与自己身型相似的小模特----像动作片里的替身。
“哦?”抱玉将卷尺从模特的大腿周围抽出来,转而站起身量她的腰,问道,“主秀有什么来头吗?”
模特点头,“顾嘉妮知道吗?主秀是她的学生。”
抱玉心想,她当然知道。
从上次lily说了关于她的事情之后,她就真的回去翻了很久以前的时尚杂志,封面上是一位端坐后座的女王,骄傲扬起下颌,睥睨众生但孤寂彻骨。那是一张清冷犹如皎月的脸。凌乱的短发,硬气的五官。没有表情。薄薄的唇抿着----好像她。
十三岁入行,十七岁时已在拍封面,摄影对她喊女王!我要女王!女孩猛地抬头,双目精光陡现,也不见她做出什么表情,但那一刻仿佛真的女王附体。同龄人还在烦恼青春痘和校规时,她们已在镜头前扮起各种角色:妩媚的,失意的,微醺的,狠毒的,也因此对人情世故都格外敏感。
抱玉对着那本杂志的封面笑道,“原来你就是顾嘉妮,久仰大名。”
接着拉回思绪,舞台上的秀已经走到一半。
旁边的人不置可否,忽然问她:“为什么要关掉全世界的灯火,只是因为太吵太亮?这个理由未免牵强了些。”
“因为那样就看不见影子。”抱玉回答,缓缓吐出一口气,“谁愿意甘心成为另外一个人的替身呢?”
话刚说完便有些觉察到什么,她小声对那个人惊呼:“傅云起吗?”
这时一束光线扫过台下,就在那一刹那,抱玉望见一张干净得几乎出尘的脸。也就在那一刹那,抱玉觉得自己好像瞬间远离这光怪陆离的秀场,好像身处竹海深处,上有碧空,下有清潭,清风拂面,云舒云卷。
紧接着一个声音沉静地说:“没错,是我。”
“怪不得。”抱玉侧过头去,继续看秀。
怪不得他将她抱起来放到自己床上,为她醒酒退烧买卫生巾。
怪不得他处处对她加以诟病和揣测,甚至不相信她。
怪不得他又处处施以援手。
怪不得他希望她能跳槽到云氏。
因为一个周抱玉出现,像足了当年的顾嘉妮,叫他忍不住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她留在身边。可总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她会发现原来自己只是别人的影子。她会像他一样挣扎、努力,继而愤怒、绝望,然后选择离开。
或者她根本不会离开,她留在他身边也只不过是为了拿回属于周氏的一切。
“怪不得什么?”他问。
抱玉摇头,“没什么,慢慢看吧。”
“你说得对。”傅云起轻声说,“还不如关掉全世界的灯火,自己动手,熄灭掉最后那点儿影子,从此以后,只看那人对不对胃口,不关心她的影子到底像谁。”
抱玉只觉得一口气透不上来,指尖掐入掌心,又缓缓放下。
她上过一回当,就绝不会再相信他第二次,因此摆了摆手,甚至连抬头都懒怠,“你不会,你的世界灯火通明,因为你始终不愿关了所有灯,不愿放开那些影子。”
说罢,将手中的矿泉水瓶放下,起身。斤木帅技。
彩排告一段落,台上一群女孩走下来,相谈甚欢,一点也不认生的围坐在傅云起身旁,模特大都艰辛,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广告界的金手指,于是纷纷抬起脸,期冀能被他一眼相中,从此合作,前程无阻----所以你看成功多难,要在几分之一秒内让一个陌生人对你过目不忘,你说难不难?
抱玉走出几步,听见傅云起似在身后叫她:“周抱玉。”
她错愕回头,看见一圈女孩围在他身边,脸色精彩纷呈,“你叫我?”
“我缺一个设计师。”
抱玉想了想,诚恳道:“那就赶紧找一个嘛。”
转身消失在黑暗的看台,留下那群模特一脸茫然。
傅云起倒是平静地坐在原处,抬了抬眼皮,扫一眼面前一排整整齐齐的精致面孔,没有说话。
第九章 女人公敌(1)
傍晚六点钟,大秀还有两个小时开场。
抱玉换下那身冰冷气场的黑色薄风衣,转而换上酒红色抹胸礼服裙,细细的水钻高跟鞋,黛眉。手指上艳红的丹蔻,嘴唇涂得是树莓色,玫瑰红里带着一股紫黑。许尽欢觉得,她像是《吸血鬼日记》里刚吸完血却没擦嘴的埃琳娜,不同的是,她又黑又浓的长直发披肩而下,额前中分,如果此刻她站在秀场中央的t台上,那就可以直接走秀了。
许尽欢看了看镜子前的自己,中长发油腻凌乱,额头挤了痘痘之后留下的印痕还老老实实在上面摆着,她晃了晃脑袋觉得自己真是上帝造人时打的草稿。
“走吧,为了感谢你上次带我去参加裴斯宇的新书发布会,这次我们公司大秀。我带你进去。”抱玉边说边从卧室里走出来,看见许尽欢时愣了愣。意料之中的蹙眉,“说实在的。你现在的样子和你身份证上一模一样。”斤他吐扛。
“什么样?”许尽欢低头看了看自己。
“怎么说呢?”周抱玉又摆出那副挑刺时贱兮兮的毒舌脸,食指在下巴上一下一下的敲着,“你完美的躲过了所有人样。”
见许尽欢在旁愣得不知所措,她已经舒展开眉眼,看得出今天心情不错。她将于礼服相称的包包拎起来,拽起许尽欢的胳膊:“算咯,到时候大家都忙着看秀,谁也没心情看你。”说着就要往门外走。
“那我不去了吧。”她临行前打了退堂鼓,“我还是在家睡美容觉比较实际一点。”
抱玉一脸搞不懂的表情看着她,“别闹了亲爱的,要是觉得美容觉比较重要的话,我看你每年冬天都需要冬眠。”说完恨铁不成钢的摇了摇头,仿佛这么多年相处下来,她只是她登不上台面的私生女。
许尽欢忍不住觉得有些沮丧,是真的那种沮丧。
她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是朋友,直到中学时被分到同一个班。才渐渐发展成闺蜜的关系。但似乎其他闺蜜之间会有的那些小特征她们都不存在,比如帮忙挑衣服。打扮,为自己的穿衣搭配提意见,这些永远不会存在于周抱玉的接收范围之内。她对她说过的关于穿衣的最多一句话,就是“反正也没人看你”。
她们两家在春城住了很多年。年幼时每到冬天,许尽欢就会跑到抱玉家门外叫着“小玉小玉”,像是在喊《聊斋志异》里的小狐狸。听到这个声音,抱玉就会穿着大红色小棉袄,扎着小辫笑嘻嘻的溜出来,她们互相牵着彼此的手往外面跑。那时候春城到处都是拉帮结派的小男孩小女孩,她们俩就是一派,踏着雪到不远处的旷野上玩。
但抱玉作为她的闺蜜,犯了一忌,她不该这么对待她,像对待自己从小玩到大的毛绒玩具。
刚一出门,许尽欢就觉察到抱玉拽着自己的手猛地一松。
裴斯宇那辆跑车停在她们居民楼的院子里时。甚是扎眼,像是鹤立鸡群。他从车上走下来,许是很少穿这样正式的西装,他走过来时显得煞有介事,但即便如此,许尽欢还是忍不住嘴角上扬,她安静的凝视着他扬起的睫毛,心底突然绽出一道绚丽的花火。
“是你让他来的?”抱玉侧头问许尽欢,尽欢头摇的像是拨浪鼓。
裴斯宇走近,抱玉瞄了他一眼,“怎么,公寓又被砸了,所以要搬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