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后陈康大发雷霆。一方面是因为孩子花钱大手大脚,另一方面是王秀薇只给了童童没给小乐,他不愿跟王秀薇吵,就把俩孩子骂了一通泄气。
小乐那时候也是个义气的孩子,脑袋里的想法也很简单,既然是钱惹的祸,那要回来就得了!
于是她趁着月色又跑到公园去了,一手面包一手矿泉水。于百顺那时候正握着那一百块钱做激烈的思想斗争呢,看见过来个小姑娘心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那时候小乐的脸正好逆光,他没看清。刚刚被童童当成乞丐的怒火让他做出了个极端的事!
“卧槽,我想起来了,你抢劫我!”小乐有一段时间晚上都不敢出门,就是因为当时去公园要钱让流浪汉一把掐住了脖子。
要不于百顺不想说这段呢,太丢人了。当初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怀揣着对世界的巨大愤怒。稍不留心就走了偏路。
他掐着女孩的脖子说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那时候的想法也挺傻x,觉得宁愿当个打家劫舍的抢到也不当让人瞧不起的乞丐。
小乐当初肯定是害怕的。小女孩遇到这样的事都会怕,但是她的直觉还是救了她也拉了于百顺一把。
“你这样。你家里人知道吗?”
有99%的人都不是天生的坏人,多数人都是事赶事凑一块了,一时激情就犯罪了,小乐一句话就让于百顺醒悟了。
他松开手,表情颓然他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刚刚那一瞬间就跟魔鬼附体似得。
“你报警去吧。”
小乐没动,把手里的面包和矿泉水递给他,他诧异的看着她,却发现这张脸竟然是自己对外吹嘘的女票!
这盆狗血把差点黑化的于百顺给浇醒了,瞬间自惭形秽,他竟然把自己最丑陋不堪的一面暴漏在女神面前!
她当初没报警,反而是坐在长椅上跟他聊了好一会,那是他黑暗中第一次给他曙光的人。
她给他讲了她家里的事,说她父母不在一起了,但是她总相信明天会越来越好。
小乐听他把自己当初夸的那么好心虚了,她能说其实她是想忽悠他把童童的钱拿回来么?
那钱到最后也没要,小乐跟他待了一会觉得这人不是坏人,就是一时遇到事走极端了,劝了他几句就走了。
后来她想起那个躺椅上的倒霉蛋,还买过面包想找他,但是那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被女神安慰后的于百顺瞬间觉得生命又充满阳光了,第二天就找工作重新开始,连梦中遥不可及的人都能跟他坐在一起聊了半天的人生——虽然她只是想要回钱,但是对一个即将走偏的人还是有着决定性的改变!
小乐听了半天很感慨命运的奇妙,原来她和他那么久就有这么大的缘分。
就为了当初的点拨之情,于百顺发家后尝试着找她,但是那时候小乐的手坏了也不念书了,茫茫人海连个名字都不知道谈何容易。
听了半天光听着她的事了,小乐感动之余又把正事想起来了。
“我姐跟你,不止是那100块钱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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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那些往事
要真是那点钱的事还真就好了。
于百顺一点点有了起色,*给他提供了机会,有了资金就开始经营饭店,生意跟滚雪球似得越做越大。
有钱人么,都有点乱七八糟的历史,这段他就一嘴跳过,小乐也只当不知道。
人虽然当了土豪,心里总有点自卑情结,找女人就非得挑着那些有点名气的以彰显自己品味不同。
神马女明星啊,女歌手啊,女大学老师啊,那玩意就跟带块万宝龙手表以及开个劳斯莱斯是一个性质,炫耀的成分多余实用功能,就跟家里的标准配备似得,谈感情还真是谈不到。
小乐听他说的心虚的样牙齿都泛酸。
你个小单眼皮,还有这些花花肠子,我呸!
其实于百顺那点过去在上流社会还真不算什么,甚至还有点清心寡欲的感觉,对谁都没什么感觉。
其实也曾经找过小乐,但是根本都找不到,他有钱后给她当年在的中学捐了个图书馆,愣是把人家当年的学生档案从初一到初四全都翻出来了。
总算知道女神叫陈小乐,可是她已经离开了陈家,他又倒霉催的找王秀薇打听,王秀薇一看来个开劳斯莱斯一身金光闪闪的男人找小乐,自然是不能往好处说,硬说小乐嫁人了。
土豪失落的心可想而知,多少年了小乐的照片一直留着,那是女神+女恩人二合一。
早就想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找不着都没什么意思了,物是人非,就算找到了当年的女神也变了样子了。
说不定人已发福性格大变手里领俩孩子身上挂一个,说不定也会挤在菜市场跟一堆人抢购廉价的大白菜。当年超发脱俗的感觉肯定不会有。
王秀薇见着这么大的土豪自然是不能放过,彼时童童已经混到乐团首席了,王秀薇的脑力想撮合点事那岂不是太容易了么。
于百顺本来就对小提琴这种东西非常有好感,女神的兵器么,童童又长的不差。人家塞过来他也没拒绝,就交往了一段。
小乐脸都绿了,交往了一段,跟她姐,她姐!
“你俩到哪一步了?上.床了?”她咬牙,那画面光一脑补就牙疼。
于大款挺个啤酒肚辣手摧花她如花似玉的姐姐。这要是真的可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饭里吃出个苍蝇也没有这么恶心。
“没,这个真没有!”于百顺看她那表情就闹心了,女人这动物太不可理喻了,自己吵着要听过去,听见了又受不了。
“我又没亲眼看过。那段历史又只有你俩人知道,你这红口白牙的说没有就没有了?就看出你这家伙精虫上脑的,见个女人就脱裤子,我姐那气质那长相,你能饶了人家?我还记得你刚见着我就想方设法开房那副德行!”
她这犀利的言辞让于百顺着实下不来台。
“我又不是电视剧里的鬼子兵,神马叫见个女人就脱裤子!”他也是很有原则的好吧,也只有见了她怕她跑了才想法设法的往床上拽。
还没拽明白,吃都没吃到就让灯拍回来了。多特么心酸!
“我对天发誓没动过她,要是我真跟人家那啥了,就让我一辈子都没法跟你那啥。当一辈子和尚!”
这个诅咒太毒了,足可见真心。
“男人为了达到哄骗女人的目的就喜欢发毒誓,誓言越毒将来变心的概率就越大!”吃醋的女人就算信了嘴上也不忘找点场子。
“我那时候真没动她,你姐那脾气你也知道,跟我之前的那些不一样,特别认真。”
“那些?”她快速的挑出重点。
小单眼皮想跳河。
“那不是找不到你么。我遇见你之后真就只守着你一个,再说我什么样你还不知道吗?”
错过的花开招惹了尘埃。她也知道自己不该揪着以前的事不放,尤其是那时候她根本就不存在他的生命里。
心里还是特别不舒服。
“遇到我之前的不算。就说你和我姐!”她有点后悔自己不该问,没那个肚量胸襟问了真就闹心。
“她吧,太认真了,我觉得招惹不起就一直不敢动,提了几次分手她都不同意,后来我干脆骗她说我经济出了问题,不想耽误她。”
“然后?”依照童童的性格,应该不是嫌贫爱富的那种。
于百顺露出个特别无奈的表情,“她把她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给我了。”
小乐看着他这样的表情有点替童童心酸,她肯定是特别喜欢这个男人。
“那阵我是真挺感动的,然后我就想了,要不就她得了,反正总得找个人,是谁都不重要,能给我娘抱个孙子就得了。”
“然后?”小乐觉得眼眶有点酸,特别想哭。
于百顺是真不想说,但是都到这个地步不说以后更是事。
“然后我就遇见你了......”
“你不会想说脚踏两条船了吧?你跟我姐交往还勾着我?”小乐倒吸一口气,他要敢说是就直接踹河里去。
“我是那种渣人吗?我遇到你第一眼就觉得世界春暖花开,一直觉得这么多年都忘了你了,但是看见了才知道自己的心一直都没离开,虽然你那时候都没正眼看我,但是我就觉得如果真要结婚那媳妇肯定是你。”
“巧言令色油嘴滑舌。”不过回想他看自己的第一反应,到觉得他也没夸张。
那种饿了几百年遇见食物的饥渴还真是让人难忘。
“我之前觉得自己挺冷血的,对女人一点感觉都没有——”
“性冷感?”
他差点咬到舌头,你妹,这种问题怎么回答。怎么说都错!
“要不回家咱俩现在试试?”
“滚!”
“乐乐我不是哄你,我遇到你之前真的没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心情,看见你的脸就特别开心,看着你耍性子就特别想宠你,就想站在你身边替你遮风挡雨。这感觉从来对别人没有过。”
这就是真爱啊。
“合着我就是开了外挂的玛丽苏,要模样没模样要脾气没脾气,偏偏你就喜欢我?”好穷奶奶的赶脚!
“感情这种事真的说不清楚,我不是感情懵懂的年轻小伙子,但是我就是清楚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跟赚钱比起来。我还是喜欢跟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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