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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爱,你随意 完结+番外 (君子猫)


  还好,换了婚纱的我终于赶得及在最后一刻钟里,回到站在门口迎宾的沈钦君身边。
  他只是点了点头,神情依旧漠然。我想他一定没有注意过我今天的两件婚纱有没有什么相同处和不同处,就像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和姚瑶,究竟谁才更爱他一样。
  我挽着我爸姚忠祥的手,每一个脚步都踩得庄重而神圣。
  十米T台红毯后的距离,就是我与沈钦君相隔的一整个世纪。
  我看到他离在主台前,手握捧花,站姿优雅,华丽的灯光打在他身上,反而衬得表情不那么明显。
  这让我恍然间想起了十四岁的那个下午,背着书包走出校园的我,一眼就看到捧着一束红玫瑰,靠在车门前与姚瑶说话的沈钦君。
  那年他还不到二十岁,休闲西装加身,褪不去些许青涩。低调的墨镜带着些痞气,笑容比阳光干净。
  而站在他身边的姚瑶,甩着长顺的黑色头发,就像一朵带着露水的白莲花。
  印象最深的,是他看姚瑶的那种眼神,并伴随宠溺得抚了下她漆黑的长发。
  就这一个动作,让我仿佛有种错觉——好像他那洁白修长的手指永远带上了洗发水的百合馨香。
  自此,我告别了学生时代的假小子发型,开始蓄起了长发。
  姚忠祥先生为我盖上头纱,在拥抱我的时候低声说了这样一句话:“夕夕,别怪爸爸,以后自己的路自己走,难过处忍忍就是了。”
  “放心吧爸,”我故意用乖顺又温和的口吻说:“钦君既然会娶我,就一定会疼我的。”
  二十几年了,姚忠祥先生欠我妈一个名分,欠我一个像样的家。除了这样一个心疼的眼神,他也给不了我别的东西。
  其实我不怎么恨他。尤其是在抱着他瘦削的脊背时,我不仅感叹,我爸他真的老了——
  两年前的淋巴癌确诊就像一个天大的噩梦,饶是康复良好,却也几乎透支了他一大半的生命力。而姚瑶的死,分明是在老人脆弱的意念里又捶上重重一击。
  终于,我被沈钦君从爸爸的手里接了过去。
  他挽着我往前走,经过黑压压的宾客席,踩着五颜六色的地灯和花瓣,站在祝福和欢呼的顶点。
  年轻的司仪照本宣科,他把誓词分别摆在我们两人的面前,一一带着我们读下去。
  “我姚夕,今日愿与沈钦君……”
  “我沈钦君,今日愿与姚瑶……”
  ——姚瑶。
  没错,他说的就是姚瑶!

☆、第六章 酒醉人不醉

  在现场一片哗然声中,我感觉到沈钦君突然放开了我的手。他急转了语音,然后故作若无其事地顿了一下,继续念:“与姚……姚夕结为夫妻,此后,无论贫穷富贵疾病健康,无论灾难福祸……”
  我宁愿他是故意的,哪怕是报复哪怕是羞辱,也比让我发自内心地承认——他这辈子都只会在心里装一个姚瑶来得好。
  记得刚上大学那年,我被姐姐带着看《老友记》,曾因罗斯在婚礼上误喊瑞秋的名字,在捧腹大笑之余又感动不已。
  可惜我没有剧中正牌新娘艾美利的勇气,当场就能从卫生间翻窗逃婚,摆出一副渣男老娘踹了你的风范儿。
  因为在与沈钦君的这场对弈中,我先爱,所以我先输。
  就算他不记得我的名字是姚夕,我也只能受宠若惊地接过他手里的戒指说‘我愿意’。
  人在心情极度郁闷的状态下是非常容易醉的,我捧着红酒杯,脚步开始漂浮。
  无所谓。
  泼狗血,喊错名,我的婚礼敢不敢再绝望一点?呵呵,谁他妈的还在乎再多一条撒酒疯!
  当我轻狂地笑着,对不知道是沈钦君的表姨母还是表舅母,豪放地承诺说‘我们一定早生贵子’之时,沈钦君突然过来捉住我的手腕:“你醉了,先回去。”
  “还有一桌呢,都是长辈。”我眯着眼睛看他,笑容已经有点抽搐了。
  “回去。”沈钦君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那些土狼一般的亲戚们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各种阴阳怪气混合着酒气在我耳边嗡鸣,翻来覆去也不过就这么几句:
  “钦君这么疼爱新娘子啊,连一点酒都不舍得让喝。”
  “果然还钦君是重情义,姚瑶没了,对姚瑶的妹妹也这么好呢。”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给我那没出息的闺女找个这么疼她的女婿,啧啧。”
  我醉眼惺忪,脚底飘逸。印象里被沈钦君一把拖住手腕,几步就拽到正在走廊窗前打电话的汤缘身边。
  “麻烦你先送她回去。”他对汤缘说。
  汤缘一把扔下电话,焦急地扶住我的肩膀:“怎么了这是?我才打一会电话,一眼没看住怎么就醉成这样!”
  我想说我没醉,只不过是一口气干了两杯红的。眯了眯眼睛,又觉得妆容上的假睫毛很碍事,于是伸手就给扯了。
  然后我歪歪扭扭地跳到沈钦君面前,仰头看着他说:“沈钦君,你关心我啊?”
  “我只是不想你在这给我丢人。”冷冷的一句讽刺从他漂亮的唇角弧度里溢出来,他松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转身。
  “喂,沈钦君你什么意思!你怎么能这么对夕夕说话!”汤缘气红了脸,刚要冲上去。而我酒醒三分,木然地钳住她的手腕摇头道:“算了,别去了缘缘。”
  尊严和疼爱,又不是靠争抢叫嚣就能得来的。
  “夕夕……”汤缘扶着我,心疼地直摇头:“你们就真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

☆、第七章 冒犯了一个男人

  “一辈子……”我呵呵直笑:“一辈子还长着呢。这辈子不够,就折磨到下辈子去,谁怕谁呀?”
  “别说气话了,夕夕。”汤缘叹了口气:“你在这儿坐会儿,我把车开上来。”
  五月的夜,偶尔凉薄如水。我穿着露肩露背的婚纱,恨不能把裙摆翻上来护住自己。
  搅在胃里的红酒在新陈代谢的作用下开始揭竿而起,我实在不想被人看到我狼狈地呕吐。于是撑着身子扶着墙,沿着洗手间的标识慢慢往走廊尽头走。
  繁琐的婚纱在这一刻方显它极度的不便利,我一手环着拖尾拉高到膝盖以上,另一手去推门。
  然后就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跟魔盒里放出的弹簧妖怪似的,一下子出现在我推开的门后!
  是个男人?
  我们两人默契地抬起目光,同时落在门挂的标识上!
  标识着男洗手间的烟斗形状门牌此时端正地悬在门当中。
  好吧,是我输了。
  但他貌似也不能算赢,因为我是真的真的来不及再转身去找洗手台了!
  几乎没有任何进食的胃在红酒的蹂躏下已经到了极限,眼下是一点没客气地全呕在那男人的西装上!
  我吐得七晕八素,游魂似的被那陌生男人拉到洗手台面前。他用厚重的大手很不客气地在我背上拍了两下,仿佛要倒干净我灵魂深处的所有肮脏酸楚。
  终于直起快要呕断掉的腰,我伸手擦去眼角逼出的泪花。才聚焦起目光看清那位被我无情屠戮过的路人甲——
  他三十左右的年纪,发色是带着点深栗色的黑。面容轮廓里有典型东欧人的精致与深邃,也有亚裔的柔和。他的眼睛透着蓝灰色的,高挺的鼻梁是撑起整张脸上最有神韵的特征。
  他有着超脱一般的成熟和沉稳,至少在被我吐脏了一身的突发状况下,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皱过一下眉。
  出于设计师的职业习惯,我的目光在他衣着上停留的时间最长。
  那身蓝黑色的修身西装,光看剪裁就是出自顶级名家之手,此时妥帖地架在他颀长伟岸的身上。饶是被如此糟蹋过,还是透着一股不可亵渎的王者之风。
  “对不起……”我尴尬地抱歉。
  他挺起腰背的同时游了下眼睛,唇角弯起一丝莫名的弧度,然后用淡沉的嗓音对我说:“没弄脏你的婚纱就好。”
  我还来不及体味他这句话里的深意,就听到身后一声急叫——
  “夕夕!”咯噔咯噔的高跟鞋沿着酒店的长廊放出回响。能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还跑得跟蹬鹰的兔子似的人,也就只有汤缘了。
  “你没事吧,我找不到你猜想你是不是去洗手间了——”
  “我没事,吐了舒服些。”我摇头。
  “实在对不起啊,我朋友她——”汤缘向来以自己的身高傲视群男,真心很难遇上能让她踩着高跟鞋还要以这么大幅度仰望的男人。可寒暄还没落地呢,她突然就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
  “韩……千洛?!”

☆、第八章 貌似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呵呵,汤小姐还记得我,深表荣幸。”韩千洛伸出手,与汤缘轻轻一握。
  “您也是来参加婚礼的吧,刚才在礼堂上好像没有见到您。”看到一向行事随性的汤缘对他表现出相对恭敬的态度,我反复在脑中搜寻也想不起来这个韩千洛到底是谁。
  “我是刚到,路上有点事耽搁迟了。”韩千洛看看汤缘又看看我:“沈总的婚礼我岂能错过?只是没想到在这里先遇上了沈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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