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提到了我的母亲,他听得艳羡,眼里便有了落寞的神色。
我问他:“你想过去找你的母亲吗?”
他摇了摇头:“抛弃我的女人,我找她做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她或许在找你。”我问他。
提起母亲,他的眼神一片冰冷。他记忆里的温暖全部来自于他的外婆,对于母亲这个角色,他只有深深的漠视和愤恨。
“找到了,我也不会认她。她是没良心的女人,自己的至亲都可以抛弃,外婆死的时候,她都没有回来。这么多年,她或许早就忘记了我。或许,她早就死了。”提起母亲,他没有理由不恨。
“如果她还活着,她就是你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轻轻地说道。
他摇了摇头,他说:“我早就放弃找她了。我们不说她了,胜男,你敢不敢陪我在这里睡一觉?”
我点点头,我说:“好,你睡,我在旁边守着你。”
他突然站了起来,从兜里掏出来一把折叠的水果刀,把边上的野草一丛丛地割断,然后铺在了一片相对平整的土地上。我见他这么做,便走过去帮忙,却惊讶得发现,这些草原来这么柔软。
我问道:“这草怎么会这么软?我以为它们会很坚硬很割手的。”
“越是在贫瘠的地方生长的生物,越是有超强的韧性,心底越是善良越是柔软。你我,不都是这样的人么?”他突然说出这么深沉的话语,倒是让我心里一惊。
他开始一撮一撮地把野草递到我的手中,他说:“以前我从不舍得这样对待它们,今天你来了,不一样。我想如果这是我家,我一定要给你最好的招待。所以,我想,它们不会怪我的。”
他的话让我心尖为之一颤,我从曲歌的口中听过太多太多唯美的情话。但是不知道为何,顾永源的这一句话却成了跳跃在我耳朵里的最美音符。
这是一个愿意把他整个世界都与我分享的男人,他和曲歌不一样。曲歌的爱,是创造最好最便利的条件,让我去适应他的世界。
☆、第七十六章 返璞
在我们的默契配合下,很快,我们就在干燥的地面上铺上了一层厚厚的野草。然后,两个人并肩躺下来,一起抬起头仰望天空。
顾永源突然说:“你记不记得小学课本上有一篇课文?”
“什么课文?”我顿时狐疑。
“名字我也忘记了,但是我记得里面他们在野外用树叶包裹着鸡肉,撒上盐巴,然后埋在土里,再在上面燃上熊熊的篝火……那时候我就在想,这该是多美味的午餐,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野外试试。”他说完,还真吧唧了下嘴巴,一副想得流口水的模样。
“哈哈……对对,我也记起来了,那时候我也这么想。还有一篇,好像是讲红军长征的,里面他们两个人掉队了,揣了一包青稞面谁都舍不得吃……我那时候也在想,那青稞面到底是什么味道,是不是特别的美味。”我也笑了起来。
“对,还有一篇,说大兴安岭还是小兴安岭的课文,说那里好多野果,好多鱼,好多动物……”顾永源也回忆了起来。
我们两不由得都哈哈大笑,笑了一阵,又都一起沉默了起来。他突然侧过身来,对我眨了眨眼睛说道:“喂,你饿不饿?”
“还好。你饿了?”我问道。其实,我并不饿,但不知道为什么,回忆起这些记忆里曾经馋过的画面,对美食的*便一发不可收拾。
有时候,高端精致的菜肴未必能够让人吃后流连忘返,反而那些被文字描述过的美食,却容易萦绕在心田,哪怕未曾尝过,都会成为记忆里挥之不去的部分。
“嗯,我突然想吃叫花鸡。”他说完,坐了起来。
“啊?这么晚了,去哪儿吃?”我不由得诧异。
“走吧,我们。”这家伙还真是想做就做,当即就把我从草上拉了起来。
“去哪儿?”我一头雾水。
他拉着我二话不说地就骑着车出发了,二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小饭店,那里应该是工人们闲时吃饭喝酒的地方,虽然很晚了,但是依然亮着灯。看样子,里面还有两桌喧哗的客人。
顾永源停好车,对我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找老板谈。”
说完,他便走了进去。不一会儿,他还真拎出来一只鸡和一些木炭,然后笑着对我说:“走吧,我们。”
我对他的种种出乎意料的行为真是无奈又惊喜,每每跟他在一起,总有无数这样那样的惊喜在等着我去发现。
他又骑着车带我去了附近的荷塘,我们想办法弄了几片新鲜的荷叶,我发现他对这个地方果然极有感情,哪里他都轻车熟路。
被他这么一折腾,我们还真能吃上一顿美味的叫花鸡。当把鸡裹好埋好之后,我们围坐在篝火前,两个人相视而笑。
他问我:“喂,男人婆,你曾经有没有幻想过这样的生活?”
“嗯,我想过去流浪,一个人随遇而安地活着,不用去想太多的烦事。”我说。
“我曾经最想做的,就是和心爱的人一起过着最简单最朴素的日子,然后一起慢慢到老。我感觉,今天好像实现了噢……”忽然一阵风起,我们连忙手忙脚乱地围住篝火,他的最后一句话很轻很轻,我依稀听到,不由得脸颊通红。
和顾永源在一起,总能感觉到那种最纯粹、最发自内心的快乐。
我们围着篝火聊了好久好久,他坐得无聊,索性又对我说:“你开音乐,我来跳舞给你看。”
我于是依言打开了手机音乐,他跟着节奏迅速地扭动起来,在这片空无一人的荒地上,我看着他酷酷的舞姿,闻着地底下鸡肉慢慢渗出来的香味,听着那醉人的音乐,他见我坐在地上,边踩着帅气的舞步边不由分说地把我拉了起来,让我陪着他一起在这荒地上旋转。
在这最贫瘠的土地上,他也能鼓捣出最极致的浪漫。我觉得,顾永源天生就是一个懂情趣的男人。
等我们满头大汗的时候,顾永源估摸着鸡应该已经熟了,他用木棍小心翼翼地把没有烧尽的木炭和柴火拨弄到了一边,然后他用木棍把周围那层薄薄的泥土慢慢地挖开,鸡肉伴随着荷叶的香味扑鼻而来,光那香味就足以让人垂涎欲滴。
他朝着我狡黠一笑,小心地用两根木棍把叫花鸡从泥土里挖了出来,放在了一片洗净的荷叶上,然后柔声对我说:“现在吃会很烫,再等一会儿。”
几乎同一时间,我们两虎视眈眈地趴了下去狠狠地盯着那只鸡,他贼贼地笑道:“比赛看谁先抢到,如何?”
“比就比,who怕who。”跟他在一起,会不由自主地变得幼稚又*。
“好。那我们现在开始倒计时,10分钟后我们就开抢!”他说完,看了看手机,然后确定好时间。
我们两个人仿佛一瞬间变成了原始人,把那一只香喷喷的叫花鸡当成了猎物,等待美食的滋味那样的煎熬,每一分每一秒都那样的漫长。这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对食物有着那么原始、那么热切的渴望,就像猫看到鱼、狗看到了骨头一样双眼冒光浑身都不听使唤了。
我们两都能听到对方吞咽口水的声音,他望着我笑,我望着他笑,他对我挤眉弄眼地示威,我对着他不屑一顾地讥讽。终于,他喊道:“最后10秒了!”
我们异口同声地开始倒计时起来,当喊道“1”的时候,我再也无法忍住直接伸手去抢,但是却被他抢先把鸡拿到了手里,并且转身背对着我发出夸张的笑声。
当时我的心情简直沮丧到了极点,就在那一瞬间我把他认定成了这个世界上最自私、最没绅士风度、最可耻的男人!
可是转眼,他突然扯出一只大大的鸡腿塞到我的手里,看着我气鼓鼓的脸哭笑不得地说:“我只是怕你烫到手,给,吃吧!”
那一刻,我愣愣地看着他,那种感动根本无法用言语形容,刚才他在我眼里还十分恶劣的形象一下便变得无比的高大伟岸。他见到我如此惊讶又感动的表情,用油腻腻的手捏了下我的脸,然后说:“吃吧,你先吃饱了,我再吃。”
说完,他把我的手拖起来,伸手放到我的嘴巴,闻着那诱人的香味我本能地咬了一口,眼泪转眼就从眼角滑落了下来。
他见我如此感动,得意地笑道:“瞧你,至于这么感动么?快吃吧,你看看本帅的手,刚才都烫伤了。”
说完,他把两只红红的巴掌伸到我的眼前让我看,我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吃吧。”
我们这才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他把鸡身上最好的肉都执意地撕给我让我先吃,直到我说饱了再也吃不下去,他这才放心地把剩下的鸡肉都一一解决。无言的感动就这样萦绕在心头,话到嘴边却生生咽了回去。和顾永源在一起,根本说不出什么煽情的话语来。
吃完后,我们收拾了一下狼藉的现场,把火扑灭,然后又重新躺回了草地上。折腾了这么久,真的是累了。再加上吃得饱饱的,睡意滚滚袭来,柔和的青草芳香和那清冷的月色让人迷醉,我们就这样“以天为被地为席”,快速地进入了梦乡……
早晨刺眼的阳光让我朦朦胧胧醒来,当我醒来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竟然枕在他的手臂上,而他的另一只手正小心翼翼地护着我的肚子,他侧着身子躺在我的旁边,身体与我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却用他的手给我当枕头和被子。那一刻,作为女人,我没有理由不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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