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睿迟疑:“没错,可是……”
“没关系,”林霁风笑容不变,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小叔你还不知道我么?皮糙肉厚,惯打惯摔的!”
林睿明白,林霁风的选择可是最大程度地保全自己,杜绝后患之忧。他们叔侄之间从来不需要矫情,因此林睿只是点了点头:“一切小心,那秦家的姑娘可不是个善茬儿——商场上的事情,我不能出面。”
林霁风凑过去,毫无辈分观念,勾着林睿的肩笑得狡猾无比,一手拿着扇子开始纵横捭阖地比划着:“放心吧,小叔!若说这指挥千军万马,纵横沙场,杀敌报国,侄儿绝对没你十分之一的本事;可是商场上跟人饶舌胡扯钻空子下套儿玩变脸……你这闷葫芦还是要不耻下问,好好跟我学学的!”
“胡闹!”林睿毫不客气地单肩一挑,胳膊一伸,将林霁风抡了个圆弧从侧面摔了出去——林霁风在半空中险险地单手按桌子,靠着那桌角垫了一下,才飞快地换到了脚先落地的姿势,又膝盖半弯缓冲力量,靠着桌子勉强站稳,顿时龇牙:“小叔,君子动口不动手!”
林睿不理他,自顾自喝酒吃菜——碗里已经被一直给他夹菜的林霁风堆出一座小山了!
林霁风无聊般坐在下,继续陪吃,林睿却忽然看他,面无表情,但眼睛里隐隐含着一丝笑意:“忘了告诉你,出去看看,我给你带礼物了。”
林霁风筷子一抖,狐疑又小心:什么礼物你不能拿进来?
看着林睿不动如山的模样,林霁风咬咬牙,最终好奇心占了上风,小心地将门拉开一条缝儿——很正常,外面站着一排林睿的亲兵。
林睿等他挪着猫步整个人蹭了出去,才低头,忍笑。
果然,下一秒,林霁风大声嚎叫,气急败坏:“小叔,这、这是什么玩意儿!”
林睿根本不出去,隔着门回话:“锦鲤。”
门外的林霁风瞪着眼珠子指着亲兵们身后的那个白玉大鱼缸,清俊的脸庞扭曲至极,宛若见鬼,指着鱼缸的扇子不断颤抖:“我当然知道是锦鲤!可是,这么大……是鲤鱼修成精了吧?”
林睿解释:“扶桑国使臣送的,说这是他们的国鱼,代表他们的诚意。”
这锦鲤确实当得起“国鱼”美称,一共两条,一条白中带红黄黑色花纹,一条白中带红橙黑色花纹,身姿婉转,尾鳍飘逸,划水一激,水光粼粼——可是,绝对不能忽视的是它们的体型!
那条白色的大概有四尺长,而黑色的那条身长足足有五尺!两条华美至极、硕大无比的锦鲤被养在一个足有八尺长、六尺宽的巨大白玉鱼缸中,即使如此,它们还几乎难以扭身!
难怪要一队亲兵又是抬又是推的,这不仅是聚力,更重要的是壮胆!
“这是‘贡礼’,你应该送进宫!”林霁风面色扭曲。
林睿隔着个门,微微颔首:“我当然送进宫了,然后,皇上就把它们赏给我了。”自己那皇帝大舅子当时的脸色晦暗难明,狠狠瞪了自己好几眼,偏偏又不好发作,“赏赐”的话几乎是从牙根里磨出来的。
你大爷的!林霁风在心里再次大逆不道地问候了一声:“小叔,我要它们做什么?养在哪里?我那宅子里可没这么大的池子!”
林睿依然不动如山:“你可以吃了它们。”
林霁风跳了起来:“你确定这鲤鱼精能吃?”我吃它们还是它们吃我?
林睿不确定,所以沉默。
林霁风站在白玉浴缸前,正对着这对高贵飘逸,仔细看甚至带着一丝骄傲的锦鲤,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戳了戳那硕大的鱼头——血统高贵的鱼儿都是有脾气的,黑色锦鲤一个漂亮的闪身摆尾,晶莹的水花四溅而开,林霁风闪得飞快,可还是被洗了个脸。
林霁风在亲兵们同情的眼神儿中闷闷抹脸:“小叔,你干嘛不带给公主婶婶?她的公主府里可有个大鱼塘。”
林睿摇头:“会吓到她的。”
林霁风觉得自己的后牙根有些痒:无论朝廷还是民间,所有人都认为皇帝把亲妹妹嫁给林睿,意在拉拢亲近——可是事实是,这位安静贤淑甚至略显怯懦的公主殿下,是他这不苟言笑的小叔难得死皮赖脸磨了皇帝三年,硬给磨来的!
当年,为了稳定边疆,太上皇曾送柔兰公主去北疆的臣国和亲,可是人还没送到,臣国就闹了兵变、变了天,新登基的偏偏是个年轻的女皇——当时护送公主的正是林睿,将柔兰公主完完整整地送过去,又一根头发丝都不少的送了回来,顺便帮臣国平了个反——林霁风一直怀疑,北疆那次“兵变”,是不是自家小叔冲冠一怒为红颜所制造的契机。
这个问题,无论林霁风问多少次,林睿都讳莫如深——看来,若说跟他完全没关系,鬼都不信。
不过么,他林霁风自己也没资格说林睿什么,他们林家的男人对于一个“情”字都有些偏执,偏执在执着、也偏执在不执着。包括负了他娘,却跟贾敏恩爱半生、相敬如宾的林如海……大家半斤对八两,王八看绿豆,都是一个德行。
“噫~百战天骄敌不过红颜妖娆,醉沙场碧天黄日、黑血银刀,更思量云锦水袖、沁花乐琴,尤忆那红梳镜前握,玉手挽青丝……”
林睿玩转着酒杯,听着外面林霁风自编自唱的词曲,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第八章
林霁风还算家财丰厚,可他的根基在云南,京城富庶、各家商户连接着官府,盘根错节、暗流涌动。林霁风若想尽快立足于此,必须得找个盟友。
秦家虽然比不得薛家的富贵,可贵在行事低调,不惹是生非。家主秦业年逾七十,曾任工部营缮郎,现已病解归家。秦业膝下有一个儿子秦钟,还收养了自己的一个远房侄女秦可卿,秦可卿与林霁风差不多的岁数,秦钟则与黛玉年岁相当。
老洛身为林霁风的大掌柜,对秦家这个合作对象的选择不能说什么……可是,怎么琢磨,都觉着有些不对。
林家的药铺里,林霁风正准备着给秦家的礼物,老洛在一边打着下手,思来想去,还是打着胆子凑近林霁风,捅了捅他:“东家,您真要跟秦家……您真要见秦家那位大姑娘?”
怨不得老洛颇有微词,秦家什么都好,只有一点莫名其妙——秦家当家的不是秦业,也不是秦钟,而是秦业的侄女,大小姐秦可卿!
秦业那官儿是一点油水都蹭不到,家业传到这一辈儿,除了有瓦遮头,勉强保证个三餐,也剩不下几两银子。可是几年前,他的侄女秦可卿进京,带来了丰厚的家私,两三年内秦家就在这藏龙卧虎的京城中咸鱼翻身,收拢了许多小营生,而后专注于药材买卖——现在,已经获了御药的买办权了!
众人叹服的同时,也难免在心里嘀嘀咕咕,秦可卿再怎么厉害也就是个女人——一个女人,短时间内能弄到那么多钱,收服那么多大男人……别是个妖精转世吧?
京城中从来不缺流言蜚语,几个有名的长舌妇人也不知道揣的什么心思,想着办法打听秦大姑娘的是非——人家秦大姑娘果然不是好欺负的,选了个好日子,请了全国各地有名的医者药师,叫了自己所有的掌柜,在最热闹的市集处开了个斗药大会,自己亲自抛头露面主持。
大会上,面对全国各地的药商医者,秦大姑娘温和大方,有条不紊,无论亲疏远近,一碗水端得很平,话语温婉却不失锋芒,一天下来,与会之人中没有不敬佩的。但是她那姿容——那体态是没得说,风流妖娆又不失端庄模样;可是秦大姑娘那张脸,本该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容颜,却从右边额角到右耳之后,横了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痕,硬生生破坏了那温柔妩媚的美感,可怕得堪比修罗。
一个女人,一个厉害的女人,一个脸上有道疤的厉害女人……老洛怎么想怎么不对味儿,林霁风却无所谓地送了耸肩,抬起漂亮的眼睛,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的大掌柜:“关于秦姑娘的流言蜚语——别人怎么说我都管不着,但是咱们的人,决不能瞎说。”
“啊……啊?是,是……”老洛愣了良久才赶紧低头,却又被林霁风手边的东西吓了一跳,“东家,您要带这些去?”
“没错。”林霁风爽快一笑,小心地放好最后一株草药,终于合上了那精细的椴木大盒,拍了拍,自言自语,“希望这些……能入她的眼吧?”
老洛在一旁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东家哎,您准备送出去的都是您这么多年的珍藏……您还担心别人看不上,不说用不用得着这样抬举人家,有这么埋汰自个儿的吗?
林霁风跟秦可卿约在秦家的药铺中里见面,时辰定于辰时二刻。
辰时二刻,林霁风安静等待,秦可卿从后堂姗姗而来,不紧不慢,徐徐而行——林霁风眯着眼睛看:一身粉红的簇新三层纱裙,外罩着一件半透明的玉白水袖流苏长衫,胸前几颗小珍珠缀成七瓣茶花,看起来高贵又不绝尘,为防秋寒,她还披了一条雪白的兔毛披肩,小巧毛绒,看起来颇为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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