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洛宁走进来的步伐也是不紧不慢的,像是在踏着什么特别的舞步,她也不在乎全班同学都在看着她,坚持着特立独行。
李俊就是在这个时候把脑袋从臂弯中抬了起来,然后程洛宁就这样踏进了他心里。
很多年后,李俊在香港大学学生寝室里翻开追求他的女生送他的诗集时,才找到了一句最适合形容他和程洛宁相遇时场景的话。
“你像是从梦境中走来,踏碎一地阳光踩到我的阴影里,让我的心脏从此不再是只受血液的操控。”
诗集的作者是谁他依然记不清,大抵也就是一个悲秋伤春的小姑娘的手笔,大多都是娇柔做作的无病呻吟,唯独这句话,竟然让他有了想哭的冲动。
李俊发现自己开始注意这个小女孩——说是小女孩完全不为过,她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像是完全没长开的模样,但是五官却是出奇的精致漂亮。对比此时个头已经窜到180的男生来说,程洛宁却是也只能说是小女孩,哪怕他们同班、一样的年岁。
小姑娘平时里根本不和别人说话,踩着早自习的铃声进门,伴着放学铃声离开教室。她甚至不太站起来,每天趴在桌子前写写画画,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李俊有次好奇,找了个机会靠近她的桌子,在五步之外凭借他5.0的视力看清了她压着的本子——竟然在看数学书!
李俊不是差生,只是不爱学习,凭着小聪明考进了这所顶级名校之后就不怎么念书了,但是难得的是就算他作业敷衍上课不怎么听,也能混到中游左右,他欣喜之余也就这么得过且过的过着。
在这个青春叛逆期的小男孩眼中,他完全不能理解程洛宁这种连下课都在看书的人到底是什么心态。
他本来想可能是这个漂亮的小女生脑子实在是不好,所以才要花费比别人更多的时间。但是观察了一阵他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不说人家每次第一的辉煌成绩,就说数学课做练习的时候,小女孩总是第一个放下笔,然后等着老师公布答案,这说明她的反应非常快。
李俊心里痒痒的,想要去探寻这个女生的秘密,却又无从下手。
直到他和隔壁班的好兄弟顾致一起打篮球的时候,顾致的一句话提醒了他,“……林怡说他们班有个男生,从来没人和他打篮球,因为他个子太矮了,于是就每天发奋读书……”
李俊对顾致青梅竹马那个娇作的小姑娘没啥好感,但是顾致的话却是给了他想法——难道小女孩也是因为没人和她一起玩,所以才只能读书的?
此时程洛宁已经不能再被称为小女孩了,短短几个月里,她像是吃了激素一样迅速长大长高,然后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女生。
因为容貌出众,班上对她有想法的男生不在少数,但是却又慑于她那种生人勿近的气质,竟然没有一个敢上去对她做点什么的。
李俊这时候还没有生出什么“喜欢”啊之类的早熟感悟,他只是单纯地在关注程洛宁。在看似勘破了她的想法之后,他迫不及待地行动了。
“程洛宁,周末我们去唱歌,一起来吧?”李俊在当天放学后立马拦住了准备收拾东西离开教室的程洛宁。
程洛宁听了他这话,并没有如同李俊所预料的那样,露出什么高兴或是厌恶的表情,她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了李俊一眼,眼里无悲无喜,像是在看他,又想是穿透了他看向了什么别的地方。
李俊在她的眼神里一下子觉得无所适从起来。
程洛宁看到他的局促,依然还是没有说话,领着包就从他旁边绕走离开了。
李俊不可说是不失落的,但是他却对这个女生更加好奇关注起来——程洛宁身上的那种超然气质简直让他着迷,好像雄性荷尔蒙都在滋滋地燃烧着。
他在等下一个可以自然地与她搭话的机会。
李俊的动静不小,自然是被他的那些好兄弟注意到了。
冯立被推上来打听好兄弟的情感现况,“李俊,你喜欢那个程洛宁啊?”
虽说程洛宁平时低调不说话,但是却没人能把她的名字叫错,每次不管大考小考老师报分数的时候第一个总是她,想记不住都难。
李俊对冯立的问题很茫然,“喜欢?什么叫喜欢?”
冯立看他是真的茫然,不是那种故意装傻,便狠狠地拍了他一下,直接把他整个人拍在了桌子上,“我看你是打球打傻了吧!喜欢就是你想亲她想抱她想跟她上/床!懂了吗!”
青春期的男生,对这种事情不再遮遮掩掩地害羞,他们是大胆而奔放的,说出来的话也是荤素不忌。
李俊为冯立这种粗鲁的说法狠狠地皱了皱眉,却是认真地思考起来。
片刻后他得出结论,“我不喜欢她。”
确实没错,当时的李俊只是单纯地对这个女生好奇着,她是他这辈子都没有接触过的类型,自然是有些特别的吸引力,但是却没有什么龌龊的想法。
而很多年后,李俊却再也背不起“喜欢”这个词,他想,他应该是爱上程洛宁了吧。
程洛宁就在李俊的关注下越长越出众,气质越来越高冷,他却再也没有找到和她搭话的机会。
哪怕是在她做值日生的日子里故意留在教室里和别人高谈阔论,也没能赢得她一丝一毫的注意。
有的时候李俊甚至觉得,她是不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人物,随时要告别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在她眼中都是虚无一样的存在,什么都不能得到她的关注,她只活在自己的天地里。
虽然这种想法很荒谬,但是李俊却在很长时间里都对自己的想法深信不疑。
就这样,时间“唰”地飞走了,转眼就到了高二,他们要分班了。
李俊不知道程洛宁会选什么科,但是按她的成绩来推测,多半是历史,她的历史在她所有平均优秀的科目中都是拔尖地优秀的。
李俊没什么目标,但是想和程洛宁待在一个班的愿望却十分强烈,很巧的是,他平均中流的学科中,也是历史比较好些,虽然老贾曾说过,李俊这个脑子是选物理的脑子,如果自己肯用功的话,妥妥笑傲理科班——他却还是毅然决然地选了文科。
果不其然,程洛宁选了历史,他们又在一个班了。
实话实说,这都快一年过去了,程洛宁见谁都是这幅高冷的模样,别的男生愣是有再多心思都淡了,唯独李俊,坚持地把对方作为自己的女神一样在悄悄关注着。
高二之后,新班上有不少女生明里暗里跟李俊表达了些心迹。
这时候他也懂了不少的,却很难对那些女生起一些类似于“喜欢”的心思,甚至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同性恋,李俊蒙心自问,如果让他去亲一下程洛宁,他肯定能高兴地吃不下饭加一个礼拜不去打篮球!遂也安了心——好歹自己还是个正常的性取向。
而醉酒后的李俊忽然想到,他刚从港大毕业那年,冯立在S市和他见面时曾经说过,他这个正常性取向走的路简直比同性恋还难啊!好歹人家只有外界的压力,至少还有一个相爱的恋人,他这个恋爱简直就是高付出无回报的单人秀啊!
李俊笑了笑,却深以为然。
难道不是一场单人秀吗?他一个人从高中表演到现在,很多观众来了又走,却永远等不到他心中想要演给她看的那个人。
☆、李俊番外(下)
很快,地狱般的高三降临到这群重点中学的学生生活中。
李俊拿着厚厚的辅导资料,觉得自己学历史简直就是脑袋进了水,硬生生地把生活从困难模式带进了地狱模式——原本只要刷刷题就可以过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日复一日的背书、背很枯燥的历史概念。
李俊确实三聪明的,他从来不会自谦否认,但是纵然这样,背书还是一件花时间的事情,完全不像好兄弟顾致,每天弄几个公式,举一反三一下就过去了。
但是想到每天能看着程洛宁在第一排安安静静的背影,他就觉得,浪费一点打篮球的时间来选历史,也不是一件这么糟糕的事情了。
至少,他累的时候,还能抬起头来看看她。她的脖颈莹白而修长,像是一只优美的天鹅。
李俊彼时不懂情/爱之时便对程洛宁很有兴趣,更不要说他情窦初开之后了,更是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有的时候他在想,程洛宁大概就是他心中的明月光,心上的朱砂痣,因为得不到,才更加的美好。
这个性格偏执到近乎不近人情的漂亮女生,应该因为他再三的幻想而被神化了才是。
但是从某一天开始,这个女生变了。
不是说她的长相发生了什么改变,而是她的气质变了。李俊素来关注程洛宁,却又从没有在她的脸上看到过什么不同于虚无缥缈的表情,她总是游离于人群之外,像是高高在上的神女那样俯视着他们,明明处于同位,却偏偏像是把所有人都踩进了尘埃里。
而这天,她笑了。
李俊清楚地记得这天的情景,像是电影的默片在脑中反复放映——这天阳光很好,空气也不错,历史老师也是一如既往地在黑板上写写画画分析他们刚考完的小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