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没工夫去抚慰他那颗疑惑不解的心,从他嘴里,我知道了林默的身份背景,以及......电话号码。
晚上回到家,我将腹稿温习了又温习,终于鼓足勇气给他打了电话,那漫长的等待音更是让我紧张万分,我在不经意间瞥到了墙上的石英钟,竟然已经到了11点,无暇去想这个时间给他打电话是否礼貌,电话就接通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电话那头很安静,难道今天他没有去看场子?
“喂?”
他似乎很疲惫,我刚想开口便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没听清楚她说了些什么,心头忽然一紧,慌张的挂掉了电话。
他……有女朋友了吗?又或者,那个女人只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我想我一定是小说电影看多了,我不断地安慰自己却又忍不住的胡思乱想,而后,一夜未眠。
我觉得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刚刚好——迷途知返。
一直没见过世面的小羊羔,在看到大灰狼威风凛凛的样子后一见倾心,一时间竟忘了,之前狼没吃羊不过是因为心情不错,一旦它没了兴致,羊便会被他一口吞下,连骨头都不剩。
似乎,我需要谢谢他给我浇的这一盆冷水,在我头脑最热的时候,让我瞬间清醒。
我想,也许我们该是两条相交的直线,本就不在同一个轨道,偶然的短暂相遇后,又将越走越远。
但,事实似乎却这样的。
一个月后,我到了市一中上班。好吧,我承认,我是靠走后门进去的,市一中的副校长是我舅舅。为了给我提升业绩,他把我安排成为了高一八班的代理班主任,他告诉我,市一中的学生一向品学兼优,好管得很,我是个音乐老师,也是闲到不行,不如做做学生工作,有了班主任的经验对以后的职称评选也有帮助。
新生们来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xx部队军训,为了表现我的认真负责,我开车跟着大巴去送了送他们,他们似乎也为我的这个行动而感动不已,直夸我是中国好老师,我羞愧难当,是真的羞愧,因为我之所以会毅然决然的跟他们过来,不过是因为在那一天我妈给我安排了一个相亲宴。
回来的时候,起了沙尘暴,黄沙漫天,像是黄风怪驾临一般。
车窗玻璃上蒙了一层灰,我有种想开雨刮器的冲动。
又开了没多久,我看到有人在路边挥舞着衣服,好像是在叫车,离得近了点,我又看清楚了些,竟然是个男人。
最近我看了不少新闻,说有妙龄少女在荒郊野外被人劫财劫色,虽然我不是少女,但至少……算是妙龄吧?
我抓紧踩了两脚油门,提了速度,从他身边开了过去,在擦他身而过的一瞬间,我有些吃惊,那人竟然是林默。
未等我思考,我已经踩下了刹车,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向我这边望了望,迈开了步子,走了过来。
今天的太阳很大,阳光格外刺眼,他的衬衣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了结实的小臂,领子也大大咧咧的开着,实在是放荡不羁的紧。
容我修辞手法学得不好,我只觉得此刻的他好像是阿波罗下凡。
啊,难道这就是现在的小女生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男神?
我的心跳的有些快,眼见着他越走越近,我赶紧大口呼吸了两口空气。
走到我的车旁,他敲了敲我的车窗玻璃,我打开了车窗。在看到我的那一刻,林默好像有些意外,但片刻之后就勾起了唇角,他单手撑在我的车顶,弯着腰,对我说:“好巧。”
语气如同许久未见的好友。
☆、第56章 番外五:请你拽我进入地狱(下)
“恩,是好巧,这荒郊野外的也能遇上你。”
他拉开车门坐了进来,冲我淡淡的笑:“你也知道是荒郊野外,一个女孩子没事跑到这里做什么?”
“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不忿道,“你怎么不说自己也在这里,你怎么好意思问我的?”
林默笑的更深了:“咱们两个不一样,你是衣着光鲜、教书育人的中学老师,我不过是一个混混罢了。”他扭头看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他的话里我似有若无的听到了一丝无可奈何,“开车吧。”
我想,他加入黑社会也许是有什么难以言说的苦衷吧,我刚才大概戳到了他的伤处。
一时间,愧疚之心油然而生,我努力的想要调节气氛,于是故作玩笑的同他攀谈了起来:“我刚才是送我们的学生去军训,那个地方真是鸟不生蛋,这帮小皇帝、小公主可有的苦头吃了,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来这里是干什么呢,让我猜猜,难道是杀人越货?”
“恩,我是来杀人越货的。”
看着他微变的表情,我特别想狠狠抽自己俩打耳光,孙颜啊孙颜,你到底会不会聊天?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在问我是否介意,我连忙摇头,且不说我不介意,就算我真的介意我也不敢在扫了他的兴。
其实我并不喜欢男人抽烟,我觉得那样既浪费钱又对身体不好,唔,主要是浪费钱。但是林默抽烟的姿势让我对这件事有了改观,我从未想过一个男人该如何将烟抽的如他这般性感。他眼神迷离的目视前方,带了一丝忧郁,我试着探头看了几次,因为太过痴迷,以至于开错了好几次道。
我的频频失误,使得他终于发现了我的偷窥,他索性转过脸,好像是想让我光明正大的去看一样,好在我还是个有骨气的,绝对不吃嗟来之食,之后的路我开的顺当无比,向他显示了一个好司机的自我修养。
进了市区,他给我指了条路,身为路痴的我竟然东拐西拐找着了,我想,这简直是一个我开车史上的奇迹。
“我到了。”
林默拉开车门准备下车,我语无伦次的叫住了他:“等等,那个,你,你是不是忘了跟我说谢谢?”
他疑惑的看向我,然后开口,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等等,你,你……哦,这是你家么?不请我上去喝杯水?”
话一出口我的脸就开始发烧,我羞愧难当的想,孙颜,你真是绝了,有你这么吊男人的么?
林默好笑的看向我:“今天不行,我在上面藏了个女人。”说完,他就推门而出,不做半刻停留。
那时的我大约被嫉妒和愤怒冲昏了头脑,我也下了车,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他身前拦住了他。
“林默,你够了,别告诉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
林默目光灼灼,上下打量着我,让我浑身不自在的很,我低下了头,可是没有落跑,我在等待他的答案,此刻,我如同囚犯,等待着法官的宣判。
“你喜欢我什么?”他低声问我,又像在问自己。
我脸红心跳,一时竟想不出来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
“我……不知道。”
我如实作答却换得他一抹嘲讽的笑,他说:“你连喜欢我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敢说喜欢我?我们是两路人,你走吧。”接着,他径直离开,半步不停,只留了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惨淡的收场。
我承认,我受挫的很,可是生活依旧在继续,并不会因为个别人的心情而停住脚步。我乐观的想,这样也好,他拒绝了我,我就可以彻底死心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宿命这个词玄妙的很,那些命中注定了的,你怎么躲也躲不过。
那天晚上刚吃完饭,我穿着睡衣拖鞋下楼倒垃圾,转身走了没几步,便被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一把抱住了。我想,最近的色狼们真是越发大胆了,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竟然敢调戏良家妇女……唔,好吧,天是黑的,可是好歹也有个几十瓦的路灯在那不是?
我觉得我得为民除害,回忆了一下从前学过的防狼术,正准备照着这人的关键部位而去,却听到了那个男人在我耳边一句轻声的低喃。
“孙颜,是我。”
林默?
他怎么会在这儿的?
我当然不会自恋的认为他是来找我的,因为这个房子我也是刚租了不久,连我妈还没来得及告诉呢。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有几个人贼眉鼠眼的像是在找些什么,那时候我就猜,林默这不是在被仇家追杀吧?
不多时,那帮人走了,林默依然抱着我。夜里很凉,我穿的也很少,但是有他抱着我,我却感觉温暖的很。
渐渐地,他的双手越来越无力,最后,几乎是将所有的重量放在了我的身上,我用尽全力扶起了他,那时,他已经昏迷不醒了。
没有办法,我只能先把他拖回我家,这人死重死重的,将他拖回去我还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我抹了抹额间的汗,想先帮他把衣服脱掉,没想到一直昏睡着的林默忽然醒了,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努力抬起身子,在看清楚是我之后才松开了我的手腕。我被他抓的生疼,心说,这人昏了劲儿还这么大,要是清醒着还不把我的骨头捏碎了。
我活动了一下手腕,继续帮他脱衣服。衣服脱掉的那一瞬间我惊呆了,他里面那件白色的短袖已经被血染成了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