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你此生不换 (爱吃土豆丝)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爱吃土豆丝
- 入库:04.11
我这个人吧,好像消化能力特别强。而在我准备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过往的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爱自己,才最重要。
我跟沈冰留了纸条,告诉她我只是想要放松自己,不会做傻事。这个世界上,沈冰是我最亲近的人,我不想再让她担心。我也注销了手机号码,因为这个时间,我想彻底静一静。
我想有些事,只有自己真正面对了,才会真的放得下。
我尊重曾子默的选择,尊重他的回避和告别。说不心痛,那是假的,可是我们之间有哪里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的,他不敢面对我的责备,我不敢面对他过去对我的背叛。我们有着谁都不能理解的曲折,我没有了爱他的勇气。
事后,我也仔细想过这一段的心态,试想一下,那并不是逃避,而是真正的成长。
旅游的第一站是云南大理,早就听说那里的云与海,一直欣然向往。当自己真正踏在这片土地上时,又是另外一番感觉。
实际上,一个人的旅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烂漫。
找住处,办电话卡,还要买些日用品等等,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切都得自己来。两天之后,我终于在洱海附近的一个小旅馆住下来。老板见我常住,收的价格不高,还帮我拉了条网线到河边,没事我可以坐在这里晒太阳,写日记。
写日记这个习惯,可能是受了曾子默的影响。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一个人和另外一个人相处久了,他的习性,会慢慢的感染你。
而曾子默对我的影响,可以说是潜移默化的。
光旅行不做事是不行的,我在附近的酒吧找了个临时工的工作,一边打工,一边旅游。
听老板说,这里一年四季都有许多陌生人来过,大多数都是文艺青年。他们玩乐器,写歌词,写故事,有时候寂寞,有时候喧嚣,当然,也有和我一样的,为了疗伤。
酒吧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岁的本地人,留着一个小胡子,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事。
我也没有否认,每天晚上跟着穿梭在陌生人中间,越是喧嚣,越是能感受到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我知道,我还在想着一个人。
在这里住了两周左右,我终于打开了邮箱。果然收到了沈冰的来信,她告诉我,我托她办的事情,她已经顺利完成了。
这时候我才知道,曾子默默默的收回了我让沈冰寄过去的东西,然后,就没有回音了。
我知道,我们都在慢慢的选择遗忘。
虽然知道结果如此,可是我还是控制不住的难过。
我给沈冰回了邮件,告诉她我一切安好。
晚上兼职结束之后,邮箱里又出现了她的回信:天喜,累了就回来。转过身,我们依然在原地等你。
我看着这句话,顿时热泪盈眶。
其实最好的朋友,不是每天夸你逗你,而是无论何时何地,她都能设身处地的理解你。
在洱海住了一个月之后,我终于从那段不快中抽离出来。眼看着就到十一假期,沈冰在邮件里问我,是否要一起度假。彼时我已不像从前,这里的陌生人给了我新的感受,我想了想,差不多该面对过去了,就跟沈冰约了时间。
沈冰在邮件里问我,匡明宇能不能一块儿来?
我看着这句话后那个羞涩的表情,良久,才反应过来。
我没想到我的离开反而会促成他两之间情感的提升,一方面,我是为沈冰感到欣喜,另一方面,又有些羡慕。
连沈冰这种心不定的美女都找到了另一半,我却还在为此纠结着。
13年九月的最后一天,我起的很早,乘坐回头的去了机场,迎接着两个挚友的到来。等我看到沈冰和匡明宇肩并肩走来时,莫名的鼻子酸酸。
匡明宇全程扮演者跟屁虫的角色,而好久没见面的我和沈冰,则一直手拉手不放。
我自作主张的给他们两人订了一个双人房,令我感动的是,沈冰的行李箱里还带着我最爱的零食。
匡明宇好似有些尴尬,晚饭后,沈冰在房间洗澡,他便上来找我。我们两个站在走廊上,他递给我一杯饮料,问:“天喜,我和冰冰在一起了,你会不会……”
我摇了摇头,很坦然的说:“匡医生,你真的是我见过最好的男人了,沈冰是我最好的朋友,好男人和好女人,你们是最般配的一对。”
话说开了,我们两人也没了尴尬。我就问了他和沈冰是怎么走到一块的,匡明宇说,这件事还得感谢我。原来,沈冰在我走后,曾经喝醉过一次,直接喝的胃穿孔,去了匡明宇的医院。
他照顾她,两人感情越来越深厚,最后走到了一起。
相爱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可是他们这种爱情,我却没有。
我又无药可救的想到了曾子默。
睡前,我收到了沈冰的短信。她说:天喜,别失落,说不定,这两天你会有惊喜。
惊喜就算了,只求你们两人秀恩爱时,别嫌弃我这个电灯泡。
第二天一早,按照计划我们便直接去附近划船。到了地点之后,沈冰和匡明宇去买饮料,而我在原地等待。不一会儿,有一伙游客围在一起,大声尖叫着。
我好奇的看过去,居然看到了一只金毛在湖边游泳,而且,动作相当麻利。
我仔细一瞧,总觉得这只金毛和八戒类似。许久未见八戒,思念在这一瞬间溢出脑海,我上前两步,笑着跟金毛打招呼。
金毛好似看到了我,瞪着四肢就朝我游来,几秒钟后,它迅速的跑到我的面前,蹭着我的腿。
这个动作和八戒类似,不禁让我心生怜爱。
我低下头,也顾不上它身上的水,宠溺的揉了揉它的头。
金毛和我对视,这一秒,我浑身一震,好像突然察觉到了哪里不对劲。
“八戒。”我张了张嘴,喊了八戒的名字,下一秒,八戒朝我怀里拱了拱,明摆着告诉我,它就是八戒。
我坐在地上,和八戒亲昵的互动着,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双长腿映入了我的视线。
这不是幻觉吧?
八戒,和曾子默?
曾子默带着墨镜,一只手插在口袋里,一只手伸向我,说:“地上凉,起来吧。”
八戒听到曾子默的声音后乖巧的坐在他腿边,而我则盯着面前的手发呆。
曾子默,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时候沈冰和匡明宇出现了,沈冰笑着看着我,说:“天喜,惊喜吗?”
有惊无喜。
原来是他们三个人窜通好的,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我生气的站起来,白了曾子默一眼,抬脚便朝回走。沈冰跟在我的身后,解释道:“天喜,你听我说,我和曾子默真的没有通气,人家一个月前就住在这里了。”
这句话彻底扰乱了我的思绪,我回头,怒视着曾子默,见他一脸无辜的指了指远处的房子,说:“我和八戒住在那儿。”
居然就住在我的对面!
我一直都不知道!
委屈席卷着全身,愤怒占据了主线,我盯着身后的三个人,说:“你们都别跟着我,我想一个人静静。”
身后那个身影越来越近,直到他抓着我的手,我听到他说:“陈天喜,我想我必须跟你谈一谈。”
我承认,过了那么久,当我听到曾子默那么紧张的声音时,我的心,依然还在颤抖。
事后想一想,我根本不应该逃走,直接甩去一巴掌,那才干脆利落。
☆、97.户口本上,得写两个人的名字
每每回忆这段经历时,总是让我唏嘘不已。根据我的调查,曾子默果然在我来大理不久之后,就追了过来,虽然他本人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带着八戒散心,可是这也难逃我的法眼。
他开着那辆低调的奥迪,这种满大街都是的车子,的确没有引起我的任何注意。
更可恶的是,他居然还认识酒吧老板。
只要想到我们两人在大理的不同境遇,我的怒火就不可遏制的燃烧起来。一个为了养活自己还得赚钱,一个拉着八戒每天吃饭喝酒散步,我们的住处只隔了一条马路,我居然一直不知道他的存在。
人和人的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
回去的路上,沈冰一直在嘲笑曾子默。为什么会嘲笑?正如沈冰所说,曾子默跟我呆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他却没脸见我。至于今天为何突然出现,究其原因,竟然是他昨天晚上在走廊上看到我和匡明宇聊天的情形。
简而言之,是担心我和匡明宇“旧情”重燃。
我一边鄙视曾子默这个解释,一边沉默的走在三人前面。曾子默也看到了匡明宇牵着沈冰的手,声音里显然带着一些忸怩。
曾子默不敢拉着我的手了,因为我严重警告了他,我是跆拳道黑带。
到了客栈之后,四个人就各找个家,我低头看了一眼八戒,虽然十分想念它,可是这个时间,我却不想和曾子默交流。
气,我是挺生气的。
沈冰和匡明宇借机离开,原地只剩下我和曾子默两人。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死活不肯离开。
这时候客栈老板回来了,见我一脸不高兴,瞥了一眼曾子默,说出的话,更是让我惊异不已。
“小曾啊,还没和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