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你此生不换 (爱吃土豆丝)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爱吃土豆丝
- 入库:04.11
罗蒙听我这么一说,又叹了两口气,说:“你们就作吧,作死一个就好了。”
我看着罗蒙,将眼泪逼了回去。到底是谁作啊?我都这样了,他曾子默看都不看一眼,未免太没人情味了。
不过这话我是不会说的,他不来正好,咱两可以断的干净。
罗蒙走后我就睡了,一觉醒来已经到了晚上,手机里收到沈冰的短信,说是今晚加班会晚点过来,饿了让我自己叫外卖。
我想着临床小美女有男朋友炖的排骨汤,打心底觉得凄凉。
这时候病房门开了,我抬头一看,来的竟然是匡明宇那黑人老同学mary,一瞬间,病房就被一阵饭香给包围了。
mary告诉我,她是中午接到匡明宇的电话的,所以做了一些刚学的小菜,给我送了过来。
三菜一汤,汤是母鸡汤,不油不腻,味道相当鲜美。我正饿着肚子,也就没客气。
吃饱喝足之后,我跟mary道谢,她笑着说:“你是明宇的好朋友,就是我们的好朋友,不用感谢。”
然后我们就聊到了匡明宇在加州时候的事儿,mary告诉我,匡明宇之所以选择出国,是跟着他的前女友过去的,可惜刚到那里一年,他的女朋友就喜欢上了别人,匡明宇曾经一蹶不振,再后来,就再也没有谈过女朋友。
这几年他在国内一直忙着工作,身边除了护士之外,根本没有和其他异性接触,我是匡明宇第一个介绍给他们认识的女孩子。
mary还说,匡明宇是非常居家的男人,厨艺很棒,而且生活非常规律,很少去夜店,大学时期还俄罗斯表演过大提琴,篮球也很棒,身体素质更是没话说。
刚开始mary说起匡明宇的时候,我还没有多想,可是听到后面,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敢情她今天过来,是来做媒人的。
我也没有瞒着mary,就跟她说了我刚失恋的事儿,mary笑着拉着我的手,说:“天喜,你现在需要一个人照顾你,明宇是很合适的人,你可以考虑考虑。”
我瞅着mary认真的模样,也没有一口拒绝,就开玩笑说:“匡医生不错,我会找机会下手的。”
mary一直待到八点半,匡明宇也正好下班,我的点滴也打完了,他们两人已交接,匡明宇正好可以充当司机。
我总觉得,这两人一定是商量好的。
mary走后,匡明宇便帮我收拾东西,我坐在一旁玩手机,偷偷的瞅了一眼这个男人,果然像是罗蒙说的,有点小白脸的味道。
匡明宇长得人高马大的,唇红齿白,面容清秀。再加上我很少见他生气,所以倒是有几分温润如玉的感觉。
东西收拾完了之后,我便准备下床,匡明宇立即制止,他看了看我的脚,说:“你现在不能走动,万一伤口裂开,到时候有你受的。”
我听着这话也挺有道理的,可是我就纳闷了,我不走路,那我怎么去车库啊?
这时候匡明宇走了过来,瞥了我一眼,说:“待会可能会有同事问起,你就说咱两是老同学。”
我还没明白匡明宇是什么意思,人家长臂一揽,就将我抱了起来。
对,他抱着我!
我那个囧啊。压根就没料到他会这么做。
出病房前,他又说了一句:“看着挺轻的,没想到,抱起来,还挺沉的。”
他说着话,又把我朝身上颠了颠,我一紧张,就把手伸到他脖子上,这动作,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匡明宇说的没错,从楼上到楼上,还真碰到了不少他的同事,我一直没说话,就听到他一遍遍的跟我解释。
到了车库,匡明宇把我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我那个心跳,还真不是一般的快。
他伸过手来帮我系安全带,我的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好在匡明宇为人比较大方,也没在意我这些小心思。我给沈冰发信息,告诉她我已经回住处。沈冰发来一个大笑脸,问:“你们和好了?”
我不知道沈冰说的“你们”是谁,发了个疑问的表情过去。
沈冰回的挺快的:你不是说你吃饱喝足了吗?怎么样?曾子默的乌鸡汤,炖的还可以吧?
隔了好几秒我才反应过来,沈冰说的“你们”就是我和曾子默。
只不过,今天这事儿,怎么跟曾子默扯上关系的?
☆、89.遗失的好奇心
车子停下来的时候,其实我是不知道的。我的思绪因为沈冰的一句话还在停顿,我甚至在想,曾子默的乌鸡汤,是不是在医院。
匡明宇的笑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头一看,他正盯着我笑。
这个画面你们可以想一想,深更半夜的,孤男寡女的,而且还在车子里这么封闭的条件下,匡明宇那张小白脸盯着我看,说我没感觉,你信吗?
不过我很快从花痴中调整过来了,我也没问他在笑什么,而是打开了车门。匡明宇动作比我快许多,他绕过车头,走到车门前,扶着我,说:“这个时候可不是要强的时候,等你脚好了,随你怎么办。”
你猜的没错,匡明宇把我抱上了电梯,又抱着进了家门。
八戒这狗东西见谁都乐呵,看到匡明宇靠近时,尾巴摇的能当风扇用了。我的脚上还隐隐约约传来阵痛,只能躺在沙发上。
车里还有罗蒙和几个同事送来的东西,匡明宇一趟搞定,他背对着我,白白的衬衫上汗湿了一大片,让我觉得挺愧疚的。
问题不在于此,匡明宇见八戒一直囔囔着不停,知道它要出去遛弯,索性拿着牵引带它下去,几乎把我要做的事情,全部给做完了。
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mary所说的话了,难道,匡明宇真的对我有意思?
这个问题只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后被我自己给否决了。我总觉得吧,像匡明宇那种男人,肯定喜欢长发翩翩的美女,至于我这种脾气暴力女汉子,他是看不上眼的。
八戒遛弯结束时,沈冰已经回来了。她见匡明宇满头大汗的样子,又对我使了个眼色。
匡明宇临走前,站在门口,提醒说:“烫伤的地方不能沾水,你一定要注意。明天我来接你。”
我急忙拒绝,说有沈冰在此,不必担心。匡明宇也没多说,这才离开。
离开之后,沈冰便开始挖苦我了,她白了我一眼,问:“怎么了?是不是又想给八戒找个后爸啊?”
“你还说,说好了要来接我的,结果……”我想着匡明宇抱着我下楼的模样,急忙刹住闸,没有说出口。
沈冰看着我,轻轻地叹了口气,说:“原本我是想给你和曾子默创造机会,没想到,倒是让这医生捷足先登了。”
提到曾子默,我的心底又是一阵苦涩,想到沈冰说的乌鸡汤,就问:“乌鸡汤几个意思啊?”
沈冰抬眼看着我,说:“就那个意思呗。”
我知道沈冰又在逗我,索性没有说话。沈冰见我沉默了,又过来安慰我,说:“喜儿,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支持你。”
沈冰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是遗憾的神色,其实我能感觉到,她希望我和曾子默一块。
只不过,性格使然,让我不愿再去给曾子默低头了。
烫伤之后的一个星期,两班人马负责送我去医院。一路是沈冰,一路是匡明宇。这个时候就要体现本姑娘的身体素质了,好在我平时十分注意,烫伤好的极快。
心里某处的伤痛也因为大伙儿的在意慢慢的复原,有时候我在想,爱情真不是生活的全部,因为有着沈冰和其他几位朋友的心疼,我越发的爱惜自己。
一个星期后,伤口终于渐渐好转,自己能穿着拖鞋嘚瑟了,自个打车去了医院换药。换药结束之后,我在网上团购了一火锅,给沈冰发了信息之后,我就直接去值班室找了匡明宇。
有了上次匡医生那么一抱,大伙儿看我的眼神明显不大一样。匡明宇手下有两个实习生,一来二往的,跟我也熟络着,直接开口叫我“师母”。
我那个囧呀。
匡明宇没来之前,实习生甲问我:“师母,你和师傅是怎么认识的呀?”
实习生乙又问:“师母,听说师傅那天抱着你下了楼梯,真的假的啊?”
这时候匡明宇推门而进,两个实习生立即乖巧的站在一旁,哪里还敢八卦。
我这才知道,原来匡明宇这人,也有严肃的时候。
医院距离国购很近,匡明宇发现我自个过来的时候,硬是拉着我去了商场,进去之后,我看着他急匆匆的去了百货区,等他回来时,手上拿着一双纯棉拖鞋。
他蹲在我的面前,看了看我的右脚,说:“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吗?烫伤后必须多加注意,凉拖鞋太磨脚,换这个吧。”
我别别扭扭的穿上了匡明宇新买的棉拖鞋,低头看着他的表情,半开玩笑的说:“匡医生,你还别说,你真是我见过最好的医生。赶明儿我脚好了,弄面锦旗给你送去。”
“不是说请我吃饭吗?”匡明宇白了我一眼,问:“吃什么?”
我转身指着身后的火锅店,笑着说:“哒哒哒,就这里。”
话说完了,我也笑不出来了。这个转身其实挺随意的,但是我没想到,身后不远处,居然撞见了曾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