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美女,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叶景松不死心,几步小跑追了过去。
“我什么要记得你,你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我记得?”程笙转头,语气冷漠。
“额……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说……?”叶景松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身后有人说道:“景松,快点过来喝酒。”
程笙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只是觉得这样的场合,真的是在浪费时间。
之所以没拒绝奶奶,是因为她不想把亲情搞得越来越生分而已,却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迎合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成功人士。
“诶?那边的妞好正,你们认识吗?”四五个男人在一起正聊着,有一个男人忽然望着程笙的方向说道。
这时,其他几个也都回过头看了过去,果然,明亮的灯光下,所有女人都穿的光鲜亮丽,只有她一个,穿着素的不能再素的白色连衣裙,半袖,露出半截白皙的手臂,长发就那样散着,平底凉鞋,很简单,却又很雅致,这样的打扮,很普通,可是就是因为主人精致的脸而变得别有一番风味起来。
“那个……以前没见过啊,是哪个影视公司新签约的小明星吗?还是刚出道的嫩模?诶,宇少,你不是一向对女明星有兴趣吗?你认识她吗?”一个男人笑问。
叫明宇的男人,仔细盯着程笙的脸,看了看,然后摇摇头,“我也不认识。”
“宇少,你最近还追莫子欣呢吗?她据说不是跟了叶二少了吗?”有人突然提起这茬,刘明宇摇摇头,“不追了,既然她喜欢叶二少那样的,我也没办法。”
“这么想就对了,天下女人多的是,莫子欣那个婊子,表面装纯,在你面前端着拿着,也就你有耐心追她三个月,给脸不要脸的玩意,还不是一转身就上了叶二少的床,一个三百万的古董,就跟人家睡了,真是个贱货。”又有人骂道。
“那妞真纯,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你们要是不感兴趣,那我可去了。”其中一个男人说道。
刘明宇没有说话,而是放下酒杯,直接朝着程笙所在的地方走去……
“你也喜欢喝玫瑰花茶?”刘明宇走过去,看见程笙捧着一杯玫瑰花茶靠着墙一言不发的看着窗外。
显然,刘明宇的话,程笙没有要回答的意思,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放佛他是自言自语。
刘明宇有些尴尬,继续说道,“你好,我叫刘明宇。”
程笙还是没有反应……
刘明宇这下有些着急了,又凑近了一点,看着她的脸说道,“美女,认识一下,我叫刘明宇。”
“你叫什么跟我有关系吗?”程笙的声音淡淡的传来。
刘明宇:……
“我有义务认识你吗?”
刘明宇:……
刘明宇自小生在富贵之家,父母皆是权贵,从来没有遭过如此的冷洛,就算当初莫子欣没有答应他的追求,但是还是跟他做了朋友,也会聊天,打电话什么的。
程笙的话就跟一盆冷水一样,直面扑来……让他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正在这时,程凌好不容易脱身,怕程笙一个人寂寞,走了过来。
“七妹,原来你在这里。”看见刘明宇后,程凌怔了一下,然后打招呼:“诶,宇少,你也在?”
“这是你七妹?”刘明宇看了眼程笙问道。
程凌点点头,刘明宇自己开了几家影视公司,专门捧明星和嫩模,而她因为杂志社的关系,所有有合作,两个人算是认识,但是不算熟。
“原来是程七小姐,幸会。”刘明宇主动的伸出手,笑的很绅士。
岂料,程笙看都没看一眼,直接从他眼前走过,放佛他是空气一样。
“咳咳……对不住啊,宇少,我七妹性子向来冷淡。”程凌临走前低声的解释了一句,然后跟在程笙身后。
刘明宇脸色变了变,然后看着程笙的背影笑了笑,“这个好像会比莫子欣更难追,但是好像也更有意思?”
☆、第三十四章:可不可以为我弹奏?
晚宴转眼到了最后一个环节,慈善拍卖?就是大家拿出自己的私人物品,捐赠出去,然后被现场的土豪们高价拍下,所得的善款,全部给福利机构,这通常是有钱人高调炫富的游戏之一。
更是很多富豪以此来追女星跑嫩模的把戏?在圈子里早就习以为常了。
而程家三个千金,作为本次慈善晚宴邀请的特别嘉宾,自然要亲自拿出东西来义卖,博得一个好名声,也为程氏做宣传。
程莹最先上台的,一身黑色晚礼服,手里拿着一个长形的锦盒,然后她缓缓打开锦盒,优雅的拿出一只黑色的钢笔,那支钢笔通体是纯黑色,只有中间的部分有白色的18K金环绕,华贵又不失神秘,确实是程莹的个性。
这时,只听她缓缓开口说道:“各位,这是维斯康蒂2004年出品的禁城系列HRH钢笔,全球发行量38支,是我生日的时候,家奶送的,这支钢笔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在程氏的这几年,每次签重要的合同,都会用它,它带给了我所有幸运,今天我要在这里把它捐赠出去,希望把我的幸运带给所有人,也希望所得的善款,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谢谢。”
程莹说完之后,场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叶景松看的眼睛都直了,一个劲的拍手:“莹莹真的SO酷,人美心更美啊。”
这时,主持人现身,笑道:“下面就是程莹小姐的限量版钢笔,起拍价48万人民币。”
话音刚一落,就看见有人举报:“50万。”
主持人还没等重复这个数目,叶景松就立刻举牌:“60万。”
那人显然不服气,再次举牌,“80万。”
叶景松眉头都没眨一下,再次举牌,“120万。”
“哇,叶家人很有钱吗,这才多大会,就飙到120了,六妹魅力真是无限大啊。”程凌有些哑然,心想这些金主,平时捐款的时候看不见几个,倒是泡妞显摆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还厉害,真是讽刺的讽刺。
程莹倒是很淡定,一直淡然的看着场下,在她心里,早就已经有了一个合适的价位,这支钢笔当年买的时候还花了29万多,如今时隔十年,怎么也的拍出十倍的价格,才不算侮辱她的东西。
果然,没一会的功夫,叶景松和另外一个金主,已经叫价到了300万。
叶景松不敢再叫了,因为他觉得不值得了,一支钢笔而已,而且拍出的钱也是要捐出去的,何必较真呢?
倒是一个之前没有加入竞争的男人,忽然举起牌喊道:“330万。”
这一次,叶景惜沉默了,另一个金主也沉默了,这个数目已经超过他们的预想……
见叶景松和另一个阔少都怂了,程莹轻蔑的扬了扬嘴角,然后就听主持人喊道:“330万第一次,330万第二次,330万第三次,好,既然没有人出更高的价格了,我宣布程莹小姐这支限量版钢笔,就归戚先生所有。”
“多谢戚先生慷慨解囊,我替山区的孩子们谢谢你。”程莹优雅一笑。
“程小姐不必客气,如果真的要谢我,不如晚上陪我吃个宵夜,如何?”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环游国际旅行公司的总裁,很儒雅的一位成功男士,对程莹一直都是很上心,只可惜有家室,有妻女,所以程莹一直没怎么搭理他,倒是没想到,竟然这一次,如此慷慨解囊。
沉默片刻,程莹微微扬起嘴角,“好啊。”
“额……六妹居然答应了,真是意外啊。”程凌有些惊讶的低声说着,程笙只是在一旁慵懒的靠着椅子,一句话没说,放佛在看一场好戏。
随后便是程凌的义卖,她的比较简单,一本自己写的书,叫《心凌鸡汤》,一种关于人生和爱情的感悟,语言很优美,也很华丽,上面还有程凌的亲笔签名,这样一本珍藏版的书,最后以15万的价格不疼不烫的被人拍下了,跟程莹的330万奢华钢笔相比,程凌的略显寒酸了一点,不过她倒是不在乎,能做点慈善,总是不错的。
“七妹,该你了,你今天带了什么?”程凌低声的问道。
程笙没说话,只是指了指台上,程凌顺着方向看过去,只见两个工作人员抬上了一把古筝。
义卖古筝,当然不是程笙的个性,那是奶奶叫人提前准备好的,看来奶奶还是希望她能一展手艺,至于目地是什么,她也心下了然。
“不是吧?你要卖那台——双凤朝阳?”程凌有些不可思议,这台古筝,可是奶奶早些年送给七妹的生日礼物,名贵就不用说了,关键是七妹对乐器钟爱的程度,她怎么会舍得?
程笙还没等说话,就听主持人已经开始介绍道,“这台古筝,叫敦煌双凤朝阳,是由上等的红衫木打造而成,雕刻的工艺也是机器的复杂,图案上的两只凤凰朝着太阳,寓意很吉祥,凤凰的身子全部都是24K纯金打造出来的,极其的生动,下面就让我们有请古筝的主人,程笙小姐上台。”
随着热烈的掌声,程笙一身白裙缓缓走上台……
然后淡漠的开口,“这台古筝是四十万买的,你们可以起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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