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窗声忽然响起,突如其来地,让白清都猛地回头。
来人竟然是王莎莎,她身后的路边停着一辆红色的奔驰。
白清都解开安全带下车,王莎莎喜不自禁:“我刚出学校,看着这车眼熟,就过来看看……你们怎么停在这儿啊?”
白清都说:“刚才错过了路口,我倒车呢。”
王莎莎又看安明:“这是……安明吧?”
白清都问:“是啊。”
王莎莎笑说:“真是一点儿也没变,你们去哪了,吃饭了吗?”
一句“吃饭”,才让白清都想起来,这会儿居然还没吃中饭呢。
安明在车上看着王莎莎,见她年纪大概有二十六七,很柔顺的披肩长发,白衬衫,黑西裤,显得斯文干练而又不缺乏时尚感,长得也很舒服,给人一种甜美温顺的感觉。尤其是她看着白清都的时候,两眼含情脉脉。
安明也跳下车:“白清都,怎么不介绍介绍呀?”
白清都一笑:“这是王莎莎……她算是我的师妹吧。”
安明眨了眨眼:“什么师妹啊,我是不是得叫嫂子?”
白清都眉头一蹙:“别急着乱叫,给人听见了会误会的。”
王莎莎却抿嘴一笑,看向安明说:“其实我倒是不介意的,但咱们还是尊重白教授的意见吧,安明你要是不嫌弃,可以叫我莎莎姐。”
安明立刻从善如流地叫:“莎莎姐!”
王莎莎看着她笑得一派烂漫,回头招呼白清都:“昨儿我还说安明回来了,你该叫我一块儿吃个饭,今天正好,不如一起去?”
白清都并不回答,只看安明,安明睁大眼睛:“好啊,我正饿着呢,要吃什么好吃的啊?”
白清都叹了口气,王莎莎说:“我还不知安明你的口味呢,不如先上车吧……咱们边走边说,清都,我坐你的车啊。”她招呼着两人上车,打开副驾的门。
安明回头看王莎莎的车,啧啧赞叹:“莎莎姐,你这辆车可真不错,白清都这辆简直黯然失色。”
王莎莎拉起安全带,回头笑看她:“这话也就你说说,白教授还嫌这车颜色太扎眼了呢。”
安明坐进后座,一边仍打量那辆奔驰:“这颜色多好,喜气洋洋的,我喜欢……满大街都是黑色多单调啊。”
白清都一言不发,最后一个坐了进来。
根据王莎莎的推荐,就在离学校不远的海鲜居停了车,三个人落了座,王莎莎说:“要吃海鲜这儿是最好的,以前我跟清都来过一次,他最喜欢吃这里的清蒸扇贝,又鲜又清甜,安明你也一定喜欢。”
安明的肚皮都瘪了:“那我肯定要尝尝,莎莎姐,还有什么好吃的你一块儿点了吧,我最怕点菜了,我有选择恐惧症。”
王莎莎拿了菜单,点了九个菜,白清都拦住她,又去掉一个。
王莎莎说:“怎么,安明不喜欢吃这道鱼吗?”
白清都把餐单放下:“昨天她吃过了,而且点这许多,吃不完她又要带回去继续吃,所以不如少点些。”
王莎莎笑:“安明可是个勤俭的好姑娘,也不知将来谁有这个福气。”
安明掐着筷子说:“那可真不是,我就是懒……”
白清都哼了声:“你倒是好意思说呢。”
等菜的间隙,王莎莎问白清都:“按理说这时候过了吃饭的点儿了,你们去哪了怎么还没吃?”
安明听了,就转头看向别处。白清都垂头:“没什么……沿路走了会儿。”
王莎莎看看两人的表情,有些疑惑,白清都却咳嗽了声:“对了,你来学校什么事?”
王莎莎才说:“说来巧了,今日有个客户放了鸽子,我就来看看你跟安明,没想到都不在,我还失望呢……转眼就碰上了。”
安明百无聊赖地把筷子搭在一起玩,听到这里,就问:“白清都,你还没说你跟莎莎姐是怎么认识的呢。”
白清都说:“这有什么好说的。”
服务生把饮料送上来,王莎莎给安明倒了一杯果汁:“这啊,是杨教授牵线的。”
安明噗嗤一笑:“原来是教母的主意啊,她一定是担心。”
白清都这才抬起眼皮:“担心什么?”
安明哼了声,没有回答,只是喝了口果汁。
王莎莎看看白清都:“说来教授什么时候回来?有消息吗?”
“没有。”
王莎莎叹了口气:“其实大家都知道教授的人品,但被人那么一闹,她不开心也是有的……”
安明竖起耳朵:“什么一闹?”
白清都又清清嗓子:“没什么,跟你没有关系。”
安明瞪他一眼:“教母的事跟我没有关系,跟你有关系啊?你干吗什么都瞒着我啊?”
王莎莎听她语气有些不好,忙打圆场:“安明你别急,是没什么大事,就是教授院有些个人,对杨教授有些误会……”
安明心头一动:“是不是姓王的那家子啊?”
王莎莎有些意外:“安明你也知道?”
安明当然知道,这桩冤孽其实已经有些时候,杨闲声名在外,名花却无主,校内校外都有不少觊觎的眼神,虽然大多数都知难而退了,但也有几个人尤其的擅长死缠烂打的功夫,其中最突出的一个,就是一名姓王的副教授。
王副教授对杨闲表达爱意的时候,还只是个博士生。
这个人学问上倒是有些成绩的,也着实肚子里有些东西,当初学生的时候就是中文系里数得上号的才子,也是个风流人物,满脑子的浪漫,加上所谓的某些气质……吸引着许多女孩儿前赴后继。
自从认识了杨闲之后,便契而不舍地展开了追美攻略,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只可惜收效甚微,以至于有些走火入魔,最后连电视剧小说中最狗血的情节都用出来,譬如雨夜在杨闲楼下大片大片地朗声抒情,比如在论坛上每天打卡似的写诗表白,更有一次,居然要为情自杀,站在高楼上表演玉树临风。
对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女来说,这种痴情种子当然是千年难得一见,比彗星更稀有难得。
因此那一阵子学校里沸沸扬扬地,都在关注此事,王先生也因此吸了不少少女粉,女生们对他这种举止可谓是感动的潸然泪下,同时对杨闲嫉妒的眼冒金光。
杨闲虽然超脱,可事实上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听白清都的话收养安明了。
正当杨闲有些松动的时候,忽然传出一则丑闻,说是一个女生怀了这位才子的孩子,而且要闹到打胎……
虽然让许多人大跌眼镜,但是毕竟人家是才子……才子当然得是风流不羁的,有些花边新闻,更增身价,何况就算是在这种不堪的情形下,仍有许多女孩儿有意主动投怀送抱。
这件事让杨闲觉得像是吞了个苍蝇,那点动心被她彻底打到地狱深渊里去,恨不得将对方一脚踩死了事。
甚至连带对所有的雄性生物都产生了厌恶感,觉得他们的形象畸形,跟她的审美相违背。
王先生也自知这下难以力挽狂澜了,又过了会儿,就跟另一个女孩儿结婚了,也不知他有何魔力,居然把之前的丑闻压下,只闻新人笑,旧人尽抛掉。
再后来他就升了副教授。
但是王副教授虽然已有了糟糠,时不时却仍旧惦记着昔日高不可攀的白月光。
好像是因为从来都攻无不克只有在杨闲面前碰壁,所以让他格外地“珍惜”这段子虚乌有。
可王副教授的妻子因此而十分仇视杨闲,将她当作假想敌来对待。
前一阵她发现王副教授写了一首缠绵的新诗,题目是献给女神,诗的辞藻是极华丽优美的,内容也是有些少儿不宜的。
副教授的妻子打翻了醋坛子,一口咬定是给杨闲写得,并且觉得如果不是杨闲发出什么信号,王副教授是不会这么荒诞放肆的。
大闹一场。
安明气得都不想吃东西了,把筷子一拍:“这什么女人啊,她是不是自己瞎了以为全世界的人也跟她一块儿瞎?”
白清都忙说:“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
王莎莎也说:“可不是吗,也不对着镜子照照,就她家那位的嘴脸……跟猢狲成精一样,杨教授会看上他?再说,如果当初王教授稍微委屈一下自己,哪轮的上她啊。”
白清都见拦截不了两人,就也说:“打住,你别说什么‘如果’,杨教授是怎么也不会为那种人委屈自己的,他算什么东西!简直是师丛中的害群之马。”
白清都的口吻里带着蔑视,安明听出几分言外之意。
王莎莎咳嗽了声:“安明,别动气啊,为那种人不值得,咱们先吃饭,好好吃饭,你尝尝这个白灼大虾……”
白清都接过来:“她不爱剥壳,让我来。”把王莎莎手里的虾接过去,低头认真地剥起来。
☆、第11章
王莎莎眼睁睁看着白清都把自己手上那只虾取过去,自然而然地开剥,他的手指修长漂亮,就算是剥虾,也优雅的像是在表演什么艺术图解,那只与有荣焉的大虾在他指间□□,硬壳跟虾线一块儿除掉,被剥的干干净净,玲珑剔透,最后送到安明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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