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你怎么没穿我给你挑的那套衣服啊?”高晴身上穿的还是自己那身灰蓝色的粗布衣服,虽然一个补丁都没有,可以猜想是高晴最好的衣服了,但是和墙上挂的样式新颖别致的服装格格不入。
卖服装的,如果自己都不穿好看点,别人会买你卖的衣服么?尤其罗丝丝进的货都是现在的新样式,普通大众就算心里再喜欢也会犹豫,毕竟现在的长水还没什么人追求个性,与众不同反而让人恐惧。
“那个……我穿不了……”高晴连连摆手:“丝丝,你送的衣服好看是好看,可我一把年纪了,穿那些不合适,我还是就穿我自己的衣服吧,你送的那套,我给你大表姐留着,给她穿。”
罗丝丝给高晴的衣服是件大红色的薄毛衣,□配了一条黑底印花的健美裤,红黑撞色,显眼又漂亮。
罗丝丝无奈的说:“大姨,我不是给您说过吗,那衣服是制服,在店里的时候必须穿,别人看你穿着好看才想买,不然您穿这样,和咱们店的风格不合适啊!大表姐哪儿以后我再送她一身!”
“敲你说的……”高晴略有些不自在。“大姨过会儿就换,过会儿就换行了嘛。”
罗丝丝点点头,这时一个年轻女人把自行车停在门口,走了进来。罗丝丝连忙对高晴说:“大姨你看看我怎么做的。”说完迎了上去。
“大姐,进来看衣服,来来来,您是给自己选还是送人呢?我们这儿的衣服都是从省城进的货,最新款,南边的样式,最适合年轻时髦的人了。”罗丝丝嘴角上扬,至少露出了七颗牙齿。
“我看看……”女人大约很少受到这般热情的招呼,表情有些怔愣。
“随便看随便看,大姐您是给自己看吗?”罗丝丝说。
女人说是,罗丝丝跟着说:“大姐,天慢慢冷起来了,你看我们新进的毛衣,好几种颜色呢,有圆领的,有方领的,鸡心领……你喜欢什么颜色?看上哪件可以上身试试,不买不要紧,觉得我们的衣服不错,回家给我们宣传宣传……”
听见可以试穿,女人心动了。之前人们的衣服除了自己扯布做的之外,只有去供销社买,那卖的衣服永远只有一种样式,从来没有试穿的说法。后来县城里有在街上摆摊卖衣服的,价格虽然便宜了,但是样式颜色仍然变化不大,也没有试穿的。
“真的可以试?在哪里试?是不是试了就必须买?”罗丝丝店里的毛衣颜色多,花样多,每一件都那么好看,就算不能试女人也想买,唯一担心的是钱不够。
“这里,里面试。”罗丝丝把布帘只给女人看,“试了不喜欢不买也没关系,我们又不是强盗,哪有逼人买衣服的呀。大姐,看你这么苗条,穿小号的吧?喜欢哪件?枫叶图案的那件吗……哦,这件……紫色条纹这件?”
罗丝丝把女人看中的毛衣取下来递给她:“大姐,你进去换上,我们这儿有镜子,换上出来看看好不好看。”
趁女人换衣服的时间,罗丝丝挑了两条配那件毛衣的裤子。
女人换好衣服出来,罗丝丝拉着她站到特意按在进门处的全身镜前:“大姐怎么样,好看吧!”
女人眼睛里的喜欢几乎要淌出来了。“挺好看的……这件毛衣多少钱?”
“两块三!这是省城进的货,成本在那里呢……大姐,省城那么远,进货不容易,我们还要搭上车费,这个价只赚你几毛钱。”
这个价格真心不便宜,女人犹豫的说:“有点贵,有没有便宜一点的?”
“大姐想要便宜点的也有,不过,您想想,这件毛衣好歹您要穿几年吧,咱们算短点,一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平均下来,一天才几分钱,你就算买个肉包子也要一毛钱吧!肉包子吃了就没了,这件毛衣难道才穿一年吗?”罗丝丝偷换了概念。
女人被罗丝丝忽悠了,完全没反应过来衣服是按季穿的,她怎么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穿这件毛衣呢?
“有道理……”女人抚摸着毛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还是觉得有点奇怪……”
女人上身穿着紫白条纹相间的鸡心领毛衣,□却是一条宽大的灰色直筒裤,裤脚还卷了两圈,看着当然奇怪。
“大姐,你把裤子也换了,来来,我给你选了两条适合你的,相信我的眼光,我是卖衣服的,一看就知道进来的人适合穿什么,你去试试,两条都试试,咱们看看穿出来的效果……”
女人晕头转脑的照罗丝丝的话做。
结果,走的时候买了试过的毛衣和其中一条裤子,还叮嘱罗丝丝别把另一条给她留着,她钱没带够,明天再来买。
罗丝丝把衣服裤子拿塑料口袋给她装好,站在门口微笑目送她离去:“大姐……多来看看啊……”
“丝丝,你可太厉害了!”高晴看了整个过程,佩服得不得了。
“没什么,大姨,你看见了,凡事有人进来,一定要招呼,让她们试穿,照镜子,只要穿着好看了她们就会心动。要是嫌贵,你就要告诉她们买下衣服多么划算多么合适……你要实在不会说,就夸她们,夸她们穿着我们的衣服漂亮好看,别怕肉麻,使劲儿夸,女人都喜欢别人说她漂亮。”罗丝丝向高晴传授经验。既然高晴已经来了,她暂时也找不到合适的人,不如尽快让高晴上手,要是高晴真的做好这份工,她乐见其成。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说好的粗长君终于兑现了~
谢谢GD~木晨的地雷,么么哒!
☆、第31章 借钱
高云很少进城来,家里有两个儿子,还有一大摊事儿要看顾,如果不是因为高晴她今天也不会进城。
她虽然鼓起勇气对女儿先斩后奏,招呼不打一声就把高晴塞到女儿店里,其实心里还真没底。女儿一声不吭的留下高晴,保住了她的面子,她松了口气之余,也担心高晴和女儿会有冲突,这才连着两天都来看看。
说起来,她这个女儿人越大主意越多,以前在家里除了她爸就谁都不怕,现在更是变本加厉,连她这个当妈的都叫不动她了。
想到自己连着两天来的忐忑不安,高云心中不由得生出了几分怨气。
“妈——妈——你回来了,有没有买糖?”在马路边玩的罗文康远远的看见自己妈妈沿着河岸慢慢走来。
“康康,你怎么还没去上学?中午吃的什么?”高云看见小儿子,顿时把杂七杂八的思绪都抛开,爱怜的拉着小儿子的手,摸摸他的脸。“你哥呢?是不是上学去了?你们怎么没一起?”高云一个中午没看见两个儿子,心里早就想得发慌,一连串的问题接连涌出。
罗文康不耐烦的躲开高云的手:“妈,你别摸我,我不是小孩子了。”
“好好好,你是大孩子了,你哥呢?快跟妈妈说,中午吃的什么?”高云含笑道。
“吃的炒莴笋和木耳,还有回锅肉,小婶婶来做的菜。妈,这里面是什么?有没有糖?”罗文康抓着高云手里的布袋。
小婶婶就是芳妹儿,罗于贵的老婆。
罗丝丝住校,罗家吃饭的人不减反增。才租地那阵,技术员,搭大棚的短工们都在罗家吃饭,那个时候高晴来帮忙,两姐妹一起给大家伙做饭,后来棚子搭好,地里的活步入正轨,短工们就辞了,留下两个长工帮忙,一个是每天早上要跟着罗于贵去县城的罗树,一个是在村子里帮忙看顾田里的李中,加上离家出走的高晴,都在罗家吃中饭。高云倒不觉得累,现在的日子和前两年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做做饭算什么,再说还有高晴搭手呢。可是高晴现在去了罗丝丝那儿,高云一个人做饭不说,要像这两天有个事离开一会儿,家里就没人做饭了,只好拜托芳妹儿来帮忙。
高云是不怎么情愿的,妯娌虽然不像婆媳那么天生是仇人,但也很难做好朋友。高云和芳妹儿面上是和和气气,笑容满面的,实际上心里想什么只有自己才知道。
“你姐姐给你们兄弟俩捎回来的衣服,回去再看,你还没说你哥呢?”高云惦记着大儿子。
“我哥……嘿嘿……”罗文康不会撒谎,含含糊糊的。
自己儿子一撅屁股,高云就知道他们是不是要拉屎。当下收了笑容:“你哥是不是跑去哪里疯玩了?”
罗文康还没到对穿着打扮感兴趣的年纪,见没有糖,有把哥哥逃学的事暴露了,于是松开手,撒丫子跑了:“妈,你慢慢回去啊,晚上我要吃炒猪肝——”
高云反应不及,只得跺着脚叫道:“回来……看你爸下午回来不打死你们两个——”
母子俩的互动让经过娱乐了经过的村民。
“于平家的,你们家的小子啊欠揍,就该让于平多揍两下才知道厉害哈哈……”一个扛着锄头的中年男人笑着打趣。
“刘大哥,下田啦?”高云笑着打招呼,心里有点不高兴,孩子都是自家的好,但凡做母亲的都不喜欢别人说自己的孩子,哪怕开玩笑也不行。
“大哥莫说二哥……你们屋头那个还是小娃娃都时候还不是天天逃课……屋檐下的扁担都打断几根了!”走在后面的男人嘲笑道。“高大姐,这是去城里看罗大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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