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已经不由自主了,我主动回应着他的吻,不逃避,不闪躲,疯狂地享受着这种无人打扰的chan绵。夜好美,吻好美……
我们吻了很久很久,直到闻到玉米烧焦的味道我们才停了下来,他把已经焦了的玉米扔到了一旁,然后惋惜地对我说:之之,吃不到那么香的玉米了。
我调皮地说:吃到了比玉米更香的东西噢。
他哈哈大笑,他说:嗯,值得。估计番薯和鸡也好了,我来把火堆移开一点。
他又开始用棍子把火堆移到了一边,然后开始挖开我们刚才埋的那个洞,才弄开一点点,香味就扑鼻而来。我们美美地喝着酒,吃着番薯和鸡肉,他喂我,我喂他,很快就解决了。
吃完之后,徐成说:不晚了,我们躲进帐篷里去吧。帐篷的顶上可以打开,我们还可以躺里面看星空呢。
我高兴地说好,他把篝火弄得更旺了一些,然后我们躲进了帐篷里。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里面很暖和,外面又有熊熊的篝火,在徐成的细心安排下,我完全没有感受到冬天的寒冷。
他打开了帐篷的顶部,我们可以透过那一个小小的窗口看外面的星空,看着看着,徐成的吻就倾泻了下来。在那个狭小的小天地里,我们完成了爱情最后的仪式。从此,我成了真正意义上徐成的女人。
那是一次独特而又深刻的体验,我第一次彻底地感受到身体的愉悦。我们之间有的不仅仅是身体的欢乐,更多的是灵魂的契合……
结束后,我们之间的气氛都变得无比的轻松。
我说:小成成,你的胳膊好粗啊。
他狡黠地说:我的某些部位更粗,你好好感受一下……
哈……我瞬间雷得外焦里嫩,我说:是吗?在哪,我摸摸。
说完,我的手就伸了过去。他连忙挡住,无比懊恼又无奈地说:这个你得刚才感受……
我笑嘻嘻地说:刚才什么都没有啊。
他瞬间又压了上来,他说:那就让你再感受一下。
我连忙逃到了一边,大叫着不要,但是一转眼,又被他吻得乱了方寸……
一夜的旖旎,当我们已经沉睡的时候,徐成订的闹钟已经醒了,他轻轻地唤我起来,他说:之之,我们赶紧穿好衣服,一会儿就可以看到日出了。
我挣扎着爬了起来,他像对待孩子一样,帮我把衣服一件一件穿了起来,又把他带来的棉外套披在了我的身上,然后拉着我,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我们站在水库的边上,我的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他紧紧地拥我入怀,一起等待着太阳冉冉地升起。
徐成感慨地说,终于实现了和心爱的女人一起看日出的梦想。
我说,看不出来堂堂徐总骨子里这么浪漫呢,居然有这样的梦想。
他说,你看你吧,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哈哈大笑,我说,是,是,我必须领情,把我伺候得真好。
他声音低低地说:嗯……就是叫的声音有点大。
我不服输地说:你的声音也不低呢……
他哈哈大笑,大声对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强有力地吼了一声:执子之手!
我也对着东方大喊:与子偕老!
然后,我们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我想这样的时光,我此生必不能忘。
看完了日出,我们又钻进了帐篷,一起美美地睡了一觉之后,开始收拾东西,把借老乡的东西都还了回去,徐成为了表示感谢,还给了老乡额外的五百作为酬谢。
我们一起提着包,迈着欢快的步伐沿着盘山公路走到了山脚,我已经酸到不行的脚让我忍不住吐槽:干嘛不把车开上去呢,哎,走路累死了。
他居然来了一句:你不累,我哪儿来的机会……
我瞬间汗了,我说:原来你预谋在先啊。
他摸了摸我的头,他说:嗯,我就计划把你骗上山,然后让你成为我的女人,不然你老那么忙,我心里不踏实。
我瞬间汗颜,冷冷地问:那你的意思,这一次的旅行是你的阴谋?目的就是为了上我?
他看我满脸当真的脸,瞬间憋不住笑容,哈哈大笑起来,他抓住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处,然后说:我们之间,用心感受。
我有些难受地说:别拿这个开玩笑,我会真的难过的。
他把我抱在了怀里,说了一句让我倍感安心的话,他说:其实有了你之后,我已经跟所有其他女人划清界限了。之之,我知道你是个爱藏心事的姑娘,纵使怀疑也不会多问。只是你放心,我曾经就对自己说过,当我这颗心,心有所属之时,就是和其他女人真正划清界限的时候。
我一阵感动,我说:谢谢你为我这么做。只是,我很好奇,为什么最终是我。
他亲了亲我的额头,他说:爱,没有为什么。其实忘了告诉你,第一次你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有种特别的感觉。
我啊了一声,那时候的我,整颗心依然在辰溪身上,对于徐成,仅仅是想成为他的下属,从未曾想过,我曾经爱的男人变成了如今让我鄙夷万分的渣男,而曾经高高在上的BOSS,如今成为了我的男人。
我什么都没有说,静静地在他怀里靠了一会儿之后,我说:我们回家吧,又该回到忙碌的日子了。
他边开着车,边平静地对我说:之之,我们的个性决定了我们留给彼此的时间并不多,但是我这个人,一旦认定就不会轻易放弃,我相信你也一样。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我们的爱情,在经历了漫长的停滞期之后,终于破冰。人生还很长,一辈子还很长,我再也不会傻傻地把爱一个人当成一辈子的事,但是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在成长自己的同时坚定地为他守候,但倘若有天他先离开,我想我必不会像从前那样执着,留给自己一身伤痕。
☆、101 我们还能回到从前吗
回去之后,我又重新陷入到焦头烂额的境地。公司架构全面变化之后,大家的工作都有了新的调整。我易之之,就是一个不服输的女人。我坚定了这条路线,我决定带领大家义无反顾地往前,我自己亲自主攻业务,带着小崔和小刘,每日风风火火地奔波在各大企业和各种饭局之上,越挫越勇,终于在我们的努力之下,公司的发展越来越壮大。
与此同时,我和原来的同事小丁暗地里实施的计划在悄然不觉中缓慢进行着,我之所以没有让我最亲睐的小丁到我的公司里来,一是考虑他的技术能力实在太强过来帮我太屈才,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让小丁在原来的公司里作为暗线配合我。
到了如今,我可以大胆而又坚定地说出我的想法了,我之所以单干,之所以想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就是为了某一天靠我自己,能有和辰溪、刘忆惜叫板的资格!如今,我想我做到了!
自从我抽走这四个人之后,小丁说,刘忆惜根本不懂得公司如何运营,活生生地把一个本来发展前景极好的公司拖得半死不活,而这一年的时间里,小丁一直消极怠工,公司始终走着原来的老路,渐渐一日不如一日。
我原本给自己定了三年时间,三年里,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来。谁知道,我们赶上了电商的黄金时代,仅仅一年时间我们就迅速发家,无论是规模、营业额、合作客户都在持续上升中,我把我们的公司升级注册成了股份制公司,跟我一起日夜拼搏的四人都拥有了公司的一定股份。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辰溪、刘忆惜,是时候让你们尝尝措手不及的滋味了。
小丁过来了,带来了一大批原来的同事,大家看到小崔他们跟随我之后的大变样,纷纷摩拳擦掌表示要加入我们。
他们过来当然不是来做淘宝,电销方面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人马了。我需要他们的目的,就是单立一个项目,所作的业务就是原来在吴淞公司里的那些业务。我如今有了技术最强的小丁,我自己本身对那些项目轻车熟路,我手上有大批的客户资源,我有一支忠心耿耿的核心队伍为我所用。天时地利人和,我想我没有可能不成功。这一回,我打算和辰溪他们死磕到底!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辰溪,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一起在商场上分个高低吧!
当他们公司的半数人马都跳操到一个名叫大易的新公司后,刘忆惜坐不住了,亲自杀到了这里,结果发现,这家公司的老板是我。
那一瞬间,她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
我笑笑地说:刘总,请坐。请问到我们公司有何贵干?
刘忆惜震惊的神色终于缓了过来,环顾了一下四周之后,阴阳怪气地说:哟,最近傍上了大款啊,居然有本事自己开公司了。
我双手一摊,我说:我比不上你们这些白富美,靠着老爸老妈的钱逍遥自在。我易之之人穷志不穷,就是最近赚了点而已。
她一屁股坐在我面前,她说:我之前还纳闷谁这么没有眼色,一个劲从我们公司捞人呢。现在看到你,我觉得我可以理解了。
我笑了笑,我说:我没有拉,是他们自己愿意过来的。毕竟,人往高处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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