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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此生,说予你听 (桑榆未晚)


  我右手握紧了拳:“我不信!你现在说的话我都不信!”
  陆景重眼光一闪,忽然笑了:“不信么?那就证明给我看。”
  其实,陆景重这句话是有语病的,与我的问题完全不搭,但是他这句话偏偏就这么说出来了,我当时一点都没有反应,但是后来,等到我在他的加了密的日记里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不仅仅是对我说的,还是对他自己说的。
  我跟着陆景重一直到楼下。他上楼的时候,转过来看了我一眼,我停下了脚步,没有再跟上去了。
  我知道,如果现在我执意跟着他上去,他也会开门让我进去,给我留一间房。
  课室,我选择了在楼下等。
  我抿着唇笑了笑,说真的,陆毛毛,你能跟我和李峥科到附近的酒店,我就不信,你心里没我。
  所以,该当狗皮膏药的时候,就一定要当狗皮膏药,但是该装可怜的时候,就一定要可怜,就比如说现在,我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三点,我在楼下等,我知道陆景重在楼上,也睡不着。
  我坐在台阶上,抬头看着楼层中唯一还亮着的灯,陆毛毛,我等你投降。
  这个晚上,有了中途李峥科的一出闹剧,结尾并没有什么不同。
  我依旧在陆景重楼下,等到天亮,看到天色一抹一抹地亮起来,细碎的光围着流黄一样点染着晨曦。
  等到太阳完全升上天空的时候,一辆车缓缓地驶过来,在楼前停下,高明从里面下来,看见我的时候略微一顿,有点惊诧:“你是刚来还是等了一夜?”
  估计是一个晚上没有喝水的问题,嗓子有一些黯哑:“一夜。”
  高明抽了抽嘴角:“你真……”
  真什么,高明没有说完,就上了楼。
  不过我觉得我可以替他补充完整……真蠢,真傻,真无药可救。
  高明上了楼不过一会儿,就跟着陆景重下来了,陆景重今天穿的很干净,内搭一件白色衬衫,一件卡其色的翻领外套,因为带着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所以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神。
  我拍拍屁股上的灰,站起身来,腿脚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向前走了一个踉跄,叫道:“陆景重!”
  他好像没有看到我一样,也没有听到我,直接坐上驾驶位,一个十分漂亮的甩尾,干净利落的好像他这个人一样。
  虽然明明知道这样的结果,还是心里难受的要命。
  我揉了揉蹲下来揉了揉发麻的脚踝,站起身看见高明仍然站在台阶上,耸了耸肩:“你怎么不走?”
  高明走下台阶:“留下来善后。”
  高明带着我去吃了一顿中式早餐,喝了一些热粥暖了暖身,然后打包了一份粥和小笼包带走。
  我看着灌汤的小笼包,脑补陆景重捏着小笼包吃的满嘴流油就不自禁笑了出来。
  从早餐店出来,我对高明说了一声“拜拜”,就又向公寓里走去。
  高明叫住我:“你又去哪?”
  “去楼下等陆景重回来。”
  高明让我站住先不要动,似乎是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丢给我一个地址,说:“你打车去这个地址。”
  我眼睛亮了亮。
  高明说:“先步行,走到中央公园,从中间穿过去,到另外一条路上再打车。”
  “为什么?”
  “甩掉一些尾巴。”高明笑的高深莫测,“到地方见。”
  虽然是狐疑,但是我依旧是按照高明所说的话,不过先去旁边的酒店去找了一趟李峥科,因为昨天拖着他进房间,后来因为陆景重的忽然到来,我把包忘在他房间里了。
  到了酒店,我先问了前台,前台说一早就退房走了,然后从柜台下面拿出来一个包:“这个是让我转交给你的,还有退房的押金,你在这里签下字。”
  我从包里翻出手机,想要给李峥科打个电话,看看是不是去上学了,昨天晚上走得急,也没有顾得上他。
  结果打开手机,就发现有一条备忘录的留言。
  ——先走了。
  看样子是李峥科在我手机上留言的,我手机上一般都不设密码锁,只是滑屏解锁,所以很好打开。
  以前雪儿还问我不设锁多不安全,我心想着手机里也没有什么重要机密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什么不安全的。
  出了酒店,我按照高明所说的,沿着这条大路直走,走了半个多小时走到中央公园,从里面穿过,路过摩天轮的时候,我停顿了一下脚步。
  我在心里想,如果,如果这一次能等到陆毛毛,等到我生日的时候,就来坐一次摩天轮。
  高明给我的那个地址很偏,车窗外,从林立的高楼大厦,到郊外的富人区,再到城乡结合部,有一瞬间,我都觉得这条路,陆景重给的这个目的地,永远开没有尽头。
  司机说到了的时候,我有点愣神,付了车钱。
  出租车开走,扬起地面上一层细细的沙子,像是大货车运货洒在地面上的,路两边是大片的田地,在远处是村子,高低不一致的楼房,有的贴了白色的砖瓦瓷砖,有的只是用水泥砌了砌。
  一辆面包车从路面上刷的一下驶过,扬了我一脸的风沙。
  我从大马路上跳下去,拿出手机来想要给陆景重打电话,手机在拨通了之后就显示着电量不足,这一次,我锲而不舍地打了两个电话,终于等来了陆景重的一条短信,只有一句话,三个字——“不要动。”
  在这里不要动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有点刺眼的阳光,如果陆景重你说了,不要我动,那我就不动。
  我拿出手机给陆景重回了一条短信:我听你的。
  我回复了这四个字,忽然手指一顿,脑子里想起来周峪森经常的一句话:唐卡说了,我听他的。
  其实,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病态的,不管是不是承认。
  我曾经对唐卡说,周峪森是病态的,但是我呢?又何尝不是。
  从昨天晚上,我就开始了等待。
  等陆景重给我一个回答,等这个我从三年前就认定了的人。
  手机快没电了,我也不敢用,只好抱着腿坐下来,捡起地上的树枝随意地刮着地面上的土块。
  就算是这样,在我地十五次点亮手机屏幕看是不是错过了陆景重的电话或者短信,手机电量彻底消耗光自动关机了。
  最后那一秒,我看了一眼时间,是十一点十三分。
  上午的天气还是不错,等到又过了不知道多久,隐隐能闻到从低矮的平房里飘出来的阵阵饭菜香味,我估摸着已经过了中午了。
  天色有点暗了下来,太阳已经完全收了阳光,不过就是几分钟的事儿,风云变幻,广袤的天幕阴沉着,远方天空挂着的云絮,好像破烂的黑心棉一样,刚刚过了正午的天气,竟然在这么一小会儿就阴沉的仿佛进了黄昏。
  “要下雨了。”
  我刚刚喃喃了这一句话,天空中的雨点就噼里啪啦地打了下来,混着一股泥沙尘土的味道,我站起来,顶着包就要向村子里跑去。
  但是跑了两步就又停了下来。
  陆景重告诉我不要动的。
  如果我现在走了,陆景重来了要去哪里找我?万一我错过了怎么办?该死的手机又没电了。
  所以,我没有跑。
  这个时候有点起风,雨滴伴随着田地里席卷而起的泥沙,我觉得身上湿哒哒的衣服,好像是裹尸布一样黏腻在身上。
  我闭紧了嘴巴,看着来往已经亮起车灯的车,特别注意后面的车牌号。
  以前我想过,被雨淋是一件很爽的事情,偶尔脑子不清醒的时候,可以淋淋雨,换换脑子,但是,那真的只局限于城市里局限于男方,在北方,这种伴随着沙尘暴的天气里,一张嘴都是一口沙子。
  从今天早上头就有点沉,现在脑子里更是像是抹了浆糊似的,我索性坐在路边,用手撑着下巴,看着路上的车。
  我怕自己困的睡过去,就猛掐自己的大腿,对自己说:“再等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如果陆景重还不来,那我就走。
  其实,这个时间的限定点,就是我自己对自己说的,因为我手边并没有刻意计时的工具,直到远处的小教堂敲响了钟声,我数了数,一共响了十六下,已经下午四点了。
  雨渐渐地停了,像这种雨,来得快,去的也快,雨停了没有一会儿,天色就重新亮了起来,阳光拨开乌云的面纱露了出来。
  一切好像都没有什么改变,唯独我,现在满身湿哒哒的,衣服外面全都是泥泞,头发沾了贴在脸颊上,手指抹一把脸到脖子,全都是涩涩的感觉。
  我真的觉得,是不是自己太过固执了,又太过自信了,自信的有一些偏执了。
  如果到现在这种地步,我还在坚持,那么就真的是无谓的坚持了。
  毫无结果。
  我把头埋在两腿之间,很久很久,用手指抹去了干在嘴唇上的沙土。
  陆毛毛,我现在倒数五十下,如果五十下,你还没有来,我就走,你不要后悔。
  “五十,四十九,四十八……”
  我撑着地面站起来,刚刚站起来有点低血糖,头猛的晕了一下,一下子又跌跪在地上,稳了稳心神,才又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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