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拦住了,林缘跑了,李洐也不会放过她。
“派人盯着点,在里头别被人欺负了。”
与其让她乱冲乱撞,不如给她几个更容易对付的目标,比如,反正也靠不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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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洐倒是没多疑,甚至把宏基地产交给他。
他比以往更尽力,做起事来也更狠辣,李董事长越发放心,连每周钓鱼的次数都增多了。
在里头憋了三个月,朋友们很够意思,环肥燕瘦的俊男美女不断被送到皇冠酒店。
他来者不拒。
每一次驰骋时,他总会下意识地看向桌上的电话,却再没人打断他的游戏。
也再没尽兴。
心底有了洞,越来越大。
醉了,没人守在外面等他;无聊了,没人陪他说话;病了,没人收起脾气端茶送水;开车时,没人在边上叽叽喳喳加打口哨;睡觉前,没人噼里啪啦短信不断,一遍遍刷着“哥哥你睡了吗?”、“哥哥你睡了吧?”、“哥哥你睡了呀?”……
他坐在车里,抽一张纸巾盖在脸上,再没人认认真真地问:“哥哥,你为什么不开心?”
他从前虽荒唐,好歹也算是及时行乐,如今却只行不能乐。
终于有一天,他在某少妇面前,笑着系上已经解开的第三颗扣子,拎起外套开门出去。
出门后,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随手丢进不锈钢的垃圾箱。
原以为那孩子是他养大的,却发现这些年来,他才是被照料的那个。
她从不吝惜阳光、空气和水,以一种无所畏惧、半冒傻气的姿态,在他心里种上了从前没有的情感。
珍视、喜悦、恐惧,和对未来的期盼。
把他变成亿万人中的一个,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一直知道李洐对他从未完全放权,也知道王凯行要对付的一直都不是传话的金静,而是罪魁祸首的李洐,或许,加上他这个私生子。
他开始以扩张为名疯狂收购,一边从内里分散宏基,一边对外攻击信宏。
抱着的是同归于尽的心。
只可惜他还是斗不过,王凯行虽老、李洐虽退,到底还是比他老辣,比他很准。
那一天是她二十一岁生日,他的一个收购案被李洐强行否决。
开车的时候,忽然就有一种冲动,想去里面看看她。
车子已经停在外面,他打开一直带着的盒子,里头珍珠的钻戒安静无声。
他和蛋糕一起,在车里坐了许久。
大概就是那一天,叫来了丁巾巾,在自己的卧室一番云雨。
他那晚其实并未喝醉,一直都知道身下的是谁。
他没有蠢到去找个替身,何况,他从不觉得这世上能有谁代替得了。
他只是需要发泄。
十八岁以前,他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十八岁以后,他慢慢学会了别的方式,比如说打游戏、吃零食、单脚跳、看她和人打架……
原来没有那人,他还是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
那之后,他拿出画册。想起周桑桑说过“她说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随口对丁巾巾道:“你是不是还有个细皮嫩肉的助理?把他带上。”
他觉得,他可能没机会带她去了。
因为,王凯行已经开始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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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狱那天,他在和李风离谈生意,收到邮件时,他竟有一瞬间的欣喜。
爱也好,恨也罢,总归是还放不下自己唷。
他知道李洐和王凯行都不会轻易放过她,特意派人敲开她的公寓,以她的机灵,应该有所警觉。
三年后再见,她清瘦得他快认不出,坐在路边满身是伤,和那个他记不住名字的小子拉拉扯扯。
她从前,从不对其他男人如此和颜悦色。
刚出来就把自己搞成那个德行,他在心里骂了句,却只能吩咐张秘书:“找个人开车擦她一下。”
一直看着她,又一直躲着她,想见又不能见,终于还是在江安安生日那天撞上了。
她穿着规矩的制服,她从未这么规矩过。
那制服晃得他眼疼,那不是他记忆里小女孩的模样。
她身体中迅速生长的成熟和隐忍,让他险些失控。
那一天,她说她叫不醒装睡的人;那一天,他一眼读出那个大哥的心思。
曾经也有小男生对她示好,他从未将他们放在眼里,哪怕她故意拉着姓陈的小子在他眼前转悠。
可王信宏不一样。
一直到再一次进了看守所,他才明白,就像许许多多私生子一样,他在正室的儿子面前永远自卑。
好像自己生来便矮人一等。
那晚她被下-药,那个男人为她做到那一步。他说不好心里什么感觉,一边骄傲着,一边恐惧着。
直到她挣开陈衡扇了他两巴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那一天她黛眉轻描,媚眼如丝,腰肢纤细,双臂柔软缠着他。
那一刻他明白,那个小妹妹早已模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看到的一直是一个女人,让他渴望和崇拜的女人,让他心疼和疯狂的女人。
那一夜雪落满地,他向那男人发起挑衅:“大哥,你知不知道这是个有主儿的?”
那天早上她满脸黑灰,把笔录甩在他脸上:“我只问一句就走,是不是你要弄死我?”
他心里比她愤怒百倍,却不知用什么态度回复,只能无所谓道:“我没那么闲。”
后来他想,那时她一定很难,他为何没拉住她,像从前那样,圈在膝上哄着?
到底是哪里错了?
她被撞飞的一瞬,所有强作出来的姿态轰然倒塌,他压根没注意丁巾巾的位置,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她死了,他为她报仇;她没死,他不能放过害她的人。
当保护成了本能,理智就成了陪衬。
那之后,她有意向他靠近。
他知道谢明邗从没对不起她,却还是病态地鼓励她在报复之路越走越远。
只有她有了另外一个敌人,他才有借口接近;就好像她报复了谢明邗,对他的怨恨也会跟着少一点。
那几天,她引诱他,她用小而软的胸脯去蹭他,用白嫩的大腿去夹他。
他相信他不会让她放下。
不是不想要,他从未那么渴望过一个女人,即使她没有大胸长腿,即使她身上还没有多少女人的风情。
他却依然渴望,抑制不住地渴望。
他一边渴望着,一边想起谢明邗劝过他的话:王凯行就要收网,宏基时日无多,带她走。
他看向墙角一闪而过的老鼠,不屑一顾:“我和它像吗?”
不是没想过带她走,不是没想过逃离。
可于那渴求之上,他还剩下最后一层尊严:他的母亲见不得光,他的童年见不得光,如果他就此选择离开,那么他这辈子将永远都如一只见不得光的老鼠。
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却不想他的孩子也和他一样;他无法拯救母亲,却也不能让她成为在逃犯的亲人。
何况,那样一个被林缘和他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小公主,他怎么舍得她跟着他一辈子东躲西藏,故土难回?
他把母亲的消息透露给王凯行。
那个人不算小人,解决了他和李洐,会照拂他母亲一二。
想至此,他推开她,命令:“睡觉。”
她夜夜睡得死沉,胳膊腿轮流往他身上招呼,和十几岁时没两样。
他却整夜整夜失眠,借着月光把那五官细细端详,看着看着总是笑出声来。
也许沧海桑田,也许物是人非,唯有相对时这份心境,无法改变。
知道时日无多,他原想把那满是嘲讽的钻戒扔了,最终还是没舍得,叫人将之改成项链。
他在沙发上坐了一夜,想着那个不存在的今后,心里准备了几百句话,最后都变成一腔不甘。
那一天也不知是怎么了,只觉得此生既已这样,为何不能放纵一回,也算给彼此留个念想。
可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没做得出来。
那些责任和道德,早已被他抛之脑后,不能抛去的,是面对她时深深的自卑。
他想起第一次亲吻时,她那厌恶的语气:“脏。”
腾起的欲望瞬间消逝,他对那个字无法反驳。
和他这样的人做过,确实称不上光彩。
他不想她以后嫁了人,因为这件事抬不起头。
他其实一直都自卑着。
最后还是只用了手指。
那一天他很卖力,他从未这么卖力地伺候过一个人。
就算她以后记不住他,至少可以记得他带给她的快-感。
却没想到,这行为堪堪戳中她那不堪回首的三年。
原来,他并不是什么都知道。
被凤书虐待时,他心里有一种变态的满足。那种满足让他好像吸了大-麻,就连用切纸刀切人手时都是飘然的。
那一天她眼都没眨剁下小指,他已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就好像养了多年的兰花,被人揪掉一片花瓣,心疼二字不足以形容,以身代之又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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