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等你。”
吃完午餐,她躺在他的怀里,坐在靠窗的沙发上,烧刚退,浑身疲软,筋骨酸痛。冬日那明媚的阳光隔着窗户暖暖地照在她那松软的身子上,她觉得很舒服。
“总算开太阳了!”望着窗外,她懒洋洋地说道。
“是啊,下了太长时间的雪!”
“以前不下雪时,总盼着下,真下了这么多天的雪,倒有些不爽快了!要不我们出去打雪仗、堆雪人吧!”苏晓瑾忽然来了兴致,一下子坐了起来,眼里闪着亮光。
“算了吧,刚有点好,你就生龙活虎起来,现在出去,一会儿又发烧了怎么办?”他一口回绝道。
“哦,那就算了!以后回Z城了,就再也见不到这么美的雪景了!”她嘟着嘴巴,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又倒在了他的怀里。
“后天吧,如果后天你完全恢复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出去玩雪。”不忍心扫了小孩子的兴,他宽慰道。
“好啊!”她的眼里立刻又散发出先前的光芒。
“晚上想吃什么?”
“我想吃面。”
“好,晚上给你煮面。”
“那你呢?跟我一起吃面吗?”
“当然,我也喜欢吃面。”
她莞尔,笑得很妩媚,他忍不住在她的唇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两个人的相处就是那么简单,不需要太多言语,只要时刻惦记着对方就行。
傍晚时分,他出去买面条,她将他送到门口,将他大衣的扣子一粒粒扣好,又替他围好围巾,犹如一个太太在送即将出门的老公,这种感觉很温馨,他咧嘴笑着,心里很满足。
“外面冷,把手套戴上吧。”她把手套递给了他。
“嗯,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了。”他接过手套,在她额头上轻轻落了一个温温的吻,便出去了。
☆、第七十二章 再踏那块土地
那天晚上,邓诺天烧了青菜、排骨面,还没动筷,苏晓瑾望着那鲜美的排骨面,就已经直咽口水,是的,身体渐渐恢复了,她的胃口也跟着来了。他哂笑着,望着她在那里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条,一边帮她擦去嘴角滴下的汤水,一脸的幸福,幸福就是这么简单,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吃着自己煮的东西。
隔了一日,邓诺天果然带着苏晓瑾一起到小区的花园里堆雪人。那天苏晓瑾一脸的喜悦,兴奋地滚着雪球,堆着雪人,时不时地还抓起一团雪扔向邓诺天,完全就像个孩子!邓诺天哪舍得还击她,哂笑着,不停地替她掸去身上的雪,生怕她再次感冒发烧。
堆完雪人,她靠着他的肩,问道:“好看吗?”
“好看,跟你一样,一副调皮的模样!”他说道。
她笑得更开心了,在雪地里蹦蹦跳跳的,可雪地很滑,她差点就摔倒,幸好被他扶住。
她总算实现了她的愿望,堆雪人,这对于北方的孩子太容易实现的愿望,但对于一个来自南方的孩子,却实在太不容易了!
次日,苏晓瑾和邓诺天便拖着行李来到机场的候机室。苏晓瑾正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手机新闻,忽然,一个电话跃了进来,一看是林思琪,嘴角不禁上扬。
“在干嘛呢?不会正在约会吧?”一接通,林思琪便问道。
苏晓瑾心想,她还用特意去约会吗?她每天都在约会!
“你呢?”她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把问题又抛给了她。
“我正跟海峰在外面吃饭,刚聊到你,就想着给你打电话了。”
“聊我什么了?”
“我跟海峰打算初五结婚,想让你做我伴娘,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林思琪讪讪地问道。
“你们大年初五就要结婚了?这么快!”苏晓瑾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是啊,本来也没想这么快,我们买的房子是期房,还在盖,他父母说了,等盖好、装好至少得两年,还是先结了吧。而我父母的思想向来保守,生怕我跟海峰久了,会吃亏似的,所以自然主张快点结婚,两方老人一商量就定在初五了!”
“呵呵,真好!恭喜你们!两个人在一座陌生的城里,有了家,就不再孤单了。”
“你……愿不愿意做我伴娘啊?”林思琪懦懦地问道,声音有些结巴,她怕苏晓瑾拒绝。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怎么会不愿意?”
“谢谢!我真担心你不愿意呢!”林思琪深深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
“怕你因为某个人,不想来啊!”
“你是说陈阳吧,怎么会呢?我跟他已毫不相干了,我又不欠他,怕他干嘛?”苏晓瑾再次提起陈阳已很坦然,没有一丝不爽。
“那就好,你的男朋友会一起来吗?”
“当然,他当然会去的。”
“这太好了!那你们到了Z城,给我打个电话,我们先见一面吧!”林思琪兴奋地说道。
“我们现在就已经在机场了。”
“真的啊!哈哈!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你,我好激动啊,晓瑾!”林思琪的眼圈不禁又有些红了,此时的她太过高兴,居然没去想苏晓瑾为什么会到Z城来。
“是啊,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也好想你,还有海峰,我也挺惦记他的,大家当初都是在Z城打工的同学,现在你们总算要结婚了,我真替你们高兴!”
“那你呢?”
“也快了,或许明年吧。”此时苏晓瑾的目光扫向邓诺天,嘴角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真的?这太好了!晓瑾,你总算得到了你应有的幸福。”林思琪激动地说道。
“嗯,他待我真的很好,现在的我真的很幸福。”
“我特好奇你男朋友到底长什么样?”
“不用好奇,马上就可以见面了!”
挂了电话,苏晓瑾甜笑着坐在沙发上,心里暗暗想着,怕是见面了,你就不是好奇,而是惊讶了!像邓诺天这样的人,即便林思琪不知道,张海峰也肯定是知道的,更何况林思琪也曾说过这个名字很熟悉,只是苏晓瑾现在还不想马上告诉她,他就是Z城那个风云人物,她觉得还是见面了说更好些。
人生真的很奇妙,许多年前的苏晓瑾只是想着在自己生长的那座小城里过着很平静的生活,从没想过她的人生会和邓诺天搭上了界,和这个带着传奇色彩的、不一般的男人搭上界。
自从上次邓诺天跟她说他是‘邓氏集团’的继承人之后,她就上网查过他的资料,不查倒也罢,一查吓了她一跳,网上对他的报导很多,包括那次婚礼。不过,大多都是正面报导,说他是一个能力很强的神秘人物,将“邓氏集团”起死回生,可这个神秘人物却在四年前忽然消失在大家的视线里,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正因为如此,苏晓瑾在Z城时,并没听见过多少关于他的传闻,对他自然是不知道的。现在,他们又要回到Z城了,苏晓瑾很清楚,她这次回去,身份将和从前不一样,她将要面对的人和事也将和从前不一样,她的人生也将因为他而变得不再平凡,可是,她并不担心、紧张,因为有他在身旁。
坐在飞往Z城飞机上,苏晓瑾略蹙着眉,看着飞机穿过云霄,向Z城飞去,此时的她心情既期盼又有些害怕,她终于又回来了!那个令她浑身伤痛的城,因为他的缘故,不得不让她再次面对,再次踏上那块土地!
☆、第七十三章 他的魅力
他看出了她的不安,望着她,抓住了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淡笑着,将脑袋靠在他的肩上。
到达Z城时,天已经黑了,家里的司机老周来机场接他们。
车在那条熟悉的马路上行驶着,苏晓瑾的思绪汹涌,往事似潮水般全都涌了上来。
车很快开出了机场,向郊区驶去,苏晓瑾忽然觉得这条路好熟悉,是的这条路就是通往那片树林的路,那片经常在她恶梦中出现的,如恶魔般的树林!她的手渐渐开始变凉,驶过那片树林,前面出现一个很大的别墅,非常豪华、气派,苏晓瑾的手不禁颤抖起来,邓诺天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冰冰凉的,还在不停地颤抖着。
“老周,我们都有些累,今天就不去我父母那儿了,去我的别墅吧!”邓诺天对司机说道。
“嗯,好的。”老周原本打算把车驶进别墅,听了邓诺天的话,又将车往前驶去。
终于在一幢不是很大,但很雅致的别墅前停了下来。邓诺天先下了车,然后绕过车头,打开车门,拉着苏晓瑾的手下了车,此时苏晓瑾的心才有些平静下来。
进了别墅,佣人们见主人回来了,满脸的喜悦,都忙活起来。邓诺天拉着苏晓瑾的手,走进了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这时,张妈端着两杯热呼呼的茶走了进来,将它们放在了桌子上。
“邓先生,您总算回来了!大家都念叨着您呢!”刚放下茶杯,张妈便眉开眼笑地对邓诺天说道,可见她有多喜欢这家的主人。
“我也很牵挂你们,我爸爸、妈妈他们都还好吧?”邓诺天淡笑着问道。
“老先生和老夫人都挺好的,就是太想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