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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之霸爱成瘾 (明景)


  那玫瑰的花香好像还在手心,经久不散。
  三人一起来到杨远和南飞雁曾经住过的别墅,然后在玫瑰园旁闻着花香喝酒。
  陈竣和杨光看着还摆在玫瑰园旁边亭子里的那张轮椅,心中是百般滋味在心头。这么多年过去了,杨远扔在亭子里摆着南飞雁的轮椅,就想着玫瑰园。以前,南飞雁就是那样的坐在那里看玫瑰花的。
  一切都没有变,唯一不同的就是,那轮椅上已经没有了那个浅笑盈盈的笑容温暖的女人。
  三人看着那张轮椅,久久回不过神来。
  心中的痛,各自明白。
  三兄弟不谈其他,只喝酒,谈那个他们都爱着的女人。
  大家都珍惜这次机会,很难三兄弟才能碰到一起来,才能像现在这样的坐在一起喝酒,聊天。
  或许,转身,他们就已经是对手,甚至是敌人。
  杨远这次回来,一是因为南飞雁的生忌,二是因为司南绝和夏惊蛰。而他相信,他的两个兄弟和他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那件事,不过目的不一样罢了。所代表的不一样而已。
  三个人喝着酒,说起南飞雁在的时候的一些小事。
  说说笑笑,可以难过,可以伤心,可以大笑。
  一直到天亮。
  三个人的身边已经全是酒瓶子,已经忘记喝了多少,奇怪的是,每一个人都不怎么醉,依然清醒着,清醒的知道,那个他们最爱的女人已经不在了;也清醒的知道,今天后,他们各为其主。
  三兄弟代表着三方不同的势力。
  杨远站在司南绝和夏惊蛰的一方,陈竣身后的是沈皓,杨光是从京都军区过来,当然也是为了调查夏惊蛰的间谍案。
  三个人都明白这些,都不点破。
  三兄弟的拳头碰在一起,然后说再见,然后离开。
  杨远看着陈竣和杨光离开后,看看地上的酒瓶,再看看亭子的那张轮椅,好像那个女人就坐在那里,安静的微笑看着他。
  “我下次一定不喝这么多酒了。我保证。”杨远笑着说道。
  不敢眨眼睛,害怕那个人眨眼间就会消失。
  “我有段时间没有给玫瑰园除草了,很快草都要长得比玫瑰好。到时候,你看的就是野花,而不是玫瑰花。”杨远撸高自己衣袖,就开始给玫瑰园除草。
  “玫瑰园的草都长得比别得地方好看。”
  “我就想着有一天让人培育出一种没有刺的玫瑰花,你说好不好?”
  “我记得在国外看见过,一种黄色的玫瑰花,挺漂亮的。对了,还有绿色的,不过我想你一定不喜欢绿色的,因为远看的时候还分不清楚是叶子还是花朵儿。”
  ……
  杨远一边除草,一边自言自语。
  眼泪一直一直的滴着,落在那片种着玫瑰花的土地上。
  “雁儿,我好想你,好想,好想。”杨远一屁股的坐在地上,不顾手上的泥巴,在脸上抹一把。
  “雁儿,我的心好痛,真的好痛。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心好过一点,你告诉我,好不好?”杨远像个孩子一样的坐在地上哭起来,那手在那些满是刺的玫瑰花上乱打,乱抓。
  手上已经全是血痕,却一点也不感觉到痛,因为心更痛。
  一直帮着杨远管理别墅,管理玫瑰园的管家看见杨远这个样子,摇摇头,低低的叹一声。
  痴情呐。
  杨远没有理会别人,就那样的坐在那里。所有人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南飞雁是他心中最深的伤。永远也没有办法抹平。
  他不知道,这辈子还有多长,但是他知道,这辈子,他只爱一个叫南飞雁的女人。
  发泄了一番,杨远站起来,对着亭子的轮椅说道,“雁儿,我要先出去一趟,等我处理完司南绝和夏惊蛰的事情,我就回来帮你把玫瑰园里的草都拔掉,还有帮你看一看玫瑰花里有没有虫子。我都帮你抓了。”
  杨远傻笑一下,然后回到他和南飞雁曾经的卧室,这里的摆设没有变,全都是南飞雁还在时候的样子。
  陈竣和杨光离开杨远的别墅,一起的开车离开,当他们的车听着转角处的红绿灯时,平排着的两辆车。杨光看了一眼陈竣,按下车窗,“我知道你为什么回来,虽然也知道我说什么都没用,不过还是想要劝你一句,离开沈皓。”
  陈竣看着杨光,这个人身上有一半血和自己的是一样,不过很多东西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是注定了的,“谢谢。”他们兄弟各为其主,各凭本事了。
  陈竣当然也知道杨光为什么而来,说是确认夏惊蛰的间谍身份,还不如说是想要通过陷害夏惊蛰的人而找到沈皓兄弟更确切一些。
  这个他能想到,司南绝肯定也会想到。所以当陈竣看到杨光出现在南飞雁的墓前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夏惊蛰是绝对的安全的了,最起码是绝对不会在这个事件中被害死。
  两兄弟对视一眼,点点头。
  红灯亮,两辆车开向相反的方向。
  两人的心情有些沉重,其实他们可以在下一个路口才分开的,不过他们都明白下一个路口和这个路口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路是一早就已经定好了的。
  始终都是要分开走。
  既然这样,早一些迟一些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或许,长痛不如短痛就是这个道理吧。
  两人都从后视镜里看着对方的那辆车在慢慢的变成一个小点,慢慢的消失在视线里。
  陈竣把车停在路边,看着还很安静的马路,从打开这的车窗还能听到环卫工人在沙沙的扫地的声音。前面一个环卫工人正在艰难的拉着一个垃圾桶在前行,遇到一个小坡的时候,却怎么也上不去。
  陈竣就那样的看着,看着她死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看见那人拉着垃圾桶消失在视野里,然后才开车离开。
  另一边的杨光则是把车开到一个路边的早餐小摊子上。摊主是一对老夫妻,看样子应该有五十多岁了,因为生活的艰难,两鬓已经有了好些白发。
  这对夫妇在这里摆摊已经有了好些年了,买的是白粥和红豆包。
  这对夫妇以前是在南飞雁的学校门口摆摊的,不过因为几年前,学校门口整顿,不允许任何的私人小摊车全变成了一间间的小吃店。这对夫妇就摆到了这里来。
  杨光花了好些时间才找到这里的,从那时候起,只要他在G市,就一定会过来吃一碗白粥和一个红豆包。当然也会打包一份。
  “杨先生,你来了,快坐。”
  “谢谢老板,老样子。”
  老板很快就给杨光上了白粥还有红豆包。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样的红豆包,杨光眼镜酸酸,想起杨远家里的那张已经空了很久却已经干净的轮椅,突然的就红了眼。
  这些年,他一直都记着南飞雁喜欢白粥喜欢红豆包,一直的,就这样的记着。他永远的记着当初看见她用好像吃什么山珍海味一样的甜滋滋的表情来吃红豆包。
  那一份记忆一直被他珍藏着,珍藏在心底的最深处。以前,他每次吃这些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的想,杨远是否已经为她准备好了这些她喜欢吃的?她是否吃的像当初的那样开心?
  但是,现在……
  眼泪情不自禁的留下来,滴在那碗白粥里。
  杨光站起来扔下一张红色大钞,跌跌撞撞的离开。
  “老板,你还没有拿打包好的。”老板已经把白粥和红豆包打包好了,和以前一样。
  因为每次来,杨光都会打包一份,所以老板也已经习惯。当初老板还问过他,是不是给爱人打包的?
  当时杨光一脸幸福的说是,因为她很喜欢。
  时过经年,物是人非。
  杨光看着老板手中的东西,眼睛红红,“不用了。”
  “她不喜欢我们家的红豆包了?”老板有些意外,虽然这老板有些时候没有来了,不过他们夫妇可是一直都记得这个老板的爱人很喜欢他们家的白粥和红豆包的啊。否则也不会跑那么远的过来打包不是?
  杨光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钱递过去,“去开一个小店吧。男人不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跟着吃苦。大妈已经陪你吃了一辈子苦了。摆了二十多年的地摊了。”
  “这可使不得。我们虽然辛苦些,可也不能……”
  “拿着吧。如果可以的话,店的名字就叫南飞雁吧。找一个学校的门口……”
  杨光那大滴的眼泪已经控制不住。
  老板夫妻应该也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看着一个大男人流眼泪,就是旁人也眼睛酸酸的。
  “当是我的投资吧。以后我去吃的时候就不付钱了。”杨光说完就大步的离开,不过离开的时候,还是接过老板手中已经打包好的白粥和红豆包。
  老板夫妇手里拿着被塞过来的钱,沉甸甸的,有些回不过神来,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
  “这钱是真的?”旁边的老伴看着这样的一大叠钱,有些恐慌,这人是钱太多了吗?还是傻了?
  “我们就听他的,找个学校门口去看个小店吧。就回我们以前去的那个学校吧。做生不如做熟。”
  “好。不过我们的店名,真的就叫南飞雁吗?听起来就不像是买早点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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