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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暖男付终身 (过路人与稻草人)


“请了位大厨,保管有你爱吃的菜!”甄阳的口气不知不觉地宠溺了起来,她对吃有一种执着,美食对她有种莫名的吸引力。
“为什么不是张子菁做饭?”明朗撇嘴,“不去,要吃大厨做的饭菜我还不如出去吃!”
“你为什么要张阿姨做饭?”甄阳狐疑地看着她,“我记得你以前提过一个要求,要她亲自下厨为你做饭的!”
明朗嘴角挽起一抹浅笑,“她以前是我的老板,使唤我做事就跟使唤一个丫头似的,现在她有求于我,我不使唤她一下,心里怎么会平衡?”
“鬼丫头!”甄阳无奈的笑了笑,“要张阿姨做饭给你吃有什么难?只要你跟她打好关系,她每天给你做饭都可以,她厨艺高超,比得上五星级的大厨!”
明朗若有所思地问道:“她入得厨房出得厅堂,又漂亮又本事,为什么不再婚呢?”
“她对亡夫念念不忘,她曾说过此生除却巫山不是云!”甄阳轻轻叹息,虽然张子菁的往事不太了解,但是能让一个女人这般惦记,甚至立誓此生不嫁,想来他们之间一定爱得很深沉。
明朗眸光有些茫然,“既然她深爱她丈夫,为何当初又要离开他?”如果她不走,爸爸不会跳河自尽,虽然她一直觉得爸爸很软弱,既然有勇气去死,为何没有勇气去重新争取她?当年张子菁属于下嫁,爸爸是一个文弱书生,没钱没地位,当时张子菁为了跟他在一起,不顾家里剧烈的反对,来到那小镇和他一同生活,既然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基础,为何最后竟落得个劳燕分飞?感情用事,导致的就是一个家庭的破碎。
“我不知道,但是想来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吧!”甄阳伸手摸着她的脸蛋,滑滑的,没有脂粉的感觉十分清爽。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地喜欢上和她厮磨的感觉,他安慰自己,这有什么要紧呢?反正他们都快结婚了。这样总比相敬如冰要好吧?
明朗嗯了一声,也许是吧?自从上次河边相遇,她对张子菁的敌意已经减轻,但是依旧没有和她相认的念头。既然张子菁和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那她也没有出现的必要,因为,她确实很快就要死了。
“怎样?要不要去?”甄阳把她的头发一根根地提起,然后学着她帮金角大王找跳蚤那样拨弄着,“看看你有没有被金角大王传染了狗蚤!”
明朗其实心底很想去,上次在甄阳的手机里看到那些视频,她没说自己是因为嫉妒,但是自己心底明白,她恨不得那花枝招展的公主就是自己。
“你求我吧!”明朗哼道。
“好吧,求求你了明朗大人!”他低声下气地道:“求你陪小人一同去饮宴!”
明朗笑眯眯地道:“说几句好听的!”
“明朗是天下间最有善心的女孩,她最爱助人为乐了,她不会忍心拒绝一位老人家真诚的邀请的!”
“好吧!”明朗爽快地答应,“你陪我去买衣服,我没有饮宴的衣服,你那位刻薄的娘亲一定也会去,我可不愿意让她挑剔我!”她跳起来,忽然站定身子,只觉得眼前一阵漆黑,之前视力一直恶化,但是这段时间已经好很多了,甚至不带眼镜也能够自由活动。
“怎么了?”甄阳见她忽然发怔,以为她又要反悔。
明朗循着他的声音看过去,眼前,依旧是漆黑一片,甚至一丝光影都没有。她心里一阵惊慌,她是要失明了吗?宋脍翟说过,脑瘤增大的话,会压迫眼部神经,最坏的可能是肿瘤爆开之前失明。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她以为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如此骤不及防地来到,她有点无法接受。
她找回自己稳定的声音,“不去买衣服了,就随便穿一身吧,甄阳,你抱我进去休息一下!”
甄阳已经习惯了她一时一个主意,所以没好气地道:“你多大了?还要我抱你进去?”
明朗压下心头的惊慌,调皮一笑,“现在是你求我!”
甄阳揉揉她的头发,一把抱起她,“好,你现在是女王!”顿了一下,他又恶狠狠地道:“以后你求我你就死定了,我也要你抱我进房间!”
明朗伏在他胸前,听着他的心跳声,手紧紧地抓住他的衣衫,她无法遏制不断加剧的心跳声,恐惧袭上心头,之前做好的种种心理准备,几乎在这一刻全数崩溃。
但是,就在他抱着她进入房间之后,光线忽然灌进来,眼前一切又清晰起来,甚至比之前更清晰,她坐在床上,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一脸疑惑的男子。
“怎么了?奇奇怪怪的!”甄阳伸手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啊!”
明朗忽然伸手抱住他,用力地抱住他,紧紧地,压得自己几乎无法呼吸。
“明朗,怎么了?”她这个举动吓坏了甄阳,他掰开她的手,摸着她的脸看着她泪盈于睫的眼睛,“是不是不舒服?我带你去看医生!”
明朗稚气地笑了笑,“没有不舒服,甄阳,我只是想抱抱你!”
甄阳不相信,静静地审视着她,“你哭了?”
明朗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没有,真没有,我只是觉得,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子,真的会成为我的老公吗?”
甄阳笑了,“傻瓜,我们都快结婚了,你问这个不是多余吗?”
“老公仔!”她又恢复了笑嘻嘻的面容,“我喜欢这样喊你!”
甄阳心里一暖,“我觉得把仔去掉会好点!”这一刻,他们都忘记了他们的婚姻只是一场交易,甚至以为他们已经深深相爱,走进婚姻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喜欢这样叫!”她侧头,想了一下,又道:“不过我们还没结婚,这样叫你会被人家笑的,老公仔,老公仔,我叫你公仔面吧!”她眸子异常闪亮。
“强烈反对!”他额头投下一排黑线,他不是方便面!
“反对无效,走,去买衣服!”她快速下床,今晚她要好好打扮一下,她要拍照,拍最漂亮的照片。
“不是睡觉吗?”
“不睡了!”
甄阳驱车带她去到一家朋友开的店,一进门,一位打扮得十分潮的娘炮扭着腰肢上前,上前就捶了一下甄阳的胸膛,“死鬼,好久没来看我了!”
甄阳笑道:“费曼,我把我未婚妻交给你,你务必打扮得她成为全场的焦点!”
费曼哟了一声,诧异地看着他,“我还以为是八卦杂志乱说的,想不到你真的要结婚啊!”说完,他退后两步,两只手指捏着下巴上下打量了明朗一下,顿时欢喜地道:“好一位天生的衣架子,交给我吧!”说罢,拉着明朗的手就进去了。
半小时之后,费曼牵着一位性感的女子走出来,一袭黑色深v束腰长裙长及脚裸,身姿曼妙,纤秾合度,长发挽成一个发髻,耳边垂下一缕弯曲的青丝,更增添了几分妩媚。
甄阳张大嘴巴,眼里写满惊艳,几乎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就是那不修边幅的明朗。

第三十四章行酒令

费曼伸手在他眼前闪了一下,对他的反应十分满意,“回魂了!”
甄阳清清嗓子,嗯,这丫头,深v穿得还挺性感的。
“怎么样?”费曼得意地问道。
明朗站在镜子前,瞧着镜子里那风情万种的漂亮女人,这种装扮她并不陌生,但是,当她穿着这样的服饰出去应酬的时候,她会把妆化得很浓,并且会在眼角加一粒痣。她悉心掩饰,就是怕当日那段生涯有人见过她。其实,化妆某个程度也是一种乔装,一种易容。多少女子浓妆艳抹精致面容下,其实只是相貌平平的。
“好,好!”甄阳再度清清嗓子,从明朗背后抱着她的腰肢,瞧着镜子里的一双璧人,有些得意地道:“其实我们也挺般配的!”
明朗用手肘撞了他的小腹一下,嗔道:“你倒是跟金角大王般配!”
“变着法儿骂人!”甄阳笑道,“你才跟金角大王般配呢!”
明朗诡异一笑,“是啊,我跟金角大王般配!”
甄阳一愣,随即想起方才他说她跟自己很般配,这样说的话岂不是自己骂自己是狗?
费曼掩嘴微笑,怎么男人一步进爱情就变得跟白痴一般?
甄阳有些懊恼地拉着明朗走,明朗穿着脚上的高跟鞋敲着地板,发出清脆的声音。
明朗今晚以全新面目出现,倒叫人惊艳了一把。
张守宇站在门口迎接,含笑道:“明小姐,你今天很漂亮!”
明朗还真有些不好意思了,迎上他热情的笑容,道:“谢谢!”
张子菁走出来,勉强笑了一下,道:“欢迎!”
明朗迎上她的眸子,神色未明,“谢谢!”
“进去坐吧!”她侧身迎明朗进去,今晚的她穿了一身湖蓝色的居家服,凌人的气势尽敛,倒有几分家庭主妇的意味。
这个模样,叫明朗心底涌起一股熟悉的感觉,似乎是前生的记忆,模糊而心痛。
张子菁虽然有钱,但是家中并不十分奢华,装修基本以温馨为主,正厅左侧是落地玻璃窗,和花园镶接,一眼看去,花园的花红柳绿尽收眼底。旋转楼梯从右侧直上,一盏吊灯仿佛凭空出世,看不见天花板上灯的底部,晶莹剔透的水晶灯如同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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