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一切,明辉不知道,小丫头也只是懵懂,她还在满心期待将来搬到出租屋里的日子呢!
明辉想了想,轻声说:“哎,小兰啊,我一直不希望你把那手镯卖掉,就是还存着想法。或许……或许那次车祸,你爸爸妈妈,可能还活着。你离开他们五年了,如果他们还在,这五年,他们该有多么着急啊!你可是他们唯一的女儿!有朝一日,如果……”
刚刚说到这里,明辉的话就被小兰打断了:“哥哥,我……我们一起生活了已经有五年了,对么?嗯,五年多了……五年,整整五年过去了,小兰从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到现在也算基本长大了吧?可是……爸爸妈妈还没有来找小兰……”
说着,小姑娘抽了抽鼻子:“小兰觉得,小兰的爸爸妈妈,要么已经去天上,找小兰的爷爷奶奶了,要么……要么就是,他们不记得小兰了,不爱小兰了。所以……”
小姑娘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个字,甚至明辉都听不清。这小姑娘其实已经不小了,都十岁了。或许,别的孩子十岁时候,还是让人头疼的小猴子,还是四六不懂就知道捣乱的小魔星。可是要知道小兰本身就不是普通孩子,而且,经过这么多年的苦日子,她可是比普通的十岁孩子,要懂得更多,也懂事得多。
明辉微微叹了口气,轻轻抚了抚小姑娘的头发,轻声说:“好了好了,哥哥没有怪你。那……就这样吧,明天,明天咱们就去看看能不能找个合适的出租屋,好不好?”
这下,小姑娘高兴了起来,猛点头。
果然,第二天,明辉带着小姑娘,在四环外转悠了很久。为什么要在四环外呢?哎,京城居,大不易啊。哪怕只是租房子,在三环内也是一个很奢侈的梦想。没办法,只好在四环外了。
三天后,终于,明辉敲定了一套房子的租赁合同。价格什么的就不要再提了,总之,这是明辉精打细算,而且三个人认真讨论之后才决定的。于是,这别样的“一家三口”终于喜迁新居了。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厨卫齐全,大约五十平方左右。这在之前,明辉所打算租赁的出租屋中,已经算是非常非常奢侈了。不过有了小姑娘卖掉手镯的两万块,所以标准可以提高点了。再说,不是还多了个人么?
其实,这房子并不怎么样。看上去,应该是比小姑娘,不,甚至比明辉的年纪似乎都要大的老房子。墙壁上,只是涂抹了白石灰,还能看出明显的霉迹;甚至,还有一处裂缝;有一扇窗子,无论怎么弄都会露一道缝,明辉只能在里面塞点东西;厕所马桶水箱是坏的,要正常使用,只能另外用容器往里面倒水冲,不过还好,不堵;每一间房间的门都是坏的,开门关门都挺费劲;厨房门不是坏了,而是根本不存在。没有煤气管道之类的东西,别想了,那玩意儿太奢侈;只有一个房间还能说说采光,剩下的房间,包括客厅,不开灯,永远都是伸手不见五指,无论什么时候……
好吧,其实也不能要求太多,毕竟,这套房子有一大优点,就是便宜。而且,比起天桥底下的纸板房子,这里就好多了,不是吗?
至少,小姑娘很满意……
“哥哥,这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么?”不知第几次,小姑娘问明辉。每次,明辉都是微笑着回答:“是的,喜欢不?”小姑娘十分满足地点点头:“嗯!喜欢!”
说着,小姑娘就继续收拾东西了。其实,他们又有多少东西可以收拾呢?只是小姑娘有点兴奋过度,有限的几样“家具”被小姑娘从这里搬到那里,又从那里搬到这里。
看着小姑娘抱着大大的吉他,跑到里屋去了,倾妤轻笑着对明辉说:“呵呵,小兰好久都没这么高兴了。”
明辉望着倾妤那淡青色的眸子,微微笑着说:“是啊,咱们总算有个家了。知道么?刚刚我们来的时候,房东还以为,我们是个三口之家,小兰是我女儿呢。还问我,你女儿都这么大了?”
倾妤不禁微微一怔,随即低下头,一片红晕浮上脸颊。如果被人当作三口之家,小姑娘被当做明辉的女儿,那自己呢?自己算是什么身份?
她轻声问:“那……你是怎么回答的?”
明辉笑了笑,回答:“我还能说什么?傻笑两声就算了。”
倾妤不禁抿了抿唇,想来想去,终于蹦出一句:“如果说小兰是你女儿,那我呢……”
明辉一怔,随即哈哈大笑:“我再怎么样,怎么会有你这么大的女儿啊?”
在明辉的笑声中,倾妤沉默了一会儿,转身离开了。明辉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一时有点发愣,莫名地摸了摸鼻子。
倒是躲在里屋门后,听着两人对话的小丫头,不禁恨恨地咬了咬牙,暗自腹诽:“傻哥哥!笨哥哥!活该孤独一世!”
呃,好吧,原来,这句后来的网络流行语,是小丫头发明的。
当晚,这“三口之家”就在他们的新家里,睡了第一晚。当然,两个房间,一个属于明辉,而另一个,则是倾妤和小姑娘一起住。
夜已经很深了,但不知为什么,小姑娘总是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
倾妤伸手轻轻碰了碰小姑娘,轻声问:“小兰,睡不着?”
小姑娘翻过身来,望着少女精致的脸庞,轻声回答:“是啊,在天桥下面睡硬纸板,睡得久了,忽然换到床上,不习惯了。”
倾妤乐了:“呵,条件变好了,还不喜欢呀?”
小姑娘扁了扁嘴:“姐姐你不是也没睡着么?”
倾妤微微笑了笑,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小姑娘忽然问:“姐姐,你……你愿意嫁给我哥哥么?”
顿时,倾妤傻了……
☆、第二十六章:春天的婚礼
浑身都微微有些僵硬的倾妤,听到小姑娘一声轻笑后,忍不住在小姑娘脸蛋上,狠狠拧了一把,轻嗔:“你这小丫头,真是人小鬼大啊!居然敢调侃起姐姐我来了!哼!”
不过,虽说是“狠狠”拧了一把,但,倾妤手上,还是很有分寸的。小姑娘只是微微有些疼,更多的,还是有些诧异:“啊,姐姐她居然能这么快就抓到我的脸蛋呢,又准又快,哪里像看不见的!”
其实,这房间里没有光亮,完全是一团漆黑。在这种环境下,连小丫头其实也不比双目失明好得到哪儿去。反而是倾妤,因为早已是双目失明了,环境光线究竟怎么样,对她来说都是一样的。对于盲人来说,因为眼睛看不到,无论是听觉,还是触觉,还是对于空间位置的感觉、判断,都远远强过正常人。就好像,在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之中行动,蒙上眼睛的正常人,表现绝对比不上盲人。
小姑娘撅了撅嘴,轻声说:“啊呀,姐姐,我说得不对么?我想哥哥一定也很想让你嫁给他呢!”
倾妤微微一愣,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那个……你哥哥跟你这么说过么?”
“没说过。”小姑娘的回答,让倾妤微微黯然,但,小姑娘随即又说:“可是,我看得出,哥哥很喜欢姐姐你呢!小兰从来都不会乱说话,小兰虽然小,但小兰不是傻瓜!很多东西,小兰都看得出!再说了,小兰跟哥哥在一起,也有五年了,谁能比小兰更了解哥哥!”
小姑娘说得理直气壮,但大姑娘却听得有些不是滋味。
什么叫“跟他在一起有五年了”啊?很有歧义的好不好?小姑娘还真是小姑娘,嘴上没个把门的。但随后,倾妤又不禁在心中暗暗地埋怨自己,这……这算是吃一个小丫头的醋么?嗨,想什么呢,谁在吃醋呢!他是我什么人么?我才不要为他吃醋!
“好了,睡吧,别在这儿胡说八道了。”大姑娘伸手拍拍小姑娘脸蛋,轻声说。然后,不等小姑娘回答,大姑娘就转过身去,背对着小姑娘躺好,让目瞪口呆的小姑娘不知所措,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哪儿惹到大姐姐生气了……
不提小姑娘的纠结,大姑娘翻过身后,却一点睡意都没有。那双淡青色的眸子,仍睁得大大的。是的,她睡不着。她不着地,小姑娘那番言论到底是真是假,但她每每想到,小姑娘那一句“哥哥很喜欢姐姐你呢”这句话,她都忍不住一颗心砰砰乱跳……
这……是爱情么……所谓爱情,不是应该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应该考虑的么……现在,还远远谈不上衣食无忧呢……
无论倾妤如何一夜无眠,无论明辉心中倾妤究竟是什么位置,这生活仍是要继续的,明辉和小姑娘,仍然要每天出去唱歌,而倾妤也尝试着,看看自己能不能做些洗衣做饭之类的事情。
或许,明辉还在为生活,为钞票烦恼,或许,倾妤还在为如何才可以让自己不至于成为“吃干饭的”努力,但对小姑娘来说,幸福的生活,终于开始了。
每天,都是小姑娘第一个起床,悄悄从大姑娘身边下床,然后到隔壁,将明辉从被窝里挖出来。
然后,两人洗漱之后,就带上吉他,准备去唱歌了。
什么?你说早餐?除了还在长身体的小姑娘,会有特殊待遇,有一份早餐享用,无论是明辉,还是大姑娘,早餐都给省了。省一顿饭毕竟也能多省下几块钱,毕竟不宽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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