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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歌妖 (慕白羽)


  小兰点点头:“记得记得,当初,还是她借给我了一本《声乐基础》让我看呢。话说,我音乐方面的理论基础,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累积的。我还记得,素雅姐姐好漂亮的,比咱们都漂亮。”
  马晓旭轻笑着说:“她是气质好,单论长相,我觉得,她可是不如小兰你的,更别提那个欧阳华音,还有玉茹大神了。不过,她其实也挺漂亮的,绝对是个大美女。”
  小兰说:“忽然提起她,是不是她出了什么事?说起来,当初她不是就在北京音乐学院上学么?我还以为,她会出道,成为一名歌手,就像我一样。谁知道,这么多年,也没见歌坛出现一个叫做沈素雅的歌手。”
  马晓旭叹了口气,轻声说:“她不可能当歌手了,先不说其实她学的是古典音乐,就说她的嗓子,也已经毁了。你知道吗?她在北京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可是后来,她发现那个男的人品不是太好,就想跟他分手。那个男的不愿意,但素雅姐很坚决。后来他就跟素雅姐说,最后一期吃顿散伙饭吧,素雅姐同意了。谁知道那家伙,居然是带着硫酸去的……”
  小兰瞪大眼睛:“天啊!我还以为只有小说里,或是电视剧里才会有这种事呢,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这种人啊!”
  马晓旭又叹了口气:“是啊,我第一次听说,也吓了一跳。”
  小兰问:“那,素雅姐现在怎么样了?”
  马晓旭说:“脸毁了,连带着嗓子也毁了。她现在说话,就像用两张砂纸相互摩擦发出的声音,好难听的。现在她根本不愿意见任何人,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能连续好几天不出来。”
  小兰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马晓旭说:“快两年了,就在我准备考研时候。”
  小兰又问:“她现在在北京,还是在郑州?”
  马晓旭说:“在郑州,你去过的,就在罗一鸣家。罗一鸣当初听说这件事的时候,正好就在北京陪我。听说之后,他直接买了柄匕首,就去找那家伙。我死活把他拉住了,要不,现在你想看到罗一鸣,恐怕还得去监狱。不过,那家伙现在也在监狱就是了。”
  小兰想了想,说:“要不……咱们去看看素雅姐好不?”
  马晓旭叹息着说:“你以为我没去过么?可是,她根本不肯见任何人,包括我。想想当初,素雅姐多喜欢我,我们多好啊,可是连我她都不见,你这个比她当初还漂亮,现在都是大明星的人,她估计更不肯见了。当初,你和她只是认识罢了,可没那么熟啊。”
  小兰愣了愣,也没再说什么。这件事,可是让她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这个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人么?不愿意跟你谈恋爱,好合好散也就罢了,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
  这之后,小兰一直有点恍惚。等到马晓旭走了,一直在一旁没发言的段云,看着小兰的样子,问:“小兰,你还在想那个素雅姐的事情,是不是?”
  小兰点点头,没说话。
  段云说:“那,正好她也是学音乐的,你给她写首歌如何?”
  顿时,小兰眼前一亮。

  ☆、第二五四章:国民小妹

  给沈素雅写首歌?小兰觉得,这是个绝好的主意。
  想当初,她第一次看到沈素雅的时候,就被她震惊了。那其实并不是个容貌非常美丽的女子,但她的气质,的确让人眼前一亮。那是一个犹如一朵莲花的女子,干净,纯粹,卓尔不群。
  每每想到当初的她,小兰就忍不住想起,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那篇《爱莲说》来。她真的就像那篇古文写的那样,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那种莲花一般清雅的气质。
  可是,这样的女子,却被一瓶硫酸给毁了,真是太可惜了。
  就像段云说的,给她写首歌,她绝对配得上。可是,这首歌该怎么写呢?小兰不禁头痛起来。
  按照她之前的想法,给沈素雅写歌,一定要从莲花着手,最好能带着一些中国古文化的影子,要中国风歌曲。同时,还要有鼓舞人心的作用。小兰希望借着这首歌,能让她振作起来。
  可是,想写出这样的一首歌,会有那么容易吗?
  首先,小兰希望能借鉴一下描写莲花的古诗词。可是,她翻遍许多古诗词的书,也找到了不少诗词,可是貌似还真没有什么十分合适借鉴的。
  其实,这样的著名诗句并不少,比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这样的千古名句,可是这句诗写景的话,绝对是绝妙词句,可是如何振奋人心呢?
  除此之外,还有李白的“碧荷生幽泉。朝日艳且鲜”以及同样出自李白的“攀荷弄其珠,荡漾不成圆”这种诗句,可是这些比起之前那句杨万里的千古名句,似乎也是差不多,并没有小兰想要的意境。
  至于“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这样的诗词就更不能用了。她是想要沈素雅振奋的。可没打算让她“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啊!
  甚至,就连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她都翻来覆去地,反复揣摩不知多少次。可是想想。这个好像离题也很远。至于同名的,她的前世里的那首来自凤凰传奇的歌,就更不用提了。
  段云看到小兰苦恼的样子,不禁有些好奇:“小兰呀。以前我看你写歌,好像都是很快就写出来了。这次你怎么这么难。简直就好像难产一样。”
  小兰不禁苦笑,她以前写歌?其中一大半,都是来自她的前世那些歌曲,而她自己真正的原创。也都是兴之所至,一挥而就。就好像那句话一样,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现在真正想要刻意去些,她却发现。自己脑子里就像一团浆糊一样,除了黏糊糊的一团,什么都没有。没有旋律,也没有能让她满意的句子。
  “哎……”小兰无奈地,将面前的笔记本推到一边,转头望着段云,无奈地说:“不行呀,段姐,我真的没什么灵感,不要说是一首歌了,就连一点点旋律,一句歌词,都写不出。”
  段云轻笑着说:“别急,该有的总会有的,我相信你。”
  小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又叹了口气,说:“段姐,我现在很烦躁,要不……你带我出去转转,散散心,好不好?”
  段云想了想,说:“我对郑州可不怎么熟呀,不知道该去哪里散心。要不,你跟我说个地方,我带你去,好不好?对了,我也把吉他帮你带上,如果真的想起来了,就弹着吉他唱两句,我帮你给录下来,回来再整理,好不好?”
  说着,她晃了晃手里的手机。
  小兰想了想,说:“好吧,你带我去……碧沙岗吧?现在正是上班时间,那里人应该不多吧?”
  段云轻笑着说:“那可得你给我指路了,我可不认识路。”
  小兰点头:“当然啦!放心,我肯定不会把你给弄丢的!”
  说着,两人就带着吉他一起出门了。
  小兰这次回来,就住在他们家的老房子里。前些年,这房子曾租出去过,但后来她也不在乎这点房租了,就留下来,算是当做她偶尔回来给母亲扫墓时候的落脚点。
  碧沙岗公园,距离小兰家并不远,走路去也没什么问题。段云先把小兰的轮椅拿下楼,然后抱着小兰下楼,放在轮椅上。这里是老式住宅楼,可没有无障碍通道,也没电梯。
  看着有点气喘吁吁的段云,小兰说:“段姐,真辛苦你了。”
  段云舒了口气,笑着说:“没啥,你也就跟一袋面差不多。”
  小兰不禁囧了囧,想想,好像也是。她体重五十六公斤,比起一袋面粉,重了六公斤,也没超过太多。
  “好了,走吧,一袋面。”段云轻笑着,整了整小兰的围巾和架在脸上的大墨镜,以及一顶毛线帽,推着她的轮椅,就出了这个小区。这时候,郑州的天气已经有点冷了,这样的打扮也不突兀。只是那墨镜,多少有点扎眼。但没办法,她怕被人认出来。
  可是她刚出小区没多久,居然就真的被人认出来了。只见面前一个二十多岁的,带着眼镜,带着些书卷气的大男孩,一脸惊喜地望着她:“呀,这不是小兰吗?听说你来郑州了,敢情是真的!”
  小兰心中不禁囧了囧,但脸上却是笑得和煦:“你好呀!”
  可是,这个大男孩的下一句,却让小兰吓了一跳。
  “我说兰美女,你都不认识我了吗?哎,真没良心。”
  小兰一惊,仔细看了看对方,忽然瞪大眼睛:“哇!别告诉我你是于学霸!天啊!你怎么在这里?”
  没错,在她面前的,居然就是时隔六年,没有见过面,甚至都没有任何联系了的于子阳。想当初,因为她刚进学校时候,同桌是罗一鸣,罗一鸣后面坐着马晓旭,马晓旭的同桌,也就是她自己的身后,坐着的就是这个于子阳,因此当时关系也不错。后来小兰在罗一鸣家补课时候,这个于子阳就是小老师。
  不过相比那时候,榆木一样的于子阳,现在的于子阳,明显更成熟,也更外向了些。甚至,也更帅了。尤其是他身上那种独特的书卷气,和现在许多同年龄的男孩子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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