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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从天降 [榜推] (小泡泡大泡泡)


  金玉当初是很反对蓝康与余苗在一起的,可这个混小子,当时要死要活的,非要与余苗在一起,后来更是让余苗珠胎暗结,扬言不同意就永不回家。
  金玉舍不得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在外吃苦,又实在是没办法,才给两人办了宴席领了证。那时候,两人都刚20岁,蓝康还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可看着余苗日渐大起来的肚子,金玉便拉下了老脸,托关系走后门去办好了手续。
  后来余苗生了个大胖小子,也就是蓝海,在蓝家才算是站稳了脚跟。因为蓝爸爸是典型的重男轻女,虽说他对蓝为也很好,可却认为有儿子孙子才能传宗接代,才能把蓝家给发扬光大。
  男主外女主内,是蓝爸爸长期给蓝为蓝康灌输的思想。为此,蓝为没少说过蓝爸爸,可蓝爸爸依然我行我素,坚定不移的在蓝家执行这一方针:他管挣钱,蓝妈妈金玉管家;对蓝康严厉要求,因为他会是将来的一家之主;对蓝为要求不高,只要能自立有钱吃饭就成。
  在蓝爸爸看来,蓝为以后只要找个能干的老公就好。为此,蓝为考上了高中也没让读,而是被蓝爸爸给转去某职业技校,然后进了工厂当工人。
  蓝为的大专文凭,也是她在工作之后,自己通过成人高考后,上夜校考函授才得到的。
  更因为蓝爸爸的大男人主义严重,后来直接让金玉提前退休回家操持家务,照顾孙子。以至于现在金玉的退休工资,比起当初一起进工厂的工人,少了一大截。为此,金玉没少埋怨过已经不在了的蓝爸爸。
  因为生了个大胖小子,余苗在蓝家也直起了腰。有时候也大一句小一句的顶顶嘴,不像刚来的时候,整个一个受气的小媳妇样。
  其实蓝家也没有过多的难为余苗,虽说对余苗这个儿媳妇不满,可进都进了家门了,孩子也怀上了,再闹就是一家人都不开心了。只是余苗以前一直在社会上混,根本做不来家务,所以金玉便有心培养其做家务,一来是蓝家的传统:男主外女主内;二来是想让自己的儿子以后能轻松一点。
  如果不让余苗学做家务,难道让蓝康做家务?蓝康以后可是要出去挣钱养家的。再说了,金玉也不愿意让余苗出去,没和蓝康结婚的时候,就整天打扮得浓妆艳抹的,像个鬼似的。金玉可不想让人看到这么丢脸的儿媳妇。
  在金玉的细心培养下,余苗的厨艺突飞猛进,生了小孩后,便包揽了厨房里的事。只是她做了饭后不愿意洗碗,这洗碗的工作,自然就落到了蓝为的头上。
  蓝为没有做饭,所以对于每餐洗碗一事,也没有意见。
  本来直起了腰的余苗,因为偷拿东西被发现一事,又在蓝家处于了尴尬的地位。
  一向节约又勤俭持家的金玉,心里的怒火无法扑灭:日防夜防家贼难防!没想到家里出了个家贼,把自己辛苦往家里搬的东西,又给搬了出去。
  对于这个亲家,金玉其实是不喜的。作为亲家,两家人本应大大方方的来往。可余家的两个老的,除了结婚时正儿八经的上过门作客后,其余的时间,都没有正经的上过门。
  何谓没有正经的上过门?上亲家家里来串门,其实也没有什么,正常的人际交往。可余家的两个老的,特别是余家的老娘,上门从来都是趁蓝家没人的时候来。每次走的时候,还会拿走大包大包的东西。
  这些东西,自然是在金玉老两口不知情的情况下拿走的。
  金玉老两口,不管怎么说还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有人上门来作客,自己不知道就罢了,还经常拿走东西,这就有问题了。不告而取即为偷!为此,金玉那时没少说过蓝康和余苗,余苗自然又在心里给老太太添上了一笔仇恨。
  可这事是她做得不地道,哪能怪金玉?换作是其它人,就算是亲家,悄悄的上门,悄悄的拿走东西,只怕也是会不依的。而且她也并没有因为被发现偷拿东西一事就罢休,只是将行为更加的隐蔽化,仍然偷拿了不少的东西回娘家。
  在余苗看来,这么一大家人在一起,所有的东西又不是只归蓝康,还有蓝为要分一份的。蓝爸爸虽说重男轻女,可在经济上,也没有亏蓝为什么。所以,余苗才会使劲的把东西往自己的娘家里搬,只为了‘少吃亏’。
  后来,直到金玉两老口和蓝康小两口分开住,这偷拿东西一事,才算是彻底的完结。
  毕竟,蓝康小两口的家里,现在的东西都属于他们小两口的,要是拿回了娘家,他们家就没有了。
  余苗是自私的,可再自私,也会先顾着自己的孩子,有了多余的,才会顾着娘家。因为分了家,蓝家的婆媳关系才算是稍微缓和了一些。
  现在又住在了一起,因为黎冲,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一些摩擦的。
  余苗很欢迎和金玉住在一起。老太太有固定的退休工资,在家闲不住的老太太,每月还有不少去街头巷尾替人打广告、发传单赚的钱。和老太太住在一起,老太太又喜欢买东西,那些买来的东西,还不是放在自己家里?
  可黎冲一来,老太太的钱必定有一部分,会花在黎冲的身上,余苗自然不高兴。在她看来,这些钱,是应该花在自己的孩子,老太太的孙子蓝海身上的。实事上,金玉没少给蓝海买东西,只是余苗这人太贪,嫌不够。
  所以,余苗经常背着金玉,不给黎冲好脸色。有时还说上几句不那么好听的话,以至于黎冲的性格越发的内向起来,在金玉的面前,有时也不说话。
  
  ☆、第084节 非亲生
  
  金玉对此现象也有所察觉,却无可奈何:她总不能24小时都守在家里吧?有时候,她也后悔,不该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让活泼可爱的小黎冲,现在变得这么的内向。
  可不卖房子,哪里能在n市买房子呢?在n市买房子,也是为了让蓝海和黎冲有更好的读书环境。
  要是早知道会这样,还不如她带着黎冲出去租房子住算了。
  因为黎雨回来,金玉暂时打消了出去住的想法,加上蓝为也要回来玩一阵,金玉打算等蓝为几人走了后,再考虑和小黎冲出去单独租房子住的事。
  出租车上,金玉没有和蓝为过多的说家里的烦心事。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她不想让这些糟心的事,坏了母女间的气氛。
  只有黎雨,还在一五一十的说着这些日子以来,她观察到的余苗表现得不好的地方。仿佛与蓝为说了,余苗就能变好似的。
  五人回了市区,来到了蓝康家。
  一进门,便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蓝蓉。蓝蓉今年十岁,比蓝海大两岁,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
  黎雨看见沙发上的蓝蓉,撇了撇嘴没说话,自顾自的走了进去。
  蓝蓉在蓝家是个特殊的存在:她不是蓝康的女儿,户口上却写着与蓝康关系为‘父女’。
  蓝蓉进入蓝家,是在蓝康小两口与蓝爸爸老两口分开生活之后。
  那时候,蓝蓉还不叫蓝蓉,叫余兰,是余苗将她弄进蓝家来的。理由是余兰是余苗的大姐在外打工之时,与人生的(私)生女,送回家来让父母帮着带的。
  余苗不忍见老父老母太过操劳,便做主将余兰带回了蓝家,由自己照顾。后来蓝康见其乖巧听话,很是喜爱,便听了余苗的话,将其户口给上在了自己的名下,作为女儿养着。
  可事实上呢,真的是余苗大姐的(私)生女么?
  小镇上对此有很多版本的流言,不过,全都不是好话,归根结底,就是认为:这是余苗与之前那个混混的(私)生女。混混不想要这个女儿,因为他的年龄当时就很小,还不到20岁,所以余家才养着。
  后来余苗与蓝康谈恋爱的时候,一直没让蓝康知道这个女儿的存在。直到与蓝家两老分开单过了,余苗才找了个机会,哄着蓝康,给余兰上了户口,并改名叫蓝蓉。
  对此流言,金玉也曾听到过。刚听到的时候,金玉也很气愤,她肯定是不相信余苗会在与蓝康结婚之前,就生了小孩的。可有些事情的确经不起推敲,比如:为啥生蓝海的时候,有大医院不去,要跑去小诊所生?家里又不是没钱,去小诊所里生孩子,要是出了什么事,就是抢救也来不及呀。
  而且,去小诊所里生孩子的事,事前金玉并不知道。是在蓝海生下来之后,金玉才接到电话,知道自家媳妇已经生了个大胖小子。
  听医生说,余苗生孩子非常顺利,连侧剪都没有剪。金玉当时心下就有点疑惑,根据她的经验,初产妇初次生产从阴。道分娩时,阴。道都会裂伤,如果不侧剪,阴。道的裂伤可能会乱七八糟,使缝合更难。
  而生孩子又是争分夺秒的事情,为了使母子平安,所以,一般医生都会在孕妇分娩时行阴。道侧剪。一来可以加快孩子的出生,二来在缝合时由于切口比较整齐,可以减少孕妇的痛苦。
  听到医生说余苗连侧剪都没有,就很顺利的生下了孩子,那利索的劲儿,就跟生了几个孩子的妇人似的。金玉当时心下就犯了嘀咕,可当着医生的面,又实在是不好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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