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塔拉回盘子,下意识地用叉子捣着那朵被他摧残了很久的西兰花。
“可是,”他用同样细微的声音回答道:“父亲是个罪犯,并不代表儿子也会是个罪犯啊。”
“也许小霍普金斯先生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但他却有个危险的疯子父亲,”菲利斯隔着桌子握住了儿子的手:“谁知道什么时候他爸爸会觉得你妨碍或是伤害了他儿子呢?相信我,很多人都以为安东尼.霍普金斯医生是个宽容温柔的绅士,我很清楚,他或许不是个令人厌恶的小人。却是个冷酷无情,睚眦必报的家伙,你永远都想不到他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
“只要我在曼彻斯特——妈妈,我们住在一起,我们有着共同的餐厅、图书馆、健身房……我们在前两年有着同样的课程,如果你要我远离霍普金斯——行啊,我离开曼彻斯特。到其他地方上大学,那样就没问题了,可真的要这么做吗?”昆塔说:“我们一起为了它奋斗了整整十五年!”
而且,昆塔并不认为,小霍普金斯先生会是那种给人带来厄运的人,他喜欢这个男孩。
最后还是昆塔说服了他的母亲。他向她保证,自己会和撒沙.霍普金斯保持距离,不和他吵架,也不和他打架。
“如果,我是说。”菲利斯说:“如果有什么……不太好的事情,我想你是可以休学——一小段时间?”
“如果发生了任何不好的事情。”昆塔举起三根手指发誓道:“我会立刻休学一学期,再一个学期。”两个学期的时间就是一年,二年级生就可以自由组合,向其他宿舍学院申请房间了。
***
新生宿舍的管理员是个四年级生,布莱恩.杜邦,有着一头光滑的金褐色头发,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亚麻色,眼睛是棕色的,就像是亚洲人的那一种,但他的姓氏可以为他身体里流着的血担保,因为杜邦家族的人只会在堂表亲内联姻,以保证家族财富不外流。
他的邀请对于一个新生来说,算得上是个殊荣,不过其中也有可能包含了一些好奇和试探——归功于他的姓氏,布莱恩.杜邦能和曼彻斯特的面试官一样看到每个高中生的申请资料,撒沙.霍普金斯是他在第一轮就决定要予以更多接触机会的学生。
撒沙.霍普金斯需要完成的工作并不紧迫,却很重要——一份地图,是专门提供给新生的,其中包括有:大型和小型的超市,购物区,专卖店,食品市场,二手商品店——上面需要注明交通路线(开车,公交与步行),还有营业时间;还有咖啡馆,酒吧,快餐店,街头小吃——它们除了交通路线与营业时间以外,还需要标注上价格与特色,譬如说:中国风味,印度风味,日本风味与泰国风味,以及披萨、蛋糕、烤鸡等等——如果有标注人的推荐是最好的。这份地图每年都会定时分发到新生手里,为了保证上面的资料不出错误(毕竟每个商场和餐馆都有可能随时关门与开张,除了少数和曼彻斯特有合作关系的人家之外,它们是不会和负责此项工作的学生和教师打招呼的),这份地图每学期都要更新一次。
别西卜关注的地方在于,这份工作不但是有报酬的,还能拿到餐馆与咖啡馆的优惠券,还能得到优先定位的特殊待遇,别西卜不像切加勒那样对食物有着极度贪婪永无休止的*,却很有兴趣尝尝新鲜东西。
撒沙当然不介意多个义务劳动者,他和别西卜约好,从明天起就开始一起去完成这项繁琐但绝不令人讨厌的工作,当然,利用课余时间。
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里,他的室友正在等着他。
(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曼彻斯特(3)
撒沙的室友与别西卜的室友恰恰相反,从外貌到性格,他是个皮肤苍白的男性,淡黄色的头发服服帖帖地包裹着一个椭圆形的头骨,看上去就像是只烤漆锅盖,眼睛很小,又细长,上下眼皮肿的就像是刚刚大哭过一场,而且他还戴着一副黑框的粗笨眼镜。
他到的要比撒沙早,但行李都没有打开过,他向小霍普金斯征求了意见,请他先挑选了衣柜,写字台和床之后才开始整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间。
“我想要贴点画儿。”他说,带着浓重的西部口音,一边怯弱地从厚重的玻璃片儿后面观察着这个就像是从十九世纪的画家约翰?威廉姆?沃特豪斯笔下走出的美少年室友。
小霍普金斯看了看他,曼彻斯特的校方为这些初来乍到的大孩子考虑得异常周详,为了不让他们破坏宿舍的墙面又能满足他们个性化的需要,他们预先安装了几乎占满了整个墙面的软木板,就在他们的床铺上方,这样学生们就能自由自在地在上面贴上,或用图钉固定他们喜欢的海报,记录,联系与提醒用的便签条以及自己创作的涂鸦。
起初撒沙以为他是想和自己商量,是否能够使用他的软木板——很有可能,他的室友是个海报搜集狂,或是某人的忠实追随者,那块小小的软木板还不足以承载下他全部的热情与典藏——没关系,撒沙.霍普金斯并不喜欢海报,也不喜欢展示自己的作品,更不需要便签来提醒自己该做些什么……可他抬起头的时候,注意到室友的软木板还是空荡荡的。
“如果你要在自己的木板上贴画儿,”撒沙说:“你完全不必征求我的意见。”
“之前,我是说,我高中时候的室友很不喜欢我的画儿,”他说,“他说那些东西会让他毛骨悚然。”
“是恐怖片的海报吗?”
“不,”室友摇摇头:“只是我画的一些画儿。”
他从床上站起来,从床下面的抽屉里取出几只原色硬纸板的画筒,从里面抽出一卷又一卷,被半透明的牛油纸紧紧包裹着的画儿。
这的确是画儿,十分讲究细节处理的彩色手绘画,主角是动物,配角是植物,背景是自然的天空,树木与水,画面精致华美,描绘的对象栩栩如生——当你凝视着画面上的动物时,你会难以控制地以为自己已经嗅到了那股滚热澎湃的生命气息,触碰到了毛茸茸的身体或是粘滑的皮肤,感觉到了尖利的牙齿和爪子,被湿漉漉的舌头舔过——特别值得称道的是对于动物眼睛的处理,每双眼睛,黑色的,金黄色,橙红色的,土褐色的……明亮而健康,比照片和肉眼可见的更符合人们对于“真实”的想象。
也难怪他之前的室友会觉得不舒服,这些动物都有着一双人类的眼睛。
“这是你自己画的?”撒沙问,他的室友点了点头。
“我觉得它们都很漂亮,”撒沙温和地说:“你可以贴,如果地方不够,还可以用我的软木板。”
他的室友立刻露出了个紧张而羞涩的笑容。
“谢谢,”他说:“谢谢。”
(待续)
ps:
嗯,少了点,明天会补上的。
☆、第三百零三章 曼彻斯特(4)
腼腆的就像个修道院里出来的女孩子一般的室友没有占用撒沙的软木板,他小心而巧妙地将他的画儿像是做拼图那样交错着固定在软木板上,蛇,青蛙,猫头鹰……最大的一幅画上是一只抱着小猴子的狮子头猴,它的*就像用过的避孕套那样下垂,一身金黄柔滑的长毛,它的面孔边围绕着狮子般的鬃毛,尾巴也很像狮子,它算是一种新发现的生物,但撒沙对它可不陌生,那个从树上跳下来,差点把他当做小猴子掳走的绑架犯就是一个狮子头猴,也许是因为撒沙那头细软的金毛很像它孩子的关系。
“我以前的室友总是抱怨被那么多双眼睛盯着完全没法入睡。”撒沙的室友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那么想,动物都是很可爱的,能在动物的环绕中安然入睡一直就是我的梦想。”
“个人观感吧。”撒沙随意地说道,反正他从婴儿时起就习惯了黑暗中闪亮的眼睛与此起彼伏的各种叫声。
不过他从不认为动物是可爱的,就算是照顾了他整整六年的森蚺麦瑞也难以和这个形容词联系在一起——可爱往往与脆弱画上等号,而只要能在冷酷的自然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即便是只兔子,也必然会有属于自己的强壮与残忍。
更别提那些生活在亚马逊丛林,每时每刻都在重复着吃与被吃的生物们了。
***
昆塔的行动力很强,别西卜才和撒沙拜访了三个餐厅,五个小摊儿,两个咖啡馆,就接到了舞会的邀请函。
邀请函做的很精致,封面镂空,夹着一枚细小的干花,浅黄色的扉页上写明了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大略进程,注意事项:正装,每个人都要准备一份包装好的小礼物。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舞会的主体竟然是迎接劳动节(九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这也是没法儿的事,”昆塔说:“我们当然可以用上迎新的名头。但这样会和高年级生的迎新舞会产生一些不愉快的小误会——你要怎么说呢,当这两者不可避免地被做出比较的时候,你赢了,他们会很不高兴,你输了,不,我不想要这么个坏开头,这会给我的四年,或者更长的曼彻斯特生活带来无法抹除的阴影的,说不定我会因此而得上抑郁症……每天吃药。然后因为缺课太多而被迫放弃学业……那我就完了。我一定会为此痛苦一生,穷困潦倒,最后只能在每年的校友日走进曼彻斯特向你们伸手乞讨——如果你们还愿意怜悯一下曾经的室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