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晞,藏得可真够深得啊!瞒得可够好的,还好我最近从山沟沟里出来了,要不然还不知道你这么大新闻呢!你这么妖孽,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我家老爷子估计又要说我了!”这是郁闷的颜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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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弥尔不少认识的人都给她打来电话,或恭喜或惊讶或感叹。倒是让叶弥尔郁闷了一把,不过值得祝贺的是因为这次的新闻《爱恨》和《诛仙》都呈现出井喷式的爆发。
也许真的就如一些人说的,当一个人强于他人,他人会嫉妒会愤愤不平。当一个人强于他人太多太多,多的旁人只能仰望。那么旁人只会为你的成就而欢欣,内心有种莫名的自豪感,并且会找出一切和你能够扯上关系的因素。即使这个因素显得那么的可笑,那些人也会珍之重之。
而叶弥尔现在也处于这种莫名的处境,书迷的热情已经不能用热情来形容。叶弥尔仿佛看到纳粹时期的那种狂热,赶紧甩甩脑子,把这种奇怪的想法甩出脑子。
“晞晞,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跟我说一下。害的我今天被打得一个措手不及。”一接通电话就听见陈承宇在那边‘抱怨’。
“大哥,你别跟我说你没有怀疑过哦?”叶弥尔才没有那么傻,“之前舅舅把公司交给你的时候估计就跟你说过这个事情。你现在是又想干嘛啊?”
“果然什么事都瞒不了你。”陈承宇谄媚的说,那样子简直惊呆一众人的眼睛。当然他没有人就是了。
“姑姑前两天托人给你带了桃花酿是不是啊?那什么·····分我一坛呗。”陈承宇什么都好就是爱酒,这一点叶弥尔早就看出来了。
“你能不能有点节操,为了点酒连节操也不要了。”叶弥尔还‘嘲笑’了他一番。
“那要看什么酒了,姑姑亲自酿的酒当然不一样了。”
“行行行······你自己来拿吧。”叶弥尔实在是受不了陈承宇这种语气,一身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急忙就把电话给挂了。
现在既然都已经大白于天下了,叶弥尔也就没有瞒的必要了。更何况现在的她也不是三年前初出茅庐的新手作家了。自然底气要比之前足得多。
打开自己在擎苍的公众平台,只输入了一句话——我是叶弥尔。就是这么简单粗暴没有任何修饰,却无疑在网文界丢下了一颗炸弹。然后引发了奇迹地震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耶罗承认了!叶大人就是网文大神耶罗,这个世界还能再玄幻一点吗?之前的文章证据这么充分,但是还有一些人不敢相信,因为这样的成绩实在太不可思议了。可是叶弥尔亲口承认了!这让所有人心中都闪现过一句话——这是就是个**啊!
第七十一章
更新时间2014-10-5 12:37:24 字数:2139
叶弥尔直接在网络上承认自己就是耶罗直接惊爆众人的眼球。细数一下叶弥尔的前进史就会发现她的基本书籍基本上都是同时进行,最让人抓狂的就是当年她自己搞出来的武侠对决——《天龙八部》和《陆小凤传奇》。就是这个坑死书迷的举动才让当时即将身份曝光的叶弥尔又掩盖三年时间。
试问有哪一个作家吃饱了撑的没事干,自己一个人同时写两本相同属性的小说打擂台的。也就叶弥尔这个**才敢干出来的事。
叶弥尔自出道以来蹿升的速度实在太快,用极短的时间久完成别人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可能走完的路。
看过叶弥尔所有作品的人不难发现,虽然叶弥尔涉及的书籍种类不只是一种,但是她却最偏爱武侠。只有武侠是她反复涉及的领域。因此在叶弥尔身份曝光之后,很很多武侠迷又开始在网络上热议将叶弥尔定性为武侠大师,类似于徐良秋的性质。
当然也有不少人反驳,毕竟叶弥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堪称侦探类小说的‘圣经’。即使已经出了好几次的版面,但是每次都有不俗的销量。
一个网站开辟出一个投票互动的板块,内容就是关于叶弥尔的作家定性问题。本来这完全就是一个无聊之极的东西,没想到真还就引来了众多网友参与。短短几天时间就爬上了最热门话题。
“叶大人当然是武侠大家!这是毋庸置疑的!你看《天龙八部》,你看《陆小凤传奇》,你看《昆仑》!”——武侠狂人
“楼上说话没过大脑,你看那个专门写武侠的能写出《佛本是道》这样的洪荒开山之作!叶大大必是网络大神!”显然这位是佛本的信徒。
········
下面还有说《龙蛇演义》的,还有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总之说什么的都有。最夸张的还有说叶弥尔就应该是言情小说家,看看她写的至情至深的《诛仙》,看看目前正是火热的《爱恨》。当然这种说法很少人支持。
就说叶弥尔自己是不希望自己被定性的,因为这代表了自己写作上的狭隘性。不管其他人的想法,在叶弥尔看来最伟大的作家无疑是那些传奇的多面手,任何题材都可以写出新意。所以叶弥尔在知道这些情况之后,就想着能不能摆脱书迷给自己下的定论。
这时桌子上的手机‘嗡嗡嗡’地不停地震动着,叶弥尔一看来电显示就接了。
“弥尔,我是离也。”靳离也一般隔几天就会给叶弥尔打电话,反正现在都说开了,不如就坦荡一些。
“晚上是兰屿的演唱会,你要不要来看?”
这场演唱会盛世汉娱方面准备了很久,陈镜丞也十分重视。靳兰屿可以说是现在盛世汉娱在音乐方面的一姐,自然待遇就不一样了。叶弥尔之前仅仅出了一张专辑,虽然成绩够好人气够高。但是不及靳兰屿一直努力的成绩,这也是自然。要是叶弥尔这样一个半个娱乐圈人的状态还要胜出靳兰屿一筹的话,那真的就是没天理了。
靳兰屿的一些歌曲也是叶弥尔的作品,都是根据她本人的特质写的,其中陈镜丞也说不少话。现在靳兰屿要开演唱会,叶弥尔有时间当然要去看看了。
叶弥尔和靳离也一早就做好了,一个是靳兰屿的亲哥哥,一个是盛世汉娱掌舵人的妹妹还是公司的艺人,坐的位置当然是VIP了。
不得不说靳兰屿的现场掌控力真是非常强悍,曲风多变,造型夺目,最重要是嗓音优秀。看着台下观众个个癫狂的样子,叶弥尔真的佩服靳兰屿。她真的是一个天生就适合舞台的人。
靳离也来参加靳兰屿的演唱会可不是单纯来听歌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歌曲的曲风慢慢进入安静平和的曲风的时候····
“弥尔,这次《爱恨》的服装还满意么?”
“不错,做工很精良,衣服很漂亮。我很喜欢,真的非常谢谢你。”靳离也直接跟陈承宇谈的这件事,等到事情尘埃落定自己如果在说反对的话,不止靳离也就连陈承宇的脸上都不好看。因此叶弥尔那时候也没有多说什么,不过靳离也既然提起了,叶弥尔当然要说点什么了。
“对我不用说谢谢,我甘之如饴。”靳离也的声音温柔的像是要把叶弥尔给融化了,“这是因为我喜欢你而做的事情,你并不用为此而觉得有什么欠我的。而且这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叶弥尔听了靳离也的话,一下子愣住了。这话多么熟悉,不就是自己前世对安梓帆说的话吗?
喜欢你是我自己事情,和任何人无关!我会喜欢你到不喜欢你为止,你不用觉得欠我什么!·······
这些都是自己曾在一次次痛苦之后跟安梓帆说的话,一字一句历历在目。时空流转,竟然是另外一个人对自己说的这句话。叶弥尔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好像是欢喜又好像是伤感。
“我都忘了,你现在可是世界财富榜的新锐。这点东西对你来说比九牛一毛还不如呢。”叶弥尔回过神笑着说,“这是不是代表我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找你打打秋风呢?”
“哈哈···荣幸之至。”靳离也能够感觉到叶弥尔对自己慢慢的接受,不急。自己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靳离也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叶弥尔的,也许是她救下兰屿的时候,也或许是她带自己去看日出并且鼓励自己的时候,就好像叶弥尔写的那句词一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越了解她靳离也就越放不开她,叶弥尔并不完美,虽然她惊才绝艳,气度非凡,但是他靳离也并不是感性的生物。喜欢叶弥尔和明白她身上的缺点并不冲突,因为喜欢她,她身上的缺点也变得可以忽视。
当叶弥尔一点一点在改变,靳离也知道自己的理性已经压制不住感性。所以才会这么快就被人发现自己的意图。
但是他不后悔。
第七十二章
更新时间2014-10-6 11:08:34 字数:2148
这次的演唱会十分成功,直到结束还有大批的粉丝聚集在会场久久不愿离去。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靳兰屿演唱会一结束就离开了会场。不过她没有马上回酒店休息而是来到了一家饭店,原来靳离也和叶弥尔提前离开会场到这里等着她。
靳兰屿一进门就立马开吃,长达几个小时的演唱根本没有时间进食。全部体力都已经接近透支,亏得靳兰屿早就习惯这么大强度的工作,否则一般人根本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