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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走薄刃 (尼罗)


于是,何养健并没有花多少钱,就这么轻而易举的重新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之中。旁人不明就里,全都以为他这是攀上了日本人,从此是有日本势力的人了。
而春美的叔叔,本来一直认为春美只是个侄女而已,万没想到她会忽然和何养健那样一个人结婚,把何养健的历史翻来覆去研究了一遍,吉田叔叔双眼一亮,觉得自己是发现了可造之才!

☆、第七十四章 联姻(二)

何养健这些天忙于自己的人生大事,每天心思沉重,恨不得连饭都不吃。这一日他稍稍得了闲,便早早的从铺子回了家,想要休息个半天。
结果回家之后,还没等他安安生生的喝完一杯热茶,门口伸进了个小脑袋,正是玉恒又来窥视他了。
他懒得说话,只拍了拍大腿。玉恒夹着他那只瘪老虎,立刻就跑过来爬到了他的大腿上。他一手搂着玉恒,一手端了茶杯继续喝茶,茶很香,玉恒也很安静,他便感觉十分惬意。真尝到了“休息”的滋味。
将一杯茶喝到了底,他忽然说道:“今晚自己睡,好不好?”
玉恒回头看他,眼巴巴的:“你又要走吗?”
何养健解释道:“不是,叔叔晚上在家睡觉,但是今天给你铺一张小床,你自己睡,好不好?”
玉恒干脆的答道:“不好。”
然后他抱着布老虎转向前方,不看何养健了。
何养健看着玉恒的后脑勺——看来这一次,自己是非和春美结婚不可了,玉恒一听家里来了客人,就必要仓皇的躲到后院去。所以春美到目前为止,对于玉恒都没什么印象,只知道他是何养健的朋友的孩子,那位朋友在一户公馆里当差,平时不能回家,就把孩子扔在了何养健这里。
现在他是个光棍汉,别说带个孩子,就算带只猫带只狗睡觉,只要他自己不嫌,那就不会有人干涉。可将来若是和春美结了婚,他自己琢磨着,起码在开始的时候,两人总是要同床共枕的。那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两人中间再夹着个玉恒。所以从长远看来,还是现在就让玉恒学习独睡比较好。至于玉恒自己愿不愿意,那倒无需考虑——小孩子懂什么?全凭着他愿意,那还了得?
何养健雷厉风行,当天晚上就用两张椅子拼了一张小床,床上铺了棉垫子放了小棉被,正够玉恒伸直了双腿睡觉。他自认为这张小床做得不错,看着就温暖舒服,然而玉恒光屁股系着大肚兜,抱着床头对他哼哼唧唧,那意思是不想走,要和叔叔一起睡。
何养健并没有动了恻隐之心,伸手把玉恒从床头上扯了下来,他像对付一尾大鱼似的,把玉恒扔进了椅子床上——椅子带着扶手,四面八方的一围。玉恒再怎么翻身,半夜也绝不会滚到地上去。
这回仰面朝天的落进了棉花窝里,玉恒鼓着肚皮向上看何养健,不说话,就只是看。何养健没理他,只把他那个瘪老虎拿过来放到了他枕边,又展开小棉被给他盖了上——他刚盖上,玉恒就沉默着踢开了被子,他弯腰再给他盖。他又踢,如是者三,他没耐性了,用棉被把玉恒裹了住,他隔着棉被攥住他的小脚丫:“再动?”
玉恒悻悻的不动了。
何养健见这孩子听了话,便放心的关灯上床,结果睡到半夜,他就感觉自己肩膀上热烘烘软绵绵的有东西,伸手一摸,他摸到了玉恒的脸蛋。睁开眼睛扭头再一瞧,他发现玉恒不知何时逃了回来,此刻正像往常的夜里一样,把额头抵在自己的胳膊上睡觉。
他没声张,也没有半夜打孩子的好兴致,只哈欠连天的坐起身,把玉恒又抱回了椅子床上去。玉恒在他怀里“唧”的叫了一声,原来并没有睡,只是在装样子。
小孩子的身体滑溜溜的软而热,在他的臂弯中摇头摆尾的撒娇不想回去。然而何养健铁石心肠,一把就将他塞回那个小被窝里去了。
然而在三个小时之后的凌晨时分,起床撒尿的何养健发现玉恒又回来了。
这回的玉恒长了心眼,没有凑到他身边睡觉,而是躲到了床尾,和他的大脚丫子做了伴。何养健伸脚轻轻蹬了他一下,发现他这回是真睡了。
眼看窗外都要天亮了,何养健叹了口气,决定让这孩子好好的睡到天亮。
到了第二夜,玉恒再次耍赖,还掉了几滴眼泪。何养健寸步不让,只告诉他:“男孩子不许哭哭啼啼。”
玉恒抹着眼泪,非哭不可。于是何养健扒下他的裤子,照着屁股就是一巴掌:“还哭?”
玉恒疼得“嗷”一嗓子,果然不敢哭了,并且在何养健的呵斥下,主动爬进了他的椅子床里。
如此相安无事的睡了几天,玉恒因为夜里蹬被子,所以冻出了感冒。何养健问他:“是不是故意的?”
玉恒垂头丧气的站在他面前,看那意思,像是又想哭。
何养健感觉这孩子一肚子小心眼,和他那对亲生父母一样,不是什么正经的好种子。有那么一瞬间,他颇想“退货”,把玉恒送回到容少珊或者肃希灵那里去。
然而,就在这时,玉恒忽然喃喃的说了话:“你不要我了吗?”
何养健一愣:“谁说我不要你了?”
玉恒垂着头,声音很弱的又道:“你别不要我。”
何养健抬手摸了摸他的愿脑袋:“我没说不要你。”
玉恒盯着地面说道:“你给我当妈妈吧!”
何养健想告诉他天下没有自己这样雄壮的“妈妈”,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对小孩子解释这些也没什么意思。
“叫叔叔。”他告诉玉恒:“叔叔和妈妈是一样的。”
玉恒不言语了,只含着眼泪点了点头。
从这天起,何养健连着后悔了挺长时间,因为发现自己好像是把玉恒给吓着了。
玉恒还没有桌子高,可是一见他从外面回了来,就必定要险伶伶的爬到大椅子上,双手捧着大茶壶给他倒茶。到了夜里要睡觉了,他又一定要给何养健洗脚,搞得何养健两只脚没地方放,生怕自己一不小心,把他的小手踩扁。除此之外,玉恒还取代了痒痒挠,给他挠痒痒,甚至在天冷的时候,还要给他暖被窝。
何养健看着玉恒吓得像个小狗腿子似的,心里有点不好受,心想自己这是何苦来呢?没事在家吓唬孩子,这也真是够无聊的了。至于结婚——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再说吧!

☆、第七十四章 联姻(三)

希灵没想到春美的叔叔会对何养健感兴趣——依着她的本意,她只是想让何养健做一枚钉子,按照自己的指挥插进金家,从中得到的好处,当然有他一份,但是仅此而已,她可没想去给自己扶起个对头来。
然而事到如今,何养健已经有了自作主张的资本,幸好他的起点太低,纵算是靠上了日本人这棵大树,也还不至于立刻的扶摇直上。于是希灵一边用着他,一边暗暗的压着他,横竖她现在还是陆克渊唯一的太太,这张太太名片加上她的手腕和头脑。还是很有些力量的。
希灵偷偷的抢了荣兴当铺的生意,抢得不显山不露水,让何养健一时间察觉不到。这间当铺是何养健的大本营,靠着当铺,他不单挣了许多的钱,还认识了许多的人。希灵没办法压着他不让他往高走,只好从底下入手,悄悄去拆他的地基。
一边拆,她一边若无其事的过生活。听闻叶东卿到了北京,她还特地赶去见了她一面。叶东卿不是到北京来玩的,而是到北京来治伤的——在这之前,她陪着她那八十岁的老爹回了一趟吉林老家祭祖。结果被土匪堵在家里了。
叶家大宅墙高壁厚,四角修有炮楼,墙头拦着铁丝网,家里还养着一支保安队。这样的宅子,还能引得土匪冒死前来攻打,可见叶宅的诱惑之大。
她那位老爹已然八十有余,尽管完全没有要死的意思,但是身体头脑也都衰朽了,于是叶东卿作为“儿子”,当仁不让,领着保安队开始反击。总的来看,战绩确是好的,因为土匪被叶家打得屁滚尿流。一路逃进了深山老林里,但叶东卿的胳膊让子弹蹭了一下,伤口闹了很严重的感染,只好辗转着先回奉天,又来了北京。躺在协和医院的高级病房里,她百无聊赖的抽烟喝酒发烧,忽见希灵来了,她倒是有几分高兴,耷拉着一条胳膊坐起来,她说:“行,算你有良心,还知道过来瞧瞧我。”
希灵对着叶东卿,姿态有些难拿——拿她当女人对待,显然是不合适,可她又不是个真正的男人,更要命的是她聪明。希灵在她面前,不是很敢装模作样,可她最擅长的就是装模作样,一时不装,反倒感觉有些别扭。
“我给你带了花。”她捧着一束五颜六色的鲜花,环顾病房,想要找到花瓶。末了她真在窗台上看到了一只空花瓶,结果走过去一瞧,她发现花瓶里竟然扔了不少烟头。
胡乱把花插进瓶子里。她回头对着叶东卿一笑:“我前天听人说你进了医院,吓了一跳。现在看你没大事,我放心多了。”
叶东卿三言两语的将自己这受伤经过讲述了一番,又告诉希灵道:“在奉天一直发高烧,家里人都害怕了,就把我送到了北京,结果刚一进这医院,还没用药呢,烧就退了。”
希灵走过去,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没摸出什么来——她手凉,摸谁都是热的。
在叶东卿的床边坐下来,她娓娓的说了几句慰问的闲话,然后她忽然出了神,竟是自顾自的沉默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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