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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温暖 番外完结 (幽己)


  “嗯。”温青钰往他怀里钻了钻,“没事就好。快睡,明天我们还要去参加孟和的婚礼,我订了闹钟。”
  “好。”
  晏宁伸手摸到她的手机,毫不犹豫地把闹钟给关了。
  差不多凌晨四点多,温青钰一如往常,醒了过来,一转头就发现晏宁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感觉到晏宁的身下正在用力顶着自己。她想起昨晚晏宁让自己说我爱你,忍不住也想逗他,就说:“晏宁,你爱我吗?”
  “当然。”
  “你怎么不说完整?”她还没来得及表达不满,身上的衣服就被手快的晏宁褪去。
  晏宁翻身把她压在下面,声音暧昧地说:“我爱死你了。”他一路向下吻着,把头埋进她身体里。
  如果没听错,她听到晏宁轻声念叨了一句:“我对你做的这些,可从没对别的女人做过。”
  她觉得心里暖暖的,身体本能地颤抖起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床年代很久,她总觉得晏宁每一次深入这床都应景地发出吱吱哑哑声。
  ……
  等她再次醒来,时间竟然是十一点多。
  她懊恼地揉了揉头发,快速起冲进浴池里,洗完澡换好衣服下了楼,发现晏宁正在客厅里打电话。
  她走过去问:“晏宁,你怎么不叫醒我。”
  这么晚,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参加孟和的婚礼。
  晏宁朝她挤眉弄眼,说:“看你睡得太香,不忍心叫醒你。”
  “那孟和的婚礼……”
  “爸妈去了,我看我们不去也行。”
  “真的不用去了吗?”
  “没关系,我刚才跟他说了,他不会介意的。”晏宁道,“其实不去也好,你说我们俩去了,不是抢新郎新娘风头?”
  温青钰笑了笑,不说话。
  这时,门铃响了。
  保姆随后抱着一个不轻不重的纸箱子进来,走到晏宁面前,说:“晏先生,这是您的快递。”
  晏宁接过想起看到上面的字,就知道这是孟和送来的。
  温青钰走过来,好奇地问:“你网购了东西?”
  晏宁摇头,虽然他已经猜到这里面是温青钰当年写给自己的信,不过他没说。
  箱子拆开后,温青钰惊讶地说:“这么多信?”她拿起一封,看了看,惊道,“这不是我当年写给你的信?”
  晏宁翻了翻,发现孟和偷看人信件的水平挺高的。他拆得时候非常小心,并没有弄坏信封。如今送还回来,他还把这些信都封上了口。不过有几封被撕掉了封口。温青钰乍一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
  “怎么会隔这么久才送过来?”她看这快递单,没发现是谁寄过来的。
  晏宁道:“可能当时我不在国内,是有人替我保存了。”
  他随手拆开一封。
  这封信的第一句话就是:晏宁,我好想你。
  温青钰不好意思地抢过信,说:“高中时候写得信,特别矫情,真的特别矫情,我自己都不好意思看。”
  晏宁笑着拿回信,放入箱子里,把箱子封好,说:“以后留着慢慢品味。”
  “有什么好品味的……真是奇怪,怎么这信就冒了出来。”温青钰想不明白,索性不想了。反正这信里也没什么商业机密,都是她一个人在胡言乱语,各种少女情怀。
  保姆不合时宜地声音响起:“饭好了,可以吃饭了。”
  两个人吃完午饭,发现没什么事情可做,便去一中看看。
  一中变化确实很大。
  起先的小花园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小花园里的紫藤萝好像已经被拔掉,原来的长廊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枯燥的草坪。草坪中间种满了小花。
  原先校医室那一片平方已经被三层楼的小楼房取代,学校的餐厅也完全变了模样。
  连学校路边的梧桐树都变粗壮了许多。现在正是秋季,梧桐树开始慢慢落叶。
  唯一不变的,似乎就是学校的操场。
  今天是周六,校园里的人并不多。两个人手牵手在学校里慢悠悠地晃着,倒是迎来不少学生们侧目。毕竟这是高中,不是大学。
  两个人在操场的休息台上坐下。
  不知道今天怎么回事,学校里的播音喇叭正在放歌。
  晏宁问她:“孟和说你唱歌特别好听。”
  “他?”温青钰冷着,问,“他什么时候说过?”
  “那一年校庆过后啊。”
  温青钰猛地想起自己在休息区偷偷哼歌的场面。
  “当时我听了我妈唱完歌,就忍不住学着哼了两句,正好孟和进来听到了。”
  晏宁帮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你那天给你同学唱了好多首歌,今天也唱一个给我听听。”
  “在这儿?”
  晏宁点头。
  温青钰看了看四周,虽然没人,不过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你要听哪首歌?”
  “就唱喇叭里正放的这首。”
  这是一首老歌——《滚滚红尘》
  不过现在放的应该不是最初的版本,而是一男一女翻唱的版本。
  温青钰再次看了看四周,随后清清嗓子,小声地唱给了晏宁听。
  舒缓悠扬的调子里,透着几许苍凉。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
  差一点错过。
  晏宁想,归根结底,他还是很庆幸的。
  因为,命运没有让他和温青钰错过。


第50章 番外

作为一只被主人无情抛弃的小狗,我的生命转折点在那一年的夏天。

我的狗爸爸是在街头称霸的大黄狗,之所以叫它大黄狗,是因为它身上的毛发是黄色的。如果要分品种的话,它老人家就是传说中肉质最鲜美的土狗。但不能说它是中华田园犬,我的狗爸爸和中华田园犬还是有点区别的,它可能是中华田园犬和别的大体型狗的杂交品种。总之就一句话,咱不是纯种的。或者说,咱们都是串串。

作为一只狗,我要在这里郑重恳请各位人类朋友:多少年前你们把我们从凶猛的恶狼驯养成了狗,对此我没有意见,但是就算现在你们不爱我了,也请不要故意伤害。

其实杂交有杂交的好处。

杂交可以规避遗传病啊。

作为一只杂交狗的后代我非常自豪,非常骄傲。

好了,扯远了。

如果说我的狗爸爸是一只没人疼爱混迹街头穷狗,那么我的狗妈妈就是一只经常美容理发洗澡的白富美。

我的狗妈妈是一只通体白色美得叫不忍直视的萨摩耶。

别说是流浪狗,就是和我狗妈妈门当户对的萨摩耶叔叔,见了我的狗妈妈也会色眯眯地流下哈达子,一个个恨不得立刻骑到我狗妈妈身上,让我狗妈妈怀上它们的崽儿。

我狗妈妈的主人非常疼爱它,在她快要发情那段时间,给它相看了好几只对象。

就在我狗妈妈要和别人□□的时候,我的狗爸爸勇猛出击了。

那天,狗妈妈的主人牵着狗妈妈散步,一不留神我的狗妈妈自己溜进了公园里。在狗妈妈的主人到处寻找它的时候,我的狗爸爸不要脸地缠上了狗妈妈。

狗爸爸身为街头一霸,别的没学会,泡母狗的技能那是全点满的。

狗妈妈身为白富美,见惯了规规矩矩只敢流哈达子不敢真追着它屁股要那啥的君子狗,这头一回见到狗爸爸这样的无耻之狗,也是要醉了。

狗爸爸早看出来狗妈妈正在发情期。

它最终用自己的厚脸皮和各种不负责任的屁话成功赢得了狗妈妈的心。

如果是人类,这个时候应该是要好好暧昧一段时间,彼此彻底熟悉之后才会睡到一张床上。不过非常抱歉,我们是狗,我们的生命本来就有限,撑死二十年,哪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彼此看对了眼,哪怕对方有很多瑕疵,我们也不会去多想。

然后我狗爸爸就成功搞定了我的狗妈妈。

但是,两家毕竟家庭背景悬殊太大,所以一段露水姻缘终结在我狗妈妈要回家的那一天。狗妈妈的主人找不到狗妈妈,但是狗妈妈的鼻子灵,再说它也不是找不到家,于是就自己回去了。

俩月之后,我和几个兄弟姐妹出生了。

狗妈妈的主人看到我们之后,非常震惊。

再后来,我就成了流浪狗。

狗妈妈的主人不能容忍狗妈妈生下一窝不是纯种的萨摩耶,在我们快满月的时候狠心将我们送了出去。

我就是那送漏的。

我继承了狗妈妈爱乱跑的坏习惯,而那时候我还小,也不记得回家的路,更不是狗妈妈主人喜欢的那一款(我继承狗爸爸的基因多一点),所以没人会来找我。

流浪的日子非常哭。

没两天,我就瘦了很多。

每天不敢在路上走,看见人也不吱声,还被流浪猫欺负了好几回。

后来,我就遇到我的主人。

我的主人,是个超级大好人。

那天我本来以为自己大概要饿死了,但是本能又驱使我走几步,想撞撞运气,万一那几只流浪猫不在,我也能去垃圾桶边儿转转。

当我颤颤巍巍迈着步子走的时候,我的主人如天上的神仙一样出现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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