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风颂恍然想起了那一年的校十佳小歌手决赛。
“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是我的原创曲目,叫《风颂》。”少女往台下张望着,似乎在寻找着谁,最后将视线牢牢地定格在一个清隽白皙的少年身上,“献给高二年七班的萧风颂同学。”
在如雷般的口哨声中,全校师生都把目光投向了萧风颂。
萧风颂神色漠然,薄唇抿得如刀锋般锐利。少女抱着吉他唱了什么,他不想听,也不屑去听。他只是迷迷糊糊地记得,那首歌的歌词琅琅上口,旋律优美动听,有着淡淡的哀伤、忐忑和迷茫,却在曲词之间洋溢着甜蜜的幸福。
除了他之外,在场的所有人似乎都被触动。现场的气氛一度到了白热化,最后竟是齐声合唱高~潮部分:“想你是我做过的最美好的事,
我愿意追寻你的脚步,
直到天涯海角——”
震天的掌声和喝彩声中,少年面不改色,目不斜视,迈着长长的双腿,走上了舞台。他拿过话筒,对着公开表白的少女冷冷道:“曹洛你有完没完?你这人还有没有自尊心?我说了不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你。你这样犯贱,你父母知道吗?”
观众们都安静下来,同情地望着被当众拒绝的曹洛。
少女眼中有泪光在闪,却倔强地扬起笑脸,故作开心地说:“风颂哥哥,这是你对我说过的最长的话。我会继续努力的。”她朝着台下,大无畏地嚷道,“请大家为我见证,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追到萧风颂的!”
少女的眼中一片坦然,那是死都不放手的决心和不成功便成仁的勇气。
现场又沸腾起来,体育馆内上千人齐整地呐喊着,为勇敢的少女打气:“曹洛,加油!曹洛,加油!”
是勇气吗?那时的萧风颂觉得,那不过是厚脸皮罢了。
后来,他的追求者中不乏厚脸皮的,但是像曹洛这般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女孩他是再也没有遇见过。
“风少,我很好奇耶,你和曹医生以前是不是认识的?”赖莱瞧着老板不一样的神色,操着浓重的台湾腔,八卦道。
“她是我学妹。”萧风颂在心里补充着:还是我的第一任女友。
婚礼井然有序地进行着。满脸疙瘩的新郎和貌美如花的新娘入场,在牧师的主持下,交换戒指。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一个穿着白纱的褐发女孩毫无预兆地闯了进来,猩红着双眼,指着新郎,破口大骂:“吴博,我X你妈的,你不是说娶我吗?怎么一转身就娶了这个婊~子?”
新娘明显不是吃素的,气势汹汹地冲过去,一抬手,一巴掌狠狠地甩在女孩的脸上,高声怒骂:“我X你祖宗十八代!我老公不是给了你分手费吗?你这贱人,老娘告诉你,休想破坏我的婚礼!你这样犯贱,你父母知道吗?”
舞台后方准备献唱《My Love Will Get You Home》的曹洛,听到这话,似乎是触动了内心深处的某个伤口,那双明澈的杏仁大眼顿时盈上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褐发女孩输了气势,索性坐在地上,撒泼着:“吴博,你怎么这么没良心?你不要我,难道也不要我们的孩子吗?”
新娘盯着女孩微微隆起的腹部,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她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喃喃着:“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吴博在我身上奋战播种,自然就有了爱的结晶。”褐发女孩爬了起来,摸着肚子,得意地笑了。
来宾们磕着瓜子,心照不宣地欣赏着这出闹剧。萧风颂朝着赖莱使了个眼色,一前一后地走了出去。
赖莱摸着下巴,沉吟道:“风少,闹成这样,看来用钱是摆平不了诶。”
“那是钱出的还不够多。”萧风颂慵懒地靠在墙上,点燃一根香烟。见到同样出来透气的曹洛,他掐熄了烟,走了过去,省略掉一切虚伪的寒暄,直入主题,“在这里唱歌能赚多少钱?”
曹洛没想到还会遇见他,双手抱胸,一脸戒备地回道:“一个下午三百。我朋友做婚礼牧师,他介绍我来的。”
“缺钱吗?”
曹洛默然不语。
萧风颂打开钱包,取出一张名片,放到她的手中,“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不了。”曹洛不卑不亢地把名片还给他,闻到他身上若有似无的薄荷烟草味,往后退了一大步。
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萧风颂又问:“有男朋友了吗?我认识很多高富帅,可以给你介绍个。”
“不了,我父母会替我张罗的。萧先生,再见。”她客气有礼地告别后,又进去了。
萧先生?
萧风颂一愣,那只聒噪的小苍蝇从来都是“风颂哥哥”的叫他,即便生气时也只会喊他全名,何时用过如此客套如此生疏的“萧先生”来称呼他?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成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打转的小小少女已经彻底消失,就算再见,亦是陌路人。
闹剧还在上演,喧闹声叫骂声哭泣声充斥其间。曹洛充耳不闻,拿出手帕,擦拭她心爱的吉他,突然,一声凄厉惨痛的尖叫声响彻会场。
曹洛猛地抬起头,只见新郎吴博一脚踹到了褐发女孩的肚子上。女孩倒在地上,钻心的剧痛使她身体蜷曲,强烈地痉挛着,再也爬不起来了。
曹洛扔下吉他,飞快地跑过去。瞧见女孩煞白的脸色,心中暗叹糟糕,冲着围观的宾客心急如焚地喊道:“快去叫救护车!孩子有危险!”
**
感觉是在某个人的背上,暖暖的,像极了春日的阳光。曹洛下意识地搂紧他的脖子,含糊不清地嘟囔着:“阿泽?”
“嗯。”男人的声音悦耳得就像清澈的泉水。
“我在医院睡着了吗?”
“嗯。”
“我睡成死猪了吗?”
“……嗯。”
曹洛全身一个机灵,立即爬了下来,抬起手,揉着他的头发,怪责道:“怎么不叫醒我?背着我走了这么远,腿不会疼吗?”
男人摇了摇头,微微笑道:“洛洛很轻的。”
乳白色的月光,将黑夜照亮,一层淡淡的如牛乳般的雾气,在银色光泽的映照下,缓缓流动着。
曹洛挨着他,并肩而走。她诉说着婚礼上发生的闹剧,却只字不提萧风颂。
阿泽安静地聆听着。他的身上有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清新素雅,很是好闻。
曹洛愤愤然地说:“孩子没有保住。阿泽,你相信吗?是被宝宝的父亲踹掉的。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冷血自私的父亲!”
阿泽思索了片刻,不急不缓地开解着:“洛洛,有时人性的黑暗是会让人绝望的。如果无法改变这个世界,至少不要让这个世界改变自己。”
“不愧是我的宠物,连说的话都这么好听。”曹洛挽着阿泽的手,哼着《My Love Will Get You Home》,往回家的路走去。
曹洛有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宠物,一个不知来历的男人,一个俊朗如天神的男人,一个眼中盛满悲伤却总是微笑的男人。
☆、第4章 金牌助理的一日
上午时间六点二十五分。
赖莱习惯性地比预设的闹钟早了五分钟醒来。他坐在床上,面无表情地进入了神游状态。
五分钟过后,他按掉闹钟,爬到洗手间。漱口,挤牙膏,怏怏地把牙刷含在嘴里,机械般地刷着牙。脑袋一片空白,眼神继续放空。
渐渐的,他的眼睛有了焦距,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我靠!”
那个头发成鸡窝、脸上印满吻痕的神经病究竟是谁?
他喷出了满嘴的泡沫,努力回想着昨晚又经历了什么非人的遭遇,才把自己搞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对了,在夜店,老板忙着和大恒集团的少当家谈论新电影的投资计划,把喝醉酒的他扔到了舞池里。
赖莱下意识地摸了摸后面,确认完好无损后,舒了一口气。还好,老板这回不是迁就投资商去了同志酒吧。
对于助理这个职业,赖莱只有三个感受:
一,累。
二,很累。
三,非常累。
他动过无数次想离开的念头,却没有一次真正付诸实践。因为他的老板——
一,大方。
二,很大方。
三,非常大方。
对于一个背井离乡在国际大都市打拼的人,只用短短五年的时间就过上有房有车的生活,赖莱不得不心怀感恩地对萧风颂说三声“谢谢”。
在街边小摊吃了他最爱的豆浆油条,赖莱驱车前往裁缝店去取历经第二次修改的衬衫。先前老板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觉得衬衫的袖口一定要比西装的袖口长一厘米。改好后又觉得不甚好看,就打发赖莱把它们全部改回来。
——
金牌助理守则第一条:对老板的任何指示都要说yes,不要质疑,不要推脱,因为老(金)板(钱)永远是对的。
——
在面包店打包了一杯热咖啡和一块蔬菜三明治,赖莱看了下手表,马不停蹄地赶到了皇城高级住宅小区。
屋内一片漆黑。赖莱打开了客厅的落地窗窗帘。清晨的一束暖阳照进屋子里,这才让位于八层的复式公寓有了些许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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