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已近三更,我是真的犯了困,于是自行先躺着睡下了,至于他们俩,爱怎么招怎么招,我是没那个精力去管了。
早上醒来时,见小童和如风都睡在地上,他们两人挨得很近很近,距离只在尺尺。
小童如今正是情窦初开的豆蔻年华,看她这样子,多半是喜欢上了如风,而如风也应该喜欢她。这孩子,你早说啊,早说我就牺牲自己让你俩一块睡在床上了。嘻嘻,那画面太美我真不敢想。
这两人几乎同时睁开了眼睛,然后不约而同地看向我,连表情都出奇地一致,你们俩要不要这么有默契?还有,你们俩就没觉得一丝害羞难为情吗?
看来自己真的是老了,着实跟不上这些少男少女们的思想了。
我们从楼上下来后去付房钱,掌柜地笑眯眯地说道:“房钱已经有人付过了。”
有人付过?我眸子一沉,问他:“是谁付的?”
掌柜的答道:“就是窗户边坐着的那位公子。”
我朝他所指的方向一看,看到了一位自己做梦都想不到的人,此人不是别人,而是公孙玉。
公孙玉到底是如何得知我在这个地方的,又为何要跟着我,他到底想干什么呢,这些问题我一一不解。仔细一想,难怪觉得那伙计有些不对劲呢,估计多半是他的人。
我看公孙玉时,他也看向了我,然后朝我微微一笑,我也礼貌性地朝他微微回笑,“公孙公子真是好大手笔,莫不是这整个杨凌镇被你给包了?昨晚的那灯火通明和如今这空无他人的客栈,莫不是用来欢迎我的不成?”
“不是包的,这里本来就是我的地盘。”公孙玉淡淡答了一句。
我一口血差点喷了出来,公孙行是关中王,关中整个地界全是他的地盘,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才想起来。如今就连公孙玉都知晓了我的下落,那公孙行更没理由会不知。我可真是聪明到家了!
“那就谢谢公孙公子盛情款待。”我在公孙玉对面坐了下来,小童和如风站在我身后。
“敢问姑娘这是要去何处呢?不知我是否有这等荣幸可以和姑娘一道呢?”公孙玉开口说道,脸上始终保持着淡淡地笑容。
此种微笑的火候,公孙玉拿捏地极为精准,真是增之一分有口蜜腹剑的嫌疑,减之一分有皮笑肉不笑的嫌疑。不得不承认,此人的心机犹如那海水不能斗量一般高深莫测。
“去哪暂且还不确定,不过确定的是,那肯定不是什么好地方。”我如实回答。
“听你这一说,那我更有兴趣前往了!”公孙玉答道,眼里有一丝隐隐约约的兴致。
“公孙公子,你这人具有冒险精神和挑战精神,这点在公子哥中着实难能可贵,可是,我不能带上你一起前去。”再次如是答道。
带上公孙玉,无疑等于玩火*,此种危险份子我要是带在身边,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嫌自己活得太久了。
“因为家父?因为他让你远离我?”公孙玉一直看着我,仿佛又想从我脸上看朵花出来。
他老爹公孙行找我的事看来他很清楚,我轻轻一笑,答道:“非也,你觉得我是那种别人让我离开我就会乖乖离开的人吗,且不说我不知自己去哪,也不知前方是否有狼虫虎豹,就算知道前路一片坦荡,那我也不能和你一同前往,因为我们不是同一路的人,这点相信公子心里一定很清楚。”
“你没走怎么知道我们不是同一路的人,你这么百般推辞,难道是因为怕我父亲知道你拐走我后为难于你?”公孙玉浅声答道。
天苍苍,野茫茫!什么叫拐走你,分明是你自己跟来的好不好。再说了,我就是想拐,那也得有那本事。我就说这人脸皮厚了,你看,又是脸不红心不跳,真是一个二皮脸!
“你父亲是否会为难于我,我并不关心,也毫不在意,因为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关心的是,你公孙公子这般跟着我,到底是想做什么呢?”
直截了当问出了困扰自己的疑惑。
“不做什么,就是看上你了,所以想跟着你,就这么简单。”公孙玉答道,表情正常地就像在说我饿了所以要吃饭一般。
混沌未开,天雷滚滚啊!这算是表白吗,这算是我平生头一次被人表白吗,可怎么感觉这气氛怎生这般奇怪呢。
“迄今为止,这才是我们第二次见面。”对于这个事实,我必须做出申明。
“不,是第三次,你来向阳居的前一日我们还见过一次。”公孙玉纠正道。
前一日,那就是我救小童那一日,怎么完全没有任何印象呢。
“你当时正给李彪他们抛媚眼,许是没有注意到我。”公孙玉补充了一句,仿佛并不认为自己说出的话有多么的失礼。
突然忆起小童那日对我所说的话,顿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估计公孙玉当时看我的举动被她给瞧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也突然明白过来,公孙玉为何在那日看到我就像看到熟人一般。
“好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子你已经有婚约了。”我所能搬出的砝码唯有这一个了。
“那又如何,我又没说要娶你!”公孙玉说的极为自然,表情仍是那般云淡风轻。
天苍苍,野茫茫!好吧,公孙大爷,你有种,你真有种,这话你也能这般直白地说出口。
“那看来是我误会了!”我自嘲道。
“你没误会,方才也没听错,我确实是看上你了,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要非娶你不可。”公孙玉说的还是极为自然。
公孙玉这话说的一点不假,看上是一回事,成亲是另一回事。
这个世间痴男怨女无数,但有几个人能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呢,更不用说什么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了。
在情爱的道路上,世人一直在寻寻觅觅,但结果却总是冷冷清清。所以我不喜欢自己这个名字,总感觉太过凄苦。
“既然如此,那公孙公子为何还跟着我?”我继续道。
“因为我想见到你!”
多么掷地有声的一句话,可惜从公孙玉嘴里说了出来。
跟着我,想见到我,又不想娶我,唯一的解释那就是,把我吃干抹尽之后拍拍屁股走人。
好吧,我承认你的理想很美好,但你要知道,理想和现实往往是两码事。
所以我并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因为他爱想什么那是他自己的事,完全跟我无关。我不能去控制他的意识,我所能做得,唯有控制好自己。
“享福的好日子你不过非得跟着我受苦,既然你想跟那就跟着吧,反正到时候后悔地又不是我!”说完我别有用心地看了公孙玉一眼。
公孙玉闻言笑笑不语。
一个贵公子,不远万里,哦,对不住,是不远百里跟着我,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这是什么精神?这是一种大无畏不怕死的精神,这是舍身成仁的精神,这是义无反顾、飞蛾扑火的精神。
公孙玉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止的勇气很是值得嘉奖,也成了我前进道路上的一个标榜。想我当初学习用毒的时候,受到了多少身体上的折磨,更是受到了多少内心的煎熬,一个小小的公孙玉又算什么呢?
☆、第六十九章 :刺客来袭
这一决定着实惹恼了小童,她在我耳边叨叨个没完没了,把我耳朵差点磨出茧来。这孩子,还没嫁人就这样,以后如风可有得苦受了。
公孙玉危险我比谁都清楚,可我有什么法子呢,我就是不带上他,他自己有腿不会跟着啊,这关中地区上千里都在他家势力范围,我又能跑到哪去?
为今之计,还是朝西北是为上计,一则渐行渐远能摆脱公孙玉他家的势力,到时再摆脱公孙玉不是难事。二则当初我遇见的那名胡姬也就是那个牡丹仙子她的家乡就在鞑靼吐鲁番那一片区域。
我对那片地区的兴趣完全来源于牡丹仙子身上的醉颜,因为醉颜只有在那个地区才有。
有了这醉颜,那我的炼毒无疑等于锦上添花。可那两个地区不是常人轻易所能到达的,姑且先不论那里的居民是如何的彪悍和凶猛,单就昆仑山附近的毒虫猛兽足以令任何人望而却步。
自从见过牡丹仙子以后,我就对这个地方开始耿耿于怀,但一直苦于没有得力的助手。如今有了公孙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公孙玉的武功不差,适当的时候,没准还能派上什么用场。
收拾好包袱出去时,公孙玉早已令人准备好了干粮和水,还准备了四匹良马。恩,不错,这小子考虑地十分周到,这么快就体现出他的价值来了。
我们一路向前行进,公孙玉并没有问我要前往何方。他也真够放心的,就不怕我把他给卖了,想来他是认为我没有这个胆,毕竟人贩子那个行当是他老爹和他的本行。
到岐山府的时候,天已黑了下来,下马打算找个客栈投宿。
正东张西望之余,远远看见有个官员模样打扮地人带着几个奴仆急急匆匆赶来。
刚到我们跟前,那官员就扑通一声跪了下去,嘴里毕恭毕敬地说道:“下官见过公子!”
“起身吧!”公孙玉缓缓开口。
那官员起身后又毕恭毕敬地说道:“公子一路舟车劳顿,下官已准备好下榻的地方,还望公子不要嫌弃寒陋,能在此歇息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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