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川光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可以进入大脑和肺部的氧气越来越少。他没有力气再多说一句话。就在他以为自己要永远睡过去的时候,第一抹金色的晨曦忽然升入碧空,透过樱花树小小的缝隙,洒到他的脸上。他眯着眼睛,看着上方一片凌乱的粉色。有微风吹过,几片粉白花瓣落下来,停留在他的额头上。
台阶下还站着一帮不敢行动的人。一直以来,他手下有很多人,他可以轻轻松松过上无数人羡慕的生活。但拥有的,却是被束缚的,不敢反杭的人生。
原来,自己并没有改变多少,还是和小时候那个寂寞的孩子一样。从刚开始能看见樱花,到最后只剩黑暗。每次来这里赏花闻香的人,都只有他自己。所以,当他知道自己大限将至,第一反应也仍然是回到这座神庙。这个安静美丽的神庙,记载了他太多太多的回忆:被母亲拥抱的童年、恢复光明的清晨、初次看见樱花雨的春季、初次看见心爱女孩的时刻、初次发自内心开怀大笑的瞬间……只是,母亲、光明、爱情、快乐,任何璀璨的东西,在他生命中都像樱花一样,转瞬即逝。
春风吹拂,枝叶阑干,抖落了大片樱花花瓣。森川光半闭着眼睛,看着花朵像茫茫大雪一样从枝头飘落,将自己覆盖,他想起了初次在这里遇见裴诗的记忆。那时,他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听见她的声音是沉着的,天真的,同时又带着她惯有的冰冷。她用刻意压低的声音,认真地对他说,在我看来,哪怕荀延残喘地活着,也比死了好。
然后他用最美好的心情,对她露出了温柔微笑。
那竟已是快十年前的事。
那时,他们两个人都真年轻啊。青春这件美丽的事物,也和樱花一般吗?这一刻,他开始想象,当时的裴诗会是怎样的打扮,会有怎样的表情,会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他……
他虚弱地抬起眼帘,凝望着在晨曦中旋转的花瓣,它们如此凄美,就像是樱花树的眼泪。他想,那一年站在樱花雨中的小诗,一定很美,很美。
——日本人喜欢樱花,是因为它们即便寿命短暂,也曾经灿烂动人过,带着死亡一般的美。
我不知道我的一生终究追寻的是什么。终究追寻过什么。终究,又得到过什么。
但愿,我也如这樱花,曾经灿烂过。
第二年夏季,裴诗终于想通了一件事:她不会再考虑放弃《夏梦》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这一个乐章,是她在裴曲住院时写下的。之前她不愿意把它加到《夏梦》中,是因为《夏梦》前三个乐章要么清新,要么欢快,要么辉煌,不曾有过这样衰败的曲调。这一年里,她病的次数越来越多,虽然都不是什么大病,但她被折磨得彻头彻尾,从不耐烦变成了没脾气。她去医院的次数快要比裴曲还多,也在医院看见无数才诞生的新生儿,以及眼神干涩的老人,忽然发现,衰败虽然不讨人喜欢,却没人能否认,它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所以,第四乐章的存在是有必要的。
她将这种想法跟Adonis解释,Adonis露出了很倦怠无聊的横眼:“我早就说过这个乐章可以留,你自己要纠结,真受不了。其实有几个乐章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什么时候才打算把这个谱子公布于世啊?”
“它是我最大的心血,我要把它修到最好为止。所以,耐心等等吧。”
“再这样修下去,你会把它带到土里去的!”她却无视Adonis的伶牙俐齿,背着小提琴,转身上了夏承司的车,朝Adonis挥挥手:“那等我死了,你记得一定要为《夏梦》举办一场轰动世界的演奏会!”
“什么鬼,我才不要!”
听见妻子和Adonis又因为音乐吵得不可开交,夏承司无奈地摇摇头,握住她冰冷的手,让司机把空调再调大一些。裴诗打了个哆嗦,靠在夏承司怀里:“我知道英国夏天不热,但没想到会这么冷。今天穿太少了。”
“你身体弱,下次要小心。”
“是是是。”
空调的暖风让裴诗很快有了睡意。她换了个舒服的坐姿,把脑袋靠在夏承司的肩窝里……
“夏承司,你说我现在三天两头生病,会不会死得很早?”
“再说这种话,我就扔你下车。”
她迷糊地“呵呵”笑了一阵,就进人了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昏昏沉沉的裴诗才睁开眼,把脑袋从夏承司肩上挪起来,往四周看去。不管睡得多沉,她都没有忘记,这一日晚上她要在伦敦表演小提琴独奏。
“快到了吗?”她声音微哑地说道。
“嗯。离演出还早,你可以多睡一会儿。”
“不用,我不困了。”
打了个哈欠,揉揉眼角,她意识到窗外街景的颜色好像与平时不大一样。隔着黑色的车窗,外面的世界都仿佛镀金一般,呈现出泛红的亮铜色。七月的英国,黄昏总是晚上九点才姗姗到来。而外面的色彩这样明艳,似乎是黄昏雨带来的奇迹。
“是下雨了吗?”她望着窗外,喃喃说道。
身边的丈夫无暇顾及天气,只是忙着把滑落的西装外套重新搭回她的肩上。轿车在市中心穿过一条街,她从两栋因背光而发暗的建筑间看见了一道彩虹。她立即离开夏承司的怀抱,把双掌贴在车窗玻璃上,像第一次参加春游的孩子一样,露出了新奇惊喜的神色:“彩虹,彩虹!”
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看见彩虹。但是,却是第一次在伦敦的黄昏中看见这么大的彩虹。她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按下车窗。但开到一半,手就被夏承司挡住。她知道他担心自己的身体,但长年累月这样管着自己,难免让人感到心烦。所以,车在又一个红绿灯处停下时,她干脆背着小提琴推开门,跳下车去。夏承司有些急了,在后面呼唤她一声,没有得到回应。
真不敢相信,这可是七月酷暑的夏季。她穿着长袖外套,不过裸着腿,竟还感到冷。雨点如小冰块,稀疏而扎实地打在她的脸上、发上、小腿上。突然吸入冷空气,她轻轻咳了一声,打了个寒战。但是,眼前的景象却没有辜负她这一番冲动:此刻,她正站在长长的摄政街中央,前方不远处就是连接五条大道的皮卡迪利圆环。这两处19世纪就建立的伦敦地标,一直都是皇家与繁荣的象征。在大部分人的记忆中,除却大红的巴士和电话亭,这里与伦敦其他部分一样,总是呈现着饱和度过低的灰色。在这片灰色中,总有西装绅士与洋装淑女挽手前行。但在这一刻,眼前的一切,竟都变成了纯正的金色。光芒是金色,马路对面的大剧院是金色,天上囤积着低低的云也是金色。云朵中间漏出几块干净的浅蓝,也与云朵混在一起。路面被雨水打湿,变成了一面魔镜,把它们记录在发亮的眼眸中。
这一刻的伦敦,忽然有了文艺复兴时期绘画中金色意大利的色彩。同时,又保留着浓郁的高贵气质。裴诗看得眼都直了。甚至连夏承司把外套重新披在她的肩上也不曾注意。
她知道黄昏短暂,黄昏雨更加短暂,所以连掏出手机拍照的欲望也被强行压了下去,只是缓慢前进着,又抬头憧憬着眼前的美景。了解英国的人立刻就会知道,常住这里的人是不会躲雨的,最多把卫衣的帽子盖在头上,会撑伞奔跑的人一般都是外国游客。裴诗不是英国人,也不是游客,她只是凑巧回到了曾经居住的城市,凑巧在这里圆了自己的梦。冰冷的雨水落在她的头发和额头上,她却不曾伸手去擦拭,也不曾想走在房檐下躲避它们。相反,每走两步,她总会停下来,回头眺望走过的路,还有那条高挂在空中的彩虹。金伦敦的雨后,出现了一条彩虹——她相信,那是上天给她的答案。
这里太美了,美到连脸上的雨水都不忍擦拭。摄政街是这样宽阔绵长,随便用相机拍下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直接制成优雅的明信片;随便抬头往上看一眼,都能看见典雅石头建筑上的天使雕像。漫步于此,心灵也变得自由崇高起来。她快步往前走着,不时灵巧地踩着高跟鞋,跳过地上的水洼,在这片金色的天堂里流连忘返。
然而,这里美归美,却实在太冷了。走了几步,她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不由得想起以前和夏承司去苏格兰的经历,她倒着走回来,对身后的男人疑惑道:“夏承司,我一直没想明白一件事:为什么世界上最美的风景,总是伴随着冷空气?”
夏承司轻笑着说道:“就像你一样。”
她愣了一下,理解了这句话里的意思。她并没有因他的话保持冰冷,反倒灿烂地笑出来,在他胸前推了一下:“胡说,就像你一样!”
夏承司只是调侃地望着她,不打算再和她计较。
“夏承司。”她望着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是幽深的黑色。
“嗯?”
“等我们有了孩子,就为她取名叫‘夏梦’吧。”她想过了,虽然她的受孕率很低,但可以尝试生试管婴儿。
他眼中的笑意更浓了一些,神色却带着一丝挑衅,“男孩子也要这个名字?”
她愣了一下,哈哈大笑起来:“你一点也不浪漫,我决定今天不和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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