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似小小城 完结+番外 (浅浅烟花渐迷离)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浅浅烟花渐迷离
- 入库:04.11
在进入姡族的峡谷,把她放在地上时,我附身在她耳旁轻声说:“小小,别怕,我不会放开你的,等我十年,来还你的愿,这十年,你一定得好好的,然后来找我唤醒我。”
没错,我给自己和小小设定了十年时限,这一路过来,也有了主意。昆仑气息本属仙道,假若再加上一些特殊的东西,比如那莹香寒玉床,就可以加速我身体的恢复。所以,这趟姡族之行后,再去趟魂城把寒玉床带到昆仑去。先知预言,我能预见所有人的后事,唯独预见不了自己的,所以有了莹香寒玉床后,我是否能够早些醒来无法肯定,能容忍与小小分离的最长时间也就十年了,故而安排了鬼谷子在关键时刻给小小提示,让她来昆仑找我。她的气息是唤醒我最好的良药。
对小小,我不是没有预先观测过,但很难定夺。可能是我与她生息相连的缘故,预知的都是模糊的,能预见她奔走各处找我,具体时间是否是十年后却无法肯定,只交代鬼谷子在八年之后就紧密关切她,切不能让她为苦寻我而波折不断。她是玄女转世,即使因大劫一场,能力会失去,但也改变不了她的特殊性,所以我把十年时间估算在八至十年。
只是没想到,我千算万算,终究还是算错了。她在六年未到时就开始记忆渐恢复,六年过后开始寻我,等鬼谷子发现时,她已寻了我半载,沉入绝望之境。
我确实是对小小的声息有感应的,当她进到精石空间时,即使人还处于混饨之中,立即意识回归了大脑,只是脑子一片空白。耳旁传来一个轻细的声音,绵绵软软的,甚是好听,不明白那意思,只听进了最后她轻唤的三个字:盛世尧。这是我的名字,第一感官就认定了这个事实。
三次沉睡醒来,两次孤独,只有这一次睁眼有人在伴。甚至不用去想,就知道她是在我耳旁说话的声音的主人,心生的第一念:她是我的。
心若似一座城,那小小就是住在我心城里唯一的一个人。所以哪怕辗转万千,轮回转世,记忆沉沦,对她的气息,永远都不会忘。因为提前苏醒,身体并未完全修复,所以醒时少,睡时多,但有了小小在旁,我不会再一睡百年,会时时感应着她的气息醒转,而每一次从入眠到醒来,都是一个历练过程,不但体质在加强,记忆也在回转。
等前事尽记起时,我移不开看她的目光。有外人在旁,不想表述内心的情感与激动,需要一个独属于我与她的天地来倾诉。将那群人送离,我带着小小走相反的方向上到山头,引她看我的虚妄之城,抵在她耳边与她轻声解释前因后果,我的傻女,千帆过后,我如何肯舍下她?
有个念,我起过,又灭了。当初抬头对佛发下狠誓,并非只为威胁,而是我动了带她一起入魔的念头。假若这世间当真不容我与她,那么就让我与她有地狱一起猖獗,入魔道得永生吧。
时至今日,这念可咽进肚子里了。
仰头凝望虚妄之城在太阳光射后逐渐消散,心中感叹:飘渺昆仑,我呆得最久的地方,无论是走出去还是走进来,从来都是形影孤单。而这一次,我不用再与孤独相伴。
因为,我有了小小。
小小的存在,却占满了我全部心房。听着她为儿子小石头取的名字,我的思绪不由回到了从前。慨然而笑,她的名是我取的啊。
晓从何来?晓从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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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5.宁一番外1
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追逐陆昊的身影,因为小到儿时。但却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远离他的,因为那伤痛刻骨铭心。
那时我总爱埋汰敏子没心没肺,其实爱陆昊的那二十多个年头,我也是没心没肺。正因为这样,等到真的痛了的时候,那痛苦就会加倍,甚至令人绝望。我几乎是狼狈地逃离了那座城市,只想一个人孤走天涯,可沿途的风光再美丽,都化不开我心底的脓疮。
敏子那边出事,我被许子杰找回去,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与敏子紧紧抱在一起痛哭,到底是自小长到大的死党,连命运都是如此的相同。但又有不一样,或许敏子命不久已,但她是真的得了许子杰的爱,不像我,从头至尾都是个傻愣子。
敏子说我戒不了陆昊这个毒瘾,终有一天还是会释怀了原谅他的。我当时笑了笑,想着将来的事谁知道呢,至少眼下我无法看着陆昊那双愧疚的眼可以说句原谅。
义无反顾地再次踏上了旅程,假如说我没有遇见那个人,或许真的会应了敏子的断言。可是,当我走进那座城,就注定了路程偏离了轨道,向未知的方向而走。等到很久之后,我赫然了悟,原来一切不是意外,而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了我会遇见庄聿,也或者,是强大的命运在安排这一切。
那是一座小城,走了许多地方,越来越偏爱这种宁静的地方,寻得一处景色秀丽的地,可以一坐一下午。也是奔走了近半年,觉得累了,就想要停下脚步歇一歇,于是就租了个小屋,决定待上两月。
遇见流氓,是独身女子在外最糟糕的事。近一年的时间漂泊在外,除了遇到点盗窃这类的小事,都是无风无浪而过,让我懈怠地以为世风良好。然后,就有了现在的恶果,被三个小流氓堵在无人的巷子里,索要了我身上的财物后,还对我起了色心。
这时候,十分懊恼自小在大院长大的,怎么就没跟敏子学上那么几招呢,平时总是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对敏子那种拿拳头说话的言论还嗤之以鼻,只有临到这关头了,才发觉拳头其实很重要。可就我这素质,就算学两招也是三脚猫功夫,一个女人对付三个大汉是为一个字:难!
我在愁思是否亮一嗓子喊救命,附近的居民听到的几率有多少,会见义勇为的又有多少。如是想了,也的确如是做了,下场就是人没喊来,一把弹簧刀横在了我脖子上,还将眼前三个满脸横肉的男人给惹怒了。哀叹世风从来就没良好,只有日下,就连这种民风淳朴的小城市,见义勇为者也没了,谁都会掂量掂量做一件事的后果与好处是什么。
随着男人猥亵的靠近,身上外套的纽扣在一粒粒解开时,我一咬牙,打算跟他们拼了。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是跟敏子学的,即使曾经觉得挺傻帽的想法,但这时我也不能这么轻易就范了。老天爷是觉得我还不够倒霉,在心伤修复得差不多时,再横来一刀是吧。
事情总是没到跟前时,不会想到有一天也是这么胆大,敢把脖子往那刀刃上抹。血痕出来的瞬间,那三个流氓也是愣了,他们劫财劫色,是没想过要劫命的。都说这种人,最怕的是不要命的人,今儿我就打算把命搁在这了,看谁狠得过谁。
可就在我被怒火烧红了眼时,突然一道颀长的黑影跑进了巷子,都没看清来人,就见他与那三个流氓扭打在了一起。是我太过悲观了,到底还是有愿意见义勇为的人。只是以一敌三,那三个流氓身形都不小,我在旁捂着脖子上的血痕,看得甚为胆战心惊。
当刀刃入肉的声音传来时,我心下一咯噔,暗道不好,立即就见地下有血滴落。不用说,是那黑衣男人的,如此下去不行,天已经暗下来了,也不管脖颈处的伤,跑到边上抓起两块九五红砖,看准一个背对我的流氓脑袋就敲了下去。这一下我是下了死力的,所以那人一声惨叫,直接就栽倒在地上了,本还在与好心人撕斗的两个流氓闻声回转头。
“还不滚?信不信我杀了你们?”我尖利了嗓音怒喝。
相信一定是这一刻脖颈流着血,手拿板砖,一脸狠色的我太过慑人,以至于那两个流氓互看了一眼后,起身拉起被我敲倒在地的人逃窜而走。
巷子里一下就静谧了,就着月光去看倒在地上不动的男人,我很是害怕,也不知道刚才那会他被扎了几刀。这人也真真是痴胆大,跑来救人怎么也得拿个武器什么的啊,就赤手空拳赶来了。
轻唤了声:“诶,你怎么样?”
悄无声息,一动不动。心里越加惊惧了,不会是......死了吧?再不敢迟疑,把板砖往地上一扔,俯下身去翻动那人,等人翻转过来后,大吃了一惊,透过月光可见那人的眉眼被半长的发给遮盖,可是明显血在顺着脸颊滑落,好似他的头部破了,浓郁的血腥味立时袭来,但见胸口还有起伏。
我吓得连忙去摸手机,却发现手机被刚才的流氓抢走了,这可怎么办才好?此处是个小城,规格等同于镇,离镇医院很有一段距离,如此夜里连个车辆都难见,我要怎么送他去医院?没有办法见死不救,俯下身把人拖着出了巷子,一眼望过去,只远远见到一两个人在骑着电瓶车飞驰而行。
叹了口气,也怪自己选了个“好地方”,确实够清静的。
咬着牙把人拖到了租的小屋门口,在开门前,又去探了探他的呼吸,还好,并不算太虚弱,可能是看着恐怖,伤并不是太重。等把人拖进屋中,搁到老旧的沙发上后,我立即去翻来医药箱。刚才就粗略看过了,他身上的除去腹部有血迹外,就是头部,所以两相取其重,决定先给他处理头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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