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人都辛苦了那么久了,钟离母也想惦念着两个小外孙,想给他们买些衣服什么的。
所以便全家也一起出发。
“等会我们去镇里,你们两个,要拉紧外婆的手和我的手,知道吗?”出发前,钟离善叮嘱道。
“知道了,但是妈妈,为什么要拉紧你和外婆的手?”虽然知道了,也会做,但是桂圆却是不解。
火龙果也扬起小脸,等着钟离善的回答。
“拉紧我和你外婆的手,你们才不会走丢。外面坏人多,有些专门骗小孩的,还有一些,专门把小孩拐去卖了,卖到那种深山有老林里去,你们就永远也见不到妈妈了。”钟离善解释道,并重申乱跑的严重性。
也不是她夸大,这时候,人贩子的确特别地多,当年,她在鹏林市的时候,总是听说有不少女子被拐卖到那种深山里去,还有一些孩子,也被拐了。
双胞胎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还有,别人给的东西不要吃。要吃,也要妈妈同意了再吃。”钟离善也叮嘱道。她实在是怕了,不仅要提防着陌生人,还要提防着熟人,有一些熟人也是专门坑熟人的。
“嗯,妈妈放心吧,我会好好看往桂圆的。”火龙果点点头,然后做出保证。
两个小孩中,火龙果的性子比较沉稳,也比较懂事,钟离善知道,他既然这么说,表示着他肯定能做到。
于是,钟离善摸了摸火龙果的头,然后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就拿东西准备出去。
家里有两辆自行车。
钟离父、钟离母和火龙果一辆,钟离善和桂圆一辆。
本来,钟离善想着载两个小孩的,但是钟离父不放心,所以干脆让钟离母抱着火龙果,一起坐在车尾。
一家五人边聊着天就到了圩里。
今天是赶集日,从各地来的人都聚集在这里。
钟离善费了好大的劲,才和钟离父一起,把自行车存放在钟离父认识的一个朋友开的铺子里。
“妈妈,这里好多人呀,还有好多好吃的。”甫一下车,桂圆就兴奋地道。
虽然钟离母也带她来过几次圩日,但是她从来没有跟钟离善一起来过,所以兴奋地跟钟离善说这说那。
钟离善想起了前世,前世,她因为想攒些钱给孩子上学,所以平常也不太来赶集,却没有想到,在她的整个记忆里,这居然是她第一次眼她自己的两个小孩一起来赶圩!
越想,钟离善越觉得自己做为一个母亲很失败,当即暗暗发誓,以后,她定是以孩子为主。
“妈妈,我想吃凉粽。”才逛了不久,桂圆就看到有人在卖凉粽。
凉粽是属于粽子的一种,把剥开凉粽外面的粽子皮,然后用剪刀剪成一片片,最后,淋些糖水,端的是美味无比。
也难怪桂圆看到了凉粽想要吃。
“好,我们就去吃,桂圆和火龙果,你还想吃什么?”钟离善一手牵着一个小孩子,然后问道。
钟离母去扯布去了,说是给家里人一人做一套新衣裳,钟离父则去买花生种了,收完荔枝,地里的花生也可以收了,而用地里的花子做种子结出来的果实没有买的多。
钟离善则带着桂圆和火龙果一起逛了起来了。
“我,我”火龙果边说边用眼睛看钟离善,钟离善点点头,鼓励他说出下,不管自己的儿子想要什么,只人她能做到的,她就一定满足他。
“我,我想要吃冰淇淋。”火龙果在钟离善的鼓励下,一下子就脱口而出,说出话后,他又觉得有些懊恼,早知道不说了,冰淇淋那么贵,妈妈估计也舍不得买。
“好的,等会我们一人吃一个凉粽,然后再吃个冰淇淋,还想吃些什么吗?”钟离善一丝的犹豫都没有,直接答应。
“没有了。就想吃这两样。”桂圆和火龙果非常满足地说道。
钟离善牵着他们两个的手就往那买凉粽的地方走去。
“来三个凉粽,多淋些糖水。”钟离善对那个卖凉粽的老板说道。
“好咧,就来。你们先找一个位置坐一会儿,等我弄好了,再叫你们过来拿。”卖凉粽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穿着一件桃红色的衬衫,听了钟离善的话,抬头看了一眼,嘴里应着,手上的动作却是不停,飞快地把凉粽剥皮,然后用剪刀剪开。
这摊子的生意太好,所以她根本抽不出空来帮客人把凉粽端到她们的面前。
钟离善就带着两个孩子去了找位置坐下了。
刚一坐下,耳边就传来了一句惊喜的声音,“钟离善,想不到在这里碰到你!这两个,就是你儿子和女儿?”
声音很熟悉,但是钟离善记不起来,她抬头一看,就看到年轻版的张奕,哦,现在还叫张抗美的人向她走了过来。
温和尔雅,穿着一身西装,满脸笑容地看着她。
钟离善的怒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她没有想不到,刚重生不到半个月,就遇到了张抗美,这个导致她前世身死魂灭的罪魁祸首。
“妈妈,你抓的我的手有点痛。”桂圆看到自家妈妈盯着那个叔叔不说话,而抓的自己的手痛,若不是忍不住了,她也不会抗议。
钟离善这才知道自己这世初见张抗美,情绪还没有控制的很好,伤到桂圆和火龙果的,她急忙把她的手放开。
“善善,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下村的张抗美,你初中同学,当年你还坐在我前面呢?怎么样,想起来了没有?”张抗美看钟离善不说话,便前几步,笑呵呵地道。
钟离善只想一巴掌就扇过去!
第三十二章 徐徐图之
更新时间2014-5-24 17:03:19 字数:2140
张抗美看钟离善那一脸迷茫样,顿时心生不悦,想他一介大学毕业生,长的风度翩翩,而且,他上初中的时候,还是班里的美男子,如今还穿着这些乡巴佬难得一见的西装,今天出门他还照了镜子呢,他这般钟灵毓秀的人,钟离善居然不识的他!
怎么可能不认的他?!
张抗美的脸虽然是笑着的,但是心里早给钟离善记了一笔,若不是想让钟离善帮忙,他估计早就一走了之。
钟离善家伙假装认真的想了想,实际离眼神都没有离开对面的张抗美,发现张抗美眼底浮现的不耐之色,心中暗暗骂自己蠢,上辈子张抗美和她打招呼的时候,她满心满眼都是全班最好看的男生跟她打招呼了,全班唯一一个男大学生跟她打招呼了,当时,她心里激动,但是由于她自己未婚先孕,所以当时整个过程都是自卑地低着头,现在想来,多么可笑。
张抗美看到钟离善还在想,心里越发地恼怒,但是眼下也没有办法。
他不得不找钟离善。
前些日子,因为作风问题,他没有了“金饭碗”,眼下正打算去鹏林市创业,需要一个能吃苦耐劳的同伴,他把他所有认识的人想了个遍,最终圈定了钟离善。
一个被人强上,未婚先孕,生下两个孩子的女人。
一个从退学后,一直在家中的地里劳作的女人。
还有什么人比这个女人更能吃苦耐劳?
还有什么人比这个女人更容易掌控?书上说,遇到这件事的女人心里都是自卑的,极度需要别人的肯定,只要他多费点心,何愁劳力不来?
而且,这个女人还识字,还懂得算数。
他原本也没有想到那么快跟钟离善见面的,在他的计划里,他应该是过几天才登场,岂料,今天来赶集,一时想吃个凉粽,就遇到了钟离善。
真是天助他也!
这等机会不把握住,他就是一傻瓜!
钟离善想了想,假装想起来,微微抬头,然后又飞快地低下头去,很不好意思道,“你,我们那个学习委员?”
张抗美在他们初中的时候,曾做过他们班的学习委员,所以钟离善这么说也没有错。
“善善,你也太健忘了,我就是抗美呀。抗美援朝的抗美。我们有好长时间没有见,你记不起来也是应当的。”张抗美闻言,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钟离善终于想起来他的名字,若是想不起来,他还不得多费口舌。
“你今天也有空来赶圩?”钟离善抬起头,有些娇羞地问道。上辈子,张抗美不是这样子出场的,这辈子,想来是因为她来赶集,所以这才遇到张抗美。
这厮,钟离善心里充满恶意地想道,若是张抗美这辈子没有来算计她,算计她的两个孩子还好,若是张抗美来算计,也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她就算再不济,也比张抗美多活了二十年,她就不信了,多活了二十年的自己,会斗不过张抗美。
“哦哦,有些东西要买,恰好遇上双休日,便过来了。这两个是你儿子和女儿吧,长的好可爱。没有想到会遇上你,也没有准备礼物。”张抗美看着火龙果和桂圆,一脸温和地笑道,手里却递出了他刚卖的一包奶糖,让钟离善分给桂圆和火龙果吃。
这是他买给隔壁村的那个女人的。现在,给了钟离善的两个孩子,等会还得再买。
不过,为了钟离善这个劳力,那也算值得了。
火龙果和桂圆却是不接。妈妈说过,不能随便要陌生人的礼物,虽然眼前这个人笑的很温和,但是不知道怎么的,他们感受不到一丝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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