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郁捉起她另一只手放到唇边轻轻的啄了一口,眼底溢出无限的宠溺,“找个时间去趟韩国。”
“去做什么?”林清溪诧异,“是那边的生意出了问题吗?”她模糊的记得,陆家在韩国是有些生意的,只是规模不是很大,所以他向来很少过问,都交给宋翎去打理。
陆知郁伸手摩挲着她额头那块狰狞的疤痕,眉宇间有些许的晦暗,“听说韩国的整容技术不错,找个时间去把这块疤祛除了。”
那一块疤痕,无时无刻不提醒着他那一晚发生的事情,那张鲜血直流的脸,还有她悲痛绝望的声音。
“很难看吗?”林清溪皱眉,从醒来之后,她还一直没有看过那伤疤到底有多丑陋,听陆知郁这样提起,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
指腹往下,揉了揉她微微皱起的眉,陆知郁淡淡的回答,“挺难看的。不过别担心,等你伤口痊愈了,我们就去韩国找家最好的医院,把那疤痕祛除了便是。”
林清溪撅了撅嘴,不满的抗议道,“陆先生,您下次说话能稍微委婉一点吗?”
陆知郁被她那可爱的模样逗得噗嗤笑了出来,支起半个身子在她的唇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林清溪揉正欲发作时,却听他在耳边说,“你这个狠心的小东西,到底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敢那么用力的撞上去?你,无所顾忌的撞上去的时候,可有想过,若你真的再也醒不过来了,我到底要在怎样的悔恨中过完这一生?”
☆、第66章 二人世界
在一起厮混了三年,林清溪还是第一次听到陆知郁这样夹杂了怅然、悔恨、害怕、无奈和心有余悸的语气,心里突然涌起一阵莫名的厚重的难过。揉了揉酸胀不已的眼眶,她把头深深的埋在他的颈窝里,陆知郁立刻便感受到了一股温热的湿润滑了出来。
“害怕……”一开口,她的声音便颤抖的不成句,“如果……你真的不要我了,我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
当我被全世界都抛弃时,是你带我穿过黑暗,给我阳光,让我重获新生。世间有万物,而我只有你,若是连你都不要我了,那我唯一能做得选择就是去死。我没办法在你漫长的人生里留下太多的刻骨铭心,只能拼尽我最后的勇气画下这浓墨重彩的一笔,至少在往后你偶尔回忆过去时,或许还能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我,曾卑微无力的爱过你…妲…
林清溪的心里不止一次的预演过离开陆知郁时的痛苦和难过,她没办法如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挥一挥衣袖,潇洒的不带走半片云彩,再把和这个男人有关的所有记忆都上了锁,再沉入岁月的长河里,把这个给了她无尽宠爱的男人,当做这一生最美好的一场艳遇。
可她是个贪婪的女人,她贪婪的想要保存一辈子他给的好,因为她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当他的臂弯里躺着其他女人时,她能做的就是守着这些记忆过一辈子,孤单而绝望的过完这一生……
陆知郁把她从怀里捞出来,捧起她的脸吻了下去,干燥的唇一寸一寸的在她脸上游走,直到吻干了她脸上的泪,才放开她,“以后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情了。”
淡淡的一句话,没有誓言的沉重和严肃,却是他给她的最深最重的承诺,林清溪的心里开始涌出大片大片的甜蜜,一瞬间破涕为笑,“我信。”
他说的他做的,他给她的所有一切,她全都深信不疑。
在这春日里的暖阳中,两人缩在柔软的被窝里,静静的望着对方,那目光里流转出来的深情和眷恋,便是这个晨间最美好最动听的旋律窀。
直到日头爬上了半空,陆知郁才从被窝里爬了起来。从衣柜里拿出一套浅灰色休闲服换上后,才给林清溪挑了一套鹅黄色的套裙递给她,待她换上之后,直接弯腰一个公主抱将她抱在怀里,随即大步的朝着房外走去。
出了房门,林清溪才发现这栋三层楼的别墅大的要命,甚至比漠城的陆家大宅还要大出些许来,而装修风格倒是和陆家大宅如出一辙,刷的雪白透亮的墙壁上挂着银质的灯,厅内的家具也是静谧的黑。
除了卧室里的那盏水晶灯不符合陆知郁喜欢的风格以外,其他都的任何一个角落或小物件,都浓浓的透出他的个人品味和嗜好。
陆知郁见她一脸惊奇,便耐着性子给她解释一下,当她听到后院修了个停机坪时,忍不住直砸舌,“陆知郁,你可真奢侈。”
陆知郁却一脸的不以为然,“修个停机坪也不过就花了百十来万,远远没有卧室那盏水晶灯贵。”
“那水晶灯花了多少钱?”林清溪捂着小心脏紧张的问。
陆知郁斜睨她一眼,淡淡的回了一句,“大概两百多万吧。”
林清溪惊讶的瞪大了双眼,“天啦,那么贵?”
虽然知道他有钱到变态的地步,也知道他用的物件的价格都贵的吓人,但听到一盏水晶灯就花了那么多钱,林清溪还是忍不住惊叹了一把。
陆知郁被她那副模样逗乐了,嘴角轻轻扬了起来,耐着性子给她科普了一下,“那盏水晶灯的灯管,可全都是用巴西产的纯净度最高的紫水晶打磨而成,光是做这些灯管就耗费了近一年的时间,还不算那些纯银手工打制的底座及其他……”
林清溪的眼噌的一下亮了起来,“你是说,这盏水晶灯你一年前就订做了?”
一年前,陆知郁带她去新加坡公干,入住了当地最豪华的酒店,一进酒店大堂,她就被天花板上那盏如瀑布般的水晶灯深深的吸引住了,当时还拉着他的袖子说,她喜欢的想要把那灯买回去。
可她也知道,陆知郁纵使再有钱有势,人家酒店也不可能真把那灯拆下来卖给她,虽然心里有些遗憾,可过了没多久,她也就忘记了事情。
可是她没想到,陆知郁却还记得。
在她扑闪扑闪的晶亮目光里,陆知郁的脸上闪过一丝的不自然,忍不住轻咳了两声掩饰尴尬。可她却不依不饶,扯着他的衣襟撒着娇,“我亲爱的陆先生,快点回答我,快点回答我……”
陆知郁正抱着她下楼梯,被她这一晃眼前一花,差点踩了个空,“再淘气,我就把你扔下去。”
林清溪仗着他的心疼,完全不理会他的威胁,眉眼弯弯的看着他,软软糯糯的叫了声‘阿郁’,那长长的尾音酥的陆知郁心都化了。
“阿郁,快点承认,其实你早就爱上了我,对不对?你现在不承认,我可就当你害羞了……原来英明神武的陆家主也有害羞的时候……”
陆知郁权当没听到她的揶揄,高高的仰着头,三步并作两步的下了楼梯,把她往餐桌边的椅子上一扔,人就钻进了厨房里。
碍于脚上有伤,林清溪虽然想跟进去,却还是老老实实的坐在椅子上,双手撑着头看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啦啦啦的哼着歌儿。
厮混在一起的这三年里,林清溪见过霸道的、冷漠的、残酷的、高高在上的陆知郁,却从未见过像此刻般这样让她感到很舒心、很温暖、很想紧紧拥入怀里的陆知郁。
在那个开放式的厨房里,面对着冰冷锃亮的锅碗瓢盆,如神一般万所不能的陆知郁竟然没有丝毫的生疏,他煎鸡蛋热牛奶的动作就像是已经做过了几百次般的熟练。林清溪撑着头默默的看着他将牛奶倒进两只干净的玻璃杯里,再放进右手边的微波炉里,接着修长的手指再按了几下,微波炉就滴滴答答的转了起来,十多秒后,一杯温度恰好的牛奶就大功告成了。
林清溪曾经一度很迷恋陆知郁办公时的专注样子,那样一个眉目如画的男子,坐在宽厚的办公桌后面,埋头认真看文件的模样,着实养眼极了。
而现在站在流理台前忙碌的身影,看上去同样养眼,心尖儿上就像是驻留了一直正在扑闪着翅膀的小蝴蝶,一时间让她心痒难耐,很想上前去将他扑倒,再顺势用力亲他两口。
可奈何脚底有伤,只能干坐在椅子上‘望美兴叹’啊。
不多时,一份简单营养的早餐就弄好了。陆知郁端着两份盛在白色骨瓷盘里的早餐,走了过来,将其中的一份放在她的面前后,才走回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林清溪看着盘子里煎的金黄的鸡蛋,眉宇间一片惊叹,“陆先生,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我怎么都不知道?”
陆知郁喝了口牛奶才悠悠的回答她,“在英国念书时学的。”
他念书的那所学校,是英国有名的寄宿制学校,不管你是国家王储还是财阀继承人,只要一进了校门,都必须抛弃那些高贵的身份,每天除了学习各种知识以外,还要学会养活自己。学校采取的全封闭式的军事化的管理,除了每年会有一个十天的短暂假期以外,任何人都不可能随意离开或是进入学校。
陆知郁和Neil是同一届的校友,两人作为建校百年来最优秀的亚裔学生,不仅在学习成绩方面刷新了欧洲创下的重重记录,两人更是合作将学校最自以为豪的保安队打的满地找牙。
“那……”
“第一个。”她一挑眉,陆知郁就猜到了她想问什么,“就连雅望也没有吃过我亲手做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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