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盼那场盛大奢华的婚礼,只渴望婚礼之后,和他一起过这样平凡的柴米生活,想着想着,笑颜如花。
沈夜离开饭厅,去洗澡。
吃到一半,夭夭突然抬头:“沈夜,我要学厨艺,再过几年,一定做的比你还好,到那时,天天做给你吃。”怕他听不见,很大声。
不出意外,没等到他的回应。
贝齿轻咬竹筷,想笑,果真笑了,满目自嘲:陶夭,你越来越没脸没皮了!
订婚至今,见面次数屈指可数,即便在一起,沈夜也是沉默的,为了打破僵局,没话找话,回头想想,不过都是她在自言自语。
沈夜的世界,一直将她排除在外,不嫌她聒噪,已经很给面子。
没胃口了,收拾碗筷,视线不经意扫到摆在明眼处的孕检报告,弓起食指狠敲额角,刚才那么好的氛围,她只顾被他迷得昏头昏脑,竟忘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有了沈夜的孩子,对陶夭来说,该算是天大的好消息。
但为这个消息高兴的,想来只有她自己。
收拾整齐,走出饭厅,一抬头,脑瓜子又糊成一团。
还是太嫩,面对如此强烈的视觉冲击,想不乱,实在不容易。
浴袍半敞,露出一点胸膛,白皙的肌肤,精美的线条,谁说色不迷人?
仅有的一次,很激烈,她来不及反应,已被他严丝合缝的压制住,那时她都干了些什么?尖叫,求饶,痛不欲生的哭泣……
☆、第三章
痛过之后,余下的回忆里,除了他似妖近魔的脸和眼底浓烈的厌恶,再无其他。
其实那个时候,他只是将她剥得一干二净,而他自己的衣服都还穿在身上,她当然不可能见识到他的好身材。
沈夜对目光灼灼盯着他的陶夭视而不见,边走边擦头发,毛巾一拂,露出耳垂上闪亮的一点,灯光一晃,光彩夺目。
不同于白天的齐整,此刻的沈夜十分不羁,额前落下几缕长及眼下的碎发,有一缕斜过眼尾,乌亮的发,墨黑的眸,相得益彰。
因为陶夭在,他没回房间,而是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眼风淡漠扫过来,示意她解释来此的目的。
但被这双令她痴迷的眼睛看着,陶夭的心跳又开始加速,对视不超过三秒钟,就感觉到脸上的热度急速攀升,不自觉的咽了口口水,豁然转身,慌不择路,竟一头扎进浴室,真是丢脸啊!
既来之则安之,不然还能怎么办?
得拖延一会儿,让她冷静冷静,洗洗吧,现成的龟缩理由。
磨磨蹭蹭半个小时才从浴室出来,沈夜还在沙发上,只是看见她裹着他的浴袍,眼神更冷了,隐隐透出那一晚的嫌恶。
这一眼,好像一把钝刀,生生凌迟着她并不强壮的心脏。
是的,钝刀——因不够锋利而拉长切割的过程,最大程度的刺激痛觉神经。
不过是无心之举,他却觉得她在刻意勾引。
他始终认为她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任性女孩,可那一夜明明是她不敌他的蛮力,到头来,怎么好像他才是受害人?
见陶夭环抱自己,神色复杂的望着他,沈夜实在没耐心等着听她所谓“很重要的事”,站起身:“穿衣服,我送你回去。”
一直斟酌着要怎么遣词用句,可沈夜轻飘飘一句话就打乱她的腹稿,促她脱口:“我有了,沈夜,我有了你的孩子。”
“你来找我,就为这事儿?”
“我……”
“我说到做到,从不反悔,别把事情搞得那么复杂。”
她反应过来,沈夜这态度,是当她骗他吧,急忙找来那份孕检报告,一手拉住沈夜袖口,一手献宝似的将它举到沈夜面前:“我没有骗你,你看看,我真的有了。”
却被沈夜挣脱,回手扫掉报告单,相识以来,头回听他说这么多话:“很多人把婚姻当成一场博弈,可我没那么多闲工夫陪你玩阴谋耍诡计,陶夭,我们的开始就是个错误,事已至此,再追究责任也没意思,我可以和你过正常的生活,但是麻烦你,做事之前动动脑子,你应该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别逼着我烦你。”
她木了,可还是在他转身之前,伸手抓住他:“我从来没……”
他再次挣开她的拉扯:“陶夭,我很累,是去是留随你高兴。”
头也不回走进卧室,砰地一声关上房门。
孕检报告摊在地上,翻开的页面上注明“早孕九周”,陶夭咬着唇,倔强的隐忍,不让眼圈里的水泽溃堤——这就是被自己深爱的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的滋味呐!
所有人都以为,她在陶赫瑄给林钧婷办的舞会上对沈夜一见钟情,只有挂在窗上那串贝壳风铃知道,她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喜欢上他。
显然,他早已忘记当年被海蜇蜇伤,缩在他怀里,抓着他衣襟痛哭流涕的小姑娘。
那个时候,他的笑容比阳光还灿烂,他说他妈妈喜欢贝壳,他要捡最好看的贝壳送给妈妈当生日礼物。
见她哭得可怜,他将那最好看的贝壳送给了她。
虽然从那以后,她不敢下海戏水,可每每有空就会跑去海边,贝壳捡了一抽屉又一抽屉,却再也没见过他。
十年,他已褪去少年的青涩,她却一眼认出他。
抛开矜持,邀他共舞,可他表情冷漠,拒人千里。
眼见看热闹的越来越多,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中,她脸上的笑容渐渐僵硬,就要放弃,他却握住她的手,揽上她的腰,拥她滑入舞池。
谁曾想,上一刻还在天堂摇曳;下一刻却被他推入地狱。
后来,她在氤氲的烟雾中醒来,身下是凌乱的白床单和干涸的血迹,窗边是叼着烟,目光悠远的“强奸犯”。
但有种说法叫做:救命之恩大如天……
见她醒来,他姿势不变,静静抽完整根烟,按在烟灰缸里熄灭。
她视线随着他动作游移,看见烟灰缸里横七竖八躺着的烟蒂,终于明白房间里空气这么不好的缘由。
愣怔,从阳光美少年变成黑暗大烟鬼的冲击太大,老半天,脑袋里都是空的。
很久之后,她才知道,沈夜并不嗜烟,只在情绪剧烈波动时才会如此。
十年后的重逢,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叫沈夜。”第二句是:“你想要什么?”
他们的婚约由此而来,达成“协议”后,他无意停留,洒然起身,轻烟消散,他终于脱离幻境,生动起来,整齐、干净,前一晚的疯狂,上一刻的颓靡,好像只是她荒淫的春梦。
一个不好的开始,又怎么能要求完美的过程,不过只要她更努力一些,或许能求得个幸福的结局,那也是值得庆幸的事。
陶夭强求留下来的第一个夜里,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拥着回忆孤枕成眠。
第二天醒来,仍睡在沙发上,不过身上盖了条绒毯,她抱住绒毯,将脸埋在里面,柔软而温暖的感觉,令她心悸不已,嘴角一点点翘起。
她一直相信,沈夜对她也有温柔细致的时候,瞧瞧,这条毯子不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起身,里里外外都找遍,沈夜不在,看看时间,懊恼自己怎么那么贪睡,这个点,沈夜早到检察院了。
没关系,她可以等他下班回来,今天晚上,她一定好好跟他说。
耗在镜子前酝酿了一天的情绪,练习端庄的姿态,典雅的笑容。
心扑通扑通跳得山响,指着镜子里的娇俏可人儿发誓:不是天生丽质,那么就努力气质动人;不够精明睿智,那么就学会温柔婉约,能嫁给如此出色的沈夜,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陶夭啊陶夭,千万别给他丢了脸。
因为太在乎,所以将自己摆得卑微,谁先动心谁就输了。
天越来越黑,心越来越沉——她等他回家吃饭,可别说吃饭,连觉他都没回来睡。
因为将自己摆得卑微,所以,畏畏缩缩。
一天,两天,三天……沈夜没回来过。
守在他家里的陶夭,饥一顿饱一顿,缩在沙发上,抱着绒毯,看着风铃,整天像念经一样咕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挨到第五天夜里,陶夭前所未有的疲倦,本就是个体虚的孕妇,再加上三餐不继,夜不能寐,怎么可能好了?
搞成一尸两命就实在太不值得了,还是要走出去的。
没想到一推门,竟撞见个熟人,赫瑄的校友,沈夜的助手——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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