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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闹,有鬼呢 (杀我三万里)


  因为我向来以潇洒著称,认为爱就在一块儿,不爱就分开。
  可我也极其喜欢天长地久这个成语,我随时准备为这个成语而付出一切。如果有人能让我想到这个成语,我会像飞蛾扑向烈火扑向他,会像扯不掉的强化型狗皮膏药贴紧他。
  虽然我爱着天长地久这个词儿,但我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这个世界上,能给我这个词的人几近于无。
  所以我必须潇洒,也只能维持潇洒。
  让我们不得不潇洒起来,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延伸。
  让自己变的潇洒,就会少受伤害。
  折腾成不得不潇洒的模样,一切都因为对方太善变,人太善变。
  这一秒钟他能爱你爱的要死要活,下一秒钟,他就能恨你恨的咬牙启齿。
  我是人,我自然也善变。
  上一分钟我憎厌任酮对我的利用,但下一分钟,我就会因为他及时赶来救我而感动,再下一分钟,我对他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感情,现在这一分钟,我简直有了泥足深陷的危险。
  感情的事情,比难以破解的案子,还要让我纠结。
  怪不得不管多么聪慧的人,一旦感染上了求而不得综合症,都会日渐恍惚,形容消瘦。如果一直得不到,就会发展到缠绵病榻,然后,某一天,突然就死了,香消玉损了。
  我可不想香消玉损,但我也不能阻住感情。
  脑袋里面因为过度纠结,突然绷断了一根筋,让我像是被点开了某个淤堵的关窍,瞬间想通了。
  我不能老那么胆怯,也不该老是闷头窝着想东想西,我得行动起来。光自己想,自己纠结,那就是给自己找不痛快,会给我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伤害。
  所以,为了我自己的精神和身体着想,我应该把烦恼推给任酮。
  我要仔细的观察他,了解他的一点一滴,然后攻克他,让他为感情而烦恼,为感情头疼,为要不要和我在一起而辗转悱恻。
  当然,最后我们肯定得在一起。
  要不然,我这么费心费力的做这些,不就白费了。
  我向来不喜欢做白用工,所以结果必须要如我的意。
  但愿我心想事成。
  我祝福我自己。
  吃早饭的时候,我不住的打量着他。我想,之前我就该对他表白了,如果表白了,这会儿苦恼的肯定就是他了。
  我当时实在不该照顾自己脆弱的心脏,更不该爱面子胜过爱感情。
  为了能得到感情,尤其是求而不得的这种,就必须扔了脸皮。
  我得有觉悟才行。
  这样才能得到幸福。
  我的目光太明显了,引来了他的警告,“我的脸像饭吗?”
  “不像,我就是特别想看着你,就这么一眨不眨的看着你。就这么看着你,我就觉得特别满足。”我这话说的特动情,把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刺激起来了。
  任酮一皱眉,“缺钱花了?”
  “当然不是。”我也皱眉。
  刚刚我说的是一句带着丰富感情韵味的话,可他却回了一句这样的话,整的我好似是为了钱而谄媚他似的。
  “我快死那一刹那,突然领悟了一件事情。”我叹口气,揉揉鼻头。
  任酮一敲碗边,“吃完再说。”
  我掀了掀上嘴皮子,郁卒的垂下脑袋,低头猛劲儿的扒饭。
  吃完饭,收拾完餐桌和厨房,瞅着他在沙发那块儿坐着,我来到他身边,贴着他的胳膊,坐了下来。
  “我有话想和你说。”我盯着他,用眼睛朝他发射着感情波,“我以为自己要死的时候,特别难受,我特别想见你。”
  “想让我去救你?”任酮瞬间插话。
  下一句带着浓烈感情的表白,已经来到我嗓子眼儿了,可任酮却突然插了这样一句话,一下子把我要说的话堵在了嗓子眼里头。
  我噎了好一会儿,酝酿好的感情,全被他给噎没了。
  他刺激打击人的本领太强大,差一点儿我就被他给打击的改变想法,又变成感情面前的缩头乌龟。
  幸亏我是个执着的人,一旦把脑袋抻出来,就坚决不缩回去。
  
  第146章 丧铃三
  
  不打算现在表白,但有些建议,我还是要提的。我诚恳的建议任酮,让任酮不要这么把我看成一个‘为了小钱就可以拍马屁,生死关头等救命’的低俗货。
  可任酮却抛给了我一句话,堵住了我的嘴,“你以前一直这么做的。”
  是吗?
  我回忆了一下。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儿。
  我曾经为了多要点儿零花钱,可劲儿的拍他马屁。为了他能够及时出现救我的命,在查案之前,啰啰嗦嗦的叮嘱他,让他一定要及时来救我。
  “那是以前,我们把以前翻篇儿吧。我现在不一样了,我在阎王门前绕了一圈,思想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不一样了。”我强调自身的变化,并抬头挺胸收腹,将目光凝聚成两股,炯炯有神的瞅着他。
  “你常常在阎王殿门前转圈,我没发现你有改变。”任酮扫了我一眼,不以为意的换了台,目光专注在电视上。
  “那是以前,我现在已经改变了,你必须正视这个问题。”我严肃的和他谈判,让他改变对我以往既定的看法。
  任酮侧过脸,目光在我脸上打了个旋儿,“我没看出来。”
  “你不能老用老眼光看待我,难道我一直不会进步吗?我现在已经进步了,进步的很大。以后,我不会为了多要零花钱拍你马屁,更不会为了让你救我,就一劲儿缠着你唠叨。所以,你必须改变对我以前的看法,必须把以前的事儿都翻篇儿。”我一溜水的说了这么多,越说越顺口。说完,我有点儿自来美,总觉得口才好了不少。
  “吃了辟水珠,把舌头吃灵活了?”任酮问我。
  我愣了一下,一时间没听明白他的意思。等明白了,我就有点儿气愤。
  刚才我说了那么多,说的那么在理儿,我觉得我那些话,都能用来演讲了。可他呢,根本没有听进去,反而用一句这样的话,来讽刺我。
  我不想继续和他说下去,我怕会因为一时气愤,破坏了我的大计。
  喝!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掉进我的爱情沼泽里头。
  让你泥足深陷,痛苦不堪,爱了还想更爱,恨不能成天黏在我身边。
  这么想着,我又忍不住的亢奋了起来,就好似先知预感到了他粘着我的美好未来似的。
  休假的时间听着挺长的,但其实也就是一眨眼。
  上班的那天,我有种错觉,总觉得根本没休假,仿佛休假的那几天只是我睡觉做的梦似的。
  廖泽旅游时戴着帽子,紫外线太强烈,给他晒出了分层脸。从他鼻子中间开始分层,上半张脸是原肤色,下半张脸,则像是贴了层黑皮上去。
  他胳膊也晒出了分界线,胳膊晒的特别黑,显的被袖子挡住的地方特别白。
  如果他不穿上衣,老远儿一看,准会以为他穿了个肉白色的短袖衫。
  “你这游旅的,收获很大呀。”我看着廖泽一劲儿乐,这都半个多钟头了,乐的我腮都酸了,也闭不上嘴巴。
  看着他这模样,我就想笑,根本停不下来。
  杜凯也在乐,他也乐了半个多钟头了,看那架势,估计还会一直乐下去。
  路峰比较镇定,乐了几分钟后,就快速冷静下来,并打开电脑,在对面敲敲打打着。
  韩宇斌只微微勾了个嘴角,比路峰还要镇定,让我十分佩服。
  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任酮。
  他见了廖泽这模样,竟然一点儿笑意都没有,冷静的要命,就好似廖泽一点儿都没变化似的。
  梁倩媚没来,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办公室少了她,气氛轻松了不少。因为我们不需要因为她不时的盯刺而紧张,也不需要忍受她突如其来的挖苦。
  廖泽突然问我:“你脸色怎么好了这么多?看起来漂亮了不少。”
  “真的?”我狐疑的瞅着他,怀疑他在忽悠我。
  杜凯探过脑袋,“嘿,刚才我还没注意呢。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宁彩还真是漂亮了。这脸颊上有肉了,还粉扑扑的,比没肉的时候好看多了。没肉的时候,尖嘴嘬腮的,像干恰恰的猴儿。现在这脸上有肉了,人漂亮多了,不像猴儿了,一点儿都不像猴儿了。”
  “我干瘦的时候也不像猴儿。”我反驳杜凯,然后窜到洗手间,对着镜子可劲儿的照。
  瞅着镜子里头的自己,我没发觉自己有什么变化。我还是挺瘦的,瘦的我自己都觉得可怜。
  将脸朝着镜子贴,我近距离的观察了一下我的脸颊。
  还别说,还真是比以前有肉了。
  以前我两边的脸颊,都有点儿凹进去的感觉。
  可现在,两边的脸颊鼓出来了,很丰盈弹性很足的感觉,还泛着微微的粉色,和刚摘下来的桃子似的。
  对着镜子自来美了好一会儿,我故作冷静的走出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一坐下,我就绷不住了,呲牙咧嘴的朝廖泽笑,“我真的长肉了啊,真好,这简直太好了。”
  “长点儿肉好,我就喜欢肥一点儿的女人。我不喜欢瘦的,瘦的抱起来特别不舒服。尤其那种追求骨感美的,我就非常不喜欢。那样的女人能抱吗?那不跟抱着骷髅似的。”杜凯长篇大论的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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