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和霍启航的人生,异曲同工,所不同的是,那个人一出身,就身在政治漩涡之中,看惯天下风云变色,而佟庭烽藏于野,能于暗中推波助澜。
可是为什么这些年,她从来不曾见过佟庭烽和霍启航有过并肩而立的报导过?
这两个人,可谓为当今东艾国内数一数二的青年才俊呀,居然没有成为朋友。
这事,着实有点怪。
“为什么不说话了?”
佟庭烽发现她一怔之后,神情有些走失,也不知在想什么。
“你的建议,后果很严重,为此而付出的代价也会很大!”
她回神,侧着头,以拇指抚着杯身,眉,微微蹙:
“那一摊子水并不好淌。只要一个不留神,抽不了身,懊悔就来不及了,这是其一;其二,做你的太太,也是一件很冒险的事。婚姻不是儿戏……”
“那我们先来研究一下你的其一,宁笙歌,我想郑重的问你一句:难道你想你这辈子都让别人来掌控你的命运么?”
他反问:“你应该已经看到今天的头条新闻,霍家传奇已经走完了他荣耀的一生,未来的东艾国,风云会大变,这是你改变命运的大好机会。你不想拿捏住吗?还是依旧想去做一只四处逃蹿的过街老鼠?”
她垂颈,睇着面前的水晶杯,慢慢的喝茶,久久不语,的确,这是一个机会,但是……她有她的放不下……她能那样做么?
她想了好一会儿:
“这事,我还得深入的想想!”
“嗯,那我们再来说说婚姻问题!”
他吃了一口水,继续说:
“婚姻本身就是一种冒险的过程,人生一辈子,谁能确定谁能和谁一定能走完一生?
“也许走着走着,其中一个因为病痛,因为各种无法预知的灾难,没了,只留下另一个孤独的活着。
“又或者,其中一个在不断的向上登攀,另一个永远在原地踏步,他们之间的距离远了,难免就会走散,他们会在这条路上,遇上了其他可以相携而走的人,婚姻也就走到了近头。
“更多的是会出现那样一种结果:两个人一路走,或有磕磕碰碰,却一起手牵手,彼此包容,彼此信任,彼此珍惜,彼此进步,彼此扶持,他们拥有坚定的信仿,一起经历风雨,看透风景,再多的艰难险阻,他们都不曾放弃彼此,直到有一天,苍老和死神将他们带走。人生就这样走完了。
“请给我时间,我会向你证明,你的选择不会有错。”
坚毅的目光,坚定的语气,令人无法忽视他的认真。
唉,这个男人,这是打定主意要定她了么?
做他太太,他孩子的后妈,可以吗?
这好像,并不是她计划中的人生!
这样的人生,令她觉得陌生,一旦答应,这个男人就会强势的霸占她的人生,生活会彻底改变……何况她还有一个女儿,霍启航一旦知道她还活着,情况只会更乱——
可她和霍,是再没有机会走到一起了……女儿是他的,他要是肯留给她,那是最好,要是不给,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重要的是:如果她一直单身,霍一定会想尽办法押着她去注册,如果她闪婚,成为佟太,或者可以打消他的念头……
但在之前,她是不是得向他说明那样一种情况?
有过男人,还有过女儿?
身有洁癖的他,能接受得了这样一个事实才怪吧!
“我想静静,需要沉淀沉淀……等我想清楚了,再回复你!”
她轻轻说,在婉转谢客。
虽然,她睡了一宿,可是眉眼间的疲惫,还是那么的明显。
佟庭烽擦了擦手,站了起来,走到她面前:“这正是我想对你说的,上楼再休息一下。要是可以,先别多想,放空脑子,睡觉。你的脸色实在很差。”
他牵起了她的手,牢牢拽着,她想抽也抽不回来,只好被他拉着往楼上去,进了房,他把她按在床上,给她盖上被子。
“你可以安心休息。紫荆园附近的安全,大可以不必担心!我会调度好!”
说着,他揉了揉她的头发,举手投足流露着对她的关切。
一个陷入重重危机的人,很容易被友善的呵护行为感动。
“谢谢!”
她轻轻说了一句:“你下去陪他们吧!”
“我还想做一件事!”
佟庭烽的手,抚她的头顶似乎已经成为某种习惯,而她因为感受不到恶意,也就没有再去排斥,她静静的看着这个男人,不晓得他要干什么?
等她意识到他的居心时,他已经把这件事很干脆利索的办成:凑过脸,毫无预兆的往她唇上印下,咬了一口。完成了一个吻。
“佟庭烽……”
被偷袭的她不由得瞪了瞪眼,露出了懊恼之色。
他无辜以笑,似乎觉得理所应当,手指摩挲一下她的唇,有点意犹味尽,心里痒痒,但必须适可而止,一点一点的占领:
“以后每日一吻,让你慢慢习惯佟太这个身份,也让你的心记明白一件事:以后,我会是你丈夫,你可放下你的戒备,在我肩头靠一下,那是你可以享受到福利以及权力。”
这个男人,优雅而霸道,不给他任何拒绝福利和权力的机会,转身,离去,合上门。
宁敏摸了摸自己的被咬的有点发疼的唇,无奈,却并没像再像之前那样,嫌恶的冲进洗手间去漱口刷牙,她把
自己缩进被窝,被窝里全是那男人的气息。可她似乎已经习惯,闭了眼,呼吸着沾着他气息的空气,一点点静下自己的心来,开始琢磨当前的局势,以及未来的婚姻,冠以佟姓,成为佟太,可不可?
她犹豫不定,心怀重重顾忌,婚姻不能当游戏。
历经劫难,她在慢慢心动,他为她冲冠一怒
一
宁敏再次醒来的时候,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龙飞凤舞的字体:
“起来以后,记得吃中餐,见你睡的熟,没有叫醒你。现在,我要回祖宅办点事,晚上会回来和你一起共进晚餐。嗄”
落笔:佟庭烽弛。
最后还PS了几句,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嘴巴弯的来弓似的,还吐出了一个俏皮的舌头:
“别愁眉苦脸,人生需要微笑面对,你笑起来,很美的;悍起来,也很让人惊叹,绝艳……
“有人说:美人一笑,可倾城,美人一颦,惹人疼,以我看来,笑比颦,更富有个人魅力,更能体现一个人的精神状态。
“你是个坚强的女孩,未来,你不需颦眉,只要冷静找准定位……
“最后,请记得抹点药膏,我亲爱的野蛮太太。”
她横眉瞪目,为什么越看越觉得这笑脸又点坏坏?
佟庭烽弯唇坏笑的模样可以在这里寥寥数笔间体现出来!
而且,她的脑子里居然自然而然会想象出他当时写这张纸时微笑的有点可恶的模样。
他惊叹什么了?
因为瞧见她和那些人打架,凶悍的厉害?
哼,她哪有野蛮?
她只是比别人更懂得保护自己罢了。
如果,她没有这点本事,如今早已尸骨无存。
她咬牙,瞪了一会儿,特讨厌“太太”两字,前缀“亲爱的”,尤其叫人刺眼。
哼,这人,真是一门心思想往她身上贴上属于他的标签……
这一刻,她觉得浑身不自在,她是她自己的好不好!
她在心里嘀咕,眼光一瞟之下,看到了放在茶杯边上的两瓶治擦伤的药膏,一瓶黄色,一瓶绿色,不是昨夜用的那种,他另外写了一张纸,仔细说明怎么用,又说这种药膏特别很效果。说没几天就能消肿,保证不会留下疤。
字一如既往的漂亮,就如同他的人,会给你一种舒服感——这份细致,也令她倍觉心暖。
拿起药瓶,她慢吞吞走进洗手间,打开壁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额上有两处青青紫紫,有点影响她的容貌,幸好有刘海挡去了一大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她也不例外。
事实上,她本来就是个美丽的女人,要身材有身材,要相貌有相貌,有文凭有文凭,要工作能力有工作能力。
这样一个人儿,应该过上一种安稳而富足的日子才对:每天忙碌工作,空下来就出去旅行,陪孩子,陪老公。而不是每天打打杀杀,惊惊惶惶。得为自己能不能瞧见明天的太阳而愁煞。
她轻轻的抹着泛着幽幽花香的药膏,闻着那药味,想到的是那些在竺国的日子,受了伤,没有药来敷,只能自己寻点草药,用嘴咬碎,撕一条布条随意裹裹。
她的大腿上,就有一道伤,至今还没有好痊,全是因为那时摔破皮肉没有药来治——曾经那里出脓红肿,令她发高烧几日不退。后来,是一个当地拾荒老婆婆收留了她,去弄了一些药来给她吃。生命力顽强的她,就是靠那几盒药,撑过了被感染的危险期,退了烧,一点一点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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