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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的桃花空间 完结+番外 (没钱没理)


“欧耶!再次成功前进一大步!”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就可以和干爸干妈一起生活了!
何彩云想想这几天的行动和完美结果,她自己都为自己的行动力喝个彩。
何彩云挎个小竹篮,迈着小短腿兀自陶醉着。心情美丽的同时,她觉得今天到“干妈”家的路程格外短暂。
之前就说好了今天要到“干妈”家吃饭,她来之前还特意去弄了条大鱼带来。
没错,这个月来,何彩云与王一兴夫妇之间的感情愈加融洽,最后夫妻俩决定收她做“干女儿”,只不过是私下里的,没有摆在明面上。
这倒不是王家夫妇要隐瞒什么,而是何彩云不让,她知道以唐桂花的性格,那货要是知道她认了干亲,那她第一反应绝不是生气,而是收拾收拾上王家门,等着要好处,如果没有好处,唐桂花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饭后,三人收拾完厨房卫生后,干爸去大队报道,何彩云跟着干妈在院里散步消食。
待进屋时,何彩云见干妈并没有坐下休息,而是拿出包袱在收拾衣服,便疑惑道:“干妈?你收拾衣服干吗?要出门吗?”
彭珍珍点点头,随意回道:“嗯,明天干妈要回趟娘家,家里来信了,说老人想我了,让我回去看看。”
“哦,那干妈你就放心的回老家吧,这里就交给我,我会帮你看好干爸的,啊……不不不,不是,是照顾,对,是照顾,呵呵,干妈我会照顾好干爸的,你一百个心,嘿嘿!”
“呵呵……”彭珍珍被何彩云小大人的语气逗得哈哈大笑,笑了好久才停下,点点她的小鼻头,“你呀,小调皮精!”
“嘿嘿!”何彩云奸笑两声,假装羞涩地低下头。
……
清晨,火红的太阳冉冉升起,霞光四射,何家村也像是被镀了一层金似的。
灿烂耀眼的阳光,让何彩云恍惚,仿佛天地间无端端的给她增添了无数能量,让她精神饱满、活力充沛。
何彩云胳膊上挎着个小号的竹篮子,走在去王家的路上。何彩云这几天,几乎每天都要去王家一次,来回几个小时的路程,她从未嫌长过,更从未言过累。
她每次都是早饭过后去王家,给干爸做好午饭和晚饭,而干爸的早餐则大多是糊弄一口了事。其实何彩云也想给干爸多做点饭,可无奈现在天热,饭菜留不住,做多了也会坏掉,太浪费粮食了。她也曾提过早点过来给他做早饭,但都被干爸严词拒绝了,她知道是干爸心疼她。
王一兴知道些何彩云家的情况,也就不想给干女儿添麻烦,他媳妇离开的这段时间,他干女儿做的已经够好的了,他不能再得寸进尺。
‘真心心疼自己的孩子’,是要让她过得好,而不是以亲情的名义,不断的给她惹麻烦。虽然这个孩子并不是他自己亲生的,但他依然把她当做亲闺女来疼。他认为,彩云这孩子,值得他疼,值得他爱。只是,这些他从来都没有和彩云那孩子说过。
王一兴是个内敛顾家的好男人,也是个疼孩子的好爸爸。可他到底是个憨汉子,不懂表达,凡事都爱藏在心里。
何彩云到了王家,推门就进厨房。现在的农村人大部分都比较朴实,而且家家户户的生活水平也都差不多,既没有太过值钱的贵重物品,也没有任何怕见人的家什,所以,此时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不闭户,出院就锁门的很少见。
何彩云放下篮子,挽起袖子,舀水、刷锅。没有停歇的开始准备午饭和晚饭。
她自己安排了生活重点,每天来王家,第一是做饭,第二是干活,第三是逗干爸开心,第四是和干爸一起等干妈回来。
不一会儿,厨房里飘出阵阵菜香。何彩云的手艺经过重生后这段时间的锻炼,已经愈发纯熟,手和厨具的配合也愈发利落。而这顿饭最重要的是——菜又香、分量又足。
七/十年/代的饭菜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他们在乎的不是其华丽的外表、丰富的营养内涵,而是——实惠。用最少的粮食,做出最美味最能饱腹的饭菜,那就是个好手艺人。
何彩云把饭菜盛出来分盘,一部分放在外面,留着中午时和干爸一起吃;一部分放在厨房晾凉,等差不多时要用小吊框把它们放在井里镇上,这样等干爸晚上回来吃时才不会酸掉。
……
王一兴夹了口菜,尝了尝,吧嗒吧嗒嘴,“嗯,我们彩云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好喽,看看这菜炒的,几乎可以和你干妈媲美喽!”
王一兴咽下菜,点点头,对于干女儿的手艺表示绝对的肯定。
不过即使干女儿手艺再好,其实在他心里,厨艺最高明的始终都是他家媳妇,那是永远也无可超越的存在。
“哈哈,是吗?干爸,好吃你就多吃点吧!”何彩云高兴的给她干爸又夹了一大筷头的菜。【呵呵,有人捧场的感觉真好啊!】
何彩云一瞧她干爸那既满足又陶醉的样子,就知道他老人家又想起她干妈了,她倒是不在意,反正在她心理,她干妈的手艺同样是最棒的。“母爱”牌的饭菜,永远是最香最好吃、她也最爱吃的。
“好好好,彩云,来,你也多吃点,这几天辛苦你了啊!彩云啊,你是我们家的大功臣!你干妈不在的这几天可多亏你了,不然啊,干爸可得饿惨喽!呵呵,哪还能像现在似的,进门就有热乎饭吃呢?”
“干爸,说啥辛不辛苦的?还功臣呢?咋能这么见外呢?你都叫我‘女儿’了,我也叫你‘爸’了,这可不是白叫的啊!你要是再和我这么客气,那我可就要……”
何彩云话说到一半,忽然“啪”的一声放下筷子,凝神细听,然后也不解释,扔下一句“我干妈回来了!”就兴冲冲地跑出门外。
“咦?珍珍回来了?不会吧?不是还有3天呢吗?”王一兴虽然满头雾水,并不确定到底是不是他媳妇提早回来了,但还是不放心的跟出门去,万一要真是他家媳妇回来了,他可得帮忙提行李,不能累到那娘俩。
果然啊,何彩云的听力一点没出错,当她还在屋里饭桌上时,就隐隐听到了院外不远处传来的干妈熟悉的脚步声。虽然还有一个陌生的脚步跟随着,但她没有多想的就冲了出去。
不一会儿,王一兴手里拿着两个人的行李进屋,看着何彩云像个小蜜蜂一样,给自家媳妇递毛巾、端茶水,便取笑着:“珍珍啊!这丫头可真不愧是你的干女儿啊!无怪乎你平时那么疼她,这孩子的耳朵真灵,我这当丈夫的还啥也没听见呢?你这姑娘就已经跑出去迎接你了。”
“呵呵,是吗?彩云,我的小宝贝啊,想干妈没?”听了丈夫的话,彭珍珍很高兴,抱着五短身材的干女儿就狠狠亲了几口。
“呵呵,想了,彩云可想干妈了!”何彩云没有拒绝干妈的亲近,同样热情的搂着干妈的脖子不放手。几天不见,她也真是想干妈了。
王一兴找地方放好行李后,抬头见门口处的男孩,依旧呆呆愣愣的站在那里,神情木然,便回头问着媳妇,“珍珍,这孩子是谁啊?”
这孩子怎么也……
这男孩的表情,怎么和自己儿子——小志好像?一样的……呆呆傻傻的,难道……
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原身出现,但我们的厂花大人还没有穿越过来!不过很快就会的!也许就在下一章!
钱钱预测中……

  ☆、第22章 男主身(二)

第22章男主原身(二)
提要:小禹化田的悲伤。
这男孩的样貌看上去和自己媳妇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也许即使真是媳妇老家的亲戚,那也是个远亲。这孩子看上去大概十一二岁左右。
男孩儿是大骨架,很瘦,身上几乎没有什么肉,只有一层薄皮裹着骨头,看上去没比骷髅强多少,所以五官显得格外深邃、立体,眼睛很大、很黑,却无神,眉毛很浓,颧骨稍高,猛地看上去,有点吓人。
王一兴自己猜测了一下,这孩子如果不是这幅呆呆傻傻,而是个正常孩子的样子,也许会是个倔强、坚强的孩子吧?
男孩儿听了自己的话,明明应该知道是在说他,可他就是依然木呆呆的,眼神无波,但不知为什么,自己却能感觉到这孩子内心深处的悲伤和落寞。
孩子衣衫破落,看来如果不是个不受父母待见的,那就应该是家里极度困难的。
极其压抑的气息感染着他,王一兴心中酸楚莫名。
“啊?哦!这,这是……咳咳,我娘家那头的一个远房亲戚,他叫禹化田。”彭珍珍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才好,便选了个最保守的说法。说实在的,对于这孩子,她也不知该如何安排,为了不让彩云那孩子多想,还是晚上和丈夫商量商量再说吧。
何彩云闻言,露出个古怪的笑容。她根本就没看见干妈那躲闪的眼神。【呦,这是啥父母啊?雨化田?给自己孩子起个太监名字?这是垃圾堆里捡来的吧?】何彩云听见那男孩的名字没有说话,只兀自在心里歪歪着。【西厂督主——厂花、雨化田?干爸干妈应该还没听说过吧?咱可是看过后世电影的,厂花大人那霸气逼人的气场……还真不少此时这个呆呆傻傻的二愣子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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