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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知我意 [精校出版] (七微)


  将他带回古镇,不后悔。
  爱上他,也不后悔。
  对她来说,做所有的事情,全凭心意,既然做了,就绝不后悔。
  古镇上的人虽然淳朴,但正常的警惕心还是有的,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男人,风母怎么都放心不下。可阮阮恳求她说,就让他待到八月底,她离开的时候,如果他还没有记起来,她会把他送走的。风母实在不好拒绝,她走到卧室里去给风菱打电话。风菱沉默了片刻,说,妈妈,你就相信阮阮看人的眼光吧。风母这才同意让傅西洲留下来,收拾了一间房出来,又找了风父的旧衣服给他换上。
  阮阮看着他穿着明显短了一截的衣服与裤子走出来,额头上还缠着纱布,那模样,实在很怪异。
  她“扑哧”笑出声来。
  他看了她一眼,沉默地走到葡萄架下的竹椅上坐下来,又开启了“自我世界”模式。
  风声走到阮阮身边,对她耳语:“阮阮姐,他是不是哑巴啊?”
  阮阮赞同地点头,捂嘴轻说:“估计是。”
  就算头部受伤,暂时失去了记忆,但也不会失去讲话的能力啊,估计他真的是哑巴呢。阮阮有点同情地看着他。
  这么一想,阮阮也就不再逼他同自己讲话了。他似乎很喜欢发呆,总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得仿佛不存在。他每天很早就起床,似乎那是养成了很久的习惯。阮阮起来到井边摇水洗脸时,总见他已经默默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了。她对他说声早,他看她一眼,并不回应,但神色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冷漠了。
  他也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但吃得很少,甚至比风声这个病号胃口还差,几天下来,阮阮明显感觉他的脸瘦了一圈。
  过了两天,他去朱医生那里拆了额头上的纱布,缝了针的伤口痊愈得还算快,也恢复得很好,只是,额头上靠近太阳穴那个地方,留下了一道打眼的疤痕。
  “哇哦,留疤了呀!”阮阮伸手轻轻戳了戳他的疤痕,“不过没关系,脸依旧很好看呢!”她把他当小孩子一般安慰。
  他却触电似的拨开她的手,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的碰触。
  阮阮笑了笑,转身悄悄问朱医生:“他的失忆症是不是不会好啦?”
  朱医生说:“不一定,失忆症这种病,至今在医学上也是个谜团,也许一辈子,也许过几天忽然就好了。”
  那天风母带着风声去医院复查,虽然只有两个人在家吃饭,但为了庆祝他的伤口终于拆了线,阮阮做了很丰盛的午餐,土豆牛腩汤、鸡汁萝卜、红烧排骨以及素炒西兰花。还特意拿出了风母自己酿的米酒。她将米酒倒入粗陶碗里,满满的一大碗,醇香怡人。她忍不住低头,深深嗅着酒香,一脸陶醉的样子。
  阮阮端起碗,又将另一碗酒送到正沉默地看着她的傅西洲手中,“哎,这个酒哦,真的很香很醇的,也不醉人。你喝下试试看。”
  他接过,看着碗中有点儿浑浊的液体,眉毛轻轻蹙起。
  “哎,等一下!”阮阮放下碗,“你看,你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我们也不能一直‘哎哎哎’地喊你是不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好不好?”
  见他不语,阮阮赶紧说:“沉默就表示默认喽!嗯,我想想啊……十二……十二怎么样?”
  她救下他的那天,是七月十二号。
  他还是没有什么表示。
  阮阮笑起来:“那就这么决定啦。”她端起瓷碗,与他的碰了碰:“十二,祝贺你痊愈。还有,欢迎你来到暮云镇。”
  然后,她仰头,竟然一口气就喝掉了那大半碗米酒。
  傅西洲端着碗,愣愣地看着她。这么多天来,这是他第一次仔仔细细地打量这个女孩子,她穿着一件很宽松的海魂衫T恤,牛仔短裤,人字拖,齐肩发随意扎成一个马尾巴,露出光洁的额头。她长得并不算漂亮,唯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明亮清澈,望着你笑时,仿佛无数的星辰落入其间。
  很多年后,傅西洲总想起这个夏日的正午,他们坐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细碎的光影从树叶间漏下来,那个眉眼弯弯的女孩,豪情地干完一碗酒,红晕慢慢染上她的双颊,映衬得她的眼眸愈加清亮。可是他,却在后来,让这双他见过的最清澈明媚的眼睛,染上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哀愁。
  自从帮他取了名字,阮阮就很喜欢喊他,哪怕他总是沉默以对,她也毫不介意。
  “十二,中午我们是吃茄子呢还是丝瓜呀?”
  “十二,你看你看,这花长得多好呀!”
  “十二,这就是蓝莓树呢,你以前没见过吧?”
  “十二,让我来猜猜你多大了,唔,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
  “十二,你真的一点点也没想起来吗?”
  “十二,我真喜欢这里呀,你呢?”
  “十二,今晚的月亮可真美呢!”
  ……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十二十二”地喊的时候,仿佛在温柔地叫一只小狗狗或者小猫咪,又好像在跟一个小孩子对白。阮阮也确实把他当做一个沉默的生了病的小孩儿,同风声一样。
  每个夜晚,晚饭过后,阮阮把家里的竹躺椅都搬到院子中央,从小方井中取出在凉水里泡了整天的西瓜,切开来,冰凉爽口。三个人并排躺在竹椅上,吃西瓜、聊天。大多时候都是阮阮在说,她给他们讲书上看来的故事,却总爱把那些童话、神话故事改得面目全非。
  风声就跟她呛声,说不对不对,你怎么乱讲啊!
  阮阮就笑嘻嘻地说,这是“顾氏新编”!
  而傅西洲,永远都是沉默着,不接腔,缓缓地摇着手中的老蒲扇,坐在她身边,给她赶走蚊子。
  古镇夏日的夜晚,静谧而悠长,晚风温柔,头顶星空朗朗,月色无边。岁月就这样晃晃悠悠地到老,似乎也不错。
  很多个时刻,什么都不记得的他,这样的想法,确确实实划过他的心头。
  转眼就到八月份了。
  阮阮如愿收到了宁城农大园艺系的录取通知书,八月底就要去报到。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她看着没有一点好转的傅西洲,心里浮起担忧,却还是安慰他说,十二,你不要着急,慢慢来。朱医生说了,没准忽然有一天就什么都记起来了呢!
  她陪他散步到他出事的地方,无法走到桥墩那里去,就站在渡口远远地望着。她希望他能想起来一点点。可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
  古镇的少年们已经不再在暮河边游泳比赛,他们找到了新乐子。他们不知从哪儿打听到,后山树林里有野兔出没,亮亮他们都兴冲冲地跑到山上去抓野兔了。
  风声很羡慕,尤其当少年们竟然真的抓住了一只野兔,带到风家的院子来嘚瑟时,风声又羡慕又黯然的眼神令阮阮看了直心疼。她仿佛看到多年前的自己,周末的游乐园,别的小朋友都是被爸爸妈妈牵着手或者坐在爸爸的肩头,而她的手心里,牵着的却永远都是保姆阿姨的手。
  她对风声说,不用羡慕,姐姐也去帮你抓一只回来。
  说得信誓旦旦,临走时,又忐忑起来,她游泳能赢那群少年们,可野兔,她却从来没有抓过啊!而且要去很远的后山树林呢!
  她的目光望向葡萄架下的傅西洲,还没开口,他仿佛知道她要说什么,主动站起来,朝门口走。
  “十二,你真够义气!”她笑嘻嘻地走上去,踮脚勾着他的肩膀,才发现,他可真高呀。
  他瞥了她一眼,甩掉她的手。
  后山树林离镇子有一段距离,他们走了很久,抵达时,天刚刚黑。可是对于抓兔子,夜越深越好。野兔都要等很晚,才会出来活动。
  阮阮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大手电筒,拧开,莹白刺眼的光照着脚下的路。他们沿着一条小路慢慢地走,一边走一边用手电的光四处照,野兔看到强光,就会跑出来。
  渐渐地,脚下的小路已经没有了,他们只能在一丛丛低矮的灌木丛里穿梭,树林茂密,寂静无声,只有两个人轻巧的脚步声“沙沙”踩过。路并不太好走,本来她走在前面的,他将她拉住,抢过她手中的电筒,走到她前面去。
  望着他沉默的背影,阮阮勾了勾嘴角。
  夜愈深,他们不知走了多久,连野兔的影子都没看见一只。
  阮阮有点泄气。
  她拉了拉傅西洲,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饿死啦!” 其实还很累,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有走这么远的路了,又是难走的山路,她的腹部竟然有点隐隐作痛。一个不好的预感划过她心头,但很快她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不会的,还没到日期呢!
  她从包里掏啊掏,掏出饼干、牛奶,甚至还有一包鸡腿。她犹豫了下,将鸡腿与牛奶递给了他。
  他看了她一眼,从她手上抓过那包饼干,拆开,慢慢地吃起来。饼干很干,看他艰难吞咽的表情,阮阮将牛奶硬塞到他手里:“你喝一半,留一半给我。公平!”见他微微蹙眉,她忍不住笑起来:“我都不介意呢,你介意什么啊!”
  吃了干粮,又继续往树林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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