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地狱?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她都有异能了,也见识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事,谁能说这个世界就没有鬼神?地狱么!是呀,身为佣兵之王的血狐狸可不是好人,满身血腥,身上背负的人命多不胜数,除去下地狱还真不作他想。难不成她这样的人还能上天堂?自嘲扯了扯嘴角,老天果然是公平的,让恶贯满盈的她去了该去的地方。只是——
地狱又怎样?反正做惯了恶人,就恶到底吧!既然活着能杀人,来到地狱一样杀鬼,那就闯上一闯!
血狐狸再次动了动手。
“嘶——”
骨折了?怎么人死后也带着伤呢?抛去心底的不满,再次动手。“咔嚓”一声,接骨完成。
血狐狸没有轻举妄动,身为佣兵之王,对于自己不熟悉的地方自然要先打探清楚,更何况身处地狱。
只是这里除了风声,未免安静过头,倒像是来到了深山老林。
跐溜一声,余光瞄见一只灵活的动物在树枝上蹿,没看错的话,那是只松鼠。
“呵呵,这地狱也没有想象中可怖嘛!”血狐狸终于动了,可没料想自己的身体此刻太不中用,区区坐起的动作都觉得力不从心,以至于上半身才起来又倒了下去,以免再次和大地亲密接触,下意识手掌撑地。
“靠!”极不文雅爆了句粗口,她怎么不知自己的身体像现在这样脆弱如婴儿?不过被荆棘刺伤了手掌,却钻心地疼。
抬手一看,就懵了,确切的说是惊悚了。她不是瞎子,就着月光,尽管光线不亮,也不至于认不出自己的手。可这双手——
手指细白,用十指芊芊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整双手细嫩光滑,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所以小小的擦伤就能带起血红一片,更别提本就受伤,那抹血红在白皙的手上显得特别亮眼。还有,指甲上,没看错的话,是指甲油吧?她什么时候擦过这种东西?
不,这绝不是她的手。尽管她肤质也白,可手掌上的厚茧是惯用枪械留下的印记,而这双手,显然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女才有的手。
疑惑间,一缕青丝垂于眼前。长发!还是烫过的?随手一拨,身后的秀发全数来到了胸前。她向来怕麻烦,这种长度的头发自己绝不能容忍,更别说会在头发上花功夫整些有的没的,直接一剪刀下去,短发,干净利落。不仅如此,这身装扮……
名牌,还是紧身的连衣短裙。除去任务需要,她还真不太穿裙子,更别说短裙了。种种迹象表明,这具身体不是自己的,还是说下到地狱连自身也发生了变化?这不科学啊。
幻觉?抬手就给了自己一耳刮。疼!既然疼,就不是梦,那她是谁?
一阵强烈的眩晕感袭来,伴随着痛楚,整个脑袋似要炸开了花。饶是身经百战的血狐狸也不由自主双手抱头,一股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潮涌而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接受完本体的记忆,浑身汗湿得像从水里刚捞上来,血狐狸舒了口气,紧接着仰天大笑:“哈哈哈哈,谁说恶有恶报?老天,我该说你长眼还是眼瞎好呢?俗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真是千古金句。这样都没死!不对,是让我重生了,看来,我果然适合做恶人!”
血狐狸笑得差点岔了气,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就是为了生存,本以为这回必死无疑,却不想老天给了她这么个大优惠。可不就是大优惠么?本体可是正宗的名门千金。
“安浅夕?十八岁?高中刚毕业?整整年轻了十年呢!”一笑过后的血狐狸低头又看了眼自己的双手,乐不可支,“你既然没福,就让我来接手吧!虽然这名字不符合我的性格,倒不难听,今后我就是安浅夕了。”
天上掉馅饼的事落到自己头上,身上的伤算个鸟?好日子来了。
可要过好日子得解决眼前的困境啊,这么一想,马上起身。虽然举步维艰,但可以忍受,再不济……
安浅夕盯着前方不远处的一支木棍动了动手,紧接着傻眼。
木棍一动不动躺在原地,似在嘲笑她的异想天开。异能没了?不死心再次发力,无果。尽管有些失落,毕竟跟随自己多年的能力突然消失,一时之间还真的让人难以接受。但她是谁?闯荡到佣兵之王的名头可不是全靠异能,那可是她在枪林弹雨、血雨腥风中一拳一脚为自己得来的美名。异能,只是她偶尔用来消遣的东西。有得就有失,比起重生,失去的异能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或许做个普通人也不错。
活着,就好。
迅速调整好心态,一步步走向木棍,抄起,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
“弱,弱到极点!”安浅夕摇头,对现在的身体嫌弃至极,抬头看了眼明月,勾唇浅笑,眼神坚定自语,“那就再次强大起来。”
自我勉励间,听得几声狗吠及隐约的呼唤声,安浅夕顺声而望,几束光亮由远及近。
“安小姐,你在哪?”
“安姐姐——”
这是来人寻她了!
眼见着光亮照向别处,未免错失来人,安浅夕放声高呼:“在这,我在这里!”
接下来又是几声狗吠,跟着奔来的狗,匆匆的脚步声起,不多时,一众人就出现在了安浅夕面前。
“安小姐,可算找到你了。”带头的中年汉子一个箭步上前就来搀扶,上下打量几眼就蹲下了身子,“伤得不轻,叔叔来背你吧。”
这是村里有名的老实人张汉生,而安浅夕就是在这户人家暂住。抬头再一看,大人小孩,一共十人,一个个衣着朴素,眼里的真诚和松口气的表情不是作假,这些人,看着挺实诚。
安浅夕本来是讨厌他人的触碰,可拒绝不了中年汉子的好意,再者,现在这身体要走回去也的确困难。既然有人愿意效劳,何乐而不为?丢掉手里的木棍就趴在了男人身上:“那就麻烦张叔了,谢谢你!”
“不麻烦、不麻烦,人没事就好啊!”张汉生不好意思地憨厚一笑,背起人就往回走,边走边对身边的少年说,“二狗,去,快去通知其他人,说人找着了,让大伙回村吧。”
看来为了找人,村里人来了不少。
“对不起,都是我不好,要不是我迷路了,也不至于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十八、九岁的少女看起来有些清高,可此刻脸上多了丝愧疚,似乎真的很过意不去。
安浅夕淡然扫去一眼,哟,安子卉,安家的私生女啊。记忆里最后一幕可不就是安子卉决然松手的画面吗?迷路?小样,想找借口糊弄她,嫩了点!
“你这不找人来了吗?说来我得感谢你!”安浅夕也不点破,随意瞟了一眼,唇角微勾,意味不明。
这一眼,却看得安子卉心底有些发毛。说不上什么感觉,只觉得眼前的人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竟然感谢自己?难道摔坏了脑子?只不过,这都没死,还真是天不长眼!
安浅夕懒得理会身后之人作何感想,反正肯定不甘心。安子卉,来日方长,你招子可得放亮点,别不小心犯到她手上。
你要让姐不如意了,哼哼——
第三章 姐姐带你抓鱼去
更新时间:2014-10-11 13:36:19 本章字数:3037
十天,安浅夕在张家整整休养了十天。这对于常年在世界各地奔走、在刀刃枪口讨生活不知能否见到明天日出的人来说,这十天显得太过安逸和奢侈,也就是这种安逸让安浅夕产生了不真实感而觉得不习惯了。
“真是犯贱!”安浅夕骂了自己一句,一直向往的生活就在眼前,还切实感受了一把竟然还浑身不舒服,不是犯贱是什么?
骂归骂,安浅夕还是觉得好笑起身,再这么躺下去,四肢可真得残疾了。
“丫头,你怎么起来了?快回去躺好!”来送午饭的张家媳妇肖玉兰刚踏进门槛就看到下地的人,吓得赶忙放下手中的碗筷快步走了过来。
“婶婶,我已经好了,不信你看。”面对来人的不安,安浅夕很是无语,动动胳膊甩甩腿以显示自己的安然无恙,“医生也说了只是轻微脑震荡而已,身上都是些小伤,休养几天就行。婶婶,我可是休养了足足十天呢!”
“那也不行!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才十天,又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不能大意了,落下病根就不好了。快,躺回去……”肖玉兰连连摇头,说着就要将人往回赶。
“好香啊!婶婶我肚子饿了。”好不容易能活动下筋骨,怎么能再躺回去?要不是看着面前的人朴实没啥坏心,安浅夕早把人给撂倒了,又怎么会让人在自己面前指手画脚?也正是因为人家的一片好心,只好转移话题。绕过肖玉兰就走到了小桌子旁,端起饭碗开始吃饭,“婶婶的手艺就是好,赶明也教教我呗!今儿太阳不错,一会吃完在院子里晒晒太阳、见见光,好得快!”
“瞧我这脑子,可不就是来送饭的吗?饿坏了吧,不够还有。”看安浅夕吃得津津有味,肖玉兰也由衷笑了,又听了后面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之前硬拉人回去休息的想法也就此作罢,“晒晒太阳、呼吸下新鲜空气也好。那行,丫头你先吃着,一会就在院子里坐坐,别走远了,我们家狗蛋也在,要是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说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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