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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 (痴梦人)


  如果是以前,我大概不会追出去,我最多会用目光追逐他。憧憬就是憧憬,不一定要变成现实。就好比我喜爱喜马拉雅山,但我不可能也没那个能力去攀登它,那我就把它制成一幅画,让它挂在我的房间里。
  如果是以前,我就是这种态度。
  但现在不是了,如果有一天,我要瞎掉的话,我希望我还能看一眼我的喜马拉雅山,所以我喊出了那个名字。
  “徐横舟!”
  
  大约没有人会相信,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是我第一次喊他的名字。
  也许是我的声音太小了,那个背影还在往前走,我又喊一次。
  “徐横舟!”
  这次他听到了,停下了脚步。
  在他转头四顾的那一刻,我在心里酝酿着: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也许该说那句最常见的,“嗨,好久不见。”也许他就会问:“噢,你是谁?”
  那我要不要做个自我介绍。“我就是那个你小时候在我外婆家见过的那个我外婆的小外孙女。”
  这样说,不知道他能不能听懂,或者听懂了的话,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想起来,最后就算想起来了,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搞清楚。因为我外婆的外孙女不止一个。
  
  我还在胡思乱想,他已转身向我走了过来,我的脚步也在这一刹那停住了。
  “是叫我么?”
  我扯了扯嘴角,努力想发声,结果却失败了。眼神太差,果然会出错,就算戴了眼镜,也还是会看错的。
  这人已走到我面前。
  我发誓,我所有的勇气,在刚刚喊他的那一刻已经用光了,下一次,即使是真的徐横舟迎面向我走过来,我也不敢叫住他了。
  对面的男人风情万种地对我笑着,鼻头上一颗粉刺红彤彤的,我的眼神这么差,也被这颗粉刺分散了注意力。
  “MM,你是叫我么?”他说。
  我的语言组织能力总算回来了,我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他依然笑得风情万种,“没关系,认识一下也无妨,留个电话吧。”
  “对不起,我新买的号码还没记住。”
  “那留个微信吧。”
  “对不起,我不玩微信。”
  “那留个企鹅吧。”
  我被逼得没办法了,只能说:“1234567。”
  对面的男人认真地看着我,我很怕他发飙,毕竟是我把好端端走路的人给喊住了,于是赶紧补救。“要不你把你的企鹅号留给我,回头我加你。”
  他眨一下眼睛,说:“7654321。”
  好样的!我在心里赞了他一声,然后我们俩都没做声,直到我身后响起眼镜店老板的声音。
  “喂!你的眼镜已经配好了,你还要不要了?”
  我呼出一口气,连忙转身,“要,我要。”
  
  所以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2013年的4月1号,我在街上看见了一个人,我以为是徐横舟,所以喊住了他,结果却不是的。愚人节我把自己玩了一把。我想我这辈子大概都没机会看见他了。几个小时以后,我在我那个几乎没人看得见的新浪博客里写了一则寻人启事。
  “徐横舟,男,1985年生人,原籍申城,身高一米八五,浓眉俊目,风姿清举,于2005年夏天走失。有知其下落者,请告知本博主,并请代为转告,有人很想找到他。”
  

☆、第二章

  时间再回到几小时前。
  我买了眼镜,并没有马上回家,还在街上溜达着。
  路过小时候的幼儿园,我站在巷子口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不进去了。抬脚我去了旁边的红山公园。
  公园很有名,在一座小山上。其实它本来不是公园,而是一座烈士陵园,安葬着一个被北洋军阀杀害的大律师。但因为风水好,又绿树成荫,所以早就变成了这个城市的景点之一。
  大律师的纪念碑还矗立在那里,但已没了那种肃穆的气氛,周围绿树环匝,松柏四季常青,大理石阶石下面,常年都是奔跑跳跃的孩子。
  
  我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公园地势高,可以俯瞰下面的大马路和对面的商业街。
  鼻梁上架着刚买的眼镜,我手里拿着一个甜筒。
  其实我不确定戴了眼镜的我视力是不是真的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应该是有用的吧。
  旁边就是公园的小广场,有孩子正在溜旱冰,伴着刺溜刺溜的声音,不时就有一个身影从我身边滑过。
  我啃着冰激凌,看着大马路,偶尔也看看孩子们矫健的身影,当手里的冰激凌啃得只剩个底座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拿起电话,屏幕上显示的却不是老妈、也不是老爸的来电,不过这个人也不意外。
  “怎么是你?”我说。
  传来唐人杰的声音,“我刚回来,就听你妈说你跑出去了,你跑哪去了?”
  我嘿嘿笑了一声,老妈终于发现我不见了,结果立刻就被这厮呵斥了,“左撇子,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能不能成熟一点,干嘛要让你爸妈担心?”
  
  我姓左,单名一个晨字,生下来就是一个左撇子。左撇子没什么好稀奇的,据说全世界15%的人都是左撇子,但偏偏碰巧的是我又姓左,于是这厮从小到大就没叫过我的正名。
  “你是谁啊?”我说。
  他火气比我还大,“你少来这套,你在哪里?”
  我被他的怒气震住,只能报上地址,“公园。”
  
  这就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处。如果两个人生下来就是邻居,到现在依然是邻居,然后又一起上了同一家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话,你大概就能明白,即使这个城市有再多公园,但只要我说出公园这两个字,唐人杰就能知道我在那里。
  只用了半个小时,他就找到了我。
  
  我已经在吃第二个甜筒了,他穿过小广场走向我。
  一路走来,他就吸引了几个广场边上看孩子的年轻妈妈的目光。这种时候总是让人唏嘘,穿开裆裤的小伙伴变得这么迷人了,我却依然记得他把屎拉在裤裆里的样子。真是一种罪过。听说他一进现在的公司,就有女同事追他,还有人不嫌麻烦地转几趟车专门跑到他们家的早点铺来吃早餐。
  这些都是唐笛灵告诉我的,唐笛灵是他妹妹。兄妹俩的名字合起来是人杰地灵的意思。我觉得唐叔叔还是挺有才的,作为一个能把牛肉面做得让你吃了第一碗、接着就想吃第二碗第三碗的早点铺的掌柜,对自己的儿女他是寄予了深切的厚望。
  
  我举手和唐人杰打了个招呼,大概是突然看见我戴了副大框眼镜,他站在我面前瞅着我。我咬一口甜筒,指了指不远处的售货亭,“要吃自己去买。”
  他转身去了,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也拿了个甜筒。
  在我身边的石凳上他坐了下来,我们俩一起看着下面的大马路。
  “眼镜那里配的?”
  “学校旁边。”
  我都不用说是哪个学校,他就已经知道了。
  “有用吗?”
  “没用我戴它干嘛?”
  他咬一口甜筒,咔嚓一声,半个冰激凌雪球就进了他的嘴里。“冰不死你。”我说了一句,他没没理我,还是我先问他,“你今天怎么回家这么早?”
  “出来办事,提前办完了。”
  “哦。”我点点头。
  
  说了还没两句话,他的甜筒已经吃完了,然后就站了起来,“走吧。”
  我有点意外,“干嘛这么急?你刚来。”
  他不耐烦地看着我,“你别装聋作哑了,你妈让你赶紧回家,说别耽误了晚上的相亲。”
  我擦,相亲。我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唐人杰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你妈说约的是晚上六点,现在已经五点多了。快走吧。”
  我看了看天色,是不早了,夕阳已挂在了树梢,溜旱冰的小朋友也被妈妈带着在回家了。但我却不想去相这个亲,尽管我妈一再强调,说这是她求了我外公的,这个相亲对象是我那个只做学问、从来不问俗事的外公介绍的。她还威胁我,如果我敢不去的话,她会让我的两条腿变成五条腿。
  但我很肯定我的腿不会有事。所以我对唐人杰说:“来不及了,现在赶回家,换个衣服再化个妆,至少要一个多小时,等我赶过去人家早就走了。”
  唐人杰像是早就料到了,“我来的时候,你妈已经说了,要是来不及,就直接把你送到约定的地方。”
  我手里的冰激凌蛋筒咔嚓一声碎了,我说:“我妈不会连约会地点都告诉你了吧?”
  “当然。”
  “那要是我不去呢?”
  “她就不是我娘娘了。”
  
  我乖乖地坐进唐人杰的车里,由着他把我送去见我的相亲对象。车子夹在两辆公交车之间等红灯,我对唐人杰叨叨:“你看我这个样子,脸没洗,牙没刷,高跟鞋也没有一双,你觉得我能见人么?”
  他瞥一眼我的麻底帆布鞋,继续淡定地看向前方。
  我干脆转身面对他,“唐人杰,你看着我,然后认真回答我这个问题:要是你,你愿意和一个脑子有病的人相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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