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初晓这才蓦地想起,他曾经听同桌说过。他们的班长是学校跆拳道社团的社长。
她从小到大在新塘这种地方长大,打架斗殴的事情,见过实在不能算少。她厌恶这种底层社会常见的生存方式。
但是这一刻,看到宋家扬占了上风,却不由得暗自窃喜,他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男生。
经过混乱而激烈的一阵打斗,宋家扬终于将周浩和张威打趴在地,两人不甘心地想要卷土重来,但还是敌不过宋家扬脚下的功夫,只得灰头土脸,跌跌撞撞跑回驰骏身边。
周浩恼羞成怒地嚷嚷:“骏哥,这小子有几下子,要不要再叫几个人来!”
叶初晓恼了,怒骂:“你们要不要脸!还嫌以多欺少不够!”
她愤怒,是因为看到,昏暗灯光下,宋家扬的状况并不算好,他脸上挂了彩,喘着粗气,大致是打得有些出火,用手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平日的阳光少年,此时看起来不能不说有点乖戾狼狈。
驰骏松开握着叶初晓手肘的手,将她微微推开,吐掉嘴里的烟:“老子还真不喜欢以多欺少!”
说完,他大步走到宋家扬面前,对着他的罩门,一拳挥出去。
☆、第9章 处
在新塘这种三教九流的底层社会,一个男人或者男孩,让周遭的人心甘情愿俯首称臣,最大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
比如驰骏。
即使叶初晓不止一次认为,驰骏是那种天生就是混混头子的家伙,但她也知道,没有人生来就会成为哪种人。
驰骏在新塘的威信,所依靠的凭仗,说到底其实就是他的拳头。
叶初晓见过新塘很多男孩打架,却唯独没有见过混混老大驰骏跟人动手。所有的有关他如何威风八面,如何凶猛擅斗,都是道听途说自新塘老小。
比如说他被学校开除过三次,每一次都是因为打架。最近的一次,是在那个他老爹花钱送他去读的,美帝某个野鸡大学校园里,他一人打趴三个黑鬼。
驰骏在新塘这个芝麻大点的地方,就打架斗殴来说,已经如同神话。法律缺失的新塘,这个愚昧的底层社会,无论老小,总是更愿意崇尚暴力。
除了叶初晓。
驰骏的打架本事,被传得越神乎其神,她心底就越对他鄙夷。
实际上,她对暴力的鄙夷,让她从来不相信,玩世不恭表面下的驰骏,真的有万夫莫敌的本领。
在新塘,生老病死,年年上演,人人都是血肉之躯,人人也不过都是蝼蚁。
她已经见识了宋家扬的厉害,这个受过正规跆拳道训练的黑带男生,她相信也希望,他在驰骏面前,绝不会不堪一击。
她甚至隐隐期待,宋家扬用拳头,打碎驰骏在新塘的神话。
但很显然,被打碎的,是她的希望。
驰骏那一拳出去,宋家扬早有准备,他偏头避开,但驰骏的另一只手又已经从旁边上来。
碰的一拳,响彻夜晚。
宋家扬发出痛苦的闷哼。好在他没有就此被打倒,很快出手还击。
两个人像是彼此的杀父仇人一样,毫不留情,也毫无章法,似乎只希望狠狠打倒对方,将对方送入地狱。
他们并不认识彼此,但在这一刻,各自心中充满恨意。
驰骏的恨有据可循,而宋家扬的恨,更像是一种毫无凭据的恐惧。他潜意识觉得这个陌生的小混混,好像会抢走他喜欢的女孩。
是的,他觉得驰骏会抢走叶初晓。
这种感觉之前都没有,只隐隐不喜欢这个人,直到驰骏的那一拳出来,他忽然像是恍然大悟。
是的,他会抢走叶初晓。
宋家扬这莫名其妙的念头冒出来,他浑身恐惧,于是恨透了眼前的这个男生,只想狠狠地将他打趴在地,狼狈不堪,让叶初晓厌恶唾弃。
两人本来不分伯仲,但宋家扬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消耗了不少体力。而驰骏又是实战经历丰富的混混,即使动作不如宋家扬专业漂亮,但他越打越兴奋,眼里竟然冒出嗜血的光芒。
他憎恶这个天之骄子,如果他是一个小白脸软脚虾,他反倒可以坦然轻视,但是这个人竟然对他们这种人毫不畏惧。
他刚刚看到他打到周浩和张威后,那种桀骜的正气和不屑,让他们显得如同跳梁小丑。
他憎恶至极,不,也许是嫉妒。
因为他永远成不了宋家扬这种明朗正气勇敢还正直善良的人。而他知道,这是叶初晓心向往之的人。
当驰骏最后一拳落在宋家扬鼻子上,他终于倒下,而鼻子的血也喷涌而出。
宋家扬抹了一下鼻子,不知是因为晕血,还是真的受伤严重,他想努力爬起来,但却眩晕般倒下。
一旁观战的周浩和张威,终于兴奋地呼叫起来:“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看我们骏哥怎么打趴你!”
驰骏像是杀红眼的野兽,并没有就此收住,反倒是上前一脚踩住他的胸口,抬脚准备踢下。他想将他踩碎。
叶初晓见状,吓得一声尖叫,跑上前一掌将驰骏推开,低头看了看宋家扬的状况,更是吓得梨花带雨,听到背后驰骏的脚步上来,连忙转过身,挡在宋家扬身旁,普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道:“驰骏,我求求你,别打了,再打会出事的!”
驰骏看到地上跪着的女孩,表情猛地怔忡,像是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那个清高的叶初晓,正眼都不愿意看他们的叶初晓,竟然跪在地上求他。
怔了半天,驰骏忽然勃然大怒,像是拎小鸡一般,将地上的女孩拉起来,吼道:“叶初晓,你他妈真有出息,为个男人给老子下跪!老子今天非得收拾你!”
宋家扬正要爬起来跌跌撞撞追过来,却被周浩和张威挡住。两人正准备再动手,驰骏猛地转头,怒道:“够了!你们叫辆出租,将他送回去!”
“骏哥!”两人不解地问。
“这小子有种!我们做事也不能下作。你们打不过人家就该认输,趁人之危是孙子才干的事。”他顿了顿又说,“这小子是官二代,要真出了事,我们谁都跑不掉!”
两人不甘又信服地点头:“骏哥说的是!”
严重的体力消耗加上不轻的伤,宋家扬看着驰骏将叶初晓挟持般拉走,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气急败坏又有气无力叫:“你放开她!”
驰骏再次转头,嗤鄙地哼了一声:“老子放不放与你无关!这是我们新塘的事,也是老子的家事!”
叶初晓终于体会到男人与女人的差距,驰骏高她大半个头,虽然不壮,但手臂却充满了力量。她被驰骏拦腰半抱着,如何挣扎都没有效果,两脚不动,也被他拖着快速前行。身后宋家扬的声音,渐渐消失。
待到走入新塘牌坊,便只剩新塘夜晚充满市井味的嘈杂。
叶初晓恼羞成怒,又骂又叫,驰骏却充耳不闻,只继续拖着她往前走。
此时正是盛夏,新塘和所有市井一样,沿街小店的麻将和电视声,三姑六婆拿着蒲扇乘凉的嚼舌根声,将老街充斥。
但驰骏和叶初晓的动静,还是惊动了一众街坊。
他们好奇地看过来,看到的便是新塘混混老大驰骏,拖着新塘最听话最乖巧最有前途的叶初晓。
这两人撇去父母之间的那点龌龊事,没有任何交集。
所以大家都很好奇。
但是叶初晓带着哭腔的骂声,让街坊邻居明白,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走到一半时,有看不过意的阿婆,跳出来叫道:“阿俊啊!你和初晓这是怎么了?有什么话好好说,你们也算是兄妹了!哥哥不能欺负妹妹啊!”
驰骏怒气冲冲回呛:“我和她不是兄妹,永远都不是!”
吼完,大概也觉得被人围观很是不爽,干脆将叶初晓一把扛在肩上,飞快离开了众人猎奇的眼光。
他的目的地很直接,来到叶初晓家的小楼,将她扛上二楼,大约是知道家中没人,也不让叶初晓开门,直接一脚踹开那陈旧的木门,随后直奔叶初晓的卧室,将她丢在床上。
叶初晓还在剧烈的情绪波动中,对周遭的一切都是云里雾里,直到在床上躺了片刻,才渐渐回神。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她睡了十几年的卧室,而驰骏已经不见踪影,只听到房内似乎有响动。
她镇定下来,狐疑地坐起身,打开灯,正要下床,却见驰骏拎着一块毛巾走进来,毫不客气地将毛巾扔在她脸上,嫌恶道:“哭了一路,我都觉得丢人。”
叶初晓拿起热毛巾,在脸上擦了擦,这大概是她这几年来哭得最厉害一次,脸上和眼睛确实很不舒服。
擦了几下之后,正要下床,却见驰骏走过来,在床前蹲下。
今日的叶初晓穿着一条半截裙,此时裙子歪歪扭扭搭在腿上,露出一双白净的小腿和泛着血色的膝盖。
新塘这一带,路面坑坑洼洼不平,多是石子儿路,她皮肤娇嫩白皙,刚刚跪在地上,竟然磨破了一层皮,红红地沾了一些尘土。
不过叶初晓自己并未发觉膝盖受了伤,脑子都是刚刚宋家扬血流满脸的样子。心中愧疚难安,于是对屋子里这个人又恨上了几分。
驰骏皱眉观察了一下她膝盖的伤口,粗鲁地抢过她手上的毛巾,翻过干净的一面,往那还留着尘土的伤口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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