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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 (司溟)


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天气、见闻、风土人情,并没有一个字提到沈陆嘉身上。
陆若薷不提,她自然也不会提。社会再进步,女人该端着的时候就该端着,什么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纯属扯淡。女人一旦放下架子,整个人就等于哐当一声掉在地上,以后再想捡起来,就难了。
“陆嘉最近有给你打过电话吗?”陆若薷终于进入了正题。
“没有。”晏修明放轻了声音,让自己显得有一丝黯然。
陆若薷叹了口气,然后握住晏修明放在右膝上的手,正色道:“修明,你给阿姨我交个底,你喜欢陆嘉吗?”
“沈大哥那么优秀,我想是个女孩儿应该都是喜欢的吧。”晏修明微笑着答道。
“唉,你大概不清楚,陆嘉和其他公子哥不一样,他是个实心眼,从小到大也没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过,在感情上比较木讷。”陆若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口吻。“这也怨我,从小对他管得太严。”
晏修明但笑不语,静待下文。
陆若薷又换了一副轻描淡写的口气,“你想必也知道,这年头,骨头轻脸皮厚的女孩子一茬一茬的,都是专门在年轻男人身上做功夫的。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总得替他张罗张罗。”顿了一下,她青白瓷一般的脸上浮现出追忆往昔的神色:“你恐怕不知道,我过去也是跳舞的,不过跳的是民族舞。陆嘉才五岁的时候,带他去看乌克兰的芭蕾舞剧团的巡演,当时开玩笑还说日后要给他讨个跳芭蕾的小媳妇。”说到这里,陆若薷意味深长地看了晏修明一眼。
“你若是有心,就和陆嘉多亲近亲近。”陆若薷一面说,一面除下了自己左手腕上的金丝种翡翠镯头,要往晏修明的腕上套。
“如果我真有这样的福气,你能给我做媳妇,我便是死了也闭眼了。”
晏修明没敢怎么推辞,一来怕那镯子掉在地上反而不美,二来陆若薷给她套镯子的过程迅疾如同警察给犯人戴手铐,由不得她推三阻四。
两个人就这么一直聊到将近吃午饭的时候,晏修明起身准备告辞,陆若薷自然不肯,硬留着她一起吃了午饭。
吃完午饭,陆若薷问张妈:“沙参玉竹老鸭汤煲好了吗?”
“还得一个多小时。”
“秋天要润燥,待会儿怕还要麻烦修明你跑一趟,给陆嘉送些去。他一忙起来就废寝忘食的,我行动不方便,家里勤务兵,你也看见了,他爷爷去世了之后就撤了。”话到这儿陆若薷已经带上了唏嘘的调子。
晏修明自然只得一口应承下来。
等待的时间里,陆若薷让张妈上楼拿了影集下来。里面是童年的、少年的、青年时期的沈陆嘉。融洽的交谈里两个人似乎变成了世界上一对异常亲密的母女。
晏修明提着保温桶离开沈宅时已经三点多了。陆若薷转着轮椅送她到了厅堂的檐廊下。院子里合欢树的枝桠高高地印在淡青色的天上,仿佛青瓷上细小的开片。檐廊下还放着几只竹篾篓子,里面晒着笋干,还有药材,她只认出了西洋参。
遥遥地再看一眼轮椅上幽娴贞静地端坐着的沈母,晏修明紧了紧风衣的衣襟,离开了。
到达晟时的大厅之后,晏修明给沈陆嘉打了个电话,说沈母让她送点东西来,问方不方便上去。
电话里沈陆嘉客气地请她直接到总裁办来。
出电梯前,晏修明悄悄除下了腕上的镯子,妥帖地收进了手袋里。
岑彦给她开了门,他有些讶异地看着提着保温桶的晏修明。这张脸他不会认错,是最新一期的《郎色》杂志封面上的女人。他不是古典芭蕾的爱好者,原先并不认识晏修明。只是因为杂志封面实在叫人惊艳。覆膜铜版纸封面上一面长椭圆形的镜子一侧是穿着白色芭蕾舞舞裙的晏修明,镜子另一侧还是她,只不过穿着黑裙。巧妙的镜像仿佛两个孪生儿在彼此注视。旁边还有一行字,他依稀记得是“天鹅之歌——专访芭蕾舞公主晏修明”。
朝岑彦感谢的一笑,晏修明进了沈陆嘉的办公室。岑彦一面感慨着“公主”的平易近人,一面暗暗思忖着她和沈总的关系。
“麻烦你跑这么一趟。”沈陆嘉从座位上起了身。
搁下保温桶,晏修明将额角的碎发抿在耳后,笑道:“顺路而已。何况我也沾光尝到了张妈的好手艺。”说完又四下看了看,“沈大哥,你这儿有碗吗?趁热喝吧,凉了容易腥。”
“你坐。”沈陆嘉比了个请的手势,又问:“你要喝什么?我这儿茶、咖啡都有。”
“不用麻烦了,我坐一会儿就走。”晏修明提着风衣下摆优雅地落了座。
而楼下的停车场里,刚送夏天回了幼儿园的伍媚利落地锁了她的奥迪Q7,正袅袅向大厅走来。
作者有话要说:哇咔咔,一想到后续我就热血沸腾。。。女王和公主的正式见面。。。
其实现实生活里和修明妹妹这样的人相处会比较愉快。。。

☆、52命中注定的角色

有节律的高跟鞋声逐渐靠近,岑彦在心底念了一声“南无阿弥陀佛”,祈求千万别是伍总监。
然而,推门进来的终究还是伍媚。岑彦嘴角耷拉了一下,暗道:“这下要坏了”。要知道二女争夫可不是二龙抢珠,抢得越欢越喜庆。他赶紧起身迎上去,还“贴心”地拔高了声音,“伍总监,您来找沈总啊?”
伍媚似笑非笑地睃他一眼,揶揄道:“岑特助,扬声器可以关了。”说完便径自朝总裁办的那扇磨砂玻璃拉门走去。
“沈总,我尽力了。”岑彦壮烈地注视着伍媚款款步入了玻璃门之后。
晏修明先是嗅到了一股鸦片香水的气味,这样浓郁的东方香型居然被搽出了一种邈远的感觉,她不由察觉到了一种危机。微微偏过头去,竟然是她,上次《郎色》请的那个摄影师。她穿着一条淡金色的绸缎长裙,腰间系着镂空玫瑰金的腰带,肩部披着一件小巧的皮草马甲,脚上则是足有七厘米的细跟金色网纱绑带踝靴。雪白的脸上两片红唇非常夺人。虽然两次穿衣风格完全不一样,她还是一眼便认出来了。
“晏小姐也在?”伍媚笑吟吟地问道。
晏修明起了身,也笑微微地看住伍媚:“Medea小姐,上次烦你拍的照片效果非常好,还没有谢谢你。”
“不客气,他们给出的价格很合理。”伍媚淡淡一笑。
这下轮到沈陆嘉吃惊了,“你们俩认识了?”
伍媚没有作答,只是闲散地坐在了沙发上,还交叠起了一双长腿。
“前一阵子答应《郎色》杂志做了一次专访,他们请得摄影师恰好是Medea小姐,这才认识。”晏修明微笑着给沈陆嘉解了惑。
沈陆嘉眉头极其细微地皱了一下。他对摄影没有任何好感,因为当年沈叙拎着一皮箱的徕卡相机离开家庭的背影给他留下了太刻骨的印象,那个时候才六岁的他只以为是黑溜溜的方盒子夺走了他的父亲,后来他长大了,明白了一个男人若是不爱一个女人,他总会爱上一些别的,比如另一个女人,比如摄影,比如写诗,比如钓鱼。
伍媚已经看见了办公桌上乳白色的保温桶,她意味深长地瞥了沈陆嘉一眼。
“这是我母亲托晏小姐顺路带过来的,沙参玉竹老鸭汤,清火润肺的。我让岑特助去拿碗,我们几个人分掉吧。”
晏修明当然明白沈陆嘉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她轻轻捏紧了手指,这个女人和沈陆嘉的关系应该不一般吧。只是沈陆嘉竟然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不能不叫她讶异。又联想起先前陆若薷对她的态度,晏修明悄悄低头勾起了唇角。那个独脚妇人,倒是打得好算盘。分明是自己急了,却把她派来做马前卒。成了,她未必能收获眼前这个男人;败了,也不过是她不堪大用而已,而陆若薷自己却不用付出半点代价。天下哪有这等的好事,既然要我帮你将儿子扯回轨道,自然你我就要绑在一辆战车上。只是一个瞬间,晏修明的脑子里已经飞快地转过了无数念头。
她对沈陆嘉,当然还谈不上爱,他只是一个合乎她的理想的、适合她的男人罢了。他的涵养学识经济基础社会地位包括长相,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她已经二十六了,还有她的身份,由不得她再挑挑拣拣的蹉跎下去。晏修明在心底拿定了主意。
矜持地一笑,晏修明视线缓缓滑过两人,然后停在了沈陆嘉的脸上:“沈大哥,Medea小姐和你可真相配,沈伯母和我聊天时还提到你的终身大事叫她好生悬心,你也该早点把Medea小姐带回去给伯母瞧瞧啊,好让她把心放进肚子里。”说完她打开手袋,小心地取出那只金丝种的翡翠镯头,背对着伍媚轻轻放在桌上,悄声道:“这个我留着就不合适了,沈大哥你拿回去吧。”
沈陆嘉背后是一溜儿胡桃木的文件橱,上面嵌着大块的长方形玻璃。玻璃里反射出晏修明的一举一动。伍媚挑了挑半边唇角,从沙发上起了身,施施然走到晏修明的身旁时,她忽然抬起右手,拢了拢耳边的发丝。
她右手虎口的那粒朱砂痣就这样直愣愣地闯进晏修明的视野当中。晏修明顿时觉得仿佛被闷棍迎面砸中。那红痣慢慢变大,最后几乎布满了她的整个视网膜,仿佛是一*红太阳,又像是一滩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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