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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宠逃妻 (顾梦晓)


徐妈将准备好的早餐放到她面前,“太太,先生大概是工作太忙,您别多心。”
艾兰倏尔抬眸,语气冰凉,“我几时多心?难道你也要教我为人妻的道理不成?”
徐妈识趣地即刻收声,“抱歉,是我多嘴。”
艾兰冷冷扫她一眼,起身,“记住自己身份,你只是这里的工人,我们不是朋友。”
她换了衣服,开车出门。她回到自己工作室,演奏会被推迟,她走进钢琴室练习,却因为心不在焉而时时出错。
经纪人小美是个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生,她走进来,“兰姐,我以为最近都不会来。”
艾兰苦笑,“无处可去。”
小美扫了眼她平坦的肚子,“有了吗?”
艾兰当然明白她说什么,摇摇头,“我已经四十,哪有这样容易?”
小美叹口气,“在乔家生存,孩子是最佳靠山。”
艾兰何尝不明白这道理,可是,“我这个年纪太难了。我总不能变个孩子出来。”
小美凝着她,倏尔放轻了声音,“其实,你如果真想要有,还是有办法的。”
艾兰看着她。
“请人代孕。”
艾兰即刻摇头,“那是乔慕白,不可能。”
“乔总是男人,且是有名的风流人士。还有,S市不知道有多少缺钱又豁得出去的年轻女子,为什么不可能?”
艾兰心中一动,长久沉默。
*
纽约,城市芭蕾舞团
辛苦熬了半年,好不容易在罗马舞团从群众演员变成二级舞者。谁知道到了纽约,程曦又被打回原形。仿佛在罗马的半年都是白过,一切需要重头来过。
其实她还是有的选择,拒绝这场演出,回到罗马,她依旧是二级舞者。
如那位高傲的编舞埃米所说,“在亚洲,你或许会是一流芭蕾明星。但这里是纽约,我们是世界四大舞团之一,你只能是伴舞。”
程曦不信,所以她留了下来。而且,伴舞怎么了?伴舞亦是一场演出中重要的环节。
演出前彩排时,她很努力适应这里的节奏和模式。埃米不停为了她一人停下来,“你聋了吗?节拍听不懂吗?不如回家重头学?!”
四周一片嘲笑声。程曦咬紧牙关,一句辩驳都无,继续练习。
排练结束后,罗尼走过来,柔声道,“你还好吗?”
程曦摇摇头,垂眸安静揉搓着自己酸疼难忍的双腿。
埃米经过她身边时,斜睨她一眼,“像个会跳舞的机器,全然没有感情投入。”
罗尼皱眉,替程曦不值,“嘿,你太过分。那只是三流角色。”
埃米冷冷看着她,“三流角色亦该有饱满情感。不然,观众难道买票进来看你露胳膊或是卖大腿?你不如去卖身。”
他的话说得实在太毒,程曦就算个性再浅淡也不由觉得生气,他竟然将她多年来辛苦练舞的所有付出和成果统统抹杀。
她站起身,直直望着埃米,“我不是机器。”
埃米冷哼,“不会比机器更好。”他说完,拍拍手,大声道,“最后一次彩排,跳得不好的,即刻换候补。”说完,他特意看一眼程曦。
舞台上,程曦拼命隐忍着羞辱感和所有委屈,挺起胸膛深吸口气,走到自己位置上,她努力令自己沉浸入这支舞蹈中。
埃米站在台下,望着与众人一起旋转的中国女孩。她的眸眼半垂,动作做得其实已经很漂亮,但此刻又多了一份想要自我证明的强烈*。眸光中有一抹不甚明显的倔强。
这是一只极度渴望得到认同和赞美的天鹅,她被掩埋在舞群之中,却心怀不甘,肢体间有气愤,有屈辱,有不甘,有忧伤。
那张极精致的亚洲脸孔此刻浮现各种复杂情绪,简直将这角色演绎地入木三分。
埃米长久凝着她,轻轻勾唇。这女孩如此美丽出尘,舞技精湛。只可惜,个性太过内敛,而且她仿佛完全不知道自己其实很出色。
缺乏足够自信的舞者,去不到更高的成就。

正文、爱。争。恨。

2007年3月。光阴仿佛带了翅膀,从纽约回到罗马,一晃已经半年过去。
这半年,发生了很多事。殷佳佳2月初的时候在罗马生产,孩子一出生就即刻被人抱走,她与程曦都不曾见过这孩子,亦不知道那究竟是个男孩还是女孩。
为免殷佳佳日后后悔,机构与她签下长期协议,表示是殷佳佳自己放弃孩子抚养权,日后关于这婴儿一切都再与她无关。
2月份亦是程曦在罗马舞团服务的最后一个月。
夜里,程曦问殷佳佳,“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留在这里。2月底,罗马舞团又到一年一次舞者甄选,小曦,你可愿意为我推荐?”
程曦点头,“好。”内心其实是替好友高兴的,经历了那么沉重的一场情变,殷佳佳终究还是熬过来了。
殷佳佳将头倚在程曦肩上,望着窗外清凉夜色,“小曦,我已重生。”
虽然经历了骨肉剥离,铭心刻骨,但她依旧在生。心事再腐烂,但外貌仍旧是20岁,还是年华正好。
犹如那满池泥泞的浊泥里开出来的一朵妖娆鲜花,外表迷人已够。本质如何?谁在乎。
心思空荡成灾的那一刻,她轻叹口气,“恐怕此生最遗憾,是我不叫程曦,没有得到你这样上佳的运气,可以遇到一个乔默笙。”
3月初,程曦一年合约期满,决定不再与罗马舞团续约。因为半年前埃米的那一句“没有人愿意花钱来看一个亚洲舞者”,她已决定前往纽约,她要正式考进纽约城市芭蕾舞团。
但去纽约之前,她先回了一趟S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她一眼就看到那辆熟悉黑色轿车,径直开了后排的车门坐上去,包还没来得及放下,就已经被身边的男人狠狠地吻住了双唇。
前排的司机连忙尴尬地将双眼从后视镜中挪开,目不斜视地望着前面。他这位老板今天实在太令人意外,那样清润淡漠的一个男人,原来也会有对着女人如此情难自禁的时候。
乔默笙的确有些失控。在不停有行人经过的车子里,他的吻很霸道,很用力,仿佛想要将这大半年来所有的蚀骨思念都借着这个吻宣泄出来。
程曦红着脸,被动地回应着。见到他的那一刻,心无法抑制地狂跳不止。他的吻太深,令程曦已经无暇去顾忌这亲密举止所发生的场合与时间是否恰当。
她只知道看到乔默笙时,半年多来的思念终于因为他的深吻而得到补偿。她伸出手,主动环上他的脖子。
回明珠江畔的路上,他看一眼身边女孩,“如果不给你寄机票,你是不是已经打算直接去纽约?”
程曦吐吐舌头,她听出来了,这位先生话语中不满。
“我已知错改过,这不是已经回来?”
看着女孩如此真实的笑容就在自己眼前绽放,乔默笙微笑,双眸中有迷人水光,“面试是什么时候?”
“4月初。”
他看着她,轻轻颔首,“有足足一个月。”
程曦望着他完美侧脸,忽然听到他轻声开口道,“想我了吗?”
她扬起唇,脸上笑容很干净乖顺,“想了。”
乔默笙笑着睨她一眼,“怎么想的?”
她特别认真地考虑了许久。乔默笙知道她纯属故意,好笑地耐着性子等着。然后听到她染满笑意的声音传进耳际,“用我的口和我的胃。”
这是真的。与他在一起之后,程曦有些无奈地发现,无论在精致美味的东西,如果不是乔默笙亲手烹制,就不能算得上是至臻美味。
“心呢?”
程曦沉默一阵,轻声道,“心里住了一个人,太满了。他蔓延至我四肢百骸,每一处仿佛都有不同形状。根本不用想,他原本就住在我身体里。”
2007年的初春,乔默笙的目光所及处,皆是女孩迷人面容,耳畔所听闻的,满满是她婉转情愫。
感情是这世上极玄妙的东西。红尘阡陌中,他们蓦然相遇,平静相爱。那看似平缓温和的情感却原来早已深邃隽永,紧紧勾连着两个原本应该天南海北的生命。
从此,在彼此的人生岁月里,除了自己,还甘之如饴地承载着另外一个人的喜悲,以及灵魂。
回到明珠江畔,乔默笙在厨房准备午餐。程曦搬了一张花梨木雕花椅,坐在厨房口,静静看着为了她而忙碌的男人。
窗台上养了几盘薄荷,乔默笙随手摘了一把,盛在透明容器里,递到她面前,“将这些薄荷捣碎。”
程曦用木勺一下下捣着薄荷,偶尔还会取一小片直接塞进嘴里,轻轻咀嚼。
乔默笙空闲时转身,就会看到她像个好奇宝宝,对厨房的一切都觉得好奇,一双清亮的眸极钦佩地望着他,“原来会造房子的手做起菜来也这样厉害。”
他笑,忽然朝着她,伸出了手。
程曦会意,却有些犹豫,“你会累。”
“不会。”
程曦笑起来,握住他的手,顺势爬上他宽厚背脊。
白瓷色的砂锅里,正慢慢煮着八宝海鲜汤,炉火慢慢炖着,不温不火。乔默笙背着他的女孩,在屋里漫无目的地踱着步。
他背着她去看露台上新种的一大盆富贵竹。程曦凑近一看,才发现竹身上刻着极小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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